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龙 欢
(湖南图书馆,湖南 长沙 410011)
古籍数字化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后形成的各种信息资源的总和[1]。古籍年代久远,存在纸张脆弱、破旧、霉变等问题,更由于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很多古籍已荡然无存。明代叶盛认为“夫天地间物,以余观之,难聚而易散者,莫书若也。”我们要保护利用这些珍贵典籍,让普通大众领略古籍文献的博大精深,树立国人的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强化古籍保护基础性研究,发挥科技保护支撑作用,推动古籍保护关键技术突破和修复设备研发。由此可见,古籍数字化保护和数字资源建设是公认的最佳手段之一,古籍的数字化建设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在国家层面有关古籍保护、古籍数字化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为古籍数字化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见表1)。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以来,古籍普查、修复保护、数字化、整理研究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见表2)。如,“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数据库”于2018年上线运行,“中华古籍资源库”在线发布数字资源约10万部(件)。我国目前有十余家图书馆古籍数字化工作已经走在前列,如国家图书馆的“中华古籍资源库”“中华再造善本资源库”“数字方志”等、云南省图书馆的“云南省图书馆古籍资源数据库”等。
表2 全国古籍工作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3月)
国家层面古籍工作框架体系已越来越完善,面对如此丰富、珍贵的古籍藏量,图书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古籍进行数字化保护和利用显得尤为迫切。
虽然古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有部分图书馆古籍数字化还未起步,其中不乏一些古籍及善本古籍资源较丰富的图书馆。已经完成数字化工作的图书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源共建共享程度不高、没有厘清“藏”“用”的边界、古籍数字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1995年美国国会图书馆开始实施国家数字图书馆计划(NDLP),对古籍进行全文图像的数字化处理,1995年,大英图书馆开始实施“数字化图书馆计划”[6]。我国古籍数字化起步稍晚,各图书馆重视程度不一,发展参差不齐。古籍数字化是新兴学科,优秀的古籍数字化人才需要了解典籍史、传统文化、版本整理以及计算机知识,现阶段图书馆的相关人才数量明显不足。
众所周知,存藏至今的古籍保存状况并不乐观,多存在酸化、老化、破损、脱叶、霉蚀、虫蛀等问题,目前全国需要修复的古籍约1500万册,以当前的修复人才和修复技术条件,要完成如此艰巨浩大的工程大概需要数百年。因此,必须开发智能化修复保护技术,利用现代化智能技术在古籍残损病害预防、分析、诊断及辅助修复等领域开展研究应用[7],对古籍修复工作给予精细化支持和辅助。只有及时高效地完成古籍修复工作,才能让古籍的数字化工作有充分的文本保障。
由于缺乏统一的古籍数字化行业标准,各图书馆和古籍数字化资源开发商建设的资源数据库多样,在书目录入、数据存储规范、平台接口等方面有显著差异性。只有标准统一才能使各古籍数据资源库的利用价值实现最大化,促进相关资源的质量提升,真正实现文化资源的普适性。
古籍数字化建设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工作,需凝聚多方智慧,做好科学设计和规范建设。科学设计要求在古籍数字化建设中要高屋建瓴,在顶层设计中充分整合现有业务系统、网络基础和信息资源,建立完整的维护和运营机制,避免现有资源系统的浪费。利用规范标准来约束各业务系统功能的内部结构,保证数字化系统和资源库以标准规范化的方式提供对外服务。
古籍数字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统筹管理,有序实施。包括项目计划方案制定、实施、验收等阶段,涉及工作部署、人员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全程统筹。具体细化到古籍提取交接、著录、扫描加工、扫描质检、总质检,格式转换等工作都需要严谨有序。需要根据古籍数字化项目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项目各个阶段有序、高效进行(见图1)。
图1 古籍数字化采集标准流程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古籍数字化要注重古籍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纸质古籍文献是数字化的灵魂和基础,数字化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古籍,减少古籍的人为翻阅,让更多的人接触到古籍中的文化精髓。相对于纸质古籍,古籍数字化版本可以人为调整、修改,原古籍文献所承载的历史记忆信息被修改的不确定性加大[8]。高效的古籍数字化必须保证形式与内容要尊重古籍的原貌,才能更好地做好传承。
4.1.1 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政企联合加强经费支持
政策法规是古籍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的制度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加强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也提出要完善政策支持。此外,《意见》和《“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还指出中央和地方财政结合实际予以重点支持,将古籍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众所周知,古籍数字化工作需要巨大的资金保障,许多图书馆因为经费不到位而无法对珍贵的古籍资源进行数字化保护。应该设立古籍数字化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分配好资金用途,并且做好跟踪和监督[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10]。图书馆可以向社会、企业和其他组织寻求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古籍数字化保护传承的帮助。如,字节跳动公司全面支持“北京大学-字节跳动数字人文开放实验室”的工作,研发古籍数字化平台,利用智能技术加速中华古籍资源的数字化建设,进而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4.1.2 推进古籍数字化专业学科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
