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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时间:2024-07-28

薛东辉 吴毅彬

共同缔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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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厦门市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社会转型的新趋势,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探索,一个“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新格局在全社会坚实地构筑起来。

决策共谋,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蓝图

1.凝聚共识,制定美丽厦门战略规划

2013年5月,厦门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愿景目标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厦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深入调研和准确研判,开展制定《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在深入分析厦门的美丽特质、发展成效和机遇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百年愿景、五个城市定位、三大发展战略、十大行动计划和共同缔造路径。

战略规划的编制方法和过程体现了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的特征。厦门市委先后组织开展了31个重点课题的调研,召开了5次常委会、21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多次邀请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进行充分的研讨和论证;工作过程中广泛征求并吸纳了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刊印了近70万册的入户手册、收集意见建议32000余条;战略规划的成果经中共厦门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讨论通过、厦门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讨论协商。可以说,是一个依法审定、科学论证和凝聚共识的战略规划。

2.激发各方参与,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受益者。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路径是“以群众参与为核心、以完整社区建设为基础、以培育精神为根本、以奖励优秀为动力、以项目活动为载体、以分类统筹为手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在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进程中,以身边的小事、房前屋后的实事、社区环境的美化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项目为载体平台,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全市共计发放140.5万份宣传资料、45.5万份征求意见表,收到群众意见建议12.1万条;群众义务投工投劳7万余个工日,自愿无偿拆除旧房、猪舍、牛棚等47.9万平方米用于公益事业,认捐认养2.25万人(次),认管认养4642项(人)。两年多来,全市共实施“以奖代补”项目932个,覆盖全市269个社区(村居),项目总投资3.41亿元,人居环境、各种配套设施都得到明显改善,社区群众的精神面貌也发生巨大变化。

3.深化提升,形成厦门共同缔造样板模式

2015年1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总结推进会,全面总结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巩固成果、拓展提升、形成模式。通过两年多的实践,目前厦门已打造176个典范社区(村居),另有160个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从环境建设向社会建设延伸,从社区治理向社会治理提升,从城市社区向农村社区拓展,从政府单向资金扶持向社会多元创投转变。

厦门作为第二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成为全国唯一的副省级城市实验区。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和李瑞环、罗豪才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考察调研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后,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致公党中央调研组认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扎实,步伐很快,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经验值得肯定。”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和各大网络等新媒体纷纷进行报道。

发展共建,探索“五位一体”示范模式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是实现“五位一体”发展的统筹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把各方面的工作落实到社区、分解到单元,真正让发展惠及群众、让生态促进经济、让服务覆盖城乡、让参与铸就和谐、让城市更加美丽、让人民更加幸福。

1.搭建载体平台,增进民生福祉

通过搭建一个群众参与的载体平台,让政府的作为与群众的需求真正一致。推动群众和政府关系从“你和我”变为“我们”,居民行动从“观望”到“积极”、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社区建设从“靠政府”变成“靠大家”。

离厦门大学不远的曾厝垵,曾是“脏乱差”的城中村。这里没走“拆迁另建”的常见路数,而是利用渔村特色资源,引入台湾文创人才提升改造,打造“最美文艺渔村”。翻开这个百年渔村的宣传册,上面写着,“每座古厝都是一段历史,每位村民都是曾厝垵鲜活的记忆。”老旧小区小学路社区,呈现出旧楼变新居、破路变平路、事务有人管、休闲有处去的“大改变”。海沧区院前社村民自发成立济生缘合作社,盘活菜地资源,主动与台湾无公害环保协会合作,建立了环保无公害城市菜地,每年每亩收益从不到3万元,增长到8万多元。同安区新民镇溪林村将昔日“猪粪臭、水沟臭、名声臭”的“三臭”村变为“山美、水美、景美”的“三美”村。厦门已建成覆盖全岛和岛外各区部分街道的“公共自行车廊道”,为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创造了有利环境。公园建设、绿化提升和植树造林,实现了环境的绿化、美化和彩化。

2.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实现统筹发展

2014年12月,厦门市确立了海沧区过芸溪、集美区后溪为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单元,以“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多元共治、创新机制”为基本原则,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民富”为目标,完善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机制。通过小流域统筹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庄等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农村、农业、农民同步治理新模式,区域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循环,百姓收入不断增加。

问题导向,统筹规划。深入调查试点区域范围内农、林、水、土、田及污染源、村庄和农民生活等现状,向全市相关部门广泛搜集资料,充分听取村干部和村民意见,梳理形成治理内容,编制了《小流域农林水土统筹发展规划》,用科学规划和工作方案引领小流域治理试点工作。

创新机制,率先垂范。建立了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直部门和技术团队指导、镇(街)为责任主体、区直部门配合、发动村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边整治、边立制”的要求,将小流域治理与共同缔造结合、与“百姓富·生态美”结合、与“保持乡村生态原貌”结合,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可持续创新机制。

多元共治,勇于探索。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突出抓好农村、农业、养殖、工业、生态修复等重点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鼓励和创导社会有志青年返乡创业,实现产业升级,发展多元经济模式。按照“治理小流域也是唤醒乡愁过程”的理念,保持自然生态,形成人与自然融合的和谐环境,如:海沧区大曦山的洪塘村凭借在“自然生态美、生活幸福美、文化和谐美、创新引领美”四方面的突出成绩,荣获全省唯一的“中国十大最美乡村”。

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实现“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变,“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被动保护”向“自觉行动”转变,“短期行为”向“长效保持”转变,探索形成“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善治的新范本,并在全市岛外九条溪流复制推广。

