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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系列政策概要(一)

时间:2024-07-28

2022 年6 月23 日,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转什么”“谁来转”“怎么转”等问题,突出以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强化工业互联网思维,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而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要求,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迅速出台系列配套政策,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 《行动方案》配套政策1——《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8 月29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实行常态化受理;二是认定备案程序中,市级科技部门可不组织专家评审,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到省科技厅;三是暂停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复审;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退出机制,连续两年绩效评价排名靠后的孵化载体,将取消资格。

二、《行动方案》配套政策2——《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指引(试行)》

2022 年9 月1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目标到2025 年,在十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优势领域,建设10 个以上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主要目的是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吸纳大院大所高水平科技成果,承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壮大新兴产业。在建设布局上,聚焦安徽十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优势领域,同时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建设主体进行布局。

三、 《行动方案》配套政策3——《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

2022 年9 月1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目标到2025 年,省级集中资源支持10 家以上示范作用明显、辐射带动强的综合性中试基地;聚焦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建设20 家以上专业型中试基地。功能定位是开展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提供产品性能、质量检测等技术咨询服务;对现有产品或技术的结构、性能、工艺进行改进,提供中间试验和小批量试生产服务;推动创新资源协同开放共享,扩大试验设备、装置和仪器等开放度,提升大型仪器使用效益。在建设布局上,优先在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布局建设综合性中试基地;重点在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布局建设专业性中试基地。

四、《行动方案》配套政策4——《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9 月20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为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量身定制职称评审标准,为科学、客观地评价技术转移转化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构建符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提供了参考和依据。该政策在五个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一是将“破四唯”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推行代表作制度,中、初级一律不做论文要求。二是开辟副高级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于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三是根据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特点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性质和内容,通过转化项目、成果中试、转化产品、技术对接、平台建设、标准制定、发明专利等多层面实现分类评价。四是降低专业限制要求。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人员不限专业均可申报。五是注重突出市场实绩。着重评价成果转化指标、技术转移绩效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更加注重技术需求方、成果供给方及市场对技术转移效果的评价。

五、 《行动方案》配套政策5——《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9 月21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从2023 年起每年在全省选派500 名左右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专员”,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双链融合专员主要从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龙头企业和规上企业、相关协会学会等单位选派,已备案的科技专员或正在县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人员可纳入选派人选;主要职责是帮助县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各类园区和骨干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对接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资源平台和人才团队的最新技术成果,共建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平台,建立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解题等工作机制,推动成果转化。

六、《行动方案》配套政策6——《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和企业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9 月22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和企业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和企业承担科技攻关项目。具体举措有三项:一是高校院所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 万元及以上可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二是赋予高校院所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奖励经费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三是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数量限制,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七、《行动方案》配套政策7——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科研院所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办法 (试行)》和《安徽省省属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单项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9 月30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安徽省省属科研院所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办法(试行)》和《安徽省省属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单项考核办法(试行)》。将省属科研院所分为两类,对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的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评价注重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技术应用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产生的经济影响等;对从事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与服务的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评价注重社会公益技术研究与服务质效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对开展自然科学及工程技术领域研究的省属科研院所实行单向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及结果将在有关部门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等工作中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八、《行动方案》配套政策8——《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

10 月25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目标到2025 年,在安徽十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建设(含转建)联合实验室100 家以上。功能定位是开展应用基础、前沿科技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建设目的是以“企业出题—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攻关解题—成果与资源双方共享”的开放合作模式建设,以打通创新链条、加速成果转化、促进学科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为建设任务,通过平台的搭建,将企业技术创新与高校院所学科建设紧密结合,稳定高校院所科研团队的发展方向,为企业输送既有专业技术背景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建立健全科研与市场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实现科技成果供给有效对接转化,把安徽更多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建设主体原则上是安徽省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统称相关重点企业)和具有应用型优势特色学科的在皖高校或具有优势专业领域方向的科研院所,以一家企业和一家高校院所共建为主。政策亮点包括: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人员双向流动、资源成果共享的开放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共享共赢”;鼓励高校院所应用研究、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挂职、兼职兼薪;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联合实验室人员,在高校院所试点开展技术经纪人系列职称评审;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人才流动合作。

九、《行动方案》配套政策9——《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10 月26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大学科技园能力建设,推动新形势下安徽省大学科技园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让更多高校科技成果在安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文共21 条。第一章“总则”:制定依据及目的。第二章“功能定位”:阐明安徽省大学科技园的定义、功能。第三章“认定条件”:明确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需要的条件。第四章“申报与管理”:明确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的管理和指导单位为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教育厅,规范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命名、变更、撤销的流程,明确认定相关材料与违规相关惩戒措施。创新举措包括:一是与国家层面制度匹配衔接;二是明确申报条件和要求;三是针对落后地区降低条件;四是采取常态化受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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