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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产能核算的基础与方法研究——以河南省为例

时间:2024-07-06

王国强,张蕾娜,宋艳华

(1.河南省科学院 地理研究所,郑州 450052;2.国土资源部 土地整理中心,北京 100035)

借鉴国内外农用地生产能力研究方法,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对于全面掌握不同区域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的状况,制定具有差别性的区域耕地保护政策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社会各界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学术界纷纷开展相关研究,关文荣[1]、张风荣[2]、蒋承菘[3]等从不同角度阐述农用地产能核算的意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如浙江省[4]、江苏省[5]相继开展研究工作。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土资发[2006]79号)规定,深化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调查评价;《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土资发[2006]3号)规定,开展全国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调查与评价。2006年启动了河南、河北、湖北三省全国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调查与评价试点工作,同年底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召开了耕地生产能力核算专题研讨会[6];2007年安排了河南、河北、湖北等 10个粮食主产区开展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这些研究成果和工作安排为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的开展与推动奠定了基础。但还有一些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比如,对产能内涵的表述、与农用地分等成果的关系,等等。作者参与了农用地产能核算的相关研究与河南试点工作,结合上述工作,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1 农用地产能的概念

关文荣等认为,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地域、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各种农业资源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的农用地生产功能。其构成包括农用地的自然生产能力、利用生产能力和经济生产能力等[1]。浙江省课题组定义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具体生产过程的组织、农业生产诸要素的综合投入,可以达到的相对稳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综合产出的能力[4]。江苏省课题组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在其所拥有的耕地资源上,通过各种政策和激励机制,让耕地经营者自愿扩大粮食种植,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在正常年景下能够达到的粮食生产能力;既包括现实存在粮食生产能力,也包括潜在的粮食增产能力[5]。郧文聚等认为,农用地产能是农用地单产与其对应面积的乘积[7]。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农用地产能是指在一定地域、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经济、社会、技术条件下所形成的农用地生产能力,包括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 3个层次。理论产能是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充分保证,光、热、水、土等环境因素均处于最优状态下,技术因素所决定的农作物所能达到的最高产量。可实现产能是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基本保证,光、热、水、土等环境因素均处于正常状态、技术条件可以满足,由政策、投入等因素决定的正常年景下农作物能够获得的最高产量。实际产能是指目前已经实现的产能,即某年农作物已经达到的平均产量。

2 农用地产能核算的基础

2.1 核算的理论基础

农用地产能核算的理论基础有土地生产潜力理论、土地肥力理论、农业效益理论、农业地租地价理论和农业区位理论。理论产能的理论基础是土地生产潜力理论,可实现产能的理论基础是土地生产潜力理论和土地肥力理论,实际产能的理论基础是土地肥力理论、农业效益理论、农业地租地价理论和农业区位理论。

2.2 核算的工作基础

郧文聚、胡存智认为,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摸清了土地资源的数量情况,也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掌握了土地资源质量状况,而对于农用地的产能还没有较为全面的调查评价。前两项工作是开展耕地产能核算的重要基础,也是农用地分等工作的深化与延续[8]。

通过试点研究,作者认为农用地分等成果是产能核算的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提供了产能核算对象的基本单元(分等单元)。农用地分等单元是农用地等级评定和划分的基本空间单位,单元内部土地质量相对均一,单元之间有较大差异。所以,应该以此为产能核算的基本空间单位。分等单元图可直接作为产能核算的工作底图。

2.2.2 提供了供核算使用的土地质量指数,包括自然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产能核算的基本思路就是建立分等单元的自然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与其相应的样本产量调查值之间的数学关系模型,那么,农用地分等工作计算出了每个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所以,产能核算可以直接使用这 2个指数。

2.2.3 提供了产能核算的农作物基础。农用地分等指数是对大宗农作物土地生产(潜)力逐步修正的结果,因此,产能核算农作物的选择要与农用地分等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一致,避免不一致带来的分等指数的重新计算。

