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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版权票初探

时间:2024-07-06

董婷婷姜传毅(大连图书馆,辽宁大连116000)

民国时期版权票初探

董婷婷姜传毅
(大连图书馆,辽宁大连116000)

[摘要]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国版权票的存在时间较短,自产生至消亡大约不过50多年,它真实地保护了著作者的合法权利,见证了中国近代著作权的产生与实践,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萌芽,也是图书出版史上的里程碑。通过研究民国时期版权票的起源、作用以及设计,来回溯那段版权制度尚不明确的时代。希望可以对公共图书馆日后的版权保护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版权票民国文学著作权公共图书馆

[分类号]G256.1

一书一世界,一票一畴昔。书籍除了在内容上向我们展示包罗万象的世界以外,还通过其他的途径向我们渗透着历史夹缝中的年华光阴。笔者在整理书籍时发现神州国光社1930年6月出版赵景深翻译的《芦管》首页上贴了一张小小的图票,矩形细长状,青色的花式文字框内标注着“同业公议照码加一”,这句话的大致意思是,同行业已达成共识,允许在原价格的基础上加收一码。因为《芦管》一书版权页上标注“实价每册大洋四角”,封底标注“实价0.5元”,所以这里的“一码”在当时应该是一角钱。在探究“同业公议照码加一”含义的过程中,又发现大连图书馆内有很多满铁资料藏书的版权页上,都贴有一张小纸片,其形状酷似邮票,方形四周锯齿状,有的是正方形,有的是长方形,尺寸不一,这就是版权票,又称印花税票。中国版权票存在时间较短,现已难见踪迹,笔者不过是管中窥豹,希望可以重觅那段被遗忘的历史。

1版权票的起源与发展

在我国,对版权的标注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版权页上印有“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等字样。宋代时期,眉山程舍人宅刊《东都事略》时便在目录页上标明“已申上司,不许覆版”,此举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版权声明。而对于版权票的使用,最早源于欧洲国家,后来日本出版界纷纷效仿,我国的版权票使用则多是受日本影响。1886年,日本开始出现版权制度,其导火线是出版社在支付小宫山天香翻译的《慨世史谈·断蓬奇缘》时,首次采用按“检印”数方式计费。检印即指作者本人在每本书上钤印,或者粘贴附带印记的纸张,以示对于出版的认可,而出版社则按照检印数付钱。

我国第一个版税合同是1903年12月著名思想家严复与商务印书馆负责人张元济签订的。当时由于商务印书馆要出版严复翻译的《社会通诠》,便同意与严复签订版权合同。合同里规定“此书另页须贴稿主印花,如无印花,察系印主私印者,罚洋贰千伍百圆。此约作废,听凭稿主收回板(版)权”,“每批拟刷若干须先通知稿主,以便备送印花”。这里的印花就是版权票,这张版权票为严复自己设计的图案,方形版权票四角印有“翻印必究”字样,中间由4个同心圆组成,最外面一个圆是印刷体,上面写着“上海商务印书馆”及其英文翻译“COMMERCIAL PRESS SHANGHAI.”。内部的3个圆即为严复印章,自外向内印有“KNOW THYSELF”“侯官严氏版权所有”以及一只翱翔的飞燕。可以说,此票是查验版权及发行数量的唯一标记,其设计为印刷体加个人钤印,增加了防伪性的同时也展现了严复的个人设计理念。

在我国,版权票起于清末,兴于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消亡。自其出现之后,很多作者都会在自己的著作里贴上独有的版权票,尤其是早期具有先进思想文化、创作频繁的作者,如鲁迅、郭沫若等人都是版权票的拥趸者和践行者。然而民国时期出版社缺乏规章制度的约束,私印现象严重,作者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证。新中国成立后,于1956年我国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出版社也毫无例外地进行体制转化,一时间所有出版社全属国有,盗版绝迹,版权票也随之完成了历史使命。

虽然中国版权票存在的时间较短——自产生至消亡大约有50多年的历史,但它见证了中国近代著作权的产生与实践,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萌芽,在那特殊历史时期起到了重要的保护作用。

