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华树春
(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 江苏南京211169)
FTA背景下的中日韩农业合作研究与政策选择
华树春
(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 江苏南京211169)
中日韩三国的农业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合作前景广阔,中国对日韩的互补性要高于日韩对于中国的互补性。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产品需求越来越大。为了减少对日韩农业冲击的担忧,三国之间可通过加强农业技术的交流引进、逐步扩大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范围、合理设置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渡期和促进农业直接投资等措施积极推进中日韩FTA建设。
FTA 农业合作 政策选择
中国、日本和韩国均是世界上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大国,然而由于农业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农产品贸易在多边贸易体制下依然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在中日韩 FTA协商过程中,必将面临农产品贸易及农业经贸合作这一难题。本文以此为着眼点,基于中国角度对近年来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格局做出分析,并对未来FTA框架下全面推进国际农业合作提出建议。
1.1 选择依据
现代农业是“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形态,高产出应包括产出数量多、质量好、农民收入高、农村生态环境不受影响。为此,农业现代化要实现的目标主要包括:农产品供给数量、农产品供给质量、农民收入情况和生态环境发展。对于农业现代化形态的判断,从根本上说应当是基于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这些目标也是农业现代化的终端目的。针对如何衡量以上目标的实现程度,本文选取了一些主要指标,即:资源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资源利用率、农业经营规模和农业生产要素禀赋等,以比较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农业发展情况。
1.2 农业现代化发展程度的比较
从国民经济结构来看,近5年中国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0%,左右。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史表明,一个经济体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第一产业都在 3%,以内。当前的产业结构特征表明,在中国成为发达国家的道路上,农业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从2008—2013年谷物平均单产来看,中国谷类单产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高 3.5%,,但比日本和韩国分别低 9%,和24%,。单产除了与农业发展水平有关之外,还与所在国气候条件、资源禀赋及政策导向有关,中国土地生产率依然偏低,反映土地生产率仍有提高潜力。
从2013年单位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值来看,中国比发达国家低48倍,比日本和韩国分别低73倍和35倍。可见,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反映的现代化程度远比发达国家低得多。当然,由于汇率和价格等因素影响,若按单位劳动力的主要农产品产量比,实际劳动生产率相差并非如此悬殊。
从2013年农业就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来看,中国为 37%,,比发达国家高 10倍,分别比日本和韩国高9倍和 5倍,表明我国劳动力中农业从业人员比重过高,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间接反映出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很低。
从单位耕地面积农业机械数量来看,中国每公顷耕地只有农业机械 0.15台。日本、韩国农业耕作以小区快、分散型耕地为主,精耕细作使小型智能机械基本普及,所以农业机械/公顷数量很多。尽管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与日韩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整体水平依然不高。
从人均耕地面积来看,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为 0.08,hm2,比日本韩国略多一些。但中国要在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要实现保障自给,耕地供需矛盾是牵系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因此保护耕地的压力越来越大。
从农业灌溉用地占农业用地总量的比重来看,中国农业灌溉的比重远低于日本与韩国,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压力的背景下,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表1 中国与日本、韩国的农业发展比较Tab.1 Comparison of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从表 1中的各项指标来看,中、日、韩三国的农业处在不同发展阶段。日本农业发展程度已经达到甚至超越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已实现了农业现代化。韩国部分指标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农业的平均发展水平,初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中国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过渡阶段,大多数发展指标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
