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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研究现状及启示

时间:2024-07-06

欧 亮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图书馆, 重庆 400065)

2018年教育部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强调要开展覆盖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测评[1],以掌握我国学生信息素养发展情况,促进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但是,笔者认为,仅重视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能力还不够,因为从进化的角度看,信息行为是由本能维度和环境维度共同塑造的[2]。从本能维度看,3岁左右的儿童就有能力使用电脑和网络[3],4岁的儿童已经表现出相当高级的网络搜索技能[4]。从环境维度看,现在的信息设备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调查发现3~4岁学前儿童拥有平板电脑和上网的比例分别为19%和52%,而且5~7岁的学前儿童拥有平板电脑和上网的比例分别上升为42%和82%[5]。需要注意的是,新技术和新媒介的使用虽然能给学前儿童发展带来益处,但也会给学前儿童的发展带来风险[6],为更好指导学前儿童使用新技术和新媒介促进其发展,需要对其开展信息素养教育[7]。如美国学校图书馆协会和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早在1998年就发布了Informationpower:Buildingpartnershipsforlearning[8]以指导幼儿园到12年级开展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但是,通过知网等途径以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搜索相关文献可以发现,我国学者对此的研究还较少。为丰富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研究,促进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发展,有必要对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研究现状进行研究。

一、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研究现状

本文以EBSCO和ProQuest数据库为依据,通过“information literacy” or “information use” or “information retrieval” or “information needs” or “information gathering” or “library instruction” or “online searching”or“early childhood” or “kindergarten” or “preschool”检索词进行主题检索,检索时间为2000—2020年,并通过参考文献、引证文献和bing等搜索引擎来扩大目标文献集。对相关文献阅读后,可将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相关研究分为信息素养内涵研究、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性讨论、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标准研究、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策略研究、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调查研究和学前教师信息素养能力调查研究等。

(一)信息素养内涵研究

信息素养是动态变化、不断发展的概念,在新技术不断涌现的背景下,信息素养的内涵变得丰富而复杂[9]。Sonja Gust von Loh等学者[10]认为信息素养不是一个可以孤立讨论的领域,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利用信息技术能力和媒介能力,这对于区别信息素养与计算机素养和媒介素养的异同比较困难。如在德国,虽然媒介素养是一个比信息素养更广为人知的概念,但其真正的含义是信息素养。

Haiyan等学者[11]认为信息素养与计算机素养又是容易区别的。计算机素养是指以一定的效率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技术的能力;信息素养是指获取、理解、组织和分享信息的能力。计算机素养集中于计算机和相关技术的使用,信息素养指的是一个认知过程,不一定使用数字技术工具,而且,现在计算机素养和信息素养已经合并形成了数字素养[12]。还有学者[13]认为数字素养不仅应该包括阅读和写作等传统的素养技能,还包括使用键盘和手机所需的心理运动技能,以及浏览谷歌网站和使用 iPhone 应用程序所需的解决问题技能等。但是,Tecce DeCarlo等学者[14]认为并不是数字素养包含信息素养,而是信息素养包括数字素养,因为2005年国际图联公布的BeaconsoftheInformationSociety:TheAlexandriaProclamationonInformationLiteracyandLifelongLearning指出信息素养是终身学习的核心,是数字世界中的一项基本权利[15],其为数字素养作为信息素养重要组成部分的研究角度提供了依据。

另外,Tecce Decarlo等学者[16]也指出信息素养的概念经常被嵌入媒介素养和数字素养中讨论,这为传统的信息素养概念扩展到新的领域提供了概念和机制。如201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媒介与信息素养课程和能力框架,就将信息素养和媒介素养两个不同的领域结合成一个涵盖性术语:媒介与信息素养,以培养探究式技能和有意义的使用媒介和信息渠道的能力[17]。

(二)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性讨论

国际阅读协会认为丰富的数字资源在儿童早期素养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是因为谨慎、有意识地和适当地使用数字信息和工具,不仅可以培养学前儿童的语言和素养技能,还能为其提供加深对数字信息理解的机会[18]。2016年,美国儿科协会认识到使用媒体对儿童的健康除了有消极影响,还有积极影响,因此其修订了2011年提出的2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媒介的指导方针,建议父母和儿科医生共同制定家庭媒介使用计划以指导儿童使用媒介[19]。根据调查,3岁的儿童就能与APP互动,为让儿童对现在和未来的媒介有一个正面认识,建议媒介和信息素养的教育应该从早期教育开始,并纳入幼儿园的课程[10],这将对儿童信息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

