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陈天旻,庄晋财
(江苏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博弈关系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
陈天旻,庄晋财
(江苏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探讨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体,分析关键利益相关者及彼此的博弈关系,得出建立配套机制以满足各方权益,解决各方矛盾和利益冲突以降低博弈的利益损失的结论,为达到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理想效果提供了参考。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利益相关者;博弈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是高校与合作单位(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随着经济一体化的热潮,高校除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功能,其社会服务功能也被日益强化。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而且为高等教育实现社会服务功能、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途径。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要实现理想状态,必然会对各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利益相关者彼此博弈,在获取权益的同时降低风险损失,从而达到合作共赢。本文通过分析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构成,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以期实现高校与利益相关者整体满意度最大化,为该模式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和发展提供参考。
国民教育的最高层次教育当属研究生教育,它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使命,对整个国民教育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自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研究生群体在各行各业异军突起,对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力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产业结构调整,传统学术型人才已经不能满足当今市场的需求,用人单位更青睐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这对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应运而生。目前,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已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逐渐成为专家学者的研究焦点。
对于产学研合作教育,学者们从利益问题的角度已经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张炼运用成本收益理论,分析了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动力所在。[1]左健民认为要注重产学研合作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只有在共同利益追求的驱使下,兼顾各方的利益需求,才能实现真正的合作与发展。[2]胡恩华指出阻碍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关键问题是不能很好地处理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关系,并提出构建利益与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3]罗利等运用合作博弈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分析产学研合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过程。[4]段晶晶等分析了产学研合作不稳定的根本原因,为解决各方利益分配,建议引入合作博弈理论与方法。[5]综上所述,学界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产学研合作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但多以产学研合作或产学研合作教育作为研究对象,对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研究较少,而对策提出多从政府维度的宏观层面考虑,其他层面研究不够。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需要将与该模式密切相关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考虑在内,合理分配各方利益,实现利益均衡。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关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关系,解决存在的矛盾,为今后该模式的实施和发展提供借鉴。
(一)利益相关者概念
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概念,是指那些能够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者被组织目标实现的过程所影响的任何个体和群体。由此启发,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受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发展的影响,同时其行为又影响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群体。
关于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国内外学者做了较多的研究,但是多数研究缺乏实证依据,没有基本的统一性。在众多分类中,美国学者米切尔属性分析法受到普遍认可,因为该模型思路清晰,把利益相关者及其组成者当作动态变化的,被认为可操作性最强而广为引用。米切尔从合法性、权利性和紧迫性三项特性归纳利益相关者的属性特征,并按此将利益者分为以下三类: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关键),他们同时拥有合法性、权利性和紧迫性。2.预期型利益相关者(重要),他们与系统保持较密切的联系,拥有属性中的两项。3.潜在型利益相关者,他们只拥有三项特性中的一项。
(二)利益相关者分析
分析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下的各利益相关者,首先要将与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密切相关的利益相关群体列出,他们是对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有一定“投入”,可以从中获利,并且产生一定影响的各类主体。
米切尔的分类法力求让管理者权衡谁是必须关注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应当以动态的视角来衡量,并适应处于环境变化中的组织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格局。综上所述,本文对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核心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具体可分为以下六类:高等学校、导师、研究生、合作单位、政府、社会与用人单位。他们或者出资合作,或者投入知识和精力,在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中获得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利益相关者数量多且需求不同,本文采用米切尔分类法,对与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紧密相关的利益相关群体进行属性分析,如表1所示。
表1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利益相关者属性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根据米切尔的分类法,高等学校、导师、研究生、合作单位均具有合法性、权利性和紧迫性,这四者可归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是参与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关键利益相关者。社会与用人单位是教育质量的检验者,又是继续教育的主体。对于培养质量而言,社会与用人单位也会从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发展成确定型利益相关者。
(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明确不同利益主体对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利益需求,是构建科学合理的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重要前提。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不仅各自担负着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相应责任,而且承担着一定风险,如表2所示。
分析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关系,首先要分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加拿大学者罗利将社会网络引入利益相关者的理论研究中,他认为组织和利益相关者的联系是多角度、多方向的,呈网状结构。本文引用罗利的网状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下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模型,如图1所示。
