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刘英赫(国家图书馆,北京100081)
IFLA《议会图书馆指南》译读与特点解析
刘英赫
(国家图书馆,北京100081)
[摘要《]议会图书馆指南》于2012年7月完成中文译稿,于2013年9月完成对译稿的二度审校,之后笔者在翻译工作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遂成此文。它是一部全面的综合性的指导手册,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它强调信息服务的重要性、提供信息的公正性、服务范围的明确性,同时强调图书馆“自我营销”的理念,特别提出了议会图书馆为公众服务与发挥其教育功能。其目标是世界各国的议会图书馆都能从IFLA议会研究服务专业组所提供的具有广度的经验中获益。
[关键词]国际图联议会图书馆指南特点解析
[分类号] G259
2012年7月,《议会图书馆指南》(Guidelines for Legisla⁃tive Libraries)在已有阿拉伯语、法语、俄语译本的基础上,中文译本在IFLA网站上正式刊发,作为议会图书馆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议会图书馆指南》旨在总结发达国家议会图书馆发展的成功经验,为议会图书馆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以提高议会图书馆资源建设质量、服务与管理水平,从整体上促进议会图书馆的发展。
1.1《议会图书馆指南》制定背景
议会图书馆研究服务专业组(Library and Research Ser⁃vices for Parliaments Section)是国际图联中最活跃的专业组之一,该专业组致力于促进各国议会图书馆的发展、加强各国议会联盟和议会图书馆之间的合作、鼓励构建地区性的议会图书馆团体。《议会图书馆指南》第一版由该专业组策划制定并于1993年公开出版,对于议会图书馆的建设以及为国会议员提供研究和信息服务的工作人员来说,其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随着世界范围内信息环境的快速变化,尤其是议会图书馆的快速发展,要求对《议会图书馆指南》进行更新和补充。2006年在首尔举行的国际图联议会图书馆研究服务专业组会议上,与会人员经过讨论形成了对《议会图书馆指南》予以修订的一致性意见。曾任国际图联议会图书馆研究服务专业组主席的基思·卡宁厄姆(Keith Cuninghame),在其合作团队的配合与支持下对《议会图书馆指南》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出版,以便任何一个新建设的议会图书馆都能从国际图联议会研究服务专业组所提供的具有广度的经验中获益。
1.2《议会图书馆指南》的整体结构
《议会图书馆指南》主要由3个部分组成,即前言、序言和正文。
“前言”部分由第二版的作者基思·卡宁厄姆(Keith Cuninghame)所作,对《议会图书馆指南》的背景进行了介绍,讲述了《议会图书馆指南》第二版修订的由来以及简要的过程,并对给予修订工作帮助的同事致谢。
“序言”部分由国际图联议会图书馆研究服务专业组主席莫伊拉·弗雷泽(Moira Fraser)所作,主要讲述了议会图书馆及其研究性服务对于立法机关的重要性,及国际图联议会图书馆研究服务专业组基于其既定目标之一——“开发和推广为议会提供信息和知识的标准以及最佳做法”所做的种种努力,《议会图书馆指南》的出版和修订即为专业组努力的成果之一。
正文为“十七章”,从不同的角度和主题介绍《议会图书馆指南》的主要内容,详见下述。
1.3《议会图书馆指南》的主要内容
表1 《议会图书馆指南》主要内容
续表
1.4《议会图书馆指南》的意义
纵览《议会图书馆指南》全文,其阐述了议会对信息的需求、馆藏发展政策、图书馆服务及其质量界定等内容,同时也述及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培养、信息通讯技术的使用以及议会图书馆与议会其他部分的关系,强调议会图书馆间的有效沟通和良好经验分享。《议会图书馆指南》遵循“绘制理想图书馆蓝图”的原则,为世界各国议会图书馆的建设提供可供思考的指导方针。
《议会图书馆指南》中所确立的业务制度和统一规范指导是图书馆发展的指引。业务制度建设工作是图书馆的一项基础工作。图书馆想要优质服务、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纵观世界各国,在他们的政治事务尤其是法制建设中,都需要借助图书馆的立法决策服务。许多议会制国家,它们的议会图书馆都承担着为国家立法决策服务和为公众服务的双重职责。在这样的国际环境和背景下,《议会图书馆指南》的出版以及中文版在IFLA网站的正式刊发对于各国议会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的发展无疑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2.1信息服务的重要性
