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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研究

时间:2024-07-06

(大连海事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是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专业本科生的一门必修课,该课程所涉及的业务知识具有很强的涉外性和专业性,推行以案例教学法为主要内容的双语教育是培养高级航海人才的需要。但是,作为英美法系判例教学法的改良和发展,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效果在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特点的环境下也有一些不完美之处。本课题组在“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教学改革中积极推进案例教学,并不断探索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成文法传统下的作用、实施方式和完善途径。

一、“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适宜采用双语案例教学

1869年,哈佛大学第一任法学院院长兰代尔教授(Christopher C. Langdell)开创了判例教学法,随后在哈佛法学院法学课程中全面采用了这种教学法,现在已成为美国各大法学院最普遍采用的教学法。判例教学法的教学体系以归纳为核心,主要模式是指导学生对各种典型判例进行分析,并总结出可以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则。但在大陆法系国家,由于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只承认成文法的法律效力,移植判例教学存在较大的困难。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引进了判例教学法,由于出现了法律体系、文化观念、教育模式等方面的差异和冲突,判例教学尚不能取代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但是,判例教学法以分析判例的方式来掌握法律原理、规则以及重在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职业思维的模式,却被大陆法系成文法国家一致认为是值得借鉴的优点。我国高校在法学教育中将这种优点与我国法学教育实践相结合,逐渐形成与成文法国家传统的讲授教学法、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教学法均有所不同的案例教学法。

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采用课堂案例分析、现场案例教学、司法实践等多种方式,通过引导学生研究和分析案例,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围绕制定法的基本内容进行;形式比较多样,既包括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案例分析又包括课后研讨、案例专题研究以及现场案例教学等形式;案例教学法注重的是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掌握制定法的内容、规则和理论以及将制定法适用到具体事实的方法,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任意选择不同法院的典型案例。

在“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中,由于其内容国际性特征鲜明,案例教学法比一般的法学课程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航海专业学生的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不多,法学背景知识不足,案例教学正好可以扬长避短,既能深入浅出地构建学生所需要的、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法律知识,又不会受到学生缺乏系统法理知识的局限。

除国际性特征外,“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课程内容的实践性特征也非常明显。法学是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必须以实践教学为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无论是法治发达的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极为重视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着重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思维和实践技能的案例教学是重要的具体实施方式。“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比很多法学课程都更强调实践,因此案例教学就显得更为重要。

二、“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开展双语案例教学的优势

1.能兼顾远洋业务知识、专业英语知识、海商法知识的传授和法治意识的培养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经验积累式的教学类型,与应用法学的学科特点和人类认识发展的渐进性一致。海商法具有专业性强、业务复杂的特点,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从比较熟悉的、具体的事实开始,通过案例分析和探讨,渐进地掌握抽象的成文法规则,有利于学生对海商法条文规范或者法律原则的掌握。而且,对法律基础知识不太丰富的航海专业学生来说,其日常实践和学习中所知悉的远洋业务、法律意识等方面的信息存在不少错误或误解,直接用制定法去讲授或解释很难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只有学生通过自己对具体案例的研究,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新的法律知识、规则意识。同时,案例教学中的外语运用,是一种在具体情节下的运用,不是单纯的语言训练本身,这有利于学生实现业务、法律、外语的同步提高。

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课程兴趣、独立分析能力、逻辑推理和语言能力

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件分析和问答互动,使学生产生课堂主体的感觉,显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同时,互动式问答既将问题交给学生,学生又有自由提问的机会,有利于提高学生解释问题和提出问题的独立分析能力。不管学生对教科书、案例进行思考的所得出的问题、答案是否正确,在思考过程中必然要大量运用法律逻辑思维进行推理,这本身就是逻辑推理能力的重要训练。此外,在课堂双语案例问答、讨论、辩论过程中,学生之间既要解释、论证自己的理由、观点,又要评析他人的理由、观点,并且对照法律制度规定来进行反思,这不但改变了单纯进行海商法、国际公约条文解释的枯燥、沉闷,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外语表达能力。

3.可以创造远洋运输业务情境,培养学生的航运法律职业技能

远洋运输业务中的关系方与婚姻、财产、亲属等法律关系主体有较大不同,远离日常生活,其法律规则也差异甚大。案例教学法具有拟人化的特点,能够使学生了解、熟悉远洋运输业务的各种实际情节以及各个环节的不同角色,构建起清晰的远洋运输业务案件情境。这种情境的创造,有利于学生以法律的视角和独特思维去分析远洋商务,并在具体情境中反复模拟远洋实践、概括远洋运输业务法律纠纷,掌握海商法话语规律和职业技能,如对证据的使用、对程序的运用等各种实践技能。

