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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发展规划促进了经济增长吗?——基于DID模型对珠三角城市群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4-07-06

邓文博

一、引言

珠三角地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到2018 年,广东经济总量已经连续30 年居全国第一,珠三角9市对广东经济总量的贡献率超过80%。为进一步推动广东和港澳地区的合作和经济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直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进程,到2019 年2 月18 日正式颁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和珠三角9市。该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要深化珠三角9市与港澳地区合作。肖金成(2017)等专家学者把粤港澳大湾区看作是珠三角城市群的放大提升版,所以对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实施中有效促进经济发展。

2009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该规划范围明确珠三角城市群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9 市,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规划期到2020 年。有鉴于此,可以把珠三角发展规划看作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先行先试版本。因此,本文把珠三角发展规划作为一次政策冲击的自然实验,采集了2004—2017年中国281个地级市的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检验了发展规划颁布实施对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的效果,进一步对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进行分析。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①为了确保双重差分法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分别选取全国其他城市、发达城市和东部经济带城市作为对照组进行估计,并运用了PSM-DID 方法进行估计;②本文在进一步讨论、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启示和建议,试图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文余下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对现有文献进行回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包括研究方法介绍、变量的选择、样本和数据的说明等;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稳健性检验和影响经济增长因素的分析;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国外对区域联盟组织与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一般以欧盟、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为研究样本。学者们对跨国经济组织是否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克鲁格曼(Krugman,1991)从经济聚集的角度研究发现经济联盟可能导致区域不平等的加剧[1]。亨雷克森(Henrekson,1997)对欧盟的实证分析发现在经济联盟早期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效果并不明显[2]。维纳布斯(Venables,1999)进一步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联盟会导致经济差距扩大,发达国家联盟能实现经济增长收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联盟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产生良好的效果,有利于缩小经济差距[3]。

就国际经济联盟组织促进国家和地区经济趋同的机理而言,现有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如下四点:①贸易驱动机制。维纳等学者开创性地建立了关税同盟贸易理论,众多文献随后也发现国际经济联盟组织有助于打破贸易壁垒,降低贸易成本,从而促进国家间的投资和贸易[4]-[6]。②资本流动机制。法雷尔(Farrell,2004) 研究发现由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区域内部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资金援助可以有效缩小地区经济差距[7];巴斯(Baas, T.,&Brücker,H,2004)认为欧盟东扩伴随着资本流动对GDP产生了积极的影响[8]。③人员流动机制。布雷克曼(Brakman,2012)和埃尔斯纳(Elsner,2013)等人认为区域一体化促进了地区人口集聚和经济增长[9][10]。④产业分工机制。学者们在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的新经济地理学的基础上,创建了“中心-边缘”理论,该理论认为区域中心和边缘应该分别集聚分工不同的产业群[11]。

在国内区域经济联盟的研究中,多数研究文献认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并不高,但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12][13]。周立群与夏良科(2010)对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的一体化程度进行测度,认为三大城市群一体化程度的排名依次为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14];到2017 年,毛艳华和杨思维度量了珠三角城市群的城市间联系度、政府效能同一度、市场化同一度、经济发展等方面,认为珠三角的一体化程度有一定的提高[15]。学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否促进经济发展呈现两极分化的观点。以刘生龙等(2011)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区域一体化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16];沈能(2011)、张婷与李红(2013)、王磊与李成丽(2018)分别对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内部各城市的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区域一体化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收敛的结论[17]-[19]。也有部分学者质疑区域经济联盟的作用,例如姚华松等人(2009) 就提出不完全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既要保持城市开放,又要保持地方经济的自主性[20];胡志丁等(2010)和吴立军等(2015)对泛珠三角经济圈进行分析,认为区域经济联盟并未消除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甚至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差异[21][22]。周天芸等人(2012)的发现泛珠三角经济圈的产业发展相似度高,导致区域经济联盟的一体化的协同效应不能有效发挥[23]。

