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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村电商经济体的城镇消费空间体系构建

时间:2024-04-24

柳 菲,李佳容

(四川开放大学,成都 610073)

伴随着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城乡经济增长逐渐由投资主导转向消费主导,城镇消费空间逐步与农村消费空间并轨对接,形成初级城镇消费空间。且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以农村电商为核心的电商经济体迅速崛起,为我国城市经济升级转型提供了新的途径与契机,进一步加快了城镇消费空间格局的形成。但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城乡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农村金融网络尚不发达,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流通成本相对较高,严重制约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也影响了城镇消费空间构建。因此,深入探讨农村电商经济体发展对城镇消费空间的影响,进而构建基于农村电商经济体的城镇消费空间体系,对农村电商经济体发展与实现高质量城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电商经济体与城镇消费空间

(一)农村电商经济体

农村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嫁接并服务于农村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领域及服务业务,形成村、镇、县“三农”信息综合服务站。而农村电商经济体,是指若干个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企业或个体,为实现共同经济利益而组成的经济共同体。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地区政策扶持力度,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逐步加快,农村电商经济体也产生两方面影响效应:一方面,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另一方面,促进了农产品进城与网货下乡的双向流通。农村电商经济体快速发展,不仅具有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作用,还能带动农民创业与就业,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升级与农民增收。

(二)城镇消费空间

消费包括“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是人们在劳务与物质资料生活生产中消耗劳动力与物质产品的过程。而城镇消费空间,是指承载城镇内一切消费活动的空间。随着消费社会的发展,城镇消费空间的主要功能也不仅仅局限于消费活动,还出现丰富多样的非消费活动,例如艺术展览、文化表演、交往、休憩等。在城镇消费空间中,消费活动与非消费活动紧密联系:一方面,非消费活动作为体验氛围与空间体验的一部分,会伴随消费活动的产生而创造利润;另一方面,非消费活动的产生,意味着消费空间承担了城市公共空间的更多功能。

(三)农村电商经济体对城镇消费空间的影响

现阶段,农村电商经济体发展已经成为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新引擎,为城镇消费空间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

首先,促进城镇化发展,挖掘城镇消费潜力。当前,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经济体发展迅速,大部分农村电商发展都有相应的传统产业作为基础支撑。农村电商经济体为城镇传统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促进了原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电商平台,传统企业可充分了解消费者需求,以市场需求为生产导向,接受更多的线上交易订单,同时,农村电商经济体则通过互联网平台集聚地方更多的特色产品,例如,安徽宣纸、新疆坚果、云南银器等,逐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从而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与地区经济发展。

其次,实现工业化、产业化与农村信息化高度融合,拉动城镇消费需求。“三化”同步是新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农村电商促进了工业化、产业化与农村信息化相融合。农村电商经济体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农产品网络营销,将农村地区特色产品更快、更好地销售出去,帮助农民获得更多收入来源,为城镇消费提供新渠道。同时,农民在电商平台上可以获得更多城镇消费需求信息,根据市场开展农业生产。在将产品信息传递出去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网络上其他商品信息,为城镇居民消费提供便利的购物条件。例如,随着农村电商不断发展,更多农产品不断输送到城镇,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到更多新鲜、绿色的农产品,生活品质逐步提升;同时,城镇工业产品通过电商不断流到农村,使乡村居民生活用品、服装鞋帽等增加了来源,丰富了种类,消费品质明显提升。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电商经济体的发展实现信息双向流通,进一步拉动城镇消费需求。

最后,有效拓宽在线城镇化新渠道,打破城乡固有消费空间。在线城镇化消费是指乡镇居民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借助电子商务网络平台进入消费市场,建构产品消费的社交网络。线下组织农产品收购、运输和加工生产,线上开展产品营销、推广及品牌建立,进而带动当地人口就业与地区经济发展。农村电商经济体将乡村与城镇消费联系在一起,促使城镇消费不再局限于固有空间,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空间、时间与信息限制,摆脱产业空间制约。同时,带动产业与人口集聚,进而实现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减小城乡消费差异,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二、基于农村电商经济体的新型城镇消费空间体系之构建

(一)产业链型消费空间结构

所谓产业链型消费空间结构,即在农村电商经济体的驱动作用下,实现农村市场、电商平台与城镇消费市场三个维度的板块无缝对接,不仅解决城乡信息不对称问题,还促进农村地区跃迁式发展(见图1)。产业链型消费空间结构,主要是以“农户+农村电商+企业”为基本要素,改变了传统的以城镇市场为主的局面。该结构中,主要将农户作为商务主体,农户拥有产品定价权与订单权,可以促使农村以电子商务致富。在政策环境利好背景下,农户借助本地农村特色,选择与农村电商和城镇相关企业合作,改变传统以产为主的产业结构,实现农村大量劳动力就地城镇化。在农户、农村电商与企业合作之后,还会形成一些自发性产业。多种自发性产业通过合作,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产业聚变式成长格局,使产业得以包容性发展。产业包容性发展属于一种内生式发展模式,需要一些强有力的条件催生作用。例如,板材制造、包装材料、配件供应与物流配送等均属于本地产业链,网点服务、电商营销、技术培训与研发设计,均为产业结构拉动的新型产业链。通过上述分析可见,借助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形成产业链型消费空间结构,以产业创新为引擎,极大地促进了城镇消费。并且,产业链型消费空间结构具有较强复制性,为农村电子商务经济体和城镇相关产业带来较大的发展空间。