三、“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法的完善

1.结合多种教学方法进行双语案例教学

法学教育的目的是要使学生建立起比较完整、系统的法律知识,案例教学法也必须服务于这一目的。在英美法系,判例具有法律渊源的地位,判例本身是法律,掌握这些判例本身的规则及其发展,就等于掌握了比较完整、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但是,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其法律文本具有完整、系统的复杂内容,案例是这些成文法中某些条文的适用结果,案例本身往往难以全方位地构建起和成文法一样的完整内容体系。此时,就需要结合多种教学方法,灵活进行双语案例教学。为此,在“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课程的教育模式上吸收借鉴大陆法系的优势,保证一定比例的课堂讲授方法,增加了课堂讲授方式,结合案例采用“类比例证教学”和“虚拟案例教学”等方法来进行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

2.紧密围绕三个核心进行双语案例教学

一是案例收集。课题组收集了国内众多海事法院的远洋运输业务的案例,涉及从实体法到程序法等多个领域,并筛选有影响的案例,总结不同的法律观点。同时将英美的有影响的、符合教学计划的远洋运输业务判例,与中国海事审判司法实践进行充分比较,充分体现双语特色下的比较法教学特点。二是课堂讨论。课堂讨论倡导英语对话方式进行。教师提出预备性、引导性和关键性问题,学生进行回答,或者进行讨论,再由学生针对案例或法律规则提出疑问,教师进行解答。通过充分展开讨论,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水平和英语水平,使学生提前适应未来的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的实践需要。三是检测考试。学生平时检测、考试都主要以英文案件分析为主,以学生对案件的分析是否准确、完整,英语表达是否规范,法律规则掌握是否正确为标准,结合试卷考试和面对面分析案情两种方式确定最终成绩。

3.进行阶梯式双语案例教学

进入每一步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教学计划前,一般都先设计简短的铺垫案例,快速地通过双语问答、讨论,使学生掌握预备知识点,完成学生案例分析的“储备”。随着课题讨论的推进,相应提高案例中海商法知识的难度,在学生完成案例分析后,教师再引导学生深入分析体现远洋业务与海商法综合知识点的复杂案例,这样逐步提高学生对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避免学生处理海商法问题时思维过于单一。

四、“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的进一步发展

1.进一步完善案例教材、案例研究及案例数据库建设

在“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的进行中,案例是否典型、是否恰当对双语教学有重要影响。在案例编写、研究方面,第一要强调教学应用性,对于真实案例要注重典型性、常理性,要与航海专业学生所熟悉的法律环境、业务环境相吻合,并结合海商法知识要点,对过于复杂、与案件无本质关系的事实情节进行精简,节约教学时间;对于设计的案例,要有事实上的可能性和代表性,情节上的适度干扰性以及海商法条文上的针对性,以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理论知识。第二要注重案例的矛盾冲突和情节弹性,即案例必须有显著的内在矛盾和客观冲突,有较大的扩展余地,使学生在案例分析、讨论中能有较大的思维空间,并可以辅以不同的假设条件,以便于对案例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多知识点的递进分析。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培养学生的航运法律职业技能。

2. 进一步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丰富“远洋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

本课题组将进一步利用多媒体手段丰富“情境教学模式”,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将考虑进行模拟审判、仿真仲裁、两造辩论、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在多媒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网络、影音等手段开展“远洋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合理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手段,有利于缩小师生之间的代际差异,适应电子化、信息化的时代环境,并使案例教学趣味化、案例信息传播高效化,既能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增强双语案例教学信息互动的效率。

3.进一步明确“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课程在航海本科教育中的地位

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二者之间事实上密不可分,是航海专业重要的基础知识和必备知识。尤其是进行双语教学改革后,无论对学生的远洋业务能力、海商法律知识、英语应用水平都更为重要。考虑到不同年级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和接受能力存在差异以及本科第四年就业对学生学习的影响,拟建议学校将“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课程设置在航海专业的大学二、三年级。

4.进一步加强“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案例教学的讨论、问答等互动环节,虽然强调的是学生的参与,但案例教学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同样是教师,教师仍是决定案例教学成效的主要因素。学校海商法专业教师专业素质和英语能力都比较合格,但是对于双语案例教学来说,除具备宽广坚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外,还应当注重远洋运输业务与海事案件的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为此,应当鼓励海商法专业教师,特别是承担“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并适当参加港务培训、上船培训。

5.进一步优化“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双语案例教学的互动模式

第一,要增强案例的时代感、真实感,使学生分析讨论案例的兴趣更为浓厚,互动更为积极。第二,要完善互动形式,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尽量减少或避免教师自问自答或一问一答的单调形式,教师要扩展问题和激发学生思考,鼓励学生从事各种形式的分析推演。第三,要改变学生的学习观念,全面促进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由于我国学生从小“听课”的被动习惯,会出现预习不充分、羞于在众人前面表达等现象,影响双语案例教学的进行。第四,要做好课前课后的互动。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课程双语案例教学,要根据学生合理的建议和反馈进行调整。对远洋业务与海商法课程的难点、关注点、案例数量、案例难度、课题讨论形式、教学组织手段等,通过与学生进行非正式交流或正式征询集体意见等方式进行课前了解、课后反馈,以作出更为合理的双语案例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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