时间:2024-07-06
刘 带,邓家洲
(1.韶关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韶关学院 保卫处, 广东 韶关 512005)
高校综治考核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刘 带1,邓家洲2
(1.韶关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韶关学院 保卫处, 广东 韶关 512005)
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是高校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以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影响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对策。
高校;综治考核;问题;对策
1997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有效促进了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近年来,广东省结合实际,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广东高校的特点,特别制订了《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指标体系》,规定每三年考核一次,进行综合打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高校,可作为责任人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并予以表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校给予“警告”并通报全省。实践证明,广东高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校园的安全管理水平普遍提高,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秩序正常有序发展,优化了育人环境,开创了综治工作新局面,形成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确保校园的长治久安。
高校治安综合治理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存在为重要前提,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是,新形势下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还存在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高校综治考核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
目前,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大多挂靠在保卫处,没有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部分高校领导没有认识到治安综合治理对维护和保障高校的教科研、生活和工作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齐抓共管局面还没有形成。他们在思想意识上存在侥幸心理,高校综治考核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总认为学校不会出大的安全事故,小事故总是免不了的。部分领导甚至认为抓社会综合治理是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的事,即使有重大事故直接通知公安保卫部门处理就可以了。因此,在人事上、经费上倾斜力度不够,更谈不上深入开展工作调研。事实上,高校与安全保卫工作是荣辱与共的关系,每个高校都必须有保卫工作[1]。
(二)高校综治考核工作的奖惩机制不够明确,应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
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是做好高校综治工作的重要保障。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存的问题是制度不全面,还有空白点,有些制度不适合现在的形势,有些制度操作性不够强。而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措施就是切实采取形式多样的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2]。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每年都需要进行综治考评,综治考核工作涉及多个二级学院(系)和部门,而且容易出错。为了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综治考核工作中获得优异成绩,部分高校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三)高校综治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存在“就考核而考核”的现象
部分高校把综治年度考核变成简单的“推先评优”,没有定期考核,不注重平时的工作表现,没有对照先进和优秀标准,进行错位分析,没有全面、深入地分析、检查存在的问题,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从考核方式上看,很多高校的实际考核中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担心影响学校的声誉,更碍于复杂人际关系不愿反映真实情况;从考核内容看,缺少具体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内容,造成理解的差异化[3]。
(四)高校综治经费投入匮乏,技防设施不健全
高校基础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配备还有一定差距,综治器材达标有待进一步提高。事实上,高校每年用于综治的经费较少。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层次的增加,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每年都需要进行综治考评,而且综治考核工作涉及多个二级学院(系)和部门。例如,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水平仍然不高。虽然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仅能维持现有消防站常规装备器材的更新换代和日常维护,不能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的消防装备更新、新建站消防装备配置所需经费要求。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环境。本文试图以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现存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我国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对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做好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是领导重视。高校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党政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各个党政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群团组织要各司其职、协调一致、齐抓共管。高校治安综合治理涉及到学校各个方面,它需要各级领导,特别是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只有领导重视,党政齐抓共管,才能切实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高校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落实。部分领导认识不到位,个别高校领导在会上大讲特讲高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假重视情况,思想保守,工作四平八稳、不温不火,工作没有特色、没有创新,工作按部就班,尤其是在综治工作的人财物投入方面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部分领导则把安全投入看成是学校的负担,在财力较紧的发展时期,难于顾及。
(二)高校综治考核尚未建立系统、科学的考核机制
目前,高校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主要涉及队伍建设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值班工作等,校综治委和各二级学院需要投入财力、人力,还需要匹配专兼职的综治干事。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每年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在考评过程中,需要制定考评标准,制定标准后各个单位根据自己部门工作年度情况进行打分,并且如实上报材料,然后进行考评,进行奖惩。大部分高校及省市各级教育系统仍然釆取传统的省、市综治委的考评管理制度方式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和管理,一般是学校综治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要求提出考评的内容,对考评内容进行讨论,然后制定考评的细则,各教学院和部门根据考评细则将内容提交给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对考评的内容进行审核、打分、统分,这些过程都是手工进行。这种人工考评的方式存在一些弊端,从标准、发表、打分、收表、统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种管理效率低下,无法很好地满足管理需求,而且统计和核实过程中容易出错。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有效提高各个下属单位管理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实现科学化管理,从而达到真正考评的目的[4]。
(三)综治考核的内容、方式缺乏创新
部分高校综治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年度考核只看一时,采用的是“一考定乾坤”的模式,没有注重看经常。存在“平均”、“照顾”等思想,事实上,各高校应树立科学发展的政绩观,把平时的绩效评估、民主评议、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指标与年度考核相挂勾,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年度考核要摈弃“一考定乾坤”的模式,应采取内部评价、上级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立体考核法。