综上所述,区域经济联盟对经济发展的效应的评估已经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针对珠三角城市群及其周边地区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也进行实证研究,并得出珠三角城市群一体化程度较低、存在重复建设、协同效应不能有效发挥等问题。但是区域经济联盟是否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并没有达成共识,而且现有文献采用相同的样本进行测算,却得出不同的结论。粤港澳大湾区在珠三角城市群基础上转型升级,目标是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和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能力。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珠三角发展规划是否有效驱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进行科学评估,以其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从科学评价的角度上看,已有研究成果评估区域一体化对经济增长效果往往存在不足:①通过直接对比区域一体化政策实施前后地区经济绩效进行估计的方法,存在不能识别政策实施前后其他因素的影响的偏误;②对区域内发达与欠发达城市直接对比来判断地区经济增长是否存在收敛的方法,存在研究对象不能满足同质性的要求的缺陷。针对传统估计方法的不足,学界逐渐采用更为科学的合成控制法和双重差分法来估计政策的净效应。例如:王贤彬和聂海峰(2010)以合成控制法估计了1997年重庆转为直辖市后对经济增长效果[24];阳国亮和欧阳慧等人(2018)利用合成控制法估计了珠三角和泛珠三角经济增长的情况[25];黄亮雄等(2013)运用双重差分法评估了1985—1999年广东省“撤县设市”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效果[26];刘瑞明等(2015)运用双重差分法对西部大开发政策是否促进了经济增长进行评估[27];孔阳、何伟军等(2018)运用双重差分法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效应进行评估[28]。鉴于合成控制法比较适合单个研究对象,故本文运用双重差分法估计珠三角城市群的经济增长效果。

三、研究设计

(一)基于双重差分法的模型设定

双重差分法(Different in Different,简称DID模型)能有效分离出“政策处理效应”,该方法是上个世纪80 年代在国外经济学界兴起的一种用于分析政策效果的计量方法,比较适合对多个研究对象的评估。双重差分法把样本分为两组,一组是受政策冲击的实验组,另一组是始终不受政策冲击的对照组,通过考察政策冲击后时间变动趋势是否发生改变来判断政策实施的效果。

本文运用DID模型来考察珠三角发展规划对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方法要求对照组与实验组具有同质性。但全国各城市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由于珠三角城市群除肇庆市略低于全国人均GDP外,其他8市均为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较发达城市,故本文以全国城市为对照组的同时,还选取了经济较发达城市为对照组,选取的办法是以珠三角发展规划实施前的2008 年为基准,高于全国人均GDP 的城市较发达城市样本。运用DID模型需要设置虚拟变量du来区别实验组与对照组,du=1 为实验组城市,du=0 为对照组城市;设置政策区分时点的虚拟变量dt,dt=0 为政策实施前,dt=1为政策实施后。根据以上设置,构建DID模型如下:

其中,下标i 代表第i 个城市,下标t 代表第t年,Z 代表一系列的控制变量,ε 表示干扰项。Y是度量城市经济增长的被解释变量,本文中采用人均GDP 的对数作为主要被解释变量。在DID 模型中将重点考量交乘项的系数β1的值,如果珠三角发展规划驱动了经济快速增长,那么β1的值应该显著为正,如果β1的值显著为负,则说明政策产生了负向作用。

(二)数据说明和描述性统计

本文以人均GDP 的对数作为主要被解释变量对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水平进行估计,并参考现有文献引入其他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因素作为控制变量。财政支出通过提升生产性公共支出来促进地区经济增长[30],本文以政府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来度量财政支出;投资是驱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以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占GDP 的比重作为控制变量[27];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加快改革进程以促进地区经济增长[31],本文把外商投资作为开放程度变量加以控制,由于在统计资料中外商投资是以美元为单位,这与其他资金变量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不同,故按照各年的中间汇率转换再除于GDP 进行考量;居民储蓄会影响投资和消费,从而影响到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32],本文对城乡居民储蓄总额占GDP 的比重加以控制;产业结构优化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推动作用,本文选取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GDP 比重作为控制变量;地区人力资本水平是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27],本文用每百人高等教育在校生数来度量地区人力资本水平。

本文采用2004—2017年中国281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来评估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部分缺失数据从相应省份或城市的统计年鉴中采集。本文选取2004—2017 年的数据的原因是在《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2004 年之前西部地区存在较多缺失数据。各变量的计算方法和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及其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为评估珠三角发展规划是否促进经济增长,本文进行以下实证分析和检验工作:①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政策对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的效果;②调整对照组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③对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的评估