2版权票的作用

版权票的出现可以说是时代的产物,使用版权票不仅可以防止盗版、盗印,还有利于计算作者的版权税收。民国时期不乏版权票的使用者,尤其是鲁迅,因为他曾因版权之事深受其害。1929年前后,鲁迅与北新书局因版权问题发生争端,有一段时间,鲁迅几乎每天都为版税诉讼之事奔走,后经律师调节庭外和解,但自此之后鲁迅的著作必须贴上版权票才能出售。而这里的版权票通常指的是盖有鲁迅专有印章的一张小纸片,将此纸片贴在版权页上,以示版权所属。

以北新书局出版的《呐喊》为例,在其版权页上贴有一张形似邮票形状不规矩的小纸片上面钤有正方形朱红色“鲁迅”白文印。据《藏家鲁迅》记述,“该印系石章,10毫米见方,高38毫米,白文,顶款为‘德光’,1931年6月吴德光刻。此印广泛用作1930年代出版的鲁迅著作的版权印花”,是鲁迅后期在版权票上使用最多的一款,他曾在信中评价此印为“西泠印社中人所刻,比较的好”。

一般来讲,版权票上所用的印章都是作者自己的印章,有的作家还会特意为版权票刻制印章。此印章都为作者自己掌管,在出版社印刷的时候,会和作者商定出版数量,此部分的书籍会由作家加盖自己的印章以示同意出版。如果出版社在未经作家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加印,作者可以对此提出异议,严重的可以诉至法庭。所以说版权票在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上起了重要的作用。

3版权票的设计

版权票的设计集中外艺术为一体,涵盖了书法、绘画、印章、雕刻等多种元素。我国从清末开始使用版权票,民国时期最为盛行,其设计大小不一,大的如名片,小的不过普通邮票的四分之一;形状多为正方形或矩形;票面图案丰富多彩,有的是作者亲手制作的图案,有的则是请著名的艺术家设计。由于版权票的设计没有特殊规定,所以在其选材方面更是不拘一格,大多数是以木版或铜版印刷,也有随意的,即只在一张小纸片上钤作者朱印后剪成一个形状就贴在了版权页上。根据大连图书馆的馆藏书,将版权票大体分为几种类型,虽然不能完全展现版权票的全部风采,但足以反映一个时期的情况。

3.1版权票上只钤作者或出版社印章

此类版权票多见于二三十年代的民国时期,即版权票无任何图案,仅在白纸或者宣纸上直接加盖作者印章以示版权。如,民国三五年七月(1946年7月),由中国文化投资公司总发行出版的《屈原研究》上仅在一张小宣纸片上钤有作者“郭沫若”的印章。

又如,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1936年11月)国立编译馆出版的《有机工业化学(第一册)》上的版权票也是在一张白色纸片上仅盖有“国立编译馆”圆形印章。

3.2版权票为特有图案和著者印组成

此类版权票多为出版社设计好的固有图案加盖著者印,常看见相同底纹的版权票钤有不同作者。如成立于1913年的株式会社岩波书店(いわなみしょてん,Iwanami Shoten)是一家日本出版社,自成立以来,出版了大量的学术书籍,而这些书籍上大多使用相同底纹的版权票,图案均为四方形麦穗,左上方的三颗麦穗改为三颗五角星。在此底纹基础上,不同著作者会钤上各自印章。

又如,昭和十年七月(1935年7月)日本秘书类纂刊行会编制的《秘书类纂—官制制定资料》,其版权票的图案为正方形绿色边框,四角标注“版权所有”,边框内为展开的图书状花纹,且中间钤校订者平塚笃朱红色印“平塚之印”。

再如,昭和九年四月(1934年4月),日本日东书院出版的《日本德国断交秘史》中,版权票的设计是藏蓝色底纹上一只正在燃烧的蜡烛照亮一旁打开的书籍,书籍上钤有编者关野直次的印“关野”。

3.3版权票为出版社或作者书斋名

此类版权票多出现在出版社自行设计出版的图书之中。一般分两种情况:

一是此出版社出版的所有书籍均采用统一样式的出版票,以示版权所有,如,昭和七年六月(1932年6月),由日本时报出版社出版的《近代世界外交问题解说》中,版权票上面只印有出版社的标识,没有其他印章。其图案是用机器印刷的艺术字体,标明了出版社的英文名字。整张版权票是红白相间的,上半部分是红底白字,下半部分是白底红字,中间是一颗冉冉升起的红日。设计理念鲜明,能很好地表现日本时报的精神宗旨。

