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研究会建设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时间:2024-07-28

张虹冕 赵今明

(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合肥230011)

1 引言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1]提出:“依托北京、上海、安徽等大科学装置集中的地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科学技术重要发源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在优势产业、优势领域形成全球竞争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我国创新体系建设进程中是首创之举。通过比较分析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北京怀柔三地的建设方案,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可以概述为:一是要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二是要布局一批前沿交叉学科平台和产业转化平台;三是要探索实施新型科学研究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四是要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机构合作的协同创新网络;五是要推动设施建设与前沿科学研究深度融合[2]。由此可见,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我国在世界科技领域竞争的重要平台,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柱。

目前来看,国外尚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这一称谓的科研组织形式,但是覆盖其建设目标,具备其特征及功能的科研共同体是存在的,通常由国立科研机构、公立科研机构、非盈利性科研机构承担上述职能,具体建设形式为:国家科学院、国家科研中心、国家研究理事会、联合研究会等。这些具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概念及特征的科研组织往往是由若干研究所、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等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大型科研协同组织[3-6]。如德国拥有世界著名的四大国立科研机构:马普学会、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简称“亥姆霍兹联合会”)、弗劳恩霍夫应用促进协会和莱布尼茨学会,各自具有清晰的定位和任务。《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指出“美国阿贡、洛斯阿拉莫斯、劳伦斯伯克利等国家实验室和德国亥姆霍兹研究中心等,均是围绕国家使命,依靠跨学科、大协作和高强度支持开展协同创新的研究基地,我国急需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布局一批体量更大、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实验室”[7]。其中,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主要从事中长期国家科技任务导向和基于大型科学设施的研究,站在国家和国际科研群体的层面设计并运行大型综合科研设施和技术装备,并且实施每5年为1周期的战略研究计划,与我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科技创新活动吻合度较高,与我国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目标定位非常相近。因此,本文以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为案例,系统研究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期对我国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带来启示。

2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建设现状及特点

2.1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管理体制

亥姆霍兹联合会主要在能源、地球与环境、医学健康、航空航天与交通、关键技术、物质结构六大领域进行顶尖的前沿性研究,以解决社会、科学、经济面临的重大挑战;通过运营大型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及装备,与来自全球各地的科学家保持密切合作,并开展协调一致的研究;致力于将研究和技术发展与未来世界的创新应用结合起来,从而塑造社会的未来。同时,致力于吸引并培养顶尖人才,为员工提供科研环境支持和全方位保障。

1)经费支持。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研究经费70%直接来自于德国政府(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比例通常为9∶1),2018年的预算总金额已达45亿欧元[8]。联合会的各个研究中心向其他国营机构(德国科学基金会、欧盟项目等)和私营机构争取剩余的30%横向经费。这些横向经费中的20%可由各中心自行调配用于其内部项目研究,以便开辟新的研究方向。

2)组织构架。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组织构架见图1。根据联合会章程,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理事会以及由联合会内部成员组成的成员单位委员会是联合会的核心机构[9]。

理事会由联邦与州政府的科学研究和财政部门、德国联邦议院、国内外科研机构、工商界的代表以及联合会主席构成,区分为选举成员及任命成员两种性质,任期都为3年;满员配置下,来自政府界、科学界、工商界的理事会成员比例为7:9:6;负责审议联合会所有重要事项决策,并选举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理事会委员会由理事会设立,成员包括常任理事会委员会代表、六大研究领域的外部科学家代表以及议题相关科研领域的临时科学家代表,负责根据项目评审的结果向理事会提交关于项目资助经费及资助重点的建议报告。融资伙伴委员会由联邦政府及各研究中心所在州的州政府代表构成,其职责是提名理事会成员人选、为六大研究领域制定研究政策指南,并根据理事会的项目经费资助计划提供财政经费资助。

图1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组织框架Fig.1 The organizational framework of the Helmholtz Association

执行委员会包括1名主席(专职)、8名副主席及1位总经理。其中,主席是联合会的对外代表,负责全面领导联合会;同科学界、工商界、政府界的代表沟通对话;筹备并执行理事会关于项目导向资金的分配建议;同时,负责联合会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协调六大研究领域的项目发展规划实施,并监督跨中心的项目合作。8名副主席由协会六大研究领域的协调副主席代表和两位行政副主席构成,负责支持、建议和代表主席履行职责。总经理作为协会行政事务的特别代表,对内对外均可代表联合会,并具体管理联合会在柏林及波恩的总部。两个总部与设立于布鲁塞尔、莫斯科、北京的3个国际办事处负责协助主席、副主席、总裁履行职责。

成员单位委员会由联合会下属18个研究中心的科学及行政主任[10]构成,负责具体执行联合会的所有研究任务、制定跨中心的项目合作和基本运行框架、向理事会提出划分研究领域的建议、为联合会总部设置预算并通过年度决算、选举六大研究领域的协调员、决定是否接纳联合会的新成员、提出联合会主席及理事会成员选举方案且有权解雇联合会主席。