尽管日韩农业现代化程度已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两国对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始终保持着谨慎态度,其农业基本政策是“原则封闭、例外开放”,长期以来不愿意放开本国农产品市场。在建立 FTA的过程中,很担心中国农产品大量出口可能对其农业造成严重冲击。实际上,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进程加快推进,对农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并与世界农产品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国际市场对中国农业和农产品市场的影响不断加深,中国农业发展正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环境和形势。
2.1 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
随着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出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障碍,从反倾销、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到检验检疫、技术标准、认证程序、进口配额管理制度等贸易壁垒,贸易摩擦涉及的农产品范围日趋扩大。总体上看,中国的农产品出口面临着严峻的外部环境,已成为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多的行业之一。日本自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之后,对中国农产品和食品对日出口带来了巨大影响。同时,日本对很多农产品实行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对牛肉、奶及奶制品、水果等征收较高的关税,如鲜冷牛肉关税为 50%,,部分奶及奶制品29.8%,,香蕉 20%,~25%,,柑橘 16%,~32%。①关税数据来源于美国海外农业局(http://www.fas.usda.gov/)的Tariff Schedules。韩国存在严格的农产品进口贸易管理体系,高农产品贸易壁垒还表现在诸如进口许可证制度、设置繁琐的通关环节以延长时鲜产品的通关时间、规定严格的质量认证与标签制度等众多方面。韩国通过“自主”关税配额等来选择性地改变进口产品关税。关税根据进口地的不同包含了若干不同的税率,这就为韩国政府在约束税率内调整其适用关税税率提供了操作空间。当然,中国对于日、韩各国实施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数量不断增加、标准不断提高、程序越来越复杂。
2.2 中国快速增长的国内需求使农产品大规模进口呈常态化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看,2010年第6次人口普查时全国总人口为13.39亿人,庞大的人口规模决定了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农产品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未来 10年,中国主要农产品消费和农业发展仍将处于增长阶段,农产品供求平衡关系从“基本平衡、丰年有余”进入“基本平衡、结构短缺”阶段。除口粮消费会下降外,其他农产品的食用消费都还有较大增长空间。到2022年,预计全国粮食(包括榨油大豆)总消费量为 69,708万 t,比2011年增加9,660万t;全国肉类总消费量预计为10,770万t,比2011年增加2,091万t。全国禽蛋消费预计为3,286万t,奶类消费6,232万t,与2011年相比分别增长25%,、39%,。中国棉花、大豆等传统进口产品的进口量居高不下,食糖进口量快速增长,三大谷物产品已呈现全面净进口且进口量呈增长态势。总体上看,未来 10年中国主要农产品供求总体上是偏紧的,部分产品存在较大缺口。
同时,中国农产品生产受水、土以及劳动力等基本资源约束和技术制约不断加强,产量增速低于需求增速,将会使中国立足国内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难度越来越大。从长期趋势看,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在拉动需求的同时导致农业资源向非农业转移,从供求两个方面引致农产品进口的扩大,农产品大规模进口的态势可能会长期持续。
2.3 中国农产品市场易受国际市场影响
中国农产品市场不仅受传统的市场供需因素影响,而且还受到石油价格、投机资本等非传统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国际石油等矿物能源价格通过影响农业生产投入品成本作用于中国农产品市场。最近几年,中国许多农产品生产成本上涨有所加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内外能源价格迅速上涨,导致化肥、农药和机械作业等价格加快提高。如 2004—2008年我国粮食化肥费再次较大幅上涨,这一时期正是国际石油价格快速上涨时期。平均每桶国际原油的价格2003年约为27美元,2004年、2005年、2006年和 2007年分别上升到 40美元、55美元、60美元和72美元左右。
国际投机资本借助金融衍生工具大举进入原油、磷矿等化肥的基础原料市场进行炒作,导致原油等基础原料产品价格飙升。这些非传统因素的出现和对市场主导作用的增强大大增加了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变数和不确定性,对中国建立在众多小规模农户基础上的、十分脆弱的供求平衡提出了挑战,使得国内农产品市场的波动周期缩短、波动频率加大,农产品调控环境更加错综复杂。
3.1 加强中日韩之间农业技术的交流引进
由于中、日、韩 3个国家之间的农业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强化农业合作符合中日韩共同利益。3个国家可在多领域开展合作,如鼓励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尤其是在生物技术和食品安全领域开展协作沟通。2007年后,日本农林水产省开始每年推出农业新技术,至今已有“设施园艺作物节能技术”、“草莓根冠温度控制”、“大豆稳产生产技术”等创新,中国可通过改良品种,引进新技术,增强农业竞争力。韩国农协作为全国最大的代表农民利益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开展销售业务、银行贷款、保险服务等来支持农业发展,其经验为中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业提供了有益借鉴。
同时,我国也为世界提供了很多新技术,如首次成功解决水禽缺乏有效禽流感疫苗这一世界性难题,成为目前全球唯一大规模应用的人类/动物流感病毒反向遗传操作工程疫苗。2013年,中国科学家揭示了 H7N9病毒存在较大人间大流行的风险,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禽流感的预防控制能力和国际地位。
