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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时间:2024-04-24

李沙沙

摘要:近年来,我国非营利组织随着自身的发展与壮大,在社会经济与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公益性,并不要求对其进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但近几年,公益组织腐败案件频频发生,严重暴露出非营利组织由于缺乏信息披露而引起信息不透明,进而使其丧失社会公信力的事实。文章立足于这样的状况,总结了广泛存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信息披露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曝光,红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之后、“中非希望工程”项目又曝出“卢美美事件”,随后的河南宋基会、尚德诈捐等事件层出不穷,这一系列事件让慈善腐败公之于众,使原有的非营利组织垢病毫无喘息机会的暴露出来,并使媒体和社会公众掀起“问责风暴”。 李克强总理在 2014 年10 月 29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是补上社会建设短板、弘扬社会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2016年3 月 16 日,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中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9月1 日起施行)。可见,必须加强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让其接受公众的监督,以充分发挥其公益性作用。

(二)研究意义

民间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好坏,关系到社会资源是否能有效配置,从而影响国民经济从微观到宏观的良性运转与可持续发展;同时,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决定其承担着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公共责任,这对社会进步产生了深刻影响;此外,不同于企业和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类型多,组织规模不一,情况纷繁复杂,这也使得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成为一个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学者观点

Harold Demsetz(1958)阐述了产权的概念,揭露出捐赠者、政府,非营利组织在产权上的关系,并表明这三者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上的必要性。

Linda M.Parsons(2003)提出相对于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数字,一些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更能反映出非营利组织的运营状况。净收益对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意义不大。

Zainon 等人(2014)在对马来西亚非营利组织进行实证研究后,发现影响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关键因素包括:外部审计、组织本身的财务绩效,以及政府的拨款支持。同时,外部审计师会促进财务报告质量的提高。

(二)国内学者观点

孙杰(2008)研究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制约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瓶颈以及相应的解决建议。

娄峥嵘(2011)指出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反映非营利组织公益本质,提高其社会公信力,促进非营利组织健康持续发展,论述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现状,同时提出若干有关改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议。

李昌扣(2017)对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外部监督和加强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提高其自律性是解决信息披露中问题的根本措施。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理论基础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特点,其日常财务活动不像普通企业那么频繁,因此其财务工作不受重视,从而造成大部分非营利组织的账务处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比如任意简化会计分录,甚至对记录方式和报表编制也进行了简化。此外,因为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出于简化的目的,一些非营利组织会选择对日常财务活动不进行必要的原始记录和初始计量,并且不按规定建账,使用凭证以及编制报表。这些都会影响到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之间缺乏可比性

为了使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信息披露时有会计制度可依,从而规范其披露行为。2004年8月财政部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该制度要求非营利组织编制统一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至少要包含:业务活动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这能提高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但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只适用范围仅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而那些数量众多且处于不断发展壮大的非法人非营利组织不适用此制度。这些组织有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有的连正式的会计记录都没有。所以,这就使得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差异较大,缺少可比性。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低,公信力差

2011年以来,公益与慈善问责此起彼伏,掀起社会“问责风暴”。企业家曹德旺问责中国扶贫基金会2亿元旱灾捐款执行情况,“郭美美事件”曝光,向汶川,玉树地震灾区人民的捐款在3年后有高达76%的部分流回政府。这一系列事件让公众不得不怀疑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进而对其公信力产生质疑。

(四)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缺乏有用性

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未充分考虑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披露的信息无法引起使用者的兴趣。比如披露的组织资产、折旧数量,借款比例,现金的净增加额等,这些信息未能反映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而对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高管报酬,支出中用于组织自身建设费用和用于公益性项目费用的比例等使用者十分关心的信息几乎未进行披露。也就是说,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按照现行制度披露的会计信息可用价值很小。

四、对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基础

我国应顺应国际趋势,在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中使用权责发生制。当然,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实施的成熟条件,只能采取渐进式的方式进行改革,可以先选择一些事业單位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到所有事业单位,最后应用到行政单位。这样既能保证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也提高了所披露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二)增强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可比性

2009年,美国便成立了专门服务于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组织咨询委员会”,其成员范围很广,包含负责研究组织财务会计和报告指南的报表编制者和为改善财务报告模型提供建议的审计师和组织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然而,我国目前的咨询委员会只负责研究和起草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专门服务于非营利组织的机构。所以我国可以成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制定由非营利组织统一遵守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从而使不同总类的非营利组织披露的会计信息之间具有可比性。

(三)提高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公信力

首先,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对非营利组织在线问责的状况进行分析,通过向上进行在线披露和向下进行对话式问责改善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力,提升其问责能力。其次,可以利用由清华大学联合基金会中新网推出的中基透明指数(FTI),这个系统可以通过一系列指标、参数对非营利组织披露的会计信息透明度进行排序。社会公众可据此排名决定捐款流向,以很好的跟踪自身捐款去向。而非营利组织出于筹措资金的需要,自然会提高其自身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从而增加公信力,得到更多的资金。

(四)增强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有用性

重视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加大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范围。除了披露三张报表来反映组织经济运作效益外,还应提供一系列能真正反映非营利组织公益性的非财务指标,如对资金的使用时间、流向及使用效果等定性指标的披露。此外,可以增加职能费用表,按性质和职能来提供费用信息。因为随着组织活动日益复杂,单单一张业务活动表不能帮助使用者充分了解组织的各项费用,因此要求编制职能费用表,向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从而更有效地评价组织的运营效率及公益性履行情况。

参考文献:

[1]孙杰.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研究[J].理论研究,2008.

[2]娄峥嵘.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机制的理性分析[J].商业会计,2011(32).

[3]何玲.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J].财会通讯,2014(03).

[4]余琴,高峰.对中国非营利组织现状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

[5]姚宏,孔阁霞.美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新发展及其借鉴[J].财会通讯,2017(25).

[6]李昌扣.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当代经济,2017(09).

[7]全雁.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7(10).

[8]Zainon S., Atan R., Bee Wah Y.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determinants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Malaysia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sian[J].Review of Accounting, 2014(01).

(作者單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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