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王 雷,詹梦皎,陈晓彬
(江南大学 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的出现造就了世界信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助推着经济的增长。2010年,产业基础坚实、产业形态多样化的物联网产业被国务院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我国的“十二五”发展规划,我国政府将在技术突破、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等方面为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目前我国物联网产业处于早期蓬勃发展阶段。随着物联网在各行业发展的深入和完善,中国物联网产业的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
物联网产业兼具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在起步阶段技术研发投入大、预期收入不明朗,易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要推动物联网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就要解决其资金需求难题。这既要求政府在产业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又要求金融体系提供大规模、高效率的金融支持。没有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缺乏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以及欠缺资本的大量累积,就难以实现技术创新,进而无法形成产业经济的新增点。因此,金融支持对于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研究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也即如何充分发挥金融在物联网产业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支撑作用。中国物联网产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规模在逐年扩大,促进物联网产业经济增长的关键是要制定并实施好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和提高开发应用核心技术能力。金融政策的支持会引导资金流向物联网产业,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优化产业结构,进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实现金融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有力推动。鉴于此,研究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在《ITU 互联网报告2005:物联网》中宣布了物联网信息时代来临[1]。2008年年底IBM 向美国政府提出“智慧地球”战略。随着美国总统奥巴马频频推荐,“物联网”一词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2]。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金融支撑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物联网产业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撑的重要性和具体的金融支撑途径等方面。
为了充分发挥美国政府在物联网领域的导向作用、保持美国物联网技术的领先优势,奥巴马于2009年2 月17 日签署生效《恢复和再投资法案》(《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批准在智慧电网领域、智慧医疗领域和宽带网络方面分别投资110亿美元、190亿美元和72亿美元①数据来源于《通信与IT 的融合是“智慧的地球”落地的核心》(http://it.people.com.cn/GB/42891/42898/10611756.html)。数据来源于《物联网各国政策综述——欧洲篇》(http://www.istis.sh.cn/list/list.aspx?id=7195)。。
Hellmann和Puri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创业投资与企业产出和市场策略相关,不断追求创新的企业有更多机会获得创业资本,能够缩短产品推向市场的时间[3]。郑婧渊介绍了欧盟通过实施种子基金计划向部分投资机构提供无息贷款,指出该计划有助于促使金融机构对物联网产业中的中小型企业提供长期、低息的贷款[4]。张梅和王慧认为,日本政府在物联网这类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支持作用——通过减免税收、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等促使经济资源不断投入[5]。
童元松指出,中国政府通过出台相关的发展规划、建设应用示范项目来引导资源要素投入物联网产业[6]。张云认为,应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服务体系,在银行信贷方面可借鉴创业投资的运作机制,拓展银行为高(新)科技企业融资的渠道,促进各类项目的有效运作[7]。陈柳钦认为,资本市场对物联网这类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支撑作用,因为资本市场能够防范金融泡沫和稳固经济基础,能够通过发挥乘数效应使产业经济规模迅速扩张,能够为创业资本的退出提供一条“安全通道”[8]。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定义,物联网是指利用射频识别(RFID)装置、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相关协议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及任何物体之间的连接,从而进行智能化识别和管理[9],而物联网产业便是与其配套的相关产业。本文的实证分析对象是我国以物联网相关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金融支撑体系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系统,其构建的目的是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发挥金融具有的功能、促进经济向前发展。完整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涉及金融政策、金融生态、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创新、金融服务、金融合作、金融稳定、金融人才和金融信息等多个方面[10]。限于篇幅,并结合研究目的以及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所研究的金融支撑体系是指,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在公共财政税收、商业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方面的配合下,对物联网产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以满足其资金需求的一种体系。
2.1.1 全球物联网产业的市场规模及其增长趋势
现阶段全球物联网产业的技术研发、生产应用、标准体系构建等依然处于发展阶段,整个物联网产业体系正在不断建立与完善中,预计2015年全球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将接近3500亿美元,年增长率达25%②数据来源于《2011—2012年中国物联网发展年度报告》。。图1显示了2007—2015 年全球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的变化趋势。
图1 2007—2015年全球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变化趋势