由于学前儿童使用计算机既有优点也有缺点[20],同时儿童使用计算机的问题非常复杂[21],仅仅在家拥有数字设备和让儿童使用电脑并不能保证其计算机素养和信息素养的发展[12],所以在幼儿园、家庭和其他教育机构开展信息素养教育非常有必要。但是,2009年Kelly[22]指出美国学校图书馆协会虽在1998年出版了针对幼儿园到12年级的Informationpower:Buildingpartnershipsforlearning,因为幼儿教育者往往低估或高估了学前儿童能够完成任务的能力,或者多数学前教师没有图书管理员的帮助,信息素养仍然不是许多幼儿教师的重点,所以其建议为促进学前儿童在信息时代具有良好生存技能,幼儿教师和图书馆员有责任倡导针对学前儿童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以培养学前儿童成为终身学习者所需的批判性思维技能。

(三)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标准研究

《美国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从2000年发布以来,在提升美国高校学生信息素养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世界各国开展信息教育提供了重要参考[23]。然而,2019年Maria[24]的研究指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标准来衡量儿童早期的媒介信息素养,这将严重影响学前儿童媒介信息素养的发展。

为提升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各国学者或政府对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标准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如Sonja Gust von Loh等学者[10]根据Stockt的信息素养层次构建了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的3个层次,从底层到高层分别为:第1层次是基础素养(包括发现,画画和计算);第2层次是信息交流技术素养和媒介素养(包括简单的计算机技能、智能手机技能、互联网技术和媒介素养);第3层次是信息素养(包括发现自己兴趣的能力、搜索和查找信息的能力、适当使用信息的能力、创造信息的能力和索引存储信息的能力)。

美国部分州还制定了专门针对学前儿童的信息素养标准。如美国爱荷华州根据1998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的InformationPower:BuildingPartnershipsforLearning和幼儿特点制订了针对幼儿园的信息素养课程框架样本(InformationLiteracyStandardsandBenchmarks),主要涉及广泛阅读以获取信息和追求个人兴趣,使用询问和批判性思维技能以获取、评估、使用和创建信息,寻求多种观点(与他人共享信息和想法)和以道德的方式使用信息等3个维度10个指标,并提供了相关信息素养指标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25-26]。同时,爱荷华州还根据社会的发展,对信息素养课程框架进行调整,虽然针对幼儿园的信息素养的3个维度没有变化,但是在第1维度中减少了2个指标,具体为使用不同的资料和意识到研究的过程;同时其中关于幼儿园的信息素养指标要求,同样适用于到2年级[27]。内华达州制定了从幼儿园到12年级的信息素养内容标准,其中针对幼儿的信息素养内容标准涉及能够高效地获取信息,能够批判性地评价信息,能准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能够独立学习并追求与个人兴趣相关信息等7个维度16个指标,其中有些指标与小学阶段的信息素养内容相同,但也有部分指标为学前儿童所特有的,如在与他人分享知识或信息方面,针对学前儿童要求参加与信息问题相关的集体讨论,而针对1~12年级则为通过查找和交流等方式,获取与信息问题相关的具体事实、意见和观点,为团队做出贡献[28]。

(四)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策略研究

为提高学前儿童的信息素养能力,在政策方面,美国学校、图书馆、媒体、专家积极构建信息素养标准与早期学习素养标准,以及国家或州标准的联系,制定出一个发展连续统一体的信息素养标准,以在跨教育环境的一致框架内支持信息素养课程,旨在为学前儿童介绍和加强信息素养技能[29]。如宾夕法尼亚州针对学前儿童早期学习标准的语言和素养部分就提出,儿童应该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获取新信息并实现个人成就[30]。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制定的早期学习目标中明确指出阅读方面的目标一是让孩子们对书产生兴趣和阅读动机,二是发展儿童书本知识和印刷意识,三是让儿童理解和使用书籍或其他印刷媒介提供的信息等[31]。