(四)高校安全保障设施经费投入不足
部分安全保障设施使用频繁,损耗严重,严重降低了防护功能。现有防护装备有部分损坏严重,部分防护装备完好率不高。抢险救援器材等数量不足,特别是灭火药剂储备数量明显偏少,不能满足基本防护的要求,甚至会影响突发事件救援行动中救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再加上,管理跟不上、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因而有些场所秩序混乱,校内外少数行为不端之人乘机混入其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高校校园的和谐稳定。
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巩固高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方针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高校应充分发动群防群治的群众力量,不断探索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径、新方法。
(一)构建长效的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高校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是全面实行治安综合治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是党中央一再强调的综治考核的重要原则。健全治安承包责任制,从高校领导到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一把手亲自抓、逐级承包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创建安全稳定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将责任书中的责、权、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效应。定期检查,严格考核、评比,赏罚分明,严格落实“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尽可能做到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5]。定期评选和表彰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积极分子。强化“在其位谋其政”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从源头上承担起预防、控制、减少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责任。
(二)进行差异化的考评指标设计
为确保考评的公正公平,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工作的展开,从而真正为综治工作服务。高校应该做好综治考核工作,应该根据自己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要求、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差异化的考评指标设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奖惩力度[6]。加大定期督查考核力度。建立综治和平安建设督查通报制度、维稳绩效奖惩等制度。每年定期对高校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对评选出的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后果的给予黄牌警告处分,单位不得评优,个人不得晋升,形成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省综治办及时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发文通报、督促整改。建立健全考核制约机制,对评估结果及时按维稳绩效、奖惩制度给予奖先罚劣。
(三)建立全方位、全时空的群防群治体系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想方设法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意识和治安意识,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践行群众路线。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理应贯穿“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物防、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全时空、全方位的防控。预防违法犯罪,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意识,不仅仅是公安局和学校保卫处的职责,更需要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积极参与,学校保卫处派出校卫队人员在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内进行日夜动态巡逻。高校社会治安的特色是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委员会等群防组织的作用,划分“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区”,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学校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密切关注学校周边的社会复杂场所,一旦发现异常事件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汇报,并向学校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汇报,关键是要以广大师生的利益为主体,尽可能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
(四)把校园综合治理与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是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中,贯彻落实以思想防线为主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师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可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劳动和艰苦创业教育等三方面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教育。利用每年的普法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使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以期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例如《思想道德修养与基础》课要求学生撰写一篇“普法征文”的课后作业,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处每年9月份开学初,可针对大一新生开展一系列与校纪校规、安全保卫知识相关的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将有助于增强高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学校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谢安山.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辞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22-25.
[2]王文湛.学校安全工作指南[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4:50-55.
[3]中央综治办.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鉴:1991-1992年[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77-79.
[4]吴俊杰.中国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35-37.
[5]金鑫.中国问题报告:新世纪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66-68.
[6]胡勇胜.论高校综治考核长效机制的构建[J].文教资料,2013(20):109-110.
Study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Assessment in Universities
LIU Dai1, DENG Jia-zhou2
(1. College of Marxism, Shaoguan University; 2. Security Section, Shaoguan University, Shaoguan 512005,Guangdong,China;)
Good order of public security on campus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the stability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ies. This paper tries to analyz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of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in universities and the reasons that affect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in universiti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assessment; problem
G64
A
1007-5348(2016)11-0084-04
(责任编辑:宁 原)
2016-05-20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学科共建项目“新形势下广东高校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状况的实证研究”(GD15XMK18);2015年广东省国防教育研究课题“地方高校学生军训教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GJX15ZD005)
刘带(1983-),女,湖北阳新人,韶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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