2.1.2 国外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形式
近年来,世界主要国家都十分重视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欲通过发展物联网来摆脱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复苏。
1)美国。
美国是先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其产融结合模式属于市场主导型。美国物联网产业发展所需资金的来源首先是私人资本,其次是在资本市场中募集,银行仅为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以及少量长期资金,政府基本上不给予支持[11]。创业投资、NASADQ 市场是促进美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美国政府通过实施相关优惠政策来鼓励投资者以长期资本、创业资本投资于物联网产业,为物联网企业提供长期资本来源。
2)欧盟。
欧盟为推进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制定了《欧盟物联网行动计划》。该计划的出现使得物联网产业在多个方面得到了有力支持。2011—2013年期间,欧盟委员会通过每年新增2亿欧元来提高物联网技术研发水平,同时设置专款3亿欧元用于建设物联网产业中的相关项目①数据来源于《通信与IT 的融合是“智慧的地球”落地的核心》(http://it.people.com.cn/GB/42891/42898/10611756.html)。数据来源于《物联网各国政策综述——欧洲篇》(http://www.istis.sh.cn/list/list.aspx?id=7195)。。2012年1月,欧盟委员会在“世界经济论坛”上宣布了“云计算公私伙伴关系行动计划”。该计划指出,欧盟不仅仅要充分发挥公共部门的作用,更要加强公共部门与私有机构的合作,对此初期会投入1000万欧元②数据来源于《欧盟将启动云计算公私伙伴关系行动计划》(http://www.most.gov.cn/gnwkjdt/201202/t20120221_92557.htm)。。
3)日本
e-Japan、u-Japan和i-Japan等发展战略的相继出现,反映出物联网已在日本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日本正大规模建设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准备通过发展物联网产业来促进经济发展。
2.2.1 中国物联网产业的市场规模及其增长趋势
自2009年以来,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市场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2012年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市场规模已达3650亿元,比2011年增长38.6%③数据来源于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3-01/08/content_18066965.htm)。。随着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2013年中国物联网产业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896亿元,据此2011—2013年中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的年均增长率将超过30%④数据来源于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2-04/23/c_111827964.htm)。。图2显示了2009—2013 年中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的变化趋势。
图2 2009—2013年中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变化趋势
2.2.2 中国物联网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启动资金投入不足。物联网项目具有回报周期长、前期需要投入资金多的特点,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12],这致使物联网企业无法获得风险基金和贷款担保基金。事实上,一些因注册规模小而不易引起政府投资青睐的小企业却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因为前期缺少资金投入,导致这些企业在后续发展中举步维艰。
第二,研发投入高。要实现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解决相关的技术难题、消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13]。目前我国多数物联网企业处于技术研发期,而大规模的技术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第三,成果转化缺乏资金支持。目前成果产业化已被政府列为重要目标,虽然一些企业和研究机构掌握了一定的物联网技术,但是孵化企业及技术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往往存在融资难题,致使产业化外移的苗头出现,这对物联网产业的整体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1.1 政府介入物联网产业的必要性
物联网处于信息产业中的前沿领域,相关研发成果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物联网带来的变革会影响社会中的每个人,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这意味着物联网产业会发生产品效益外在化所引发的市场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当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其发展。要消除这些问题的影响,就要借助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将外部效益转化为内部效益。
开展与物联网相关的科技研发项目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这使得一些中小规模的物联网企业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常遇到资金紧缺问题。由于物联网产业正处在起步阶段,具有研发投入大、收入预期不明朗的特征,因此一般投资者不愿介入其中,这就需要政府以某种方式给予资助,从而实现明显的社会效益。
3.1.2 政府财政资金对物联网产业的支持作用
为促进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我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1年成立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首次获批5亿元资金,支持范围涉及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应用示范区推广和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具体而言:用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物联网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用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应用示范区推广、与物联网产业化相关的项目⑤参考《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随后,两部委又于2012年启动了“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进一步加大对物联网产业的财政投入。
