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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探讨

时间:2024-07-28

宋利明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 山西 晋城 048000)

0 引言

建筑工程进行中的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工作中的义务之一,在工程中借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可以提升施工人员对工程的重视,进而提升工程的施工质量。经济发展成熟的国家的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充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有效的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进行质量。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政府也应当结合市场现状以及工程的实际施工需求来完善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真正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1 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制的建设现状及特征

在近年来的建设中,由于我国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筑施工成为当前建设中的主要施工行为,有效的推动了建筑市场的完善以及建筑市场的发展。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部分施工企业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建筑工程中仍然存在施工环境差,施工质量低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质量和使用寿命,不利于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当前我国的政府开始提升对工程质量监督行为的重视,在施工中派遣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到建筑施工管理中,以便于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建筑施工质量的提升。当前工程中引入政府的施工质量管理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可以杜绝当前在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

当前我国政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在政府的委托之下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在监督中具有通报其建设质量的权利,且可以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良违规行为进行行政上的处罚,以便于保证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开展。在当前的质量监督中,监督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原则是保证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使用安全以及环境质量,在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的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施工规定,针对建筑施工中的地基、主体结构等进行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就当前建筑工程的政府监督管理工作来看,尽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机制等方面政府监督工作仍然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在工作进行中还存在较大的不足。首先,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监督工作的机制主要是在发达国家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的基础之上进行完善和优化完成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西方国家存在一定的差异,单纯的学习管理体制可能造成管理工作和本地市场的不适应,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中的监督管理质量。其次,当前在发展中针对建筑工程中政府监督行为的研究不足,研究工作当前还停留在定性研究阶段,缺乏评价体系的研究使得监督工作的进行质量难以得到提高。最后,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中对于监督行为以及监督中的经济特性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使得国家管理人员对于施工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原因没有清晰的认识,无法在前期的施工管理和制度的制定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处理,影响了长期的发展。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政府管理工作中,为了保证全国各地均可以完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在县及以上的城市进行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可以接受政府以及企业的委托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之前的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正式施工之前的监督准备以及正式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在实际的监督中,机构一般会使用站长负责制,在工程中对建设方的施工质量行为、建筑的主体质量以及竣工验收行为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监督,以便于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在监督过程中,当管理人员发现不良施工行为时一般会借助政府的行政权利对建设方进行行政出发,以便于对其进行警示。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制的进行过程中,其工作的主要特征是借助工程施工许可以及验收备案作为管理的主要工作手段,在实际工作中监督人员会进行施工质量的抽查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借助施工单位之中的设计以及技术人员来组成验收小组,在政府监督机构的指令之下完成随机质量抽查工作,以便于完成质量检查工作。当前政府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属于强制性的执法监督,对于施工中存在的违法不良行为进行检查,体现了国家的依法治国思想,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全球化和国际化发展提供了基础。

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当前我国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中一般采取的是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管理制度,因此,在监督机构的设计上,多个监督机构一般会同时针对一个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一机构设立思路尽管提升了管理工作的进行细度,避免了在管理中由于管理人员不足造成的管理失误,但是,国歌管理机构同时的工作使得区域中行业管理工作薄弱,在日常的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弱化了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业务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直接影响了下级监督机构的工作质量,不利于县级地区等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进行。

第二,当前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工作的法制体系设置存在不完善之处,当前在工程建设中,部分研究者认为影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提升,造成施工和居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与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当前市场建设不完善导致的建筑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规范上存在的缺陷使得工程的进行常会受到不利影响,法规的不完善也影响了工程中管理工作的进行。当前在建筑工程市场的建设中,由于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其监督立法内容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使得法律法规对于工程建设过程的约束不足,使得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存在一定的混乱情况,直接影响了管理工作的高质量进行。在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之中,数量不足,且部分法规条款的语言表达不明确,和当前市场建设管理的需求不相适应,对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的细节没有进行充分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法规内容上的不完善问题在我国各个地区均有存在,导致专业素养和管理经验不足的工作人员往往无法高质量完成监督工作,执法部门和立法部门在工作上的不统一使得法律法规约束力不足,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进行质量。

第三,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建设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当前许多监督机构在工作人员的选择上仍然选择传统的聘用制,这种制度使得当前工程监督工作进行中的公正性以及权威性受到很大的影响,不同监督机构的经费上的差异使得工作人员的素养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的监督机构在工作质量以及工作能力上存在差异。除此之外,聘用制选择的工作人员许多不具备进行质量监督工作的基本素养,其对于当前的监督设备以及信息技术熟练度不高,无法操作当前的信息监督设备,影响了当前我国质量监督机构的发展,降低了监督工作的进行质量。

3 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制的优化措施

3.1 健全管理体系

在建筑工程的政府监督管理工作中,管理工作应当在完善的管理体系的指导之下进行。当前在监督工作管理体制不完善问题的影响之下,我国许多地区的建筑工程进行中常会出现多种问题,直接影响了建筑结构的质量和后续的居住安全。因此,在未来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国家应当强化对当前监督体系的完善。在实际的建设中,管理监督机构的建设应当在统一管理的原则指导之下进行设计,将管理工作和监督工作分开,以便于按照管理资质等对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提升监督管理人员对自身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管理工作进行质量。在未来的发展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向专业化和企业化方向发展,完整的管理机构可以提升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效率。

3.2 完善管理机构的建设

在未来的发展完善过程中,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进行质量,国家应当在各个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总站,对该区域的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监督其管理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招收,避免在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能力的不足影响后续监督工作目的正常进行。在实际管理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影响相互分开,避免互相影响,造成监督工作质量的下降。在实际管理中,管理总站要注意优化监督机构的管理工作,引进现代技术来完成监督检测过程,提升监督机构的技术性和独立性。

3.3 健全监督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监督工作的进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一般需要依据国家对施工过程规定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标准来进行管理,而当前的部分施工标准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响了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因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对施工中的管理需求进行了解,以此来建立和完善当前的管理法律法规,提升管理工作的进行质量。针对当前建筑市场的发展来建立健全监督法律法规制度对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有很大的作用,其可以强化当前的建筑施工执法力度,进而避免施工中意外事故的出现,提升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在制度上保证建筑施工高质量的完成,确保了监督工作的进行质量。

4 结语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当前政府会通过宏观角度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制度和进行过程中的不足,管理工作常会出现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政府的管理人员应当重视施工全程的质量监督,完善管理中的法律制度,提升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监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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