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文/朱云
医疗废物主要是指医院、卫生防疫单位、疗养院、医学研究等单位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
根据广州市卫计委有关文件数据显示,2019年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093个,其中医院26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5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9个,其他机构64个。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495个(增长10.77%),床位数10.01万张,年产医疗废物2.73万t,全部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焚烧处置。该中心升级改造后,处置能力提升,达3.5万t/a。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有关文件,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张病床位每天收取治理费2元(对于市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其中0.2元留给医院作为包装费,同时减免公费医疗病人处理费)。对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月产生量分为5个等级收取费用,每月产生量低于2kg的收取100元,2kg~4kg的每月收取200元。
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等规划内容,广州市在2010年前应建设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服务范围为广州市和清远市,新增处理能力20t/d。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出:要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交换网络体系,并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各建设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到2010年,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在2012年,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广东省的医疗废物处置进行了规划:到2015年,广东省的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并在重点工程及能力建设项目中提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总规模为3万t/a,投资3亿元。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中期修编)中提到:“考虑到广州市的地域特点以及发展情况,规划在广州市设两个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点。南北兼顾,地域分布较为合理。北部医疗服务机构相对集中,因此建设规模可稍大于南部处理设施”。该规划中提出100%无害化处理率的规划控制指标,现有设施升级改造,且新增一个20t/d以上规模的处置设施。
《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规模100吨/日以上”。《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建设汕尾、江门、肇庆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建广州、佛山和升级改造汕头、河源、梅州、阳江、清远等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由此可见,广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在各级规划均提出了要求,采用升级改造和新建设施的方式,在规划期2020年的处理规模应达到100t/d以上。但因各种原因,既有设施未完成升级改造,新建设施至今仍未落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任务紧迫。
2.2.1 医疗废物储量不断增加,处理能力不足
近年医疗废物产生量猛增,和处置能力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全市仅有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但要覆盖全市11个区,不符合医疗废物就近处理的原则,运输过程的风险有所增加。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周期长,达产仍需时日,而医疗废物常年需要应急处置。
2.2.2 规划没有落实,缺乏可实施性和保障措施
虽然省、市有关规划涵盖了医疗废物的贮存、收集、运输、处理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备配置、处置设施规划,但新规划设施建设没有主管部门牵头推进,且此类固废设施普遍存在选址难、落地难等问题导致规划难以实施。到目前为止,按量收费、全过程监管仍没有落实,处置设施仍然落后,升级改造工程也没有按规划要求落实。
2.2.3 新建设施缺乏牵头部门,推进困难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医疗废物应由医院负责处理,但单个医院产生量小,难以形成规模,一般来说会委托专门的企业来处置。很多城市存在缺乏牵头部门的问题,牵头部门有卫生、环保、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不一而足,但牵头部门不明确,使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缓慢。
2.2.4 收费偏低,不利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目前采用的收费标准为十多年前审批定价,随着设备老化维修、耗能增加、物价上涨,原来的收费标准已经明显偏低,对比省内兄弟城市也处于较低水平。收费偏低将制约处置企业对设施的升级改造以及日常运营费用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安全、环保的运行,不利于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安全处置医疗废物。
相关报告文件如《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中期修编)、《广州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调查及典型医疗塑料热解特性研究》(广东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罗帅,2016.12)均对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进行预测(见表1)。
表1 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和预测量
由表1可见,无论是规划还是研究论文,对医疗废物产生预测量均偏低。近年,广州市基础医疗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且广州市作为广东省以及华南地区医疗资源最集中的区域,医疗机构数量增幅较大,就医人员不断增加,产生了近几年的医疗废物以8%~9%增长率逐年上升的现象,之前预测的数据已经不能采用。
3.2.1 基础数据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大幅增长,2005-2019年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见表2。目前广州市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医疗发展和医疗设施设置规划仅到2020年,不能提供远期规划,因此本研究没有采用其规划数据;经过初步数据分析,采用2013年以后数据对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进行预测。
表2 广州市历年医疗卫生基本情况及医疗废物产生量
3.2.2 线性回归法
本研究采用的2013-2017年数据有较好的线性相关,相关系数达到0.98,呈极显著相关(见图1)。
图1 线性回归法预测的2035年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3.2.3 床位数、单位床位产生量法
经过数据分析,医院床位数量与年份有显著相关,相关系数达到0.97(见图2),而与人口相关性略弱。按照医疗废物产生源可分为住院和门诊,根据经验数据,医疗废物主要来源于住院,门诊只占总数的13%,为简便计算,将医疗废物总量分摊在床位,可见单位床位医疗废物产生量也随着时间逐步增长,且达到显著相关(见图3)。根据床位数量及单位床位医疗废物产生量测算医疗废物产生量(见表3)。
图2 广州市医院的千人床位数预测
图3 广州市医院的单个床位医疗废物产生量预测
表3 基于床位数-单位床位产生量法预测的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3.2.4 医疗废物产生量预测
综合上述方法,得出2018-2030年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见表4)。
表4 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预测
根据上述预测及相关规划预测,相关设施建设需求选取预测较大的数据可以兼顾峰值情况,为未来医疗废物处理预留空间,则应采用以床位数量预测结果。到2035年,预测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6.73万t/a,日均产生量为184t。
从相关规划分析可见,广州市医疗废物处置历史欠账太多,要做好远期规划。根据广州市人口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情况,合理设置处置规模,合理布局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用地,保证设施用地,按照规划推进实施。
根据预测,到2025年,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4.1万t,日均112t;到2030年,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5.3万t,日均145t;到2035年,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6.73万t,日均产生量184t。
广州市属于国家中心城市,医疗服务辐射华南地区,医疗废物产生量大。长期以来,广州市仅有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厂,缺少业内竞争,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提升,主管部门也难以做到真正的严监管。广州市未来将建设2~3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主管部门要做好医疗废物调度,利用业内适当竞争来提升服务和处置水平,做到严监管。
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现阶段仍推荐高温热处理技术,应急处置采用高压蒸煮,而主工艺和备用工艺分别采用不同技术有利于推进医疗废物的精细分类处理,如塑料、纱棉等采用热解技术,玻璃、金属等可采用高温蒸煮。此外,采用与危险废物协同处置技术,避免设施闲置,又可保证医疗废物的处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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