古籍学科建设是古籍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意见》中明确指出推进古籍学科专业建设。古籍数字化具有鲜明的跨学科特点,涉及古典文献学、信息学、计算机、古籍材料科学、人工智能等多学科知识,是一门古典文献与现代科技结合的交叉复合型学科[11]。目前设置古籍数字化专业学科的国内高校仅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十余所。2003年成立的首都师范大学电子文献研究所是全国高校系统首家从事古籍数字化的专业研究机构。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创立“数字文献学”,与出土文献学、文学文献学并列为中国古典文献学的二级学科。国内高校需要打造古籍数字化学科领域特色,建设重点学科,培养一批古籍数字化专业领军人才,完善古籍数字化学科体系,加强合作,建设专精尖的古籍数字化教育实践基地,注重加强学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人才队伍建设是古籍数字化发展的保障。有了科学的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将会如鱼得水。古籍数字化人才培养涉及古典文献、古籍存藏保护、整理研究、古籍修复、计算机技术等方面,并非简单的自然叠加,而是要兼容各学科知识,做到深层次的创新交融,打造“一专多能”的新时代古籍数字化人才队伍。各级机构要加强古籍数字化研究力量,健全人才传承机制,建设古籍数字化人才学术交流平台,开展短期专项培训。完善用人机制和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奖励体系,保障古籍相关人员工作待遇,激发和保护古籍数字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2.1 数字化古籍盘点和虚拟主播
重庆北碚图书馆打造的“天璇·视觉盘点系统”,因整齐的阵列式摄像头、实时更新的盘点界面、读者交口称赞的实用功能,使这种全新的智慧数字图书盘点方式受到关注。它既可以避免人为手工盘点对古籍产生的二次损害,又能提高效率。另外,元宇宙应用智慧图书馆服务与运营具有巨大的潜能和应用价值。根据不同的古籍展览主题,可以定制个性化虚拟数字形象,增加展览特色。如,提取古籍文献的内容或人物,个性化设计“虚拟古籍官”形象,让IP和展览主题黏性更强,创新展览形式和解说、互动的同时,也让观众增加“穿越”的代入感。面向学生群体,可运用虚拟古籍数字形象录制虚拟教学视频或培训视频,寓教于乐。虚拟主播可应用到各项云展活动或讲座中,图书馆可协同学校针对中小学生组织在线看展,虚拟形象比真人演讲更具趣味性,还能实时进行互动问答交流,赋予活动更多吸引力和教育意义。
4.2.2 VR修复和科普阅读
传统古籍修复通常要经过洗、揭、脱、补、托、裱、衬等多道工序[12]。随着科技的进步,数字化阅读逐渐取代传统阅读方式,VR也将对我们的阅读方式带来巨大的影响。通过3D建模将古籍修复步骤在VR中还原,让读者体验古籍修复的过程,体会到古籍修复的不易,从而更加主动保护这些古籍。数字技术将古籍还原,再运用VR技术打造的逼真环境,能够让读者感觉自己在真实翻阅这些古籍,而不只是像电子书那样数字化地呈现。在保护古籍的同时,降低了接触古籍的门槛。同时,利用VR技术带来的身临其境感,将古籍描绘的情景“真实”再现出来,让读者领略传统文化之美。
4.3.1 古籍数字化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数字化古籍是经过数字化处理后可以再现或可供检索、阅读和分析的古籍数据库[13]。古籍数字化需要建立标准的学术规范体系,这并非古籍内容格式、存储介质的简单变换,而是古籍文献在大数据信息时代下的延伸[14]。古籍数字化标准规则有《古籍描述元数据著录规则》《古籍著录规则》《古籍数字化工作手册》等,古籍数字化学术规范体系包括古籍信息采集与录入、数字化资源加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资源利用管理、资源发布与展示、数字化资源检索、统计分析报表等。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提升数据库平台的开放性和共享性,统筹古籍数字化版本资源建设与服务,才能更好推进古籍专业数据库的开发与利用。
4.3.2 推进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
当今,古籍数字化事业发展迅猛,各类古籍数字资源库和平台层出不穷。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致力于古籍数字资源的汇聚共享,全国各古籍收藏单位积极响应且全力配合,截至目前共举办了4次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活动,先后联合省/市/区县级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博物馆系统等三十余家古籍收藏单位在线发布古籍数字资源超过两万部,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形成了全国联动的新局面[15](见表3)。“中华古籍资源库”是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建设的综合性古籍特藏数字资源发布共享平台,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重要成果。目前在线发布资源包括国家图书馆藏善本和普通古籍、甲骨、敦煌文献、碑帖拓片等,以及馆外和海外征集资源,总量约十万部(件)。读者无需注册登录即可阅览全文影像,同时实现基本检索和高级检索、单库检索和多库检索,除了“敦煌遗珍”“中华寻根网”,其余数字资源实现了各子库资源的统一检索,并且同时兼容PC和移动端,并支持模糊检索[16]。
表3 全国联合发布古籍数字资源合作馆
图书馆是社会知识、信息、文化的记忆和扩散装置[17]。古籍是图书馆的特藏文献资源,古籍数字化的发展实质是信息科学技术和人文精神的深度融合,两者融会贯通、“同频共振”才能对图书馆事业发展产生实际的社会服务效能,将古籍的精髓展现出来。人文服务精神需要信息科学技术的支撑才能产生便民利民惠民的效果,技术的发展需要关注人文服务精神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本质[18]。
新时代,古籍的服务对象和范围越来越广,古籍研究越来越具有人性化关怀,数字化后的古籍,大大方便了读者,使其足不出户便可无差别地获得想要的文献资源。
古籍保护工作需与时代共进,与人民共享,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加强研究和宣传价值阐释。古籍数字化保护利用可以助推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繁荣和学术发展,古籍数字化研究和实践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古籍工作者要在《意见》和《“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的指引下,开启古籍数字化建设新进程,为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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