2.2.4 提供了产能核算的面积。产能核算涉及的基本要素是标准粮单产和面积,农用地分等提供了分等单元面积、自然等别面积和利用等别面积,这为核算不同区域及不同等别农用地的产能提供了基础。

2.2.5 提供了土地质量的评价方法。当农用地分等工作完成时间较长,或未进行农用地分等工作的区域,需要计算分等单元的自然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其方法可以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规定的方法进行。

3 产能核算的原理与方法

3.1 理论产能核算原理与方法

3.1.1 基本原理。理论产能是环境条件和生产条件最优状态下所实现的最高产量。而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划分的依据是作物生产力原理,即各种作物在各自固定的光合作用速率及投入管理水平最优的状况下,作物的生产量由土地质量所决定,而土地质量是光照、温度、水分、土壤、地形等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根据这一原理,可以首先假设评价工作区域内各处的土地利用投入管理已是最佳状态,然后用影响作物生产量的各因素的优劣和组合状况定量推算地上作物生产量的高低,以作物生产量的高低最终评定土地质量等级。所以,理论产能是土地自然质量等别差异的主要表现特征。目前,符合这一条件的用地单元(地块)是各级农业科研部门的农业实验田,农业实验田的样点单产可以视为环境条件和生产条件最优状态下的最高产量,此产量可作为理论产能核算的样点理论单产。相应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可以视为环境本底条件的综合表现。

3.1.2 核算方法。建立农业实验田单产样本值和相应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的函数关系模型,将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代入函数方程,可以获取实验田样本所在区域的农用地理论单产。其方程为

依据a和b,将该区域所有农用地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代入(1)式,可获得各单元的粮理论单产。

3.2 可实现产能核算原理与方法

3.2.1 基本原理。可实现产能是环境条件和生产条件处于正常状态下所获得的最高产量。符合这一条件的样本产量是评价区域已经实现的最高产量,即最高利用水平的产量。土地质量等别反映了土地自然质量的高低,并不反映人们对土地质量利用到何种程度。土地利用分等就是揭示土地质量和人们利用土地质量的能力间的关系,反映人们利用土地能力的指标是相同质量土地的利用水平。而土地利用水平的高低受控于 3种因素,一是土地质量,二是利用方式,三是经营水平。因此,可实现产能核算的基本原理是经济学的生产要素理论,生产产品的数量及其价值量取决于生产要素的相互结合、共同作用。根据这一原理,当土地自然质量一定、经济条件相似时,作物生产量取决于生产条件、农耕知识和技能水平、劳动态度等。按照土地自然质量状况评定出来的潜力等级只是土地的可能的生产量,并非土地的实际生产量,土地实际生产量还受到当地长时间形成的农耕水平、用地强度、种植技能、劳动态度的影响。所以,可实现产能的样本产量是在区域生产条件、农耕知识和技能水平、劳动态度等方面都处于正常状态下所获得的最高产量值。

3.2.2 核算方法。建立分等抽样单元作物可实现单产样本值与相应单元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即

依据c和d,将核算区域的所有农用地分等单元的利用等指数代入(2)式,可获得各单元的可实现单产。

3.3 实际产能核算原理与方法

首先,依据农业统计数据,将核算区域内各乡镇的指定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视作各乡镇指定作物的实际单产。然后,根据标准粮换算系数,将指定作物的实际单产换算为标准粮实际单产;最后,根据标准耕作制度核算乡(镇)域实际单产,用实际单产乘以耕地面积得到乡(镇)域实际产能。

4 河南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实证研究

河南省是全国农业大省,粮食主产区。2006年耕地总面积 792.7万 hm2,全省农作物播种总面积 1 418.56万 hm2,其中,粮食播种面积 930.37万 hm2,复种指数为177%。粮经比是 66∶34,粮食总产量 5055万 t,居全国第一位。

