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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中案改判:产权保护纠错样本

时间:2024-04-24

王丽娜 鲁伟

蒙冤十余年的物美创始人张文中终获无罪。5月31日,最高法院对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这一再审改判,事涉经济犯罪领域,与以往再审改判的暴力刑事犯罪不同,说明最高法院加强人权保障、纠正冤假错案发展至新的阶段。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法学专家也普遍认为,张案改判背后,释放出中央高层对企业家保护、产权保护重视的信号。

自2016年年底中央下文加强产权保护以来,相关职能部门陆续有所动作,不断有完善产权保护的法规、政令出台,在这一背景下,个案改判将起到样本意义。

改判无罪

在最高法院庭审现场的张文中一身西装,戴副眼镜,大多数时候,他的双手叠放,显得温文儒雅。当法官当庭宣布“无罪”时,张文中表情依然平静。

现年56岁的张文中,是“学者办企业”的代表人物。他曾在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后,并曾担任“中国宏观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研究”课题组组长。

2006年11月16日,时任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辞职,之后涉案进入司法程序。图/视觉中国

上世纪90年代初,张文中“下海”经商。1994年,张在北京创立物美商城(后重组为物美投资)。2003年,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025.HK)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挂牌,以“内地零售第一股”的概念受到了资本市场的追捧。

一直到2006年,物美在同业并购上几乎无人能敌,整合全国20多家企业近400个网点,收购包括美廉美、新华百货等著名企业,门店覆盖华北、华东,成为国内最大的零售企业之一。

然而,一切在2006年戛然而止。当年,时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美集团)董事长的张文中被中央纪委调查,后被移交司法。

2007年12月25日,因涉嫌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张文中被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同被公诉的还有涉嫌犯诈骗罪的物美集团原行政总监张伟春,及涉嫌犯单位行贿罪的物美集团。

检方指控,张文中涉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其中,诈骗罪涉及2002年的一笔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指控称当年张文中、张伟春在明知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况下,经共谋,物美集团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下称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通过申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3190万元。

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审理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张伟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530万元;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

河北省高级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张文中诈骗罪量刑以及决定执行刑罚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维持原判。

张文中服刑期间两次减刑,于2013年刑满释放。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最高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该案,并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最高检察院出庭检察员也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5月31日,最高法院經再审认为,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具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其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并未使主管部门产生错误认识;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信息化项目并非虚构;物美集团违规使用3190万元贴息资金,但不属于诈骗行为。

最终,最高法院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产权保护背景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宣布对三起涉产权案件进行再审。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是其中之一,另外两起是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及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

这是最高法院公布的第一批涉产权再审案,张文中案是其中第一起改判无罪的案件。

三起涉产权案再审的背景要回溯到2016年。是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十个方而提出加强对民营私企、城乡居民、知识产权等非公有制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强调保护的依法、全面和平等性。

这是中国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也与中共十八大以来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相承。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及“十三五”规划中,“产权保护”的内容都有所体现。

“实际上,由于过往对产权保护的不力,尤其是对私有产权的重视不够,中央出台文件适逢其时,也迫在眉睫。”一位接近中央深改组的人士称。

《意见》的内容中,最受关注的是涉及非公经济产权保护的内容,这切中民营企业的“痛点”,关乎民营企业的信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下称德恒律所)曾中标国家发改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之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研究,该所主任王丽对《财经》记者说,新中国建立后几十年中,人的生存权受到重视,财产权受到压抑,未能形成产权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体系。

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企业家和企业的产权受到侵害,在民营企业中更为多见,这些争议案例又进而影响了其他企业家的安全感。

据王丽观察,产权保护问题主要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总体上对于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实行平等保护,但实行中有差别对待——首先是身份有别,其次是在市场经济中的机会不均等和规则不公平,还体现在,散布于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的涉产权法律法规未呈统一化表达。

德恒律所的课题组发现,虽然各法律中散布产权平等保护的条款,但这些法律中却多少都有产权不平等保护的意思表示,甚至有些具体的法与非法、违法犯罪的标准因产权关系不同而作出不同的规定。甚至,现有法律法规还对产权保护存在空白区。

这些法治问题,是造成产权保护不完善、产权人合法权益被侵犯、现行司法救济途径不完整、国有产权保护机制僵化等问题的主因之一。

一批产权争议案件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尤其是涉及企业“原罪”的案件,产权归属难下结论,包括一直颇有争议的张文中案、顾雏军案等。

现行法律法规对产权平等保护存在一定的不足,中央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产权保护——这就形成法律体系修正的复杂性与目前改革的紧迫性二者之间的矛盾。《意见》真正落地,需要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对“完善产权平等保护法律体系”进行实践探索。

《意见》审议通过后,一些部门已采取行动。2016年11月29日上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文件重申,明确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坚决纠正以刑事执法介入民事纠纷导致的错案,依法妥善处理因产权混同引发的申诉案件、与政府行为有关的产权申诉案件、涉案财产处置申诉案件。

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称,《意见》提出的主要是原则性的司法政策要求,需要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贯彻落实。例如,最高法院印发《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就执行程序中贯彻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7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产权保护,会议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央意见,抓紧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细则,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的水平。

各职能部门已经有所动作,比如,原国土部发文明确将到期住宅产权自动免费续期,最高法院发文称将纠偏一批历史旧案。

最高法院于2016年8月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任务落实工作。很快,第一批三起涉产权再审案件便被公开。

最高法院研究室时任主任颜茂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称,将继续分批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典型案例,为各级法院审理涉产权案件提供参考和指引。其中第二批将重点发布最高法院自身审结的涉产权典型案件,以上率下。

塑造健康营商环境是关键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表示,张文中案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案件,该案纠正的难度也相对较大,此次该案再审并最终平冤,可见最高法院对产权保护和企业家权益的重视。

在陈卫东看来,张文中案再审与以往不同,过去最高法院再审的主要是杀人、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这次再审纠正的是经济犯罪,并且属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件,这说明最高法院加强人权保障、纠正冤假错案发展到新的阶段。同时,也释放出高层对企业家保护、产权保护重视的信号。

陈卫东说,此前对张文中案的申诉,最高法院并未发回重审,而是在去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该案,并组成合议庭公開开庭审理。最高法院以此向全国各级法院树立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样本”案件,“希望全国各级法院都能真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产权保护的精神,改变产权纠纷冤错案件再审难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李曙光对《财经》记者称,相比较杀人、强奸等暴力刑事犯罪案件如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的平冤,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纠错往往更为复杂,“改判无罪后,如果后续的赔偿及追责问题落实好,能真正给企业家塑造起一个健康的、公平的营商环境”。

据悉,张文中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将及时执行判决,把已经执行的罚金和追缴的财产发还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等人。

对于国家赔偿问题,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已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称,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就业、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一段时期也确实存在对民营企业不公平、不合理对待的现象,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设置了不少门槛,导致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的经济交往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也就是俗称的“戴红帽子”,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对此,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

该负责人表示,张文中案件的改判,依法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要深刻吸取教训。

下一步,最高法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二是深入剖析涉产权错案产生原因,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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