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来扶持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不断促进新技术研发,在资源市场配置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调节公共财政资源的配置为技术创新提供了第一推动力。我国物联网产业刚刚兴起,由于财政政策具有杠杆效应,因此,政府采取此种方式支持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是用社会资源配置补充市场资源配置,有助于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物联网产业。
3.1.3 政府税收政策对物联网产业的支持作用
税收优惠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常被政府用来引导经济朝着既定目标发展。政府对物联网产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降低风险及成本,积极调动投资者向物联网产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使物联网产业实现更多收益。原因在于:当颁布与物联网产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后,各资金主体便会权衡当中利益,部分资金主体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会选择向物联网产业投资。政府直接补贴与以税收优惠为代表的间接补贴,对物联网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4],而物联网产业的不断壮大也会带动其他与之相关的产业发展。
现阶段我国暂时尚未制定仅针对物联网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如此,因为物联网产业具有高科技产业的属性,因此现有的针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适用于物联网企业,同样会对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支持作用[15]。此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能够促进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其他举措的开展,如社会环境改善、创业投资建立和企业创新机制形成等。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H1:政府公共财政对物联网产业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3.2.1 商业银行对中国物联网企业的借款现状
通过分析我国沪深两市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的物联网企业的数据①数据来源于CCER 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可发现:2010年中国物联网上市企业获得银行借款②物联网上市企业的银行贷款数据来源于企业年度报告。的均值为0.9311亿元,其中获得短期借款的企业有33家、获得长期借款的企业有10家;2011年中国物联网上市企业获得银行借款的均值为1.3304亿元,其中获得短期借款的企业有25家、获得长期借款的企业有10 家;2012年中国物联网上市企业获得银行借款的均值为2.0776亿元,其中获得短期借款的企业有26家、获得长期借款的企业有11家。由此可知,中国物联网上市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资金逐年增加,但获得短期借款的上市企业数量有所减少,说明部分物联网上市企业在积极寻求其他的金融支撑方式。
按照标准行业市值,本文选取4家有代表性的物联网上市企业,利用其年报中披露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数据来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本文选取的物联网上市企业包括:标准行业市值排名第6位、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同方股份(600100);标准行业市值排名第30位、在深市主板上市的新大陆(000997);标准行业市值排名第39位、在深市中小板上市的远望谷(002161);标准行业市值排名第48位、在深市创业板上市的银江股份(300020)。
表1列示了2010—2012年上述4家物联网上市企业的总资产、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情况。从表1可知:同方股份(600100)的总资产规模大、标准行业市值排名靠前,因此,相比其他3家物联网上市企业,它能够从商业银行获得较多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2012年同方股份获得的短期借款超过70 亿元、长期借款保持在20亿元以上;2010—2012年期间新大陆(000997)获得的短期借款逐年下降,但长期借款却从0增长到4.8579亿元;远望谷(002161)和银江股份(300020)分别是在深市中小板和深市创业板上市的物联网企业,两者的资产规模不及在沪深主板上市的物联网上市企业,所以它们较难从商业银行获得长期借款,其获得的短期借款也十分有限;此外,与标准行业市值排名第48位的银江股份相比,远望谷的总资产规模较小,但因其标准行业市值排名靠前,因此这两家物联网上市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短期借款规模相近。
3.2.2 商业银行对物联网产业的支持作用
通过数据分析可发现,资产规模大、稳定发展、前景被看好的物联网企业能够从商业银行获得较多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资产规模小、行业排名不靠前的物联网企业很难获得长期借款,所获得的短期借款规模也十分有限。因此,一些物联网企业并不从商业银行借款,而是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资金需求难题。
虽然以“稳健经营”为主的商业银行难以对存在较高风险、处于起步阶段的物联网产业进行较大规模的投资。但是,在其他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支配着我国主要的社会资金[16]。如果中国的物联网产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一定规模的信贷支持,那么就可能面临缺少发展资金的问题,这进而会阻碍产业经济的发展。鉴于此,中国物联网产业要提高从商业银行处所获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商业银行能将更多资金投入本产业。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
H2:商业银行贷款对物联网产业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表1 2010—2012年4家物联网上市企业的总资产、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情况亿元
3.3.1 中国物联网产业创业投资情况概述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PE)是指以私募方式对非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企业进行的权益投资。我国物联网企业处于起步阶段,此时期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是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VC)。2010—2011 年,我国进行VC/PE 股权融资的物联网企业共15家,主要为软件与计算机服务类的物联网企业,其中有9家披露了融资额。这9家物联网企业的融资额高达18.12亿元,平均每家企业的融资额为2.01亿元。
3.3.2 创业投资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创业投资机制可使大量资本进入核心技术创新活动中,为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这是因为,创业资本是由分散的、愿意承受高风险的资金组成的;创业投资机构将汇总的创业资本投向建设中的物联网项目,进而对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起到支持和促进作用[17]。创业投资并不看重投资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或股息收入,而是看重最终的资本利得。如果物联网产业能够获得创业投资,那么这种支持作用将会是长期而持久的。除了资金支持外,创业投资还会在设备、资本运营经验和关系网络等方面对物联网产业给予一定支持。当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较为成熟时,创业投资就会选取适当时机退出以实现增值及再循环。