图1 产业链型消费空间结构

(二)资源共享型消费空间结构

资源共享型消费空间结构,即借助于农村电商经济体,实现农村土地与城镇消费之间的资源共享,在推动农业发展的同时,还能满足城镇消费需求(见图2)。资源共享消费空间架构,是农村与城镇之间的私人订制项目,也是农村电子商务介入土地流转的城镇消费空间模式。根据土地使用情况,将闲置土地流转至农村电子商务公司名下,电子商务公司依据土地属性,判别是否进行绿色农产品种植,或开展农村旅游项目开发,同时预留一部分土地,用以满足城镇居民需求。而城镇居民可根据自身对农产品的生活需求,通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土地流转信息,开展相应的租赁、认筹活动,基于认筹结果,城镇居民或者机构可获得一段时期的土地使用权。该消费空间体系,具有农村土地流转与电子商务结合、居民网络认筹与真实农耕体验结合、旅游与生态农业结合等特点,既是农村电子商务与农业众筹的形式创新,也是新农村发展路径的有效探索。并且,该结构借助农村电子商务经济体,实现了农村土地、城镇消费者需求与电子商务平台的三维资源共享。

图2 资源共享型消费空间结构

(三)无差别服务型消费空间结构

无差别服务型消费空间结构,即立足于服务角度,基于农村电商经济体,实现城乡之间消费无差别,服务无差异(见图3)。无差别服务型消费空间结构,是以农村电商为切入点,通过对接城镇市场与农村市场,为城乡消费者提供无差别的服务业务,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具体而言,该结构主要由城镇消费节点的相关部门执行,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城镇运营基地与农村电商服务基地。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是为城镇消费提供综合性服务,包括产品、技术与支付等方面;城镇运营基地则是在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农村电商城镇运营基地,该基地主要以城镇消费者为核心,负责对接农村电商服务基地;农村电商服务基地,则主要面向农村市场,负责提供农业相关产品的服务。同时,综合服务平台、城镇运营基地与农村电商服务基地还需对接城市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农村电商平台与农村创业服务平台,以保障服务无差异性。其中,城市本地生活服务,主要包括网上代缴服务与信息服务两方面:网上代缴服务,是依托于电商平台,为城市居民提供包括宽带缴费、手机固话缴费、水电气缴费等业务在内的生活缴费服务;信息服务则专门针对金融与电商,开展相关信息咨询业务。农村电商平台则是主要负责农业产品服务,包括代买与代卖业务。农村创业服务平台,则是根据城镇消费情况,基于农村电商平台提供农村网络创业项目,为农村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农村网店、创业网贷与农业扶持网贷等业务。可见,无差别服务型消费空间结构,主要依托农村电商与城镇消费市场,为农村与城镇同步提供多元服务,实现城乡之间无差异服务。

图3 无差别服务型消费空间结构

三、新型消费空间体系的实施路径

(一)建立城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城乡信息无缝对接

当前,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但是由于农村大多分布于相对偏僻的地区,信息流通相对落后。因此,构建产业链型消费空间,应建立城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城乡信息无缝对接。具体而言,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学技术,建立城乡信息共享平台的基本框架,推进城乡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整合与深度加工。并且,应设立专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部门,对城乡信息进行归集与分类,及时发布城乡最新信息数据,使城乡居民与电商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了解双方最新资讯。建立城乡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加快城乡之间双向信息流通速度,打破城乡信息壁垒,实现城乡信息共享,促进产业链型消费空间形成。

(二)采用分级定价方式,确定合理的城镇消费价格区位

上述构建的资源共享型消费空间结构,可实现城乡之间土地资源的有效流转。因而,在新型空间结构体系下,应采用分级定价方式,营造合理化城镇消费环境。农村电商相关机构,在对农村土地与农产品等进行定价时,除了考虑基本的物流成本外,还应制定不同等级的物流配送商品,并确定合理的价格区位。例如,相关企业可根据土地资源应用程度,对土地实施分级定价;可通过农产品质量,进行农产品分级定价,保障城镇居民消费的合理性。同时,相关企业应根据不同档次的农村商品,定制合理的商品流通费用,规定一个档次只能参照一种流通价格,在简化商品流通环节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城乡消费市场。并且,农村电商还应根据城镇配送区位,适当增减商品流通价格,进一步为城镇居民制定一个合理的易于接受的消费价格。

(三)实施互联网+农村建设工程,提高农村电商服务水平

当前,受地域限制,农村电商服务与城镇消费之间的匹配性较差。由此,应实施互联网+农村建设工程,提高农村电商服务水平,有利于实现无差别服务型消费空间结构。互联网+农村建设工程,主要目的在于深度融合农村电商发展模式与城镇消费空间。通过依托互联网技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平台,在农村电商经济体的基础上,为城镇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并且,相关部门还可鼓励电商企业建立自由网络平台,为相关消费者实时提供针对性服务,并根据消费者需求,开展城乡配送业务,有利于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并且,还应鼓励建立农村电商合作社、家庭式农场与农村经纪人等,借助新型互联网技术,搭建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针对城镇消费开展农产品流通业务,最大化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拉动城镇居民消费需求。

(四)加大乡镇流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优化城乡消费空间结构

上述新型城镇消费结构空间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增强乡镇流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用以优化城乡消费结构。首先,应通过理顺乡镇流通企业与农村电商之间的关系与秩序,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农产品流通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政府应对于城镇流通企业技术改造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解除原有一些不合理约束,为改善城乡消费空间奠定基础。最后,应在城镇流通企业中,引进大量高端技术型人才,广泛吸纳技术人才到乡镇流通企业就业,提高流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优化城乡消费空间结构,进而扩大城镇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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