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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对策和建议*

时间:2024-07-06

李新凤

(焦作大学,河南 焦作454000)

普惠金融是一个能够全方位地为社会各类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业务,能够有效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是解决金融服务供给和需求不平衡等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正式将“普惠金融”写入党的执政纲领,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1]”。2015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各地发展普惠金融确定了基本路径。近几年,国家又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带来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普惠金融发展质效不断提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4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5.94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同比增速31.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9.8个百分点。全国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速27.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5.8个百分点[2]。

焦作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山,南临黄河,地理位置优越,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助力焦作市打造“世界太极城、中原养生地”,早日建成“六个焦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焦作市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近几年,焦作市陆续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业务。

2017年,焦作市构建了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在破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卓有成效,被誉为“焦作模式”。焦作智慧金服通过与银行、证券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创投机构开展合作,整合各方资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根据焦作银保监局发布的信息显示,2020年焦作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4.43亿元,较年初增加58.38亿元,较年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8.73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共为4 056家中小微企业办理阶段性延期还本84.67亿元,为217家中小微企业办理了延期付息1.66亿元[3],见第17页图1。

图1 2020年焦作市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焦作市各商业银行依托智慧金服平台,以本地企业和个人的现实需求为导向,创新开发了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切实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如焦作市农信社整合农信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合作,共同打造了“金燕快e贷”纯信用产品,企业或个人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和抵押,可以直接线上申请,银行可以线上进行审核授信,而且可以随借随还,为广大城乡居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来了方便和实惠。焦作中旅银行在满足本地区农户在种植过程中对金融产品需求的基础上,专门为“三农”领域打造了系列产品,创新性地推出了“惠民贷”“山药贷”“花生贷”等产品,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的融资难题。除此之外,焦作中旅银行还结合本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特别打造了“农家乐”系列产品。据焦作中旅银行发布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6月,中旅银行针对焦作地区民宿、家庭宾馆共累计发放贷款642笔,金额达2.81亿元,为焦作旅游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2 焦作市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焦作市在普惠金融实践中取得了诸多成效,但是仍存在诸多制约其发展的短板和瓶颈。本文通过对普惠金融产品的供给侧、需求侧、监管侧3个方面进行调研,找出并分析了目前焦作市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供给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1 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内生动力不足

以前,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面向大中企业客户办理各类金融业务,这类业务一般涉及金额较大,银行服务的边际成本较低,故带来的收益较高。而在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时,一是普惠金融客户分散,分布范围广,特别是分布在农村的农户和小经济体,距离城镇较远,导致金融机构的营销成本增加;二是该类客户贷款额度相比较低,但是办理贷款的流程和环节与其他类型贷款基本一致,金融机构所付出的经营管理成本并不低,因此造成普惠金融产品的平均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高于一般贷款,盈利能力较差;三是小微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普遍较差,企业的生命周期较短,违约风险相对较高,造成银行的收益和风险不匹配。基于这些原因,一些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积极主动性不高,内生动力不足[4]。

2.1.2 普惠金融产品有待进一步创新

近年来,虽然焦作市各金融机构在不断尝试创新,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普惠金融产品,特别是还有一部分纯信用产品(无需任何抵押,只需提供相关材料,银行审核后即可授信),很多小微企业受益。但是仔细研究发现,很多产品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将名称和种类稍加变化,实质上和之前传统的小额贷款并没有太大差别,金融产品的创新特征不明显,产品创新的层次不高。此外,由于金融机构缺乏成熟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经验,各金融机构相互借鉴,推出的一些产品和服务都非常类似。

2.2 需求侧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金融知识匮乏成为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短板

消费者首先需要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才能正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2020年调查结果显示,无论个人还是小微企业,其金融素养与金融健康密切相关[5]。目前很多农户和小微企业主缺乏基本的投资理财知识,对融资政策、融资知识、金融工具了解很少,对期货、基金等新型金融工具更是难以理解和接受。加上目前市场上还存在一些非正规的第三方金融公司借普惠金融之名误导众多小微企业主、农户申请套路贷款或非法收取信息服务费,扰乱金融市场,导致很多人对普惠金融产品望而却步,阻碍了本地区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

