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李胜辉
深生态学(deep ecology)被认为是当代西方环境主义思潮中最具革命性和挑战性的生态哲学思想。深生态学的提出旨在突破传统生态学的认识局限,对人类所面临的严峻的环境危机揭示深层的问题并寻求深层的答案。作为深生态学运动代表人物的阿恩·奈斯(Arne Naess),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表述了“深”生态学与“浅”生态学之间的区别。奈斯所谓的“浅”生态学,其主旨在通过运用生态学思想去“反对污染和资源消耗”,其中心主题在于“保护发达国家人民的健康和财富”。相比而言,深生态学则在生态学的基础上采取理性、整体的观点,试图抛弃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处于环境的中心的形象”,而采用更为整体的和非人类中心的方法。[1](P95~100)奈斯所主张的“深”生态学和“浅”生态学之间的根本区别是:在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解上,前者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而后者是“人类中心主义的”。
奈斯的深生态学的一个关键特征是抵制原子论的个人主义。由于受到斯宾诺莎形而上学思想的影响,奈斯认为原子论的个人主义思想极端地把人类自身与世界的其他部分隔离开来。原子论个人主义做出的这样一种隔离不仅导致了人们自私自利地对待他人,而且造成人们自私自利地对待自然。“作为一个对于个体水平的自私自利和物种水平的自私自利的反对者,奈斯建议采用一种关于世界的‘整体形象’去替代原先的片面强调个体主义的思想。按照这种关系主义的思想,生物(人类或非人类)在生物圈中最好被理解为是‘整体’。一种生物的身份本质上是由世界上与它有关的其他生物构成的,尤其是那些在生态学上与它有关的其他生物。深生态学家们认为,如果人们使他们自己和世界在关系项中得到认同,到那时人们将会更好地照顾普遍意义上的自然和世界”。[2]这样,深生态学似乎通过一种整体的观点,把人类融入到自然之中,从而为抛弃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提供了基础。
深生态学的核心思想体现于它的两个最高准则:自我实现(self realization)和生物圈平等主义(biospheric egalitarianism)之中。深生态学所说的自我是与自然界相联系的自我,自我实现的过程就是自我省悟,自己去理解自身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认识到自己是更大整体的一部分。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个人主义的自我,深生态学家一般用大写的自我(Self),以强调自己所主张的整体主义观点。深生态学的这个大写的自我其实质是在强调自然是身体意义上的自我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把自我扩展到身体之外的地方。这种身体自我扩展的结果就是,形成一个更大的“生态学的—自我”,自然是这个自我的一部分。尊重和保护我的自我就是尊重和保护自然环境,自然环境实际上是我的一部分而且应该把自然环境视为与我是一体的。自我实现把原本分离的人类和自然联系在了一起,“‘自我实现’,换句话说,是枯萎的人类个体与广阔的自然环境之间的重接”[2]。
对于“自我实现”的思想内涵,德维(B Devall)和塞申斯(G.Sessions)在他们总结性的观点中认为:“在保持世界上宗教的精神传统方面,自我实现的深生态学准则远远超过现代西方思想中关于自我的定义。现代西方思想定义的自我主要是力求满足享乐主义的孤立的自我,这是一个社会程序意义上狭义的自我。社会意义上狭义的自我或社会性自我脱离了人类原本应定的自我,它让我们追随时尚。只有当我们不再将自己理解为孤立的和狭义的相互竞争的个体自我,并开始把自己融入到家人、朋友和其他人最终到人类这个物种时,精神上的升华或展现才会开始。但自我的深生态学意义需要进一步成熟和发展,要认识到除人类以外还有非人类的世界。”[3](P66)他们的观点主要是在强调人类应该抛弃自私、狭义的社会学意义上的自我,只有把人类自身融入到非人类世界中,我们才能实现大写的自我。在人类的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人类把非人类存在物看做是人类身体的延伸物,看作是人类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才能把自身视为自然的一部分而非自然的主宰,才能真正抛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
生物圈平等主义是深生态学倡导的另一个最高准则。这个准则认为所有的生物在它们自身的权利中都是同样的具有价值的,这种价值是独立于它们对于其他事物的有用性的。生物圈平等主义要强调的是,在生物圈中所有的有机体和存在物,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一部分,在内在价值上是平等的。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奈斯把这种生物圈平等主义,看作是生物圈民主的精髓所在。用德维和塞申斯的话说:“生物圈的万物都有生存和繁衍权,有在更大的自我实现内达到他们各自形式的表现和自我实现的权利。这一基本直觉即作为相关整体的部分,所有生物圈中的生物和群体在内在价值上是相等的。”[3](P68)生物圈平等主义实质上是强调非人类存在与人类一样具有同等的内在价值和权利,人类应该像尊重自己一样尊重非人类存在物。
作为最高准则生物圈平等主义是与自我实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我实现构成了生物圈平等主义的前提和基础。自我实现告诉我们非人类存在是人类自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个基础上,生物圈平等主义认为在大写的自我中,非人类存在物与人类具有同等的内在价值,它们是平等的。可以说,自我实现是生物圈平等主义的基础,而生物圈平等主义是自我实现的升华。深生态正是通过这两个最高准则来拒斥人类中心主义的。
