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文 | 王 林
5月24日,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此前已经由国务院批复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在意见中,发改委表示2013年将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领域的改革,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
看起来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已经达成了中国经济增长即将减速的共识,并可能不再为此耿耿于怀。《意见》稿发布三天后,中央领导暗示为避免环境进一步退化将容忍较慢的经济增长,而国务院表示,将用更多朝向市场为主体的改革代替短期刺激促进经济长期发展。
金融体制正在进行的改革被认为是市场化的一种方式。金融一直是中国管制最为严重的地方。金融压制的方式包括使用了大银行策略,扶植大企业与某些特殊产业的政策—这些领域由行政而非市场决定,并且让资本账户保持着“只进不出”的方式。
按照以往的经验,如果新一届政府真的要开始改革的话,那么在10月份就会拿出一个比较清晰的改革方案。发改委的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稿则多少让人们坚定了改革终究会来的某种信心。如果在2020年后中国将失去人口红利,那么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则会被寄望于改革红利上。
但是这个意见稿很有可能又一次被乐观地夸大了实际意义。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便是它没有特别多的新意,还在老调重弹。
比如利率市场化已经提及过数次。银行间早已经接受了金融脱媒的严重程度—钱已经开始逐渐跑到银行以外的金融市场去了。得益于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得以成为另一个平台,将需要贷款的人和有资金的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平台上出借资金的收益通常超过10%。
但即便市场已经发生了世易时移的变化,利率自由化实际上还开展得不紧不慢。“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和“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
城镇化被认为是十八大提及的最为重大的改革之一。但实际上,在《意见》全文里也没有关于城镇化实施的细则。现在的局面有一点尴尬的是,城镇化需要地方政府担负更多的使命—也就是出更多的钱,但在463号文件中,地方政府又不被允许继续拿土地向银行融资。众所周知的是,地方政府可没什么其他更好的融资方式了。
因此在这个文件中,最为旗帜鲜明的就是将逐步扩大房产税的实施范围。这被认为得以解放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一直以来,地方政府除了土地出让金外就没有特别好的收入来源,大部分的收入都将上缴中央,由中央再来划拨分给地方。
如果有了房产税,地方政府则可以有一个源源不断的收入来源。但是房产税依然没有更多的细则。实际上在2011年的时候住建部就提过在2012年实现全国联网,便于收房产税,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这件事。
房产税的改革将促进其他税收政策的改革。不过它其实实现起来困难重重。单是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还是地方政府各自制定标准都没有达成过统一的意见—前者会让人觉得完全不考虑位置公平这件事,后者则又会造成地方政府之间的互相竞争与博弈。
更重要的是,这个国际上通行的税种还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大部分的发达国家收这个税是因为土地是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但在中国实际上是租用,租用这种模式理论上只能在流转易手的时候收税,每年再收一次费用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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