创业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物联网产业也已成为我国高新科技领域内的“明星产业”,因此创业投资会对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促进物联网技术成果转化进而实现商业化和产业化。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
H3:创业投资对物联网产业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3.4.1 中国物联网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的现状
观察本文所选的4 家物联网上市企业样本,2010—2012年样本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平均获得的资金支持分别为6.8172 亿元、8.8970 亿元和9.6989亿元,其资金规模明显大于商业银行信贷规模。
2010—2011年,我国物联网产业中进行IPO 的企业共29例,主要集中在深圳主板以及中小板、创业板和香港主板,共涉及金额151.66亿元,平均每例达5.23 亿元。其中,9 例在深圳中小板进行IPO,募集资金46.74亿元;16例在深圳创业板进行IPO,募集资金85.38 亿元;3 例在香港主板进行IPO,募集资金6.62亿元;1例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12.92亿元。上述具体比例如图3和图4所示。
图3 2010—2011年中国物联网上市企业境内/境外IPO 数量分布
图4 2010—2011年物联网上市企业境内/境外IPO 金额分布
3.4.2 资本市场对中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资本市场与物联网产业发展具有强关联性,这是因为资本市场具有杠杆效应和导向功能,可将各方资金聚集起来投向物联网产业。我国应通过发展资本市场使金融直接与微观主体的储蓄活动和投资活动相联系,使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摆脱对银行资金的依赖,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资本市场与物联网产业进行对接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使各类资本向物联网产业转移,为物联网产业的规模扩张创造有利条件[18]。
中国创业板在2009年被正式推出,旨在为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物联网企业正是典型的此类企业。创业板的出现有助于解决物联网企业的资金需求难题,吸引相关领域人才提高科技转化率,对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资本市场的IPO 为投资于物联网产业的创业资本提供了“出口”,创业资本通过物联网企业上市这条途径能够获取高额的资本利得。除此之外,上市后的物联网企业还可以开展股权回购、兼并收购、清算等一系列资产经营活动,为创业资本实现增值并顺利退出开辟相关途径[19]。创业投资正是凭借这种退出机制才能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实现良性循环。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4。
H4:资本市场对物联网产业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由于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多数物联网公司的规模并不大,在主板上市的企业数量有限,多数在深市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鉴于此,本文以在深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以物联网相关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物联网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2010—2012年其年报数据,分析不同金融支持方式对物联网企业发展的影响。
本文进行实证分析所需的数据资料均来自和讯网和巨潮资讯网,最终得到2010—2012年46家样本企业的面板数据,共计138个观察值。以该46家物联网上市企业的三年数据为研究样本进行回归分析。
4.2.1 因变量
主营业务利润率、总资产收益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3个指标均可以衡量企业的经营业绩。鉴于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容易受人为操作的影响,可能无法真实反映物联网企业的经营业绩,同时本文的研究样本为以物联网相关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物联网上市企业。因此,本文选取物联网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因变量。
4.2.2 自变量
由于本文所选的物联网样本企业的应付债券项均为零,因此在实证分析时不考虑债券支持方式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反映不同金融支持方式对物联网上市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文选取商业银行支持率、留存收益支持率、股权支持率和财税支持率作为自变量①变量定义参考《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公司绩效实证浅析》。。股权支持方式有公开市场和私募两类。公开市场支持方式主要指企业采取首次公开发行、增发和配股等方式获取资金支持;私募支持方式主要指对未上市的公司进行创业投资等。为了研究创业投资支持率对物联网上市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文首先将46家样本企业分为有创业投资的企业与没有创业投资背景的企业。若某上市企业的前10大股东名称中包含“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或“创业资本投资”,则认为该企业是拥有创业投资背景的企业;对于企业名称中含有“高科技投资”“技术投资”“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或“投资咨询”的企业,利用百度和谷歌查询其主营业务,若其主营业务包括“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则也将该企业归为拥有创业投资背景的企业。本文以“是否拥有创业投资背景”作为解释变量,将之设置为虚拟变量。将拥有创业投资背景的物联网上市企业的VC 值设为1,反之设为0。
4.2.3 控制变量
本文以企业成立年限和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企业规模对其发展及盈利状况会有一定影响,故以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鉴于在计算自变量时均使用了企业总资产这一变量,为避免产生多重共线性问题,用企业员工人数的自然对数表示企业规模。本文用上市公司从成立到IPO 的年限计量企业成立年限。
表2 变量说明及其定义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反映不同金融支持方式对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影响,本文建立如下面板数据的混合回归模型,并利用Eviews6.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