深生态学强调自然物与人类相互作用的整体主义观点,在当今的环境运动中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积极地推动了环境哲学和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但深生态学自身也存在许多问题从而招致很多人的批评。其中之一是人们批判其思想太过芜杂,思想主旨太过模糊而又游移不定[4](P255)。在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史中深生态学是一个很独特的派别,它自身没有什么具体的思想来源,它更像是很多思想的混合体,因此人们对于它的这种批评是不无道理的。深生态学还因其对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和主流世界观过于概括化的批判而招致了许多批评[5](P71~83)。笔者认为这些批评都有其合理之处,但都没有真正切中深生态学的内在实质。当仔细审视深生态学的思想主张时就会发现在他们的思想准则中存在严重的逻辑矛盾。如果按照深生态学的思想逻辑进行推论,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发现他们思想主张中所隐含的人类中心主义逻辑,虽然这种逻辑正是他们要极力反对的。
作为深生态学思想最高准则的自我实现,通过上文对它的思想内涵的论述可以做出这样一个合逻辑的推论:在人类的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人类把非人类存在物看做是人类身体的延伸物,看作是人类身体的一部分,那么当我对自己身体进行破坏或利用时就会找到更多更充足的理由。在这个推论中我们仿佛又看到人类中心主义的身影,在深生态学所主张的自我实现的思想主张中,按照逻辑的推演,非人类存在物必然要深嵌入人类的自我之中,原本异质性的存在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同质化。“环境伦理学是这样的学科:它研究人类与环境中的非人类存在物的道德关系,以及环境中的非人类存在物的价值和道德地位”[2]。环境伦理学必须要在这样一个系统中展开,在这个系统中人与自然处于一种相互联系、互为对等的关系整体之中,而生态学中的生态系统思想就为环境伦理学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可以说在地球这个大生态系统中人类和非人类存在物都是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们之间是互相联系、相互依存的。在自我实现的思想中自然是人类自我的一部分,人类和自然形成了一个生态学的—自我。可是这样一个生态学的—自我已经把非人类存在物看作是人类存在的一部分,深生态学对于人与自然的这种理解是对生与态学思想曲解,在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中本质上就包含生物要素和非生物要素两个部分。在环境伦理学的讨论中我们面对的是人类与自然所构成的一个系统,这个系统中的两个构成要素之间是作为互相对应的异质性存在而存在于其中的。如果非人类存在物是人类的一部分,这就在根本上取消了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之间的异质性,而正是人类与非人存在物之间的异质性才构成了生态系统。取消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之间的差别,在这个系统中只剩下了人类自身,自然环境成为了人类的一部分,那么,人与自然之间异质性的消失也就意味着生态系统的消失。
自我实现主张所导致的生态系统构成的同质化,使得他们思想中所隐含的人类中心主义逻辑显现无遗。在自我实现这个过程中,非人类存在逐渐成为人类的同化物,人类不断发现非人类存在物是那个“大我”的一部分,并把他作为人类身体的一部分去爱护和照料。那么,就可以这样认为,我们为什么去照料非人类存在物呢?因为他们是人类的一部分,这样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便明显的表现出来了,我们对他们的照顾只是因为他们是人类的一部分,而不是因为其他。这个还算是比较让人可以接受的结论,而另一个结论就会便显出更强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意味。非人类存在物是人类的一部分,那么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关系就是人类对自己身体的关系,那么人类去爱护自己的身体这是应该的也是无可厚非的,这也为人类对环境的保护提供了合理性。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说,个体同样拥有更多的权利去通过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对待自己的身体,这种观点无疑为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甚至是破坏提供了更多的理由。这便是更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结果肯定不是深生态学所期望的,也是他们没有意料到的。他们最终也不可能赋予自然存在物以真正的独立于人类的利益的价值的,“从一些女权主义者的批评中,我们看到深生态学的‘扩展自我’的理论实际上是一种伪装的人类殖民主义形式,不能够给予自然它应得的作为一种真正的‘其他的’独立于人类利益和目的的利益和目的”[2]。
显然,自我实现并未如深生态学家所期望的那样成为拒斥人类中心主义的利器,反而隐藏着人类中心主义的内在逻辑。深生态学在大写的自我中,把非人类存在物视为人类自我的一部分,逻辑上并不必然导致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相反,它更可能带来一种新的人类中心主义。由此,可以说深生态学并未真正地把非人类存在物放在与人类同等的地位上,而是同样在内在逻辑上把非人类存在置于人类附属物的位置。然而,这并不是这种观点所带来的唯一后果。