在具体的教学策略方面,Tecce DeCarlo等学者[14]通过与幼儿园教师合作证明了I-LEARN(即识别、定位、评估、应用、反思和知晓)6步学习模式对幼儿信息素养培养的有效性,并且还通过I-LEARN学习模式发现了5~6岁的孩子能够开始理解知识是如何组织起来的,以及如何找到信息[16]。犹他州将Big 6 信息素养模型与学前教育阶段教育结合起来[32]。美国某小学的信息专家与幼儿教师合作根据幼儿特点设定了图书馆媒介技能目标[33];美国国会图书馆与其附近小学的幼儿园合作,帮助完善在幼儿园使用信息资源的教学策略[34]。为提升信息素养教育能力,Kelly提出在大部分学前教师都没有学校图书管理员帮助的环境下,学前教师可以合作设计课程,整合信息素养和促进批判性思维,并争取更多的资金来发展学校图书馆,让他们的学生获得各种各样的信息[22]。

(五)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调查研究

针对学前儿童开展信息素养能力调查不仅能了解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的现状,还能指导开展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35]。如Amanda等学者[36]通过对学前儿童在课堂上使用谷歌网页搜索数据的分析发现,学前儿童会进行复杂的网页搜寻,包括关键字搜索浏览、查询的拟定及重新拟定、相关性判断、信息多任务处理和协作行为,并且4~5岁的儿童有时候还能进行某些成年搜索者程度的复杂搜索交互。Tecce DeCarlo等学者[16]通过与幼儿园老师合作使用I-LEARN对学生进行信息素养教育后发现,5~6岁儿童能够知道如何以及为什么需要定位和评估信息来源,并具有高级的集中和组织信息的能力。美国国会图书馆对其附近幼儿园的学前儿童开展参观国会图书馆、推理和提问、建立联系(比较和对比)等活动发现,5岁和6岁的儿童具备对信息来源进行分析的基本技能[34]。

(六)学前教师信息素养能力调查研究

Mary[32]认为对幼儿信息素养的要求也延伸到了教师信息素养培养上,学前教师不仅需要信息技术能力,而且还需要信息素养,以便为其教学实践提供信息,促进其可持续专业发展。如Amanda等学者[37]通过由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教育部资助的跨学科项目对幼儿园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情况调查发现,教育管理者、教师和图书馆专业人员对信息素养是什么并没有清楚的认识,他们经常把注意力集中在寻找信息的工具上,并把信息素养标记为一套数字素养技能,如使用鼠标;同时,教育管理者更有可能对在儿童早期使用数字技术持否定态度,将数字技术视为被动工具,在某些情况下完全避免使用这些工具。Maria[24]通过调查发现德国幼儿园教师仍然偏爱传统媒介而非新媒介,对何时面向幼儿开展媒介和信息素养教育持有不同的意见,并且大多数幼儿园教师没有接受任何正式的教育来支持他们积极推广媒介和信息素养技能。Trujillo-Torres等学者[38]认为学前教师信息素养能力直接影响其数字化教学能力,同时,为了解学前教师的信息素养能力现状,其根据欧盟数字素养框架(DIGCOMP ) 对部分西班牙学前教师的信息搜索、信息评估、信息储存3方面进行调查后发现,受访幼儿教师在上述3方面的表现较好。

二、国外学前儿童信息教育研究现状总结

通过对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研究情况进行了解可以发现,国外相关研究比较丰富,现从研究范围、研究主体和注重实践调查等3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研究范围较为全面,为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料

从所获得的调查文献研究现状来看,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不仅涉及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提升问题,还涉及学前儿童身体健康发展、家长和教师是否支持,以及家长和教师是否有能力开展教学培养等问题。虽然这些研究成果形成的时间大部分在2018年以前,但这些文献针对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内容还是比较全面的,国外学者针对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特点和信息化环境专门研究了其信息素养的内涵特点、所具备的信息素养能力现状和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策略等,这些都为国内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料。

(二)研究主体多样化,从不同角度为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参考

当前,国外关于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的研究主体呈现多样化趋势,从研究主体所在组织来看,有来自医学协会和学校图书馆协会的研究者,也有来自学校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的研究者,还有部分州级的政府组织;从研究主体所在国家来看,不仅有对此研究较多的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研究者,还有来自克罗地亚、西班牙和新西兰等国家的研究者,他们从不同专业角度进行研究,为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参考。