二是出版社为某一种(类)图书专门设计的版权票。这样的版权票比较多,而且样式漂亮,通过版权票的图案看出书籍的种类,或是所要表达的含义。如,昭和九年十一月(1934年11月)日本安九社出版的堀口义一的《实演佛教童话全集》中,版权票的设计为青蓝色底纹,上下有莲花图案,莲花是佛教圣物,象征着宁静、超脱,同书籍的主题相得益彰。藏书票中间的菱形空白处钤有出版社的印,即“实演佛教童话全集刊行会之印”。

又如,昭和十一年三月(1936年3月)日本儿童百科大辞典刊行会出版的《儿童百科大辞典》。版权票的图案分为外方内圆两部分,外部方形的两侧用藏蓝色的方形印刷体标注着“儿童百科大辞典”,中间部分上下分别有一祥云。内部圆心处是用红色圆形印刷体标注着“儿童百科大辞典刊行会”。此版权票非常有东方特色,外部方形的蓝印,是指做人之本,应堂堂正正;上下祥云代表有好的预兆,表示对未来的美好祝愿;内部圆形红字示意处世之道,应妥妥当当。整个版权票都显示了对儿童未来的美好祝愿及希冀。

3.4版权票为双重标示,即出版社标识与设计者是作者印章

这样的版权票可以说是最常见的,一般情况只是出版社设计好的一张图片,图片上并没有特意留下空白处给作者钤印。此类版权票类似于上述的第三种情况,但在此情况下加盖了作者的印章,以示作者版权。如昭和六年五月(1931年5月)日本万里阁书房出版东城亨的《解读日本》中,其版权票就是在“万里阁书房”的图案上面且钤“东城”印章。有时还会因为颜色的接近而模糊不清。

又如,昭和七年十一月(1932年11月)日本弘文堂书房出品的《商法总论》中,版权票图案为弘文堂书房,上方标注篆书“不许复制”,中间两侧分别标注“弘”“文”两字,下方为书名的小印,标注“商总”,版权票的中心图案是一头狮子(或是麒麟),但由于上面钤盖了作者“乌贺阳”的印章,已经无法仔细辨认了。

再如,大正九年十月(1920年10月),日本实业之日本社出版的《新民主义学说词典》的版权票,图案为外方内圆,方形四周以青绿色为底色,印有咖啡色图腾,四角用红色印有“实”字,代表实业之日本社出版,其中间圆形部分加盖作者胜屋英造朱红色印“胜屋”。

4版权票的搜集整理

至今日本仍在使用版权票,而中国版权票的使用于上世纪50年代停止,在其后的出版物上已难觅踪影,研究文献更不多见。搜集版权票的唯一方法只有从旧书上入手。但搜集版权票最注重的是版权票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当然如果有中意的内容和版本,那就更完美了。

版权票的搜集不同于藏书票的收集。藏书票的收集可以将藏书票从书上取下来,单独收集,但收集版权票其实就相当于收藏了这一本书。这样版权票才有源可循。根据版权页上的记录,可了解此书是哪一年出版印刷、印制数量等版权信息。这也是版权票的意义之一。现在时常在旧书网站上看见有出售版权票,但方式粗俗暴力,他们只是将版权页撕下来单独出售。这样不仅损坏了书籍本身也让版权票失去了它的意义。当然,也许就有人喜欢把版权票单独取下来,就像收藏邮票或者藏书票一样,按类别、大小、年代等分别收藏于册子之中,此法有其自己的长处,利于寻找和欣赏。对于有这样爱好的收藏者,笔者建议将版权的信息录入齐全,如作者、出版社、出版年代、印刷版次、印刷数量等,毕竟版权票离开了版权信息也就失去了一部分意义。与此同时,最好记录所摘自图书的索书号,以便可以按图索骥寻找到原始图书。

总之,版权票是出版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虽然它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在版权制度尚不完善的时期,它真实地保护了著作者的合法权利,对于此后的版权制度也有着深远的意义。现如今随着出版事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十年盗版书更是猖獗,重新启用版权票,或许不失为一个保护版权的好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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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诗.出版史上机构版权印证的发现[J].寻根,2013(5).

[5]祖洪波.张元济在中国近代版权史上的角色与地位[J].河南图书馆学刊,2012(6).

董婷婷女,1987年出生。学士,馆员。

·研究综述·

收稿日期:(2015-05-15;责编: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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