2.2.2 缺乏征信信息和合适的抵押资产

目前,焦作市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完善,许多小微企业主和农户征信信息不足,特别是一些农民,信用意识普遍较弱,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开立过信用卡账户,也没有从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没有任何征信信息,造成金融机构受理贷款申请时无法授信。虽然现在金融机构推出了一些纯信用产品,但贷款额度一般较小,贷款额度较大的产品一般都需要相应的抵押物,而大多数小微企业和农户没有符合条件的资产可以用来抵押,因此其在对资金有需求时,往往会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

2.3 监管侧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监管体系不完善

近几年,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大大促进了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但监管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目前非正规金融组织仍然是监管体系的一个盲区,这些组织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中起到较大的作用,但其没有受到政府规范和监管很容易引发金融违法行为。农户本身缺乏相应的金融知识,其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如果在使用金融产品过程中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将会严重打击他们接触普惠金融产品的积极性,从而阻碍普惠金融的发展。

2.3.2 信用体系不完善

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业务,很多金融机构放不开手脚,“不敢贷”的根本原因就是无法合理地评估企业的信用,贷款风险不好把控。在对小微企业信用进行审核时,需要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画像”。目前,对金融机构来讲,数据的利用分析技术已不是难题,最大的痛点是缺数据[6]。对小微企业来讲,企业的社保信息、用电用水信息、用工信息等能够反映其真实的经营情况,但这些数据分布在社会的不同部门,金融机构直接获取的难度很大。另外一部分数据分布在工商、司法、海关等不同的政府部门,信息没有进行整合,且一般不对外开放。而如果金融机构通过数据公司获取,一是数据引入成本太高,许多中小银行无法承担;二是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无法确定,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目前对金融机构来讲,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获取数据的成本高、难度大、渠道不通畅,且很多数据碎片化,直接利用率低。

3 大力发展焦作市普惠金融的对策和建议

3.1 完善金融机构体制机制以激发内生动力

各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的普惠金融发展中心,加强银行内部普惠金融业务的资源统筹和统一管理。改进普惠金融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不断改进尽职免责认定标准,降低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将分支机构服务的业务量和业务复杂程度作为考核指标赋予一定的权重。对于普惠金融业务考核较好的分支机构,要进行绩效加分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奖励,从而激发普惠金融业务基层员工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3.2 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以丰富普惠金融产品

各金融机构应加大科技投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入的方式聚集一批技术工程师、数据专家等高科技人才。利用金融科技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将一些审核管理流程从“线下”搬到“线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充分利用自身科技力量,在调研挖掘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多层次开发普惠金融信贷产品,使金融信贷产品的供给能够精确匹配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不断加大纯信用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努力提升纯信用贷款在所有贷款中的所占比例。

3.3 进一步拓展风险缓释手段

由政府牵头,联合辖区内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基金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多部门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机制,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大力开展融资类信用保险业务,为本地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创新担保抵押方式,积极探索针对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担保、专利权担保、商标权担保等新型融资模式,探索针对农村经营主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宅基地使用权担保、林地经营权担保等新型融资模式。

3.4 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机构可以联合相关政府部门,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各类金融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村庄、企业、学校发放金融知识手册,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金融风险防范的讲座和培训,推动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金融机构服务站点,大力宣传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平台借贷,讲授常见的一些金融风险以及非法金融产品带来的危害,提醒民众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讲授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借贷。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义务,保障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完善机制,保障消费者反映的金融纠纷能够及时被化解和快速解决。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小额纠纷快速解决、中立评估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3.5 加强部门联动以推动数据共享

各银行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数据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数据收集力度。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定期联络组织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金融部门进行会商和交流,建立金融行业内部数据共享机制。由政府部门牵头,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社保、电网、水务等部门,允许金融机构在保障企业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前提下,查询获取相关数据信息,不断完善和拓展金融信息数据资源,弥补普惠金融发展中的数据短板。

3.6 推进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普惠金融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金融领域的任务,而且是需要全社会各领域联手共建的巨大工程。由政府部门牵头,协同公安、司法部门建立完善的联合奖励和惩戒机制,以丰富的金融信息大数据为基础,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不断推进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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