(三)注重实践调查,以实际行动探索提升学前儿童信息素养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为证明针对学前儿童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是有必要和可行的,国外相关学者或机构从实践层面开展了丰富多样的研究。如有从医学角度并通过长期实践研究后,建议针对学前儿童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有从能力发展角度为幼儿园到12年级学生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提出教学标准建议的,有从实验角度调查学前儿童使用搜索引擎等工具证明学前儿童完全有能力进行信息素养操作的,还有从实践教学角度通过与学前教师联合开展信息素养教学实践证明信息素养对学前儿童是有帮助的,他们以实际行动为学前儿童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依据。

三、对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的启示

在教育信息化2.0行动的大背景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国内学者对中小学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越来越丰富,但对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还不足。因学前儿童教育与中小学生教育不是完全分割的,并且信息素养还是终身学习的重要能力之一,所以笔者认为国外相关研究可以给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研究提供如下启示。

(一)重视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明晰学前儿童信息素养内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在的孩子从出生起就受到了信息技术的影响,但我们的关注重心仍在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方面。另外,虽然现在各类丰富优质的教育资源广泛存在于纸质图书、电子图书、网页或APP等,但在这些优质教育资源周围还存在着各种虚假、低劣的内容,为提供适于学前儿童的信息技术和各种媒介,促使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们需要重视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

信息素养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被提出之后,信息素养的概念由过去单一维度的技能进一步扩展到多维度的综合素质,由静态的结果发展到动态的过程,由以图书馆相关专业为主的单一学科问题发展到教育学、心理学和信息技术科学等共同关注的多学科主题[39]。同时,随着诸如媒介素养、数字素养和计算机素养等的出现,再加上学前儿童所具有的独特特点,有必要通过明晰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的内涵,以厘清学前儿童信息素养与中小学信息素养、学前儿童媒介素养或学前儿童数字素养等区别与联系,从而促进学前儿童信息素养发展。

(二)开展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调研,积极构建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标准

通过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国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进行了调查研究,为教育管理者、学前教师和家长等全面正确了解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所以为掌握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也有必要开展覆盖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测评调查,为我国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全面了解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提供参考。

美国学校图书馆协会在1998年发布的Informationpower:Buildingpartnershipsforlearning对指导教育管理者和教师针对幼儿园至12年级儿童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帮助,笔者建议我国也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首先,由中国图书馆学会牵头根据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情况,借鉴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标准,并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尝试探索构建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标准,以指导学前儿童教育管理者和学前教师开展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然后再对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标准进行逐步完善。

(三)提升学前教师信息素养能力,探索开展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

Anne等[40]认为信息技术(例如平板电脑和智能电话)在支援学前儿童学习方面有相当大的潜力,但如果没有成年人的干预,信息技术的优势将不会实现,这就对学前教师的信息素养能力提出了要求,但现实情况是部分学前教师还存在信息意识不强、信息能力较弱、信息道德认识不够等问题,所以为提升学前教师的信息素养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公民信息素养普及教育,加强学前教育师范生信息素养教育和学前教师的职前职后信息素养培训等。

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标准的背景下,为积累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的经验,帮助学前儿童养成信息素养意识,我国图书馆领域学者应主动联合教育学领域学者和幼儿园探索开展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如图书馆领域学者,一是可联合教育学领域学者架起信息素养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桥梁,进一步明确和突出信息素养在早期教育中的作用;二是可借鉴I-LEARN和Big6信息素养教学模型,指导学前教师开展信息素养教学;三是邀请图书馆附近幼儿园的学前儿童到图书馆参观学习等,参与学前儿童的信息素养教育。

四、结语

伴随着科学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素养作为公民终身学习的重要能力的作用更加突显,这对于学前儿童也不例外,正如全美幼儿教育协会主席Gera Jacobs认为儿童在网上有很强的“研究能力”, 我们应该保护他们,避免他们接触到一些不好的东西,并找到最好的途径利用这些技术[41]。另外,学前教育关乎儿童的终身发展,为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中信息素养教育的发展,提升学前儿童信息素养能力,我国学者,特别是图书馆领域学者应该加强对国外学前儿童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和对我国学前儿童信息素养现状的调查,以探讨适于我国学前儿童发展的信息素养内涵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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