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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搜神记》中的人类女性

时间:2024-07-28

□冯 宇,程 婧

(玉林师范学院 校史年鉴办公室,广西 玉林 537000)

论《搜神记》中的人类女性

□冯 宇1,程 婧2

(玉林师范学院 校史年鉴办公室,广西 玉林 537000)

《搜神记》中关于人类女性的记载,反映了该时代女性的生活状态。她们敢于表达自己的爱恨,勇于追求时尚潮流,有丰富的休闲娱乐方式。但因为家境贫寒,难于处理与丈夫、婆家其他人的关系,现实境遇悲惨等问题,这些妇女往往为家庭生活所累。但也有个别杰出女性可自立或做出惊人的事迹。

搜神记;女性;人类

晋代干宝编撰《搜神记》,希望通过自己的著述,“发明神道之不诬也”[1]。作为一部志怪小说,此书的重点在于记录奇闻异事、神仙鬼怪,其中有不少关于女性的记载。此书共有464条,其中涉及女性的就有180余条,另有轶文34条,与女性相关的有8条,这些条目塑造了许多性格突出、敢爱敢恨的女性形象。研究者对本书女性研究的重点大多集中于富有神奇色彩的女神、女鬼、女怪等身上,普通的人类女子及其生活很少有论文进行探讨。事实上,“杂记与小说皆无意于造史料,故其言最有史料的价值”[2],故笔者试图通过《搜神记》中关于普通人类女性的记录,结合当时的文化背景,深入了解该时代女性的生活状态。

一、女性的爱情

“汉代严重礼制之后,南北朝妇女之被蹂躏总算达到极点了”[3]。根据陈东原先生的描述,汉、魏晋时期女性地位极低,爱情于她们是奢侈难得的东西,但《搜神记》也零星记载了一些关于爱情的故事。比如皇帝家的爱情:汉武帝幸李夫人,李夫人卒后,帝思念不已[4]。另外还记录有平民的爱情,如汉北海营陵人妇死已数年,闻有道人能令人与死者相见,告之曰:“愿令我一见亡妇,死不恨矣”[5]。卷十四第14条记载,有夫妇隐于兰岩山,数百年后化为双鹤,“一鹤为人所害,其一鹤岁常哀鸣”。最为人所熟知的韩凭夫妇为爱而死,死后精魂化为鸳鸯[6]。这些夫妇之间的陪伴与思念、为爱情奋不顾身,正是夫妻之爱的表现。而对于年轻男女,爱情更是不可或缺的东西。搜神记记载了非常动人的爱情故事,如王道平与唐叔偕女[7]、河间郡男女私悦[8]之事,都是男女相悦却为家人所隔绝、女子悒悒而终、最后复生的故事,男女之爱可使人死,可使死人复生,实谓“精诚之至,感于天地”。

这个时代的男子遇到心仪女子,会设计得之,郭璞爱庐江太守胡梦康之婢,便设计使主人卖掉,他则“携婢去”过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潇洒生活[9]。女性在遇到喜欢的男子时,她们也是勇于追求的。“汉末零阳郡太守史满女悦门下书佐,密使侍婢女取书佐盥手残水饮之,遂有妊,已而生子。至能行,太守令抱儿出,使求其父。儿匍匐直入书佐怀中。书佐推之仆地,化为水。穷问之,具省前事,遂以女妻书佐”[10]。女子因为爱慕父亲属

下书佐而饮下此人洗手用过的水,真是痴情之至,不过因此也得偕鸳侣。《世说新语》记载:贾充之女贾午看见韩寿后“悦之,恒存怀想,发于吟咏”[11],后派婢女中间通达消息,最终得成好事,可与史满女儿的记载互为印证。当时的女性面对爱情真是大胆妄为。女子对于爱情也较为忠贞,《搜神记》卷十一第34条记载了望夫冈的故事,此冈便因梅氏妇自誓执志、登此冈首望其夫而得名。