本文运用DID模型来评估珠三角发展规划对经济增长的效果。为了更好保证对照组与实验组具有同质性,分别以全国其他城市和较发达城市作为对照组,分别在没有加入控制变量和加入控制变量情况下进行DID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中,列(1)、(2)是以全国其他城市为对照组的估计结果,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交乘项系数β1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珠三角发展规划实施后区域经济增长水平明显低于全国总体城市的平均水平。列(3)、(4)是以全国其他较发达城市为对照组的估计结果,交乘项系数β1仍显著为负,说明政策实施后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水平明显低于全国较发达城市的平均水平。

(二) 稳健性检验

表2 珠三角发展规划对经济增长的效果估计

为确保估计结果的稳定和可靠,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估计:(1)选取与珠三角城市群发展水平相似的东部经济带城市作为对照组进行检验;(2)运用PSM—DID方法自动匹配与实验组城市相似度高的城市为对照组样本进行检验。

1.以东部经济带城市为对照样本进行检验。我国的三个经济地带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珠三角城市群位于经济基础较好的东部经济地带。因此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城市之间的异质性,本文以东部经济带的城市作为对照组,进行DID估计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表3的结果显示,调整对照组城市样本后,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交乘项系数β1全部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珠三角城市群在政策实施后人均GDP 增速滞后于东部经济带其他城市,这进一步支撑了前文的结果。

表3 调整对照组样本的检验结果

2. PSM-DID 估计。根据DID 模型对样本具有同质性的基本要求,在进行DID估计时,选择合适的对照组样本来保证与实验组样本具有可比性尤其重要。采用倾向性得分匹配方法(PSM)方法能更好解决样本匹配度的问题,PSM根据一定的匹配原则,从对照样本中选择与实验对象相似度高的样本作为对照组。因此,为避免珠三角城市和其他城市的经济增长存在系统性差异,本文采取PSM—DID 两者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控制变量对样本城市进行PSM 匹配,获得与珠三角城市群尽可能一致的城市作为对照组,再进行DID 法估计。表4 的估计结果表明,在运用PSM-DID 方法检验后,其双重差分系数显著为负(-0.266),这进一步验证了前文的结果:珠三角发展规划实施以来不但没有实现经济快速增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对照组城市。

表4 PSM-DID稳健性检验结果

(三)影响经济增长水平的原因分析

前文的估计结果表明,珠三角发展规划并未推动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快速增长。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珠三角发展规划的政策效应失灵呢?本文进一步考察驱动经济增长各因素的作用来分析其内在原因。以全国整体城市为对照组与实验组影响经济发展的控制变量进行DID估计,从而确定是哪些因素影响了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的水平,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各因素对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的影响

在表5 中,从估计结果看,除了第三产业发展和教育程度显著为正,其他因素均显著为负,其中政府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外商投资、居民储蓄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而工业化程度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由于忽略了政府支出和居民储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和外商投资水平降低,工业化发展后劲不足等因素的共同作用阻碍了珠三角城市群的经济发展,最终导致珠三角发展政策并未有效促进经济的增长。

五、结论与启示

区域一体化是否促进经济增长一直是各界关注的议题,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吸引了各界的更多关注。科学评估珠三角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增长水平,准确判断珠三角发展规划的政策效果,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实施中推动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为此本文采集了中国28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对珠三角城市群的经济增长水平进行了估计。

研究结果发现:珠三角发展规划未能发挥其政策效应,珠三角城市群并未实现经济快速增长,还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对照组城市。在具体的原因分析中,发现珠三角城市群的政府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外商投资、储蓄和工业化均低于对照组城市的水平,从而导致珠三角发展规划的政策失灵。

根据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①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实现港澳、珠三角城市群和经济欠发达的粤东西北城市共生发展,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经济快速增长。②积极发挥政府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首先制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详细配套实施方案;其次要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并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再次要加强生态环境、社会文明、人才环境等软环境建设;最后应加大政府在基础建设、公共建设方面的支出水平,适当扩大对粤东西北的扶持,从而让粤东西北城市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基础产业的支撑。③从实证结果看,珠三角各市固定资产投资和外商投资均显著低于其他城市的平均水平,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利投资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保障投资者权益,有利于构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制度和举措,以调动内外投资者的积极性,吸引各方投资。④做好产业分工与布局规划,要对粤港澳大湾区,甚至包括周边粤东西北地区的产业分工做了详细的安排,尽量做到错位、互补、协调发展。⑤鉴于工业对经济增长具有长期、重要支撑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应加大创新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制造业竞争优势;同时建议港深重点发展创新型工业产业,珠三角其他城市根据自身优势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主导产业集群,以促进经济长期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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