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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相关财务问题及其应对措施探讨

时间:2024-07-28

高 西,张萍萍

(1.海河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天津 300170;2.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安徽 蚌埠 233000)

长期以来,水利事业单位投资企业在支持事业单位有效运转、提升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前水利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大部分水利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类型改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2019年以前,该类型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式一般为“成本法”。2019 年以后,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2 号——投资》第十五条规定,该类型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式一般采用“权益法”。

1 长期股权投资的理论基础

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然后根据政府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1]。采用权益法核算,还应当按照“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政府会计主体无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或无权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通常保持不变,只在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做相应调整。

2 不同核算方式的具体应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环节的常见会计处理示例

2.1.1 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确定的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需要进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双核算”。若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则财务会计应借记“应收股利”。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详见表1。

表1 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1.2 以固定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不考虑补价的情况,以固定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详见表2。

表2 以固定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2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2.2.1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

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财务会计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预算会计无需进行账务处理。收到现金股利时,财务会计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预算会计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3]。

2.2.2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

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财务会计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预算会计无需进行账务处理。收到现金股利时,财务会计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预算会计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根据权益法要求,按照应享有的份额财务会计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发生净亏损时按照应分担的份额财务会计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但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若以后年度又实现净利润,则应当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等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预算会计均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2.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的常见会计处理示例

2.3.1 处置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应当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将处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处置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详见表3。

表3 处置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3.2 处置以固定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如果处置净收入需要上缴财政,其会计分录详见表4。

表4 处置净收入需要上缴财政情况的会计分录

若按规定将取得的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则应当将处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4]。处置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情况的会计分录,详见表5。

表5 处置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情况的会计分录

3 水利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企业的常见财务问题

3.1 对投资企业财务监管不足

对外投资是水利事业单位创收渠道之一。水利事业单位投资的企业性质多数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水利事业单位对取得的投资收益按规定需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水利事业单位对投资企业的关注点通常放在财务报表数据上,关心资产总额是否上涨、能否分成等方面,对投资企业债权债务、往来款清理等经营发展方面的关注度不够,对财务状况了解不够深入全面,对企业的经济管理不够专业,财务监管意识薄弱,监管效率较低,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水利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主要目的并非是营利,而是为了弥补事业单位经费不足,尤其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逐年压减财政资金的大环境下,创收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水利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习惯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方式生搬硬套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上,面对企业的实际问题时缺乏经验和执行力。

3.2 科目使用、核算方式选择不规范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应当按照“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但是,在实际核算中,仍有部分事业单位未能对科目规范使用,导致会计报表信息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资产情况。

政府会计准则中“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方式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比如,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上,当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时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权益法”,而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法”。在实际核算中容易将政府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部分规定相混淆,导致在选择“成本法”“权益法”核算方式上出现错误,影响后续会计的可靠计量。

3.3 采用“权益法”核算方式的单位报送财务报告数据可能与国有资产系统数据存在出入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每年年末需将应享有被投资企业份额部分进行账务处理。由于被投资企业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要次年完成,所以为获得可靠的会计信息,很多水利事业单位采取在次年取得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后、再将应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一次性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当年的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是上年应享有被投资企业的份额,而国有资产系统中数据则是当年被投资企业的份额,因此会导致不同系统中数据的不一致性、财务报告数据信息失真的情况。

3.4 财会专业水平不足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情况复杂,且政府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容易混淆,也给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带来了挑战。财务人员在水利事业单位的人员总数占比较少,工作中获得培训或者学习的机会较少,尤其基层单位的财务人员很多还是兼职人员,每年很难有机会进行培训或学习交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

财务人员遇到业务上的难点疑点,处理解决的途径较少,很多时候需要自己“闭门造车”,想尽办法寻找途径解决难题,以致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无法保证,可能出现不同财务人员会计处理方式不同的现象,影响单位财务工作的准确性,打击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4 有效对策

4.1 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投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中强调,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对企业的财务监管职责,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控制财务风险,对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通过细化企业监管职责,系统性地提高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管力。需要结合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转变工作思路,做好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建立对所投资企业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时掌握企业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是落实好财会监督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也为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4.2 提升业务能力,树立正确的会计核算理念

科目的不规范核算会给财务报表使用者传递错误的数据信息,尤其是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高估或低估,往往会误导决策者以此错误数据为基础做出下一步相关决策,导致决策失误,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因此,规范严谨的会计核算至关重要,水利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应提升业务水平,准确把握各明细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相关内容。

要全面了解长期股权投资等重要会计科目的正确核算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核算理念,对整个会计核算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把控,积极主动地学习会计核算新知识、适用新要求,注重核算效果的呈现,保障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及时掌握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通过真实可靠的核算数据信息与之对比分析,能够实时反映严峻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生存发展情况,精准的会计核算能够提升投资企业综合市场的竞争能力,有助于企业从自身出发,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随时调整自己的市场定位。

4.3 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目前,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模块均已广泛使用。建议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会计核算中的资产数据与资产系统中的数据实现互联共享,规范业务数据口径,确保数据准确、可靠,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数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更有效地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监督能力。

建议通过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使财务人员能够在系统中设定好所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系统可自动匹配或提示选用“成本法”或“权益法”对应的会计科目,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财务人员合理设置正确的会计科目,避免出现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问题。同时,建议系统中建立财务交流共享平台,在系统中可以实现财务人员随时可以线上答疑、分享经验,为财务人员创造通畅的业务交流机会。

4.4 强化本领担当,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业务过硬的财务队伍是做好会计基础和财务监管的重要保障,事业单位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具有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特点,这对于财务人员具有更大的挑战性。以水利部“实施财会人员素质三年提升工程”为契机,加大财务人员财税法规学习力度,不断加强人才培训教育,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财会人员工作能力,将更多的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向基层财务人员倾斜,营造良好的财务交流氛围,促进业财融合。

建立财务人员的绩效考评制度。财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且基础的工作,本身难以做出明显的成绩,财务人员很难再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这就需要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完善水利财务人才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5]。同时,建立和完善水利财会人员信息库。

5 结语

综上,投资企业在水利事业单位尤其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投资管理不足的问题。财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扎实做好水利财务工作,促进业财融合,有效地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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