4.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3列示了2010—2012年期间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3可看出,物联网上市企业中股权支持占比最大:从均值来看,来自股权支持方式的资金已占物联网上市企业总资产的二分之一;从最大值来看,有些样本企业来自股权支持方式资金占比甚至高达80%以上。这有力地说明了股权支持对促进我国物联网上市企业快速发展起到了较强的推动作用。从表3还可知:留存收益支持率的均值高于商业银行支持率的均值,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物联网上市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有关,即银行为了稳健经营而不愿将大规模资金投给规模较小且风险较高的物联网企业;财税支持率的均值为1.13%,说明来自财税支持方式的资金占比很少,其原因在于政府对企业的财税支持主要发挥了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鼓励其他渠道的资金注入物联网企业的作用;创业投资支持率的均值为0.25,说明来自创业投资的资金占比不高。
表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4.4.2 回归结果与分析
在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前,先对各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以检验模型是否适合后续的分析过程。相关性检验结果显示,因变量与自变量的相关性较高,各自变量间的相关性较低、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满足后续回归分析的需要。对46家物联网上市企业样本的138个观察值进行相关处理,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模型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从表4所示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模型的R2值0.5217、调整后的R2值为0.5036,两者均大于0.5,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较好;自变量BS、RS、ES、FS和VC与因变量ROS正相关,控制变量lnSIZE和AGE与因变量ROS负相关;从F值来看,模型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的检验,即回归模型的整体显著性较强;从t值来看,自变量RS、FS和ES的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的检验,自变量VC的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5%的检验,表明留存收益支持、财税支持、股权支持以及创业投资支持与物联网企业的绩效显著正相关,这与预期假设一致。本文控制企业规模和发展阶段,进一步分析金融支撑体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企业规模对主营业务利润率的影响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负相关,但企业成立年限的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企业的成长寿命、发展阶段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与传统产业相比存在差异,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影响金融支撑体系各变量对企业绩效的作用结果。
根据检验结果,留存收益支持、财税支持、股权支持和创业投资与物联网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即资金投入越多,物联网上市企业获得的主营业务利润越多,因此假设1、假设3和假设4得到检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与物联网上市企业绩效正相关但不显著,表明资金利用的有效性有待加强,因此假设2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企业成立年限和企业规模与物联网上市企业绩效负相关,表明企业应保持适合自身发展的规模,不能一味地追求规模扩张。
进一步分析产生上述回归结果的原因。
第一,留存收益收益率的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物联网上市企业首先会进行内源融资,然后再考虑外源融资。这主要有两点原因,首先,我国股票市场中存在股利支付率较低的现象,留存收益成为企业获取稳定资金的一种来源方式;其次,企业对内源融资具有较强的主动管理权。
第二,物联网产业是新一代信息战略性产业,已被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所以国家会给予物联网企业较多的政策优惠,如财政投资和税收优惠,从而使财税支持对物联网企业的发展产生有力的金融支撑作用。
第三,在公共财政的引导下,创业投资对物联网企业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这表明,目前政府对以物联网产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的产业引导基金政策是有效的,该政策鼓励了创业资本对物联网企业的投入。
第四,股权支持之所以能对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起到显著的支撑作用,与两者的特点密不可分。物联网产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征,而股权资本同样偏好高风险、高投资收益,所以物联网产业成为股权资本的投资对象。这样物联网企业也就有了更多的周转资金,进而可以推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此外,资本市场具有乘数效应,物联网企业与其对接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获得资金支持。
第五,商业银行支持率的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商业银行信贷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明显。从数据资料可知,商业银行对物联网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要多于政府资金投入,但资金效率却很低。究其原因可能是:首先,目前投入物联网上市企业的银行信贷资金并没有被真正投入于实际生产,而是被物联网上市企业用于其他方面的投资;其次,商业银行的信贷配置扭曲,商业银行看到一些物联网上市企业发出需求信号便对其进行资金支持,但这些企业的生产效率可能并不高,而真正生产效率高的非上市物联网企业却得不到信贷支持;最后,物联网产业属于新兴产业,现阶段会将信贷资金主要用于研发投入,这使得物联网企业不能释放最大产能,致使银行信贷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明显。
第六,控制变量企业规模和成立年限与物联网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企业规模的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0%的检验,但企业成立年限的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企业规模越大,多元化经营的成本越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会越低。同时,规模大的物联网企业会出现规模不经济和范围不经济的情形,这使得核心技术的研发效率降低,对主营业务的利润产生负作用。
综合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发现,产业政策、财政税收、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对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作用,而商业银行信贷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明显。其中,产业政策能够优化物联网产业的发展环境,财政投入可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物联网产业,税收优惠通过降低成本和风险使得物联网产业创造更多收益,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偏好高风险从而会对物联网产业进行较大规模的投资,商业银行信贷因资金配置扭曲等问题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据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以构建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