在高等学校中,导师通过课题、项目与学生紧密联系。为了保证学校办学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导师和学校各行政部门在合理设置专业课程,确定相关学术政策等方面的互动合作将更加密切。学校通过建立导师评价机制,发放奖助学金以及实习补贴等,加强同研究生群体的密切联系。合作单位作为专业实践基地的主要提供者和联合培养单位,为导师和研究生的课题展开提供技术和环境支持,与培养单位紧密联系。政府为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既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政策和教育经费方面的支持。社会和用人单位既是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检验者,又是研究生继续教育的实施者。综上所述,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合作单位四个关键利益相关者联系最为紧密,同时也存在诸多不均衡因素,任何一方的行为变化都会影响整个体系的利益变化,这些存在的矛盾与冲突构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如图2所示。
表2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利益相关者分析
图1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利益相关者关系模型
(一)合作单位与高等学校——利己与共赢的博弈
在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高等学校的最大需求是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求,期望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
合作单位参与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主要动力在于获得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提高自身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最大需求,企业期望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竞争力。科研院所的最大需求是科研成果转化,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科研院所需要企业提供科研经费以及实践基地,并借助高等学校获得科技和人才支持,实现科技成果与生产力的转化,所得利益用于扩大科研规模,提高自身科研能力。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整合了高等学校与合作单位的教育资源、人才培养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优势互补、依托合作,实现利益双方的自我发展和提升。高等学校为合作单位提供人力、科研和技术服务支持,合作单位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培养提供实践基地、技术指导以及经费支持。但是,在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合作双方也存在利益冲突。没有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会打乱合作单位有序的经营管理秩序,导致管理成本提高,合作单位利益受损。部分合作单位在科研和人才需求动力不足的情况下,不注重对产学研合作培养质量的监控,甚至放弃产学研合作培养计划,这些又无法满足高等学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使其利益受损。因此,双方在合作培养过程中,应该保证满足每个利益相关者一定的利益需求。利益相关者实现“利己”的同时,不能损害他方利益,努力实现“共赢”,否则会影响合作的积极性,甚至导致合作失败。
(二)高等学校与导师——行政与学术的博弈
在高等学校管理过程中,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群体,并各自拥有其独特的使命。高等学校的决策者和行政人员拥有行政权力,主要负责行政、财政、学生事务等日常运转。教授行使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主要表现为教学、课程设置、招生、毕业、科学研究等事项。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人员是保证学校运行效率的重要力量,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权力人员则希望保持独立性,两者之间通过学生、教师、政府、企事业合作单位等多元主体信息的传递,构成了高校管理的二元权力结构。两种权力有不同的目标定位、运行程序、人员组成以及价值取向,两者的博弈一直存在。在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下,导师既要保质保量完成科研任务,又要认真完成研究生的教育教学任务,因此,导师精力分配上的矛盾很容易上升为高等学校与导师之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协调两者最有效的办法是决策过程的民主化。高等学校为平衡这一矛盾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导师也会通过民主决策,与高校行政权力进行制度上的博弈,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导师与研究生——功利与公益的博弈
在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以科研为纽带。然而高等教育与市场的联姻,使高校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不可避免地沾染上功利性色彩。研究生虽然能够接触、参与导师的一些科研项目,但往往是简单的数据统计、资料分析等工作,导师也简单地以发放劳务费代替了师生间的互动教学。个别导师甚至把自己的研究生作为牟取利益的“廉价劳动力”。随着师生比的升高,导师很难有时间关注每一位研究生,交流与沟通不畅使师生关系日渐冷漠,导致很多师生纠纷的产生。
在与合作单位联合培养的过程中,校外导师一般都是工作在一线的高学历专家、技术骨干,他们拥有丰富的行业技术和实践经验,对研究生的指导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指导报酬不高、科研动力不足等因素,个别校外导师在忙于日常工作的同时,无心将自身积累下来的实践经验、行业需求等知识传授给研究生,使产学研联合培养成为一纸空文。
教育本身是具有公益性的一项服务,而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功利”关系以及产生的问题,是与教育的公益性原则背道而驰的。在这种情况下,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在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构建新型和谐的“导学”师生关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及导师评价机制,与合作单位形成稳定、长期、高质量的联合培养模式还需要努力探索并实践。
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本质上体现为利益相关者的多方博弈。本文阐述了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的核心利益相关者:高等学校、导师、研究生、合作单位、政府、社会与用人单位等各自的利益诉求与风险,并对关键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博弈关系分析,从而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应降低博弈各方利益损失的风险,提高预期可控性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解决存在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发挥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达到博弈均衡,合作互赢。二是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应建立导师项目资助机制、导师遴选机制、导师评价机制、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等配套机制来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1]张炼.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利益冲突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1(4):9-12.
[2]左健民.产学研合作的动力机制研究[J].学海,2001(6):181-183.
[3]胡恩华,郭秀丽.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02,20(1):69-72.
[4]罗利,鲁若愚.Shapley值在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博弈分析中的应用[J].软科学,2001,15(2):17-19.
[5]段晶晶,陈通,任枫.利益有限理性下产学研联盟中的合作博弈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0,30(6):242-243.
[责任编辑 石 悦]
2017-03-08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学类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与保障制度研究——基于产学研合作视角”(2015Y050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基于职业需求导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2014SJB800);江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2015JGYB035);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GLX14_089,JGLX15_083)
陈天旻(1986— ),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讲师,研究方向: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庄晋财(1967— ),男,江西吉安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创新管理与中小企业发展。
G643
A
1008-6390(2017)04-00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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