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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4-07-28

孟令文,张宝军,王惠敏

(1.滨州市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山东 滨州 256600;2.滨州市引黄灌溉服务中心,山东 滨州 2566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幸福河湖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山东省第7号总河长令部署安排,滨州市在2020 年山东省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的基础上,迭代升级开展了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1-4]建设工作。2021 年山东省专家组对滨州市申报的11 条(段)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项目进行了终验,专家组反馈滨州市申报的11 条河道全部圆满通过省级终验,最高分98 分,最低分91.5分,超额完成山东省河长办下达的每个市10 条的创建任务。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评定是对当地河湖管护工作的总检阅、总考核,评定上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就是当地河湖管护的标杆。2020 年滨州市成功创建6 条河道,截至目前滨州市共有17条131 km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基本实现了滨州市各县市区全覆盖,除阳信外滨州市各县市区都有了省级河湖管护的标杆。

1 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概念和评定

1.1 概念

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是指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河湖文化内涵提升的河湖。为规范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和评定工作,山东省河长办制定了《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办法》《山东省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并以鲁河长办函字〔2021〕2号文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于2021年4月印发实施。

1.2 评定原则

(1)全面系统。从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基础工作、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管护成效、河湖文化内涵等方面,合理评价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作。

(2)因地制宜。从河湖自然特性、文化特色和社会需求方面,评价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是否契合河湖的布局和功能。

(3)重点突出。评价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是否满足防洪安全、生态提升、景观优美、人水和谐的要求。

(4)数字建设。从河湖大数据运用管理、部门资源共享等方面,评价河湖数字化管理水平。

(5)注重实效。关注河湖治理成效,对面貌改善程度高、人民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高的河湖有所倾向。

1.3 评定内容

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对象包括天然河流和湖泊,可为1条(个)完整河湖或一段连续的水域,其中最高层级河长为省市级的河流连续长度原则上不低于20 km、县级的河流原则上不低于10 km、乡(村)级的河流原则上不低于2 km。特殊情况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放宽。

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共设置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基础工作、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管护成效、河湖文化内涵7 个方面关键要素指标,根据《山东省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评定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

1.4 评定程序

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召集不少于5 人的专家组(河湖所属设区的市专家需回避)对申报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河湖(河段)建设情况进行评定。

专家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被评定河湖(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自验和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验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及质询等方式,对照《山东省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对申报河湖(河段)进行赋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原则上每3 a 复核1 次。其间,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须每年进行年度自检,形成自检报告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自复核到期之日前30 d内报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核。复核工作参照评定工作标准进行,未通过复核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取消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称号。

2 滨州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1 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超前主动

2021 年3 月,滨州市水利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拟创建河湖进行现场调研,确定了黄河邹平段、支脉河、秦皇河、新月河、护城河、青波河、林家沟、冯家河、枣花湾、白泥河、加支三沟、簸箕里一干、九斗沟、镇江河、耿郭沟、黄河截渗河16 条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名单,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2.2 因地制宜,方案科学合理

2021年4月各县市区完成了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滨州市河长办委托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召开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实施方案论证会,根据论证结果选出基础较好的黄河邹平段、支脉河、秦皇河、新月河、护城河、青波河、林家沟、冯家河、枣花湾、白泥河、加支三沟11条河段参与省级创建,其余4 条参与市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

2.3 定期调度检查通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实践,也是年度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项工作已纳入山东省对滨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负面清单,根据山东省河长办考核标准,未按要求完成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任务的,每少完成1条扣1分,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10月组织省级终验。

2021 年8、9 月,滨州市河长办分别组织2 次现场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全市通报,通报到各县市区总河长,将压力传导到各县市区,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氛围。10 月初,组织了市级验收,创建任务基本完成。

2.4 河湖长制“有能有效”,河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2021 年编制印发《河湖长巡河须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和《滨州市河湖监督有奖举报办法》,细化各级河湖长履职任务,发挥各级河湖长履职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印发《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情况通报》10 期,年度内滨州市3 528 名河长巡河17.9 万次4×104km。

(2)在滨州市全面开展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先后进行了13轮次问题核查整改,重拳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 928 处,河湖整体面貌显著提升。

(3)聚焦管好“盆”,强化水域岸线管控,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完成市县乡村四级520条河湖“一河一策”编制,为滨州市未来3 a河湖治理和管护提供了科学规划;同时,完成滨州市457 条4 820 km 河湖划界矢量数据校核,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从根本上明确河湖管护红线,为长效管护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2.5 特色明显,富有成效