另有几条故事是恋人或夫妻之间互相伤害的例子,发人深省。谢尚与家中婢通誓约不再婚,后违之,此婢死后在天诉之,令谢尚无法生出儿子[12]。渤海太守史良与女子约为婚姻,后女子反悔,史良杀之,断其头而归[13]。这两条记录可见男人之无情。不过女人无情起来更加凶狠。卷三第17条记载王旻之妻与邻居私通、设下毒计欲害丈夫,卷十一第36条记载道旁女子以淫杀夫,都是女性与人私通后谋害丈夫的例子,从侧面也可看出女性移情后对旧爱的残忍。

二、女性的婚后生活

人类女子婚后不像女神那般威严让丈夫战战兢兢、不敢违抗,如杜兰香威胁张傅:“从我与福俱,嫌我与祸会”[14],知琼赠诗弦超:“纳我荣五族,逆我致祸灾”[15],也不像女鬼自由多金,可以动辄赠与情郎明珠、金枕、珠袍、金碗。不管是女神、女鬼或是女怪,她们都游离在真正的家庭生活之外,而人类女性是活生生的、在生活中低到尘埃里的女子。她们生活相当不易,这种压力一部分来自于生之多艰。妻子要协同丈夫维持家庭,有时还要养活自己和孩子。卷十第4条记载周揽啧家贫夫妇夜耕,同条还记载了张妪在周家佣赁之事。卷十六第9条所记苏娥经商的故事则极为悲惨,苏娥夫死又无父母兄弟,带着婢女一起卖缯为人所害。这些虽然不能代表整体女性,但也说明贫寒之家的女性生活是比较凄凉的。

女性生活艰难,也有一部分是夫家的原因。卷八第9条记载:“吴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丈夫驻守边关,妻儿在家做人质,女性之体面荣辱跟丈夫息息相关。此外在家庭中女性地位也比较低,搜神记多处记载了媳妇为婆家虐待的事情。卷五第6条记载,丹阳丁氏女嫁到谢家后,婆婆严酷,媳妇如不称意,辄“笞捶不可堪”,丁氏上吊身亡,死后保佑一般人家妇女九月九日不用作事,被人尊称为“丁姑”。这种非正统的女神能够得到相当的尊敬,大概是当时相同遭遇的妇女太多易引发共鸣。卷十一第35条记邓元义妻事姑甚谨,但还是被婆婆“幽闭空室,节其饮食”,遭遇连公公都看不下去;卷十一第28条记东海孝妇养姑甚谨,结果为小姑子诬陷而死;卷三第8条记利漕民伯母因为数升米被侄辈三人推入井中用石头砸死。在这个时代,生为女性是痛苦的事情。

以上这些都还是正常的婚姻,有些另类的婚姻如“三男共娶一妇,生四子”[16]、“夫妇相食”[17],就更叫人无法接受了。不过这时女人虽地位低下,但妇人妒忌特别发达[18],《晋书·后妃传》中多处提到贾后善妒,同样善妒的还有她的母亲郭槐。善妒的女性大多出身门阀较高,因此轻视丈夫权威。类似比较发达的还有继母对继子的虐待。卷十一第16、17、18、24条都提及此事。陈东原说:“刘向《列女传》很赞美后母待前人之子慈爱的,则在汉代后母即不易与前人之子相处得好。”[19]颜之推认为这种继母现象起因于“河北鄙于侧出,……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这种事情往往导致“词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20]的恶劣后果,颜之推称之为“门户之祸”。《世说新语·尤悔》记载,王浑后妻颜氏被继子王武子谓为“颜妾”,可为佐证。《搜神记》记载的继母虐前妻之子多为赞扬继子之孝义,但也符合颜说,一旦继母确定了前妇子对自己和儿子没有敌意,则自然对继子改变态度。

