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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住宅郊区化模式的思考

时间:2024-07-28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四川 成都 610000)

对住宅郊区化模式的思考

段美权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四川 成都 610000)

本文回顾城市居住空间组织模式的发展,分析住宅郊区化出现的原因和必然性,对郊区化居住小区建设的模式进行了分析和建议,同时总结了住宅郊区化模式存在的不足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住宅郊区化;出现;组织方式的发展;组织模式的选择;问题

一、住宅郊区化的出现和原因

城市化是第一次现代化(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的一个重要特征,非城市化和郊区化是第二次现代化(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转变)一个重要特征。根据《中国现代化报告2002》, 2000年中国已经进入第一次现代化的发展期,第一次现代化实现程度为76%,中国第一次现代化实现程度大约在2020年前后达到100%。虽然目前中国没有完成第一次现代化进程,但第二次现代化的许多因素已经被引入中国,如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和全球化等。这就是说,中国既在进行城市化,又在推进郊区化和社区化。这对于人类生活的基本需要——居住来说,是一个发展的大环境和大背景。

居住区是一定规模的住宅及相关建筑的组合,是一种现代的人居环境,居住是现代城市的四大功能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们对住宅的选择开始从解决住房基本需要转向追求舒适的居住环境,亲近大自然、追求清洁安静的住宅环境是这一时期住宅选择的方向,这也是郊区住宅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其次,是房地产价格的差异,市区与郊区的地价相差数倍,还有汽车进入家庭、道路条件的改善,以及国门打开后人们对国外生活方式的了解等原因,使的郊区住宅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住宅郊区化成为新趋势,不仅是城市功能的延伸和放大,而且对城市的经济结构调整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居住空间组织模式的发展

中国城市居住空间的组织模式的原型来自邻里单位模式。邻里单位是由美国建筑师佩里(C·Perry)于1929年提出的居住空间组织方式。它以一个小学的合理规划为基础控制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大约居住1000户),以四周的交通道路为边界,形成不被外界交通穿越的、内设必要公用设施的、日照通风景观条件良好的居住空间。邻里单位模式产生于以功能主义思潮的背景下,与功能主义等级化城市具有同构关系,邻里单位模式的确立为等级化的城市组织结构提供了基础。邻里单位模式的出现,改变了工业革命后住宅街坊中的拥挤、恶劣的居住环境,并以新的居住模式对应汽车交通时代的客观条件,其在当时的进步意义是不可忽略的。斯坦因的雷德朋街坊模式、苏联的居住小区模式是邻里单位模式的典型代表。

三、郊区化居住小区建设模式选择

1、居住小区规模

以往我国的居住空间的建设规模通常在10hm2以上,通过对入选《中国小康住宅示范工程集萃》和《中国城市居住小区建设试点丛书-规划设计篇》中的城市居住小区进行统计,在总计的44个小区中,用地规模在10hm2以上的小区占到总数的81.81%.中国城市住宅区的用地规模通常是根据城市规划中的城市路网结构划定的,城市路网的间距限定了住宅区的用地边界。现代城市路网间距一般为400m左右,由此形成城市住宅区用地单元规模一般为十几公顷。这种以交通干道划定范围是依据邻里单位模式的结果。

城郊住宅区域的设计相对自由。城郊住宅选址城市边缘地带,大多距离城市中心10~20km,车时15~30分钟,周围有便捷的交通与城市连接。这些小区地形开阔,适合做低密度住宅,小区容积率一般为0.2~0.8,低容积率低密度是小区的最大特征和促进城郊住宅发展的巨大动力。伴随低密度住宅而出现的建筑形式主要有三种:独立别墅、联体别墅和多层住宅。其中联体别墅又称Townhouse,每户面积150~200m2,是介乎于公寓和别墅的中间形态,虽不如独立别墅豪华但价格不如其昂贵,也有独门独院、私家花园,故私密性和舒适性远高于城市公寓,受到市场的青睐。

2、建筑个性化和类型多样化

回顾我国试点小区、小康住宅等具有示范性的居住区规划,其组织结构一直以小区模式为惟一模式。在住宅商品化、土地有偿使用政策逐步实施并日益完善后,由于地价的作用以及针对居住空间区位的差别,居住空间的建设模式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比如在城市中心为平衡高地价形成的高层高密度模式,以及针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居住者对居住空间组织结构以及功能设施的不同要求而形成的多样的规划模式等。因此应认识到小区模式不可能是包治百病的良方,因地制宜(根据城市区位、环境条件和地价因素等)、因人制宜(根据不同的居住者)做出不同的规划,形成多样的组织结构是必要的。目前的郊区住宅主要有这样三种类型:一是政府为照顾低收入者而兴建的经济适用房;二是大型成片社区,主要是面对城市高级白领;三是高档别墅,居住者常是城市或当地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小群体。

3、居住小区的组织结构设想

郊区化的居住小区首先是小区,要吸取我国居住小区建设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国的居住小区规划强调各项设施的功能划分,在布局上各成体系,很难做到功能的复合交叉。通常公共活动设施在小区内居中布局,小区道路单纯担负小区的交通功能,商业设施设置于小区的入口以及小区外围沿街的裙房。居住小区机械的组织结构所造成的各种功能彼此的不交叉,与传统街区同一空间中多种功能并置所形成的浓郁的生活气氛相比差别是明显的。然而在缩小居住小区的规模后,在同一个城市干道划分出的地块中,可能包容几个小规模居住小区,并可能在地块中插入其他职能空间,有可能就此改善居住空间的组织结构。具体方式是将居住小区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从居住小区中分离抽取出来,置于几个小规模居住小区间的交界线形成的道路上,将这种道路建设成步行街或符合人的尺度的人车混流的小路,改变其单纯的交通功能,使复合交通、生产设施、商业设施等多重功能并存,在道路上形成交往、购物、休息、饮食、观赏、儿童游戏等活动,从而形成密集人流的聚集地,以此改善居住空间的生活气氛。同时利用各小区间规划中预留的弹性空间,允许某些功能以及功能所需空间的自发形成或调整,以引发规划无从设计的空间细节和自发形成的城市机理,从而在改善住宅组织结构、重组各功能设施之间的关系的同时,逐步恢复传统街区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在这些小街中为社会各阶层提供需要的各种类型生活空间。

四、住宅郊区化发展中的问题

郊区化的小区人与人之间的分异更为严重。住宅商品化过程中,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通过“房价”的过滤作用在居住模式和居住区位上形成了明显的分化。由于不同阶层的居住分异,不同社会阶层居住空间彼此隔离,其在激化社会阶层的对立、引起社会矛盾以及对儿童成长等方面所产生的社会学后果也令人担忧。这一点在郊区住宅的设计中显得尤为突出。郊区的空间相对较大,通过在同一地块内并置不同社会阶层的居住小区,有可能通过规划模式的变化改善居住分异所造成的社会隔离。同时由于服务设施都布置在各居住小区间的道路上,公共服务设施将从目前小区模式中对外封闭的内向型转变为对外包容的外向型,因而有可能通过多个社会阶层共用某些服务设施,如小学、商店、酒吧、绿地等,促使各社会阶层建立各种交往,降低居住分异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结束语:

[1]住宅设计原理编写组,《住宅建筑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林其标,林燕,赵维稚,《住宅人居环境设计》,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3]齐康,《城市环境规划设计与方法》,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4]鲍家生,《可持续发展与建筑的未来》,建筑学报

[5]克·亚历山大,《城市并非树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G322

B

1007-6344(2017)04-0301-01

段美权(1983—)女,汉族,大学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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