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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多措并举严控VOCs排放

时间:2024-07-28

近几年来,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严格控制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工艺改进和装置设备技术改造,VOCs排放基本达标,一些指标远远低于国家和上海地方标准,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金山区蓝天白云奠定了扎实基础。

治理全工况全覆盖

上海石化坚持严格的治理标准,采用蓄热式焚烧炉(RTO)技术对储运部成品油罐区尾气作深度处理,VOCs浓度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2017年起,上海石化历时2年实施尾气异味治理项目,在储运部新建3套高效有机废气处理设备RTO炉,对68台储罐尾气处理设施实施升级换代。截至2019年4月,储运部六车间成品油罐区最后一套RTO炉开始对储罐尾气实施无害化处理。至此,上海石化通过引入新的尾气处理工艺,新建11套尾气处理装置,实现了罐区118台储罐31个大类物料尾气全工况全覆盖治理。

治理废气循序渐进

芳烃部第一轮废气治理于2011年启动,2012年5月建成处理量为7 000 m3的2号废气治理装置,初步实现了中间产品储罐罐顶排放气和60万t/a芳烃装置废油池挥发废气综合治理,完成了废气治理首个目标。

通过几年运行经验积累,2017年,芳烃部开启新一轮废气治理。建成处理量为9 000 m3的1号废气处理装置,集中处理3套装置产生的废气,排放气中的污染物去除率得到大幅提高,排污质量浓度降低、排污量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质量浓度低于国家排放要求。

员工在严格监控VOCs排放数据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环保治理脚步不停止,通过改进原有工艺技术路线,完全氧化柴油中有机溶剂的有机污染物,使之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实现无害化排放。2019年年初,开启汽油抽提装置罐区6台储罐废气和1号抽提装置4台储罐废气治理。经过对2套废气治理装置运行观察和数据采集,1号废气治理装置和2号废气治理装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质量浓度分别为2.9和1.14 mg/m3。该排放标准远远低于国家排放要求,既满足上海石化新建项目增产不增污的环保要求,又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电厂锅炉超低排放

近年来,国家环保部和上海市环保局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以燃煤为主要燃料的自备电厂,被纳入到严格的环保监管之中。

上海石化在2007年关停以重油为发电燃料的热电一站后,即集中力量对热电二站进行环保整治,并开展了三轮环保项目改造。

第一轮,针对烟气中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新规定,实施了脱硫脱硝除尘环保改造项目;第二轮,针对脱硫装置取消旁路的新要求,完成了“两炉一塔”(两台炉子共用一个脱硫塔)到“一炉一塔”改造,并且取消了旁路;第三轮,针对大气污染减排最新超低排放标准,实施并完成锅炉达标排放项目改造。

目前,自备电厂6台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分别为 30,20,2 mg/m3,优于上海市规定的 50,35,10 mg/m3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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