“信息是议会的命脉,议会需要信息服务来帮助他们管理信息流,而这些信息流对于维持世界民主至为重要。”这是在2008年10月由各国议会联盟、各国议会秘书长协会和国际图联在“信息民主”主题会议上发出的联合倡议,旨在说明议会图书馆及其研究性服务对于立法机关的重要性。获得可靠、及时的信息对于民主立法机关的正常运作非常必要。议会图书馆通过提供权威的、独立的、无党派的信息服务为议会的高效率工作做出贡献。各国议会联盟出版的《21世纪的议会与民主:最佳实践指南》(Parliament and Democracy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A Guide to Good Practice)指明一个实力雄厚的议会除拥有其他设施之外,还要有“综合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英联邦议会协会出版的《民主立法推荐标准:研究小组报告》(Recommended Benchmarks for Democrat⁃ic Legislatures:A Study Group Report)则明确指出,“议员及其工作人员将会得到足够的研究支撑、图书馆的服务及信息通讯设施的使用。”上述两个文件既表明了现代民主议会普遍性的认同,也是现代议员需要图书馆服务、研究服务和信息服务的证明。“民主”需要一个有效的议会,议会如果想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则需要有效的研究和信息服务。现代民主议会、现代议员需要图书馆服务、研究服务和信息服务。
近年来,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议员们的工作方式,“电子议会”的概念顺势而生,2008年世界电子议会报告(World e-Parliament Report 2008)将“电子议会”定义为“一个通过使用信息通讯技术而变得更加透明、亲民和更负责的立法机构。通过提供更多的访问议会文件和相关活动的授权,让不同类型的人们更多地参与到公共生活中”。议会图书馆工作人员具有构建电子议会所需要的技能和经验,议会图书馆及其研究性服务为议会工作提供支持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通过使用新的方法和技术,议会图书馆及其研究性服务可以协助议会处理超载信息,支持议会审议,提高立法质量。
2.2提供信息的公正性
与议会民主制度息息相关,在明确《议会图书馆指南》所强调的上述“信息服务的重要性”基础上,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公正性是《议会图书馆指南》的又一特点。立法机构是涉及观念和政策冲突的高度敏感的机构,议会图书馆的工作人员需要了解这一事实,并且需要发挥政治嗅觉以便为议员提供有用、公正的信息,同时需要表明政治中立以使用户相信其所获得的信息和建议是公正的。信息的公正性是为了保证“民主”的有效贯彻实施,如果国会议员要有效地监督政府,他们必然需要独立的信息来源,需要保证不同政治派别中各方的议员都必须能够平等地获得信息,国会议员需要相信从议会图书馆获得的任何信息都是公平公正的。
对议会图书馆来讲,其可用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超出了繁忙的国会议员能够应付的程度,因此议会图书馆需要以一种可行的和公正的方式搜集出主要观点。公正、客观的信息是议会图书馆的主要质量标准,在议会图书馆提供服务选择文献资料的过程中,客观、公平的文章和研究报告十分重要,提供信息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到图书馆的服务质量界定。
2.3服务范围的明确性
《议会图书馆指南》提出,“议会图书馆服务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咨询的任何问题应该与议员的议会职责相关。”国会议员的特点之一即是他们可以合法地咨询几乎所有的问题,因为几乎所有的问题可能都在国会议员的职责范围内,议会图书馆会回复基于国会议员职责的咨询,对来自国会议员的关于其个人或商业利益的咨询则不予回复。《议会图书馆指南》列举了议会图书馆“可提供服务的事项范围”和“不可提供服务的事项范围”,详见表2。
表2 《议会图书馆指南》的事项范围
由于国会议员信息和研究的合理需求非常广阔,可能覆盖整个公共政策领域,议会图书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服务范围进行明确十分必要,议会图书馆需要确定其能为议员提供服务的事项范围和不能为议员提供服务的事项范围。《议会图书馆指南》对这些事项范围进行了列举,并指出应在宣传页或者其他宣传资料中说明图书馆可提供的服务范围,强调“通过文字描述说明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要比说明不能提供什么,更具有积极的意义”。
2.4图书馆的自我营销
“营销”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议会图书馆指南》将这一概念从商业领域转到与之截然不同的议会图书馆服务领域,并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有效使用,高度强调议会图书馆的自我营销。笔者概括《议会图书馆指南》中涉及的议会图书馆的自我营销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2.4.1用户需求认知