4.1 理论产能核算

以调查的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值与样本地块相应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建立回归关系模型。理论产能各指标区回归模型见表 1,理论产能总产核算结果为 6493万 t,自然等别理论单产核算结果见表 2(单产与总产均为标准粮,下同)。

表 1 理论产能各指标区回归模型表Tab.1 The theoretical throughput regression models of every index area

4.2 可实现产能核算

以调查的分等抽样单元指定作物标准粮单产样本值与相应单元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建立回归关系模型。可实现产能各指标区回归模型见表 3,可实现产能总产核算结果为5548万 t,利用等别可实现单产核算结果 (表 4)。

4.3 实际产能核算

从县级统计年鉴中可以得到全县和各乡镇(有的可以到行政村)的各种农作物(包含指定作物)的播种面积、总产和单产数据。2006年全省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418.56万 hm2,其中,粮食播种面积 930.37万 hm2,复种指数为 177%。经计算,粮食作物种植占用耕地面积约 524万hm2。核算的全省实际单产为 9682kg/hm2,实际产能为5076万t。与2006年河南粮食总产量5055万t基本吻合。

表 2 河南省农用地自然等别理论单产核算结果Tab.2 The theoretical throughput per unit calcu lation results of Henan Province agricultural land natura l quality index grade

表 3 可实现产能各指标区回归模型表Tab.3 The rea lizab le throughput regression m odels of every index area

表 4 河南省农用地利用等别可实现产能核算结果Tab.4 The rea lizab le throughput per unit calculation results of Henan Province agricultural land use index grade

4.4 核算结果分析

河南省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核算结果分别为 6493,5548,5076万 t。理论产能与可实现产能相差约 945万 t,大约占目前实际产能的 19%。这是一个远景生产潜力,因为理论产能是生产条件最优状态下达到的最高产量,若把它变成现实还有很多生产条件达不到最优状态,即条件不具备。而实际产能与可实现产能相差约 470万 t,大约占目前实际产能的 9%。这是一个近期可以实现的生产潜力。因为可实现产能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基本保证,光、热、水、土等环境因素均处于正常状态、技术条件可以满足、正常年景下农作物能够获得的最高产量,因此,只要政策、投入、生产者的态度等人为因素有利于农业生产,近期可以把生产潜力变为实际产能。

5 结论与讨论

河南产能核算试点研究证明,以不同层次的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核算不同层次的产能是可行的,核算结果符合实际,可以实现产能核算的工作目标。以农用地产能核算成果为基础,科学核算农用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分析农用地产能结构与变化,分析农用地产能的空间分异特征、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掌握农用地资源的安全状况,可为实现我国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的战略目标提供依据。但还有一些问题,如样本产量调查、理论产量样本(区试产量)可能存在样本不足的问题,可实现产能样本可能存在调查样点分布不均和数据的失真(不是最高值)问题。还有标准粮换算、耕地面积修正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1] 关文荣,李维哲.拓宽保护耕地的思路[J].中国土地,2006(3):17-18.

[2] 张凤荣,张晋科,张迪,等.1996— 2004中国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变化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6,20(2):8-14.

[3] 蒋承菘.对耕地保护的再审视[J].中国土地,2006(3):15-16.

[4] 浙江省农业厅课题组.浙江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研究[EB/OL].(2006-04-11)[2009-04-10].http://www.zjagri.gov.cn/html/main/zjModernAgriView/2006041172908.htm l.

[5] 苏中平.对江苏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分析研究[EB/OL].(2006-05-16)[2009-04-10].http://www.jrj.com.cn/NewsRead/Detail.asp?NewsID=940181.html.

[6] 毛志红.农用地综合产能调查评价明年全面展开[N].中国国土资源报,2006-11-29.

[7] 郧文聚,王洪波,王国强,等.基于农用地分等与农业统计的产能核算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7,21(4):32-37.

[8] 郧文聚,胡存智.实现耕地安全的精确化[N].中国国土资源报,2006-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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