建设共管,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5年厦门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殊荣,在评选中,考评机构随机打了800个无记名电话,但接到电话的市民大多夸这座城市的美好,令考评人士感慨不已。在厦门人眼里,厦门是最美丽的。正是由于人们发自内心热爱这座城市,主动参与这座城市管理,厦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才取得了显著成效。

1.共同创建国家生态市

厦门创建生态市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由点到面和陆域到海域的渐进过程。厦门同步开展生态市、生态区、生态镇、生态村的四级联创,齐头并进。2015年8月厦门市在全省率先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成为全国第二个通过考核验收的副省级城市;岛外四个区涉农区中,海沧区已于2016年1月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其他三个区已获国家生态区命名公示;14个涉农的镇(街)全部获得国家生态镇命名,146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厦门市率先全省于2015年6月颁布实施《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全市六个区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已于2015年底全部颁布实施,实现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全覆盖。

2.共同呵护生态环境质量

厦门市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2015年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名列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从2013年的93.57%提升到2015年的99.18%,空气质量全国排名从2013年的第10名提升到2015年的第2名,“厦门蓝”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噪声和主要交通干线噪声保持在功能区标准范围并有所改善。土壤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厦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得益于建立了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为抓手,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海沧区作为全市第一个试点区出台了三级网格监管方案,依托海沧区303个社区网格,500名网格员,将环境空气质量监管纳入社会治理联动体系。各级网格员通过手机APP向联动中心报告、反馈网格环保监管信息,对于涉及面小的问题由网格员现场解决,对于一般性问题由村、居网格中心、街道部门联动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则报区级中心派遣归口部门处置。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以来,如焚烧垃圾、露天烧烤、路面污染等各类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目前市级和各区网格化环保方案已全面出台,取得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监管盲区的积极成效。

3.共同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出的城市理想空间形态为指引,统筹各项规划,衔接基础数据、用地分类标准和用地边界,形成覆盖全市域空间的“一张蓝图”。在全市陆域面积1699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划定了98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线。因为国家各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都有相关要求,厦门在981平方公里把各类生态保护区域都放进去,在重叠的区域内谁的要求严格就按谁的要求去管,把各个部门的要求综合落实,并结合绿道、界桩、行道树将生态控制线定位、定桩,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便于监督。

厦门市逐步形成了陆域绿色森林和沿海蓝色海洋“山海相护、林海相通”的生态安全格局,森林覆盖率达到40.33%。十大山海通廊初具规模,九条流域廊道建设全面铺开,“山、海、城”空间格局相融共生,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厦门成为全国唯一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双试点城市。

效果共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评价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严格的制度保障和考评机制,厦门市迄今已制定出台了近三十部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

1.生态文明立法全省领先

1994年3月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后,厦门市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年来,厦门市制定了《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厦门市农业环境保护办法》《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保护条例》和《厦门市风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和规章,法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得益彰。《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于2015年1月开始实施,成为全国第二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为厦门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的重要作用。

2.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

自2013年开始,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试点工作,建立了可操作、可视化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率先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制定实施《厦门市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厦门市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创新实施主体功能区差异化考核,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生态文明指标考核权重由4%提高到24%,考核权重全国第一。

3.积极引导公众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1)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体系,把生态文明知识编入中小学生环境教育读本,“厦门环保”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环保动态》《环保知识》和《AQI日报》等新闻栏目和知识点,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2)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通过“在线监督举报管理系统——环保监督眼”APP应用平台,让公众采集他们所到之处的环境状况或污染信息等,并通过“智慧环保”系统,反映到环保平台上。

(3)建立企业环保监督微平台,做到环保信息公开透明

将所有重点监控企业的环保信息记录到二维码,悬挂于企业门口。群众可以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企业门口的二维码标牌,或者进入“厦门环保”微信公众号的企业环境信息进行查询。

成果共享,实现“百姓富,生态美”

共享发展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政策基点和时代命题,厦门市在城市转型过程中,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真正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群众从保护生态资源中获得收益,共享发展成果。

1.在全省率先实行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2012年8月,厦门市政府出台《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成为全省率先实行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地市。对汀溪水库汇水区范围内的12个行政村实行“货币补偿为主,社会保障、科技扶持为辅”的生态补偿试点。生态补偿实施三年多来成效明显。

2012年,同安区对汀溪水库汇水区范围内的12个行政村实施生猪全面退养,清退生猪11万头,一次性发放退养经费约6100多万元。同时,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300元的标准(之后按厦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幅度的1/3进行调整),连续20年(2012-2031年)给予货币补偿,约需4亿多元。另一方面,将12个行政村老百姓统一按失地农民保险的办法办理养老保险,并由市林业部门统一免费供应树苗,鼓励村民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48元/亩提高到60元/亩。为加强对汀溪水库生态补偿方案实施效果的管理,2013年起,市环保和水利部门联合建立水源水质达标考核与补偿挂钩机制,根据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差别化生态补偿,并将水质达标指标列入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2.不断健全跨地市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厦门市80%的饮用水取自于九龙江,近三年来,闽西南五地市领导先后三次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山海协作、互惠互利和可持续发展进行讨论和协商,签署了努力推进“两个保护(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三个联合(联合巡查、联合监测和联合治理)、四个协作(信息、技术、资金、排污总量)”的《闽西南五市区域环保工作协作书》,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从2004年起,厦门市就每年向九龙江上游地区支付流域综合整治专项治理资金,2015年厦门市安排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已达2.72亿元。

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既是建设美丽厦门的重要路径,又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为厦门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打下了坚实基础,真正实现了让参与铸就和谐、让发展惠及群众、让市民更加幸福。

1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厦门市清洁生产与安全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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