国会议员是议会图书馆的主要服务对象,议会图书馆需要了解国会议员的需求,了解国会议员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如果议会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不了解国会议员如何发挥其功能,不了解国会议员在他们的工作中承受怎样的压力,就很难提供符合需求的信息服务。了解用户需求需要有务实的、策略的办法,《议会图书馆指南》列举了“用户调查”“与国会议员面谈”“联络官员计划”“鼓励反馈”等方法,并提示可以通过“制作图书馆服务的指南或者宣传册”“新国会议员的入职培训”“通讯简报”等方式进行用户需求的了解和认知。对于议会图书馆而言,用户需求认知的过程也是其通过特定方式进行自我营销的过程,营销过程不是一次性的,它是具有连续性的行为,服务的营销是确保服务满足用户需求并且令用户了解图书馆可以提供的服务。
2.4.2财务预算编制
议会作为一个整体预算部门,有一整套的财务操作流程,议会图书馆需要遵从该流程。议会图书馆在进行财务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做好诸如资源使用和工作量的统计至关重要,提出预算需求时,要讲究方针和策略,形成书面文件。就财务程序而言,议会预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编制,但对于议会图书馆来说,重要的是要了解哪个部门在整个财务程序中起关键作用,议会图书馆需要确保相关部门能够理解和支持图书馆的需求。
对用户需求的认知是一种自我营销,是针对用户进行的营销;对财务预算的编制,也是一种自我营销,是针对议会内部管理财务预算的部门所进行的内部营销,资金是事业发展的物质保障,图书馆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去说服决策者支持其财务预算,如此有利于议会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积累议会对图书馆的信任和信心,信任图书馆能够战略性地考虑和编制预算,促进自身业务发展。
2.4.3为公众和学校提供服务
为公众和学校提供服务,也是议会图书馆的一种自我营销。议会越来越需要向公众和学校提供信息服务,特别是有关议会的职能、业务和历史记录方面的信息。在很多国家,人们普遍对议会不甚了解,对议会职能和工作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无知,虽然为公众和学校服务并不是议会图书馆必须具有的职能,但客观环境的发展使得议会图书馆做出了为公众和学校服务的有益尝试。《议会图书馆指南》认为议会图书馆有充分的理由为公众和学校提供信息服务:议会图书馆的员工具有丰富的相关议会的知识,图书馆是信息的知识库,图书馆员应以公众理解和接受的方式传播知识。
《议会图书馆指南》述及的为公众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议会的现在和未来”“议会的历史”“关于过去的辩论或者一部特定法律或一项决议相关讨论的信息”等内容,通过议会网站、电话咨询处、电子邮件地址、出版物等形式进行传播。因为担负着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职能,各国议会和议员均认为,为学校各年龄段的学生提供准确而适当的议会信息是十分重要的(这些信息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公共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议会的教育服务可以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包括儿童议会访问项目、教师议会访问项目、专题展览、拓展项目、青年议会等。通过发挥议会图书馆的教育功能,可以提高青少年有关议会的知识,议会图书馆在提高青少年的公民意识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5《议会图书馆指南》的全面性和实践性
2.5.1《议会图书馆指南》的全面性
《议会图书馆指南》是一部全面的综合性的指导手册,它从信息服务对于议会的重要性出发,谈及议会图书馆工作的方方面面,重点述及议会图书馆提供的信息服务,却不仅仅局限于该服务,还述及包括用户需求、服务范围、服务质量、馆藏发展、人才需求、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服务拓展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在全面介绍议会图书馆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议会图书馆指南》对于议会图书馆的未来也进行了展望:技术变革仍在继续,它将推动图书馆运作方式的变化;伴随在线使用的信息资源的比重增加,考虑物理空间如何得到最佳利用;要更加努力地了解用户的需求及他们如何使用信息;在信息专家和研究人员之间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工作关系;助推议会和政府职能的更加公开等。