3.2 逐步扩大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范围
在确立农产品自由贸易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合理确定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覆盖范围,然后根据自由贸易区特殊安排,先设置部分“特定农产品”、“例外农产品”,在过渡期内逐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程度;另一方面可借鉴中国-东盟FTA、中国-智利 FTA等关于农产品市场开放的相应规定,对高度敏感产品、敏感产品分别对其实行例外处理、关税配额管理、逐步降低关税税率和协议生效后立即免除关税等措施。在确定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最低比例和稻米等个别贸易自由化例外产品的前提下,可以按不同敏感程度对农产品种类予以区分,逐步降低关税税率和取消非关税壁垒。
3.3 合理设置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渡期
在推动建立中日韩 FTA以及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合理设置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过渡期,采取循序渐进、逐步开放的原则,尽可能减轻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在短时期内对各国农业产业的冲击。借鉴 WTO谈判结果的关税减让模式,关税水平实施梯次减税。推动中日韩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必然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给予各国农产品市场开放一个相对较长的保护期,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其市场调整提供相对充分的时间保障。
3.4 通过直接投资促进农业贸易与国际合作
日本利用资本、技术优势在巴西、非洲等地租用和购买大量农田,在海外拥有的农地面积已经达到 1,200万 hm2,是日本国内农业用地的 3倍。韩国则在海外购买和租赁农田243万 hm2,相当于其国内耕地面积的 1.3倍,如在马达加斯加租赁了大片农田面积,用以种植粮食作物并将收成运回首尔。中国可通过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日韩投资者创造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并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规范农业国际投资”对我国农业“走出去”制造了很多不利因素,应对中国企业的劳务输入设置、投资比例、税费征缴、准入领域、劳务卡发放和签证期限等方面给予投资便利化。
[1] 秦长城. 未来中日韩自贸区中我国农业部门经济效益分析[J].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3(1):150-164.
[2] 杨欣,武拉平,徐锐钊. 美韩自由贸易协定对中韩农产品贸易的潜在影响[J]. 中国农村经济,2010(7):12-18.
[3] 中国商务部. 中国农产品出口壁垒综述[EB/OL]. http: //images. mofcom. gov. cn/wms/accessory/ 201107/1311666921508. pdf. 2014-12-23.
[4] 张慧智.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农产品贸易问题分析[J]. 现代日本经济,2006(4):28-33.
[5] 孔祥智,王全,高辉. 中日韩农业合作前景分析[J].理论学刊,2005(5):24-26.
[6] 韩瑜杰. 韩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及中韩FTA建设的对策研究[D]. 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9.
[7] 张琦,吕刚. 如何对待敏感产业:中国已签署自贸区协议对中日韩 FTA的启示[R]. 国研报告,2007-01-12.
[8] 王真千. 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比较研究[D]. 杭州:浙江工业大学,2008.
[9] 佚名. 农产品涨价五因日本海外农田3倍国内[N]. 国际商报,2010-07-12.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FTA Agricultural Collaboration and Policy Options
HUA Shuchun
(School of Business,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169,Jiangsu Province,China)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are at different development stages regarding their agriculture and have a broad cooperation prospect. Besides, China is more complementary to Japan and South Korea than Japan and South Korea to 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gricultural products are in increasing demands. In view of easing the concern of potential impact on the agriculture in Japan and South Korea, this paper advocates that through strengthening the exchange and import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gradually expanding the scope of agricultural trade liberalization, setting reasonable transition periods, promoting direct agricultural investment and etc. to positively push forward the trilateral FTA construction.
FTA;agricultural cooperation;policy options
S-9
A
1006-8945(2015)11-0054-03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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