自我实现产生的另一个令深生态学的思想家们无法预料的逻辑后果是:生物圈平等主义的主张成为多余的。在生态系统中,人类和非人类存在物是作为两种相互不同又相互对等的关系而存在的。而深生态学的思想主张却是非人类存在是人类的一部分,是人类“大我”的一部分。从这里我们明显看到深生态学是与生态学的思想相违背的,深生态学思想中存在着对于生态学的误用。深生态学对于生态学的误用的结果是非常严重的,这种误用最终将他们自己的思想根基瓦解掉了。他们将自己的思想建立在一个错误的根基上是不可能在上面建立起正确而稳固的思想大厦的。人类和非人类存在物都是地球这个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而不是非人类存在物是人类的一部分,深生态学的这种主张实质上已经超出了讨论人类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所应处于的话语系统。
这样他们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一种两难困境当中:要么,把环境当成人类的一部分,像爱护人类一样爱护自然环境,这样就完全限制了人类自身的发展,因为利用和破坏环境就是对人类自身的犯罪;要么,人类就肆无忌惮地开采、利用自然环境,这同样是因为自然是我们的身体,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去通过自己希望的方式去对待自己的身体。对于前者我们不可能接受,在人与自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中,从物种的意义上说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也占据着属于自己的生态位。人类同样要生存和发展,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利用和开发自然,因此对人类活动的完全限制是不可能的,也是反人性的。而对于后者同样是不能接受的,这本质上就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做法,它正是人类需要加以批判和扬弃的。但是,这两种选择又是不可调和的,从正常人的逻辑来说,人类不能对自己的身体既爱护又伤害,或是对自己的身体时而爱护时而伤害吧。
深生态学已经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两难困境,这种两难困境源自于深生态学对生态学思想的误读,以至于他们在根本上已经走向了反生态学之路。当他们把自然环境作为人类一部分的时候,人类和自然的区分就不存在了,那么由人类和自然组成的生态系统就不存在了。由多样性组成的生态系统变成了人类自身这个一元性的构成。自然环境和人类自身是一体的、是没有分别的。在这种思维逻辑中生物圈平等主义的主张就变得是多余的,因为人类和自身谈平等,这种平等是人类内部的平等,与生物圈中的其他存在物没有关系。
这种思想逻辑把环境伦理学所赖以成立的思想根基也消解掉了,因为环境伦理关注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我们正是在由人类和自然作为异质性的要素,人类和自然的多样性所构成的生态系统中才可以讨论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只有在生态系统中自然才能真正作为与人类对等的而非人类附属物的形象出现,也正是在人与自然处于对等的关系这个逻辑起点上我们才能去讨论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否则我们讨论的仍旧是以自然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生态系统……,涉及的不仅仅是生物,它包括着生物和非生物两方面”[6](P422)。既然他们作为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就意味着它们是这个系统中不可缺少且是异质性的存在。自我实现正是把人与自然构成的异质性的生态系统的变成只有人类自身的同质性存在。如果它们是同质性的存在,那么系统构成要素就不存在了,系统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深生态学的自我实现恰恰取消了这种区分,人类和自然地对等关系不存在了,自然成了人类的附属物,成为人类交往的中介,人与自然之间的种间伦理转变为人类自身与自身之间的种内伦理了,这样深生态学又走到人类中心主义的老路上去了。自我实现消解了生物圈平等主义这个准则成立的前提,那么,我们再通过生物圈平等主义去讨论人类与自然的道德优先性这个问题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至此,我已表明深生态学中隐藏着一种内在逻辑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自我实现把非人类存在纳入到人类自我之中,有可能把非人类存在转变为人类的附属物而非与人类同等的存在物。其中所隐含的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暴露无遗。如果,非人类存在只是人类的附属物,那么再谈生物圈平等主义就变的毫无意义。所以,我们说深生态学并未像它的支持者所期望的那样真正拒斥掉人类中心主义。
深生态的这种内在逻辑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它的支持者们无论如何都意想不到的。在他们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前提之上,却又最终走向了人类中心主义。究其原因,在于深生态学思想家们对生态学的误用。生态系统得以形成并健康运行的前提是它的系统构成的多样性和异质性,生态系统中的生物要素和非生物要素是作为彼此相对、不可化约的要素而存在于生态系统之中的。自我实现思想实质上取消了生态系统的异质性和多样性,这样自然环境就成了人类的附属物,生物圈的平等主义也就变成一种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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