三、女性的休闲娱乐

按照《搜神记》记载,贵族女子的日常休闲活动是很丰富的。卷二第12条记载戚夫人侍儿贾佩兰的自述:“在宫内时,尝以弦管歌舞相欢娱,竞为妖服以趋良时。十月十五日,共入灵女庙,以豚黍乐神,吹笛,击筑,歌上灵之曲。既而相与连臂踏地为节,歌赤凤皇来,乃巫俗也。至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缕相羁,谓之‘相连绶。’八月四日,出雕房北户,竹下围棋。胜者,终年有福;负者,终年疾病。取丝缕,就北辰星求长命,乃免。九月,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令人长命。菊花舒时,幷采茎叶,杂黍米饟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花

酒。’正月上辰,出池边盥濯,食蓬饵,以祓妖邪。三月上已,张乐于流水。如此终岁焉。”从年头到年尾,歌舞、围棋、修禳、祓禊,佩茱萸,采菊花,贵族妇女生活充实多彩。《搜神记》还记载了“晋世宁”[21]歌舞和“折杨柳”[22]歌,应是当时流行的娱乐活动。闲暇时候这些女子还玩些赌博的游戏,《晋书·胡贵嫔传》记载,晋武帝曾与胡贵嫔摴蒱[23],摴蒱是类似掷色子的游戏[24]。《世说新语》记载了谢安的家庭聚会,子侄女联诗作对,风雅有趣,且谢道韫才华更胜其他男子,这说明当时有妇女也参与了男性为主的娱乐活动。

魏晋是人性觉醒的时代,女子的爱美之心也一并觉醒了。以贵族妇女的装扮为导向,一般的女子非常重视自己的衣着与妆容。仅是她们的发型,就有多条记录。《搜神记》记载:“晋永嘉间妇人束发,其缓弥甚,紒之坚不能自立。发被于额,目出而已”[25]唐人《妆台记》则云:“魏武帝令宫人梳反绾髻,插云头篦,又梳百花髻”,又云:“晋惠令宫人梳芙蓉髻,插通草五色花”[26]等等。这些妇女的发型妆容不仅是由上位者下令改变,也随着社会的流行而变化,卷六第50条记载:“汉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腰步、龋齿笑。愁眉者,细而曲折。啼妆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折腰步者,足不在下体。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妻孙寿所为,京都翕然,诸夏效之。”另外一种发型“撷子髻”[27]也由宫中始创,然后天下效仿。这些流行的妆容由领风气之先的贵族女性首倡,在京都甚至整个国家都传播流行,可见当时女子爱美的程度。女性的首饰也有流行的款式,“晋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佩兵。又以金、银、象、角、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而载之,以当笄[28]。”这是参考了武器外形的首饰。《晋书.杜皇后传》记载:“三吴女子相与簪白花,望之如素柰,传言天公织女死,为之著服”,吴地女子头簪素花,则是因为相信神话传说为天上织女去世举丧而流行开来的妆饰。

服装也是流行的一个重要方面。卷六第77条记:“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第53条记:“灵帝建宁中,男子之衣好为长服,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裾,而上甚短。”不论这些服装的改造被前人附会了怎样的含义,都可以反映出当时流行的服装款式的变化。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不断侵入,少数民族文化和物产也随之传入,卷七第12条记载,太康中,天下以毡为絔头,及络带裤口。毡,胡之所产者也。这是服装材料受少数民族的影响。另外家庭装饰也融合了很多民族的特点,如卷七第3条记载:泰始以来,胡床、貊盘,羌煮、貊炙等少数民族的器物、食物都传入中原并且“中国尚之”,大为流行,贵人富户家庭必备这些器物,宴请客人也以这些食物为先。不管这些流行元素始自宫中或者外族,魏晋妇女追逐流行风潮的热情是毋庸置疑的。

四、奇事与奇女子

作为志怪小说,《搜神记》中所记载的大部分人类女性事迹,都是与“怪”联系在一起的。如女性容易被魅惑致病,如女性生产出蛇、鹅、龙等奇怪的东西;或者是一些品德高尚的女性为神所护佑,如卷九第4条京兆张氏传钩、卷十八第4条寡妇李宪的故事。这些大约以传闻为主,记叙都很简略,基本是一笔带过。而记述较详细的故事,一是身有所长、二是做出惊人之事的“异样女子”。