2.5.2《议会图书馆指南》的实践性
《议会图书馆指南》是一部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的指导手册。《议会图书馆指南》清晰地认识到每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以及所有相关内容都有其强烈的本土特色,每一个国家的立法机构及图书馆都必须决定要走多远、以何种方式发展,提出“绘制一个理想图书馆的蓝图可能是个错误的行为”,但必须承认的是,《议会图书馆指南》虽然没有绘制一个理想图书馆的蓝图,但其从内容的全面性上——《议会图书馆指南》就馆藏建设、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界定、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图书馆间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议和意见,为提升和完善各国的立法决策服务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在馆藏建设方面,《议会图书馆指南》对于议会图书馆馆藏类型、资源采购、馆藏空间布局、议会文件保存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同时,《议会图书馆指南》采用了专门的章节对“服务方式”进行规范,并确立了“服务质量界定”的标准和流程;在财务管理方面,《议会图书馆指南》对于预算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审计都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在机构设置上,《议会图书馆指南》提出了议会图书馆研究服务需要思考如何能够适合于议会的组织结构;在馆际合作方面,《议会图书馆指南》强调议会图书馆间良好经验的分享……凡此种种,《议会图书馆指南》中所确立的这些业务制度和统一规范指导,可以作为各国图书馆自身及其业务发展的指引。
由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服务传统和资源设施,各国议会图书馆的决策信息服务发展规模不同,缺乏通用的标准。在议会图书馆研究服务专业组的努力下,《议会图书馆指南》被制定出来,并得到了广泛的宣传。《议会图书馆指南》内容详细具体,有关信息服务的环节面面俱到,是议会图书馆可以借鉴利用的指导性工具。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不同于议会制国家,但出于对立法决策服务拓展与提升的考虑,借鉴《议会图书馆指南》中对于决策信息服务的指导和建议,促进立法决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注释:
①笔者系《议会图书馆指南》的中文翻译者之一,翻译的全文内容已在IFLA网站上公布,具体地址为http://www.ifla. org/publications/guidelines-for-legislative-libraries。
参考文献:
[1] Keith Cuninghame.Guidelines for Legislative Libraries[OL]. [2014-08-01].http://www.ifla.org/publications/ifla-publica⁃tions-series-140.
[2] Nancy Bolt and Suzanne Burge.Guidelines for Libraries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OL].[ 2014-08-01].http://www.if⁃la.org/publications/guidelines- for- libraries- of- govern⁃ment-departments.
[3] Library and Research Services for Parliaments Section[OL]. [2014-08-01].http://www.ifla.org/services-for-parliaments.
[4] Reference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Section[OL].[2014-08-01].http://www.ifla.org/reference-and-information-services.
刘英赫女,1982年。硕士,馆员。研究方向:图书情报。
收稿日期:(2014-12-04;责编: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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