1)发挥政府职能,制定规划和政策。
第一,推进产业政策实施,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在政策方面的引导和扶持,是物联网产业金融支撑体系不断发展、壮大的有力保证。我国政府应结合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现状,根据已制定的相关指导意见及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通过使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相互配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不断流向物联网产业,为物联网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还应出台支持本地区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
此外,政府和金融管理机构还应出台相关政策,促进金融政策与科技研发的融合,以此加大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作用。例如,在投融资政策方面,对不断研发新技术、寻求科技突破的物联网企业给予倾斜式照顾,优先向其投入财政资金,扩大金融支持力度。再如,政府应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扶持物联网企业的发展,促使其提高对物联网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促使其对物联网产业中的应用示范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
第二,健全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仍需完善,政府应专门针对物联网产业的建设发展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有效性,使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例如,对符合创新条件的物联网技术设备投资实行税收抵免,鼓励物联网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为其科技再投资创造条件[14]。
2)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信贷的作用。
为了吸引信贷资金流向生产效率高的企业,政府应大力建设物联网产业中的重点示范项目,向商业银行展示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及良好的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贴、担保等方式来加强银行与企业间的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向物联网产业中的重点应用示范项目、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等提供重点资金支持[17]。现阶段多数物联网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较多的信贷资金支持。为了缓解中小型物联网企业的资金压力,商业银行可通过开展无形资产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质押等业务进一步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扶持。
此外,政府可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为物联网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物联网企业提供服务。这是因为政策性银行所开展的相关业务不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质,而是与政府的政策意图联系紧密,可为一些风险较高的项目提供支持。当前物联网产业在我国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之列,那么政策性银行可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对物联网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促使物联网产业有效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品化和商业化。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使其为物联网产业服务。
物联网上市企业可新建前景良好的物联网项目,利用增发、配股等方式募集更多资金。为了获得规模经济,物联网产业链中的众多企业可利用资本市场搭建平台进行合作和交流。创业板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新宠”,我国应加快创业板的发展速度,从而使部分物联网上市企业可在资本市场获得较好的资金支持。此外,除了在资本市场中发行股票外,一些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的物联网上市企业还可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签订信托融资契约等方式扩大获取资金支持的渠道。
对于虽未上市但各方面表现出色的物联网企业,地方政府可将其归入拟上市企业库,配合其做好上市的相关工作,并鼓励有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同时,有实力的非上市物联网企业可通过并购已上市的企业来获得一个优化公司治理、稳定持续融资的平台。
此外,设立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对该产业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帮助物联网企业建设自主创新体系,也是不断助推物联网产业向前发展的一种途径。
4)完善创业投资投入与退出机制。
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物联网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资金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大量的创业资本才会积极地投向物联网产业、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为了健全创业投资体系、扩大创业资本对物联网产业的投资规模,物联网企业应在政府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下,不断从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社保基金和富裕家庭吸引更多资金[18]。要想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良好支撑作用,有必要积极调动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民间创业资本,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创业投资与物联网产业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创业投资对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有金融支撑作用,同时物联网产业也为我国创业投资市场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现阶段,尽管创业投资可通过在资本市场进行IPO、股权回购、兼并收购和清算等退出物联网产业,但是这些退出方式并不完善,在操作可行性、法律保障等方面均存在问题,可能致使创业资本难以套现或顺利收回[17]。鉴于此,我国政府应不断为创业投资营造好的发展环境、完善相关的监控体系,使得创业投资能有效支撑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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