女性在封建社会主要是依附男子而生存的,《礼记·丧服·子夏传》曰:“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29]。但事实上在汉代就有一些女性可以依靠自身能力存活,如《史记》所记载的陈君夫以相马立名天下、董偃的母亲以卖首饰为生、酷吏义纵的姐姐是一位大夫等[30]。魏晋时期也有这样的女性,如苏娥经商[31],虽然经商失败为人所害,也表明在其时有女性自立门户。苏易为虎看产[32]也是女性利用自身才能获取报酬的传奇故事。

《搜神记》记载的人类女性中,最让人动容的是李寄杀蛇与犍为女救父尸的故事。在《李寄》篇中,大蛇居于“高数十里”的庸岭,且具有与人托梦和“下谕巫祝”的特殊能力。东治地方官员“多有死者”,可见他们也曾谋求除掉大蛇,但最终失败,不得不奉献童女求得一时安稳。这一祭蛇行动已经持续了九年。第十年官府找不到童女,李寄主动应募祭蛇,在父母拒绝后她潜行离家。但她的私自离家又不是冲动的,她向官府要了好剑和猛犬,又准备了数石用蜜麨灌的米餈引诱大蛇出洞。在大蛇吃了米餈行动不便后,李寄放出猛犬,自己则从蛇身后用好剑偷袭,最终将大蛇杀死。李寄有勇有谋,能以一己之身为民除害,这一英雄形象至今为人所景仰。“孝,德之本也”[33],《搜神记》记载

了许多孝子孝妇的事,但能称为悲壮的就是犍为孝女了。叔先泥和堕水而死,死后尸体无存。其女叔先雄自沉于水,死后终于找到父亲遗体。这种牺牲自己而求至孝的事迹,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宣扬:“图象其形,令知至孝”,表现了古代女子孝敬父母、敢于自我牺牲的美好品质。

文学来源于现实。《搜神记》中的普通人类女性,记录虽不如神女、鬼女、女怪之类丰富多彩,然也可从中窥到一些当时女性的生活片段。干宝辑录民间传说,虽为证实鬼神之存在,另一方面却保存了动人的故事和历史上的吉光片羽,成为古代女性生活研究佐证之一,这恐怕是干宝所未预料到的吧。 ■

[1][4][5][6][7][8][9][10][12][13][14][15][16][17] [21][22][25][27][28][31][32] 干宝著;汪绍楹校注.搜神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9:3,25,25,141,1 78,179,37,142,27,130,15,16,77,85,96,97,104,96,9 7,194,237.

[2][3][18][19] 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上海书店出版,上海:上海书店出版,1984:1,2,62,80.

[11]刘义庆撰;徐震堮著.世说新语校笺[M].北京:中华书局,2008:491.

[20]颜之推.颜氏家训[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34.

[23]房玄龄等撰;曹文柱等标点.晋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24]现代汉语字典[Z].商务印书馆,1997.

[26]妆台记[A].花底拾遗:女性生活艺术经典[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6.

[29]杨天宇撰.礼记译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30]司马迁[M].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13.

[33]汪受宽撰.孝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 潘琰佩】

The study on the Female Images of Human Beings inIn Search of Supernatural

FENG Yu1,CHENG Jing2
(Office of School History and Yearbook, Yulin Normal University, Yulin, Guangxi537000)

In Search of Supernaturalhas a lot about the human female records and these records can reflect the contemporary women's living conditions. These women have the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bravely expressing their feelings, following the fashion, and enjoying a variety of entertainments in their leisure time. But for various reasons, these women’s lives were too tragic. Simultaneously, some of them were outstanding and have glorious stories.

In Search of Supernatural; female images; human beings

I207.4

A

1004-4671(2014)01-0073-04

2013-12-20

2010年度玉林师范学院院级青年科研项目:《魏晋时期女性题材诗歌研究》,项目编号2010YJQN01。

冯宇(1981~),女,汉族,陕西西安人,玉林师范学院校史年鉴办公室,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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