2021 年成功创建11 条河段,数量上比2020 年多5条。从质量上看,比2020年也有了较大提升,这些河道密切结合当地实际,各具特色,效果好成色足。如黄河邹平段水工程与水文化的有机融合、护城河的古城风韵、秦皇河的湿地公园、支脉河的滨水公园、清波河的亲水长廊、新月河的城市公园、枣花湾枣乡特点的生态旅游园、加支三沟的水文化长廊、冯家河的亲水便民设施、白泥河的防洪排涝设施、林家沟的保洁维护等都得到了专家一致好评。另外这些河道全都装设了监控设施,智慧河湖建设初见成效,全部落实了河管员、保洁员,健全完善了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为当地河湖管护树立了标杆。

3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个别县区对美丽幸福河湖标准的认识不到位

有的县区将河道岸坡上的茅草、芦苇和水面上的蒲草清除干净,重新播种上整齐划一的绿化草皮,费钱费力不出效果,实际上,美丽幸福河湖突出原生态,适合当地的野生植被同样美丽;一些申报河段起止点管护不到位,有的垃圾可见,有的弃土成堆,有的岸坡不平整有雨淋沟。根据评定标准,在非人员密集的地段只要岸坡平整、干净整洁、植被覆盖合理即可,不必人为建设高标准的亲水设施,否则其效果适得其反。

3.2 对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是响应***总书记“建设为人民造福幸福河”伟大号召、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造福当地百姓、助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从这点上说各级各部门怎么重视都不为过。但从本次创建迎评工作来看,有的迎查路线安排不细致不到位,存在挡车关卡;各县市区视频宣传片良莠不齐,质量标准相差悬殊;市级验收虽能反映大致情况,但不细不实,程序上不够严谨、仪式感不强、压力传导不够等问题较为普遍。

3.3 数字河湖、智慧河湖建设形同虚设、严重滞后

本次申报的河段虽然都装设了少量监控设施,但都未接入河湖长制管理平台系统,系统内河湖档案不完善,更新不及时;系统内无动态信息,也看不到水位流量,与数字河湖、智慧河湖建设工作要求相去甚远、严重滞后。该项工作建议滨州市河长办加强调研,商系统维护公司不断完善。

3.4 激励机制有名无实,没有发挥表彰激励的作用

制度办法更新不及时,激励机制有名无实,没有发挥表彰激励的作用。特别是基层乡镇河湖长重视优秀表彰更强于物质奖励,对做得好的目前物质、精神上都没有奖励体现,奖惩机制没有落到实处。

3.5 标准要求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段高标准建设完成的河道,不说建设费用,仅仅申报1条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就需要投入16 万元,其中资料搜集整理打印4 套资料,至少1 万元;视频短片制作,一般标准的6 万元;实施方案制作和专家评审,8 万元;展示牌制作安装,每个0.2 万元,1 条河道至少5 个1 万元。这是1条河道申报必须花费的费用,省市级均无相应补助,1 个县区2 条就得32 万元,各县区财政较为紧张,只能勉力支撑。目前各县区该项工作资金筹措办法差不多都是赊欠水利局下属的水利安装公司,等机构改革完成水利安装公司不属水利局管理后,各县区资金将无法保证。

3.6 河湖基础差底子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重道远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5,6]的需求日益迫切。虽然该市河流密集,水系众多,但绝大多数河道属于季节性河道,汛期月份有水,春冬季月份无水;有的河道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目前大部分河湖缺少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条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距人民群众需求尚有较大差距。

4 对策建议

4.1 探索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对纳入河湖制管理的河湖,按照河湖级别、重要程度及管护长度合理配置河管员,市级及以上河道按每4 km 1 名河管员配备,区级及以下河道按每5 km 1 名河管员配备,统筹河湖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全面提升河湖管护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建立河湖管护经费市、县分级保障机制,列入管护范围的市级及以上河道由市级财政负担;县级、乡级河道由县级财政负担;村级河道的河管员配置及经费测算,由各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自行确定。建议借鉴兄弟地市的做法,市级应该设立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专项经费,补助金额不少于每条16万元。建成以后省里每3 a复核1次,必须维护好美丽幸福河湖,其中保洁费用根据相关地市的经验每年需要补贴0.6 万元/km、2021 年申报成功的河段约96 km 每年维护费用约57.6万元,这些都需要市县财政给予保障。

4.2 严格考核,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和《滨州市河湖监督有奖举报办法》,完善基层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定期通报机制,严格考核,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建议结合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通过市组织部或人社局表彰一批基层河长、河管员、河湖管护工作者,对做得好的县区可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及时鼓励。

4.3 以“生态红线”为底线,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1)强化监管联防联动。加大涉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排污许可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持续加强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与规范化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提升雨水及地下水排放资源化利用水平。

(2)构筑河湖“生态网”。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在满足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截污控污、水系连通、清淤疏浚等工程措施,提高雨洪资源利用,最大限度保证河湖生态流量,增强水体流动性。

(3)构建规范高效的河湖“管护网”。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现场巡查、卫星遥感监控反馈、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四乱”问题“查、认、改”各个环节,坚决清存量、遏增量,推动“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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