3)法律框架。亥姆霍兹联合会是一个需要注册的会员制机构,目前其会员包括17家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科研中心和1家非独立法人中心。会员的机构属性有公募基金会、注册协会、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事业单位等。亥姆霍兹联合会通过《赫尔曼·冯·亥姆霍兹德国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章程》以章程条款的形式管辖其各项研究活动的开展,该章程条款明确了联合会名称、注册、建设目标、会员加入流程、会员费用、理事会、融资伙伴委员会、会员大会、主席、专家委员会、决策程序、权力监督等方面的权利与责任。政府创建、自主管理的模式使其在组织管理、人事管理和财政管理等方面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4)项目管理。项目导向(Programme-Oriented Funding,POF)的经费资助模式是亥姆霍兹联合会凝练自身战略研究方向和分配科研事业经费的核心机制。理事会委托独立且国际公认的外部专家出具评估报告,然后基于评估结果决定经费分配。评估主要针对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各中心及其现有科学计划的科学质量评估,二是对未来规划实施的科学计划战略性评估。POF资助模式改变了过去科研经费由政府直接划拨给各法人研究机构的分配模式,改为在联合会内部通过跨中心、跨学科合作的科研计划项目竞争形式,POF资助模式打破了过去各研究中心各自独立开展科研的封闭性,鼓励竞争与合作,有利于为全面解决科学、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复杂问题制定系统的科学研究方案。

5)评估监督。2004年以来,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全部研究活动被划分为30个研究专题。研究成果由评估小组每5年评估一次,每个专题由10~15名专家进行审查(在其最近一轮评估过程中国外专家数量占比76%)。评估结果将为亥姆霍兹理事会提供研究经费分配建议,初步确认六个研究领域未来5年的总经费分配及经费增长幅度;评估小组按照国际或者国家标准评估项目科研质量的先进性水平,及其对社会、工业、科研的战略意义、与研究目标的匹配程度,从而最终提交一系列陈述和建议,帮助研究中心在未来调整自身的战略规划。评估的重点内容是:(1)研究项目的战略意义;(2)研究成果的先进性水平;(3)与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包括与高校、企业的合作;(4)应用前景、技术转让情况;(5)人才管理情况,包括全球范围内高端人才的招聘以及青年科研人员的培养等;(6)大型基础研究设施的建设生命周期分析及用户管理[11,12]。

综合分析上文所述,从宏观角度来看,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管理体制特点体现在有效统筹。在治理结构中,其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成员代表来源广泛,充分考虑利益相关的各方群体,有利于科学决策。与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通常仅以政府成员为主要组成的理事会为决策机构不同,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决策机构包括理事会和成员单位委员会两个层级。理事会代表自上而下的战略部署决策权,成员单位委员会代表自下而上的自主治理决策权,这种双向反馈式治理结构,赋予了联合会内科学家团体更多的自主权利。以项目为导向的科研经费分配机制以及以评估证据为反馈的科研经费调整机制相互联动,有利于支持长期性基础研究的开展,有利于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领域进行开放性探索,保障前瞻性研究的开展。从微观角度来看,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管理体制特点体现在自由灵活。基于多种法律属性的各研究中心享有独立自治权,有利于不同创新主体根据自身特点,合理进行人员、经费、科研设施、科技成果的高效协作灵活配置。

2.2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大型科研设施运营

亥姆霍兹联合会各研究中心拥有35个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包括粒子加速器、超级计算机、反应堆、科学研究船只等,并为其制定了《亥姆霍兹研究基础设施路线图》(Helmholtz-Roadmap)。路线图在每个设施的具体介绍中详细说明了其建设使命、关注的研究方向、使用前景等信息,并公布每个运营科研设施的研究中心概况,每个设施的投资总成本、年运营成本、设施建设及调试起止日期等,以便为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评估和发展提供规划基础[13],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实验基础(2016年非联合会成员用户的使用时间比例为72.8%)。用户获得这些科研设施使用权的步骤包括: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使用科研设施的提案;2)由国际专家小组评议提案的科学价值;3)依据对科学价值的判断合理分配用户使用科研设施的时间;4)用户可以免费使用科研设施,前提是将实验结果公开发表于经同行评议的期刊或者撰写成等效论文,论文申明中需标注科研设施的名称和运营者;5)用户完成实验后,需在用户办公系统中填写实验报告[14]。

2.3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具

亥姆霍兹联合会使用一系列嵌入式“转化工具”,应用于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研究、市场进入等科技创新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图2)。

图2 亥姆霍兹联合会科技成果转化工具Fig.2 Helmholtz Association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tool

亥姆霍兹联合会科技成果转化工具中的交流对话平台包括:首席技术官圈、研究日、创业日、创新日等。“首席技术官圈”在2012年创立,是由亥姆霍兹联合会主席设立的与商业界定期交流对话的平台,借此平台,联合会研究中心主任与研究密集型企业的主席以及大学、非大学研究机构代表共同就研究课题、行业趋势乃至创新基础条件进行高层次水平的讨论。“研究日”的目标是使企业深入了解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研究项目,并启动可能的项目合作和技术许可,研究日活动按年度通常在企业举办。2013年创立的“创业日”和2012年创立的“创新日”皆由德国四大国立科研机构联合设立,前者按年度轮流在德累斯顿和波恩举办,用于为有意向创业的科学家提供涉及企业成立的相关信息辅导,并获取已成功创立企业的科学家们的宝贵建议;后者按年度轮流在柏林和慕尼黑举办,由从事应用研究的科学家、技术转让专家、企业研发人员、风险投资公司代表组成,是一个成员约300人的交流平台,每年从德国四大国立科研机构的40项最佳技术和创业项目中各选取一个主题进行合作探讨[15]。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工具包括:创新基金、中试基金、企业计划等。其中,“亥姆霍兹创新基金”用以保障和激励技术转让活动,基金的预算管理由设立在各研究中心的技术转让办事处负责,基金池中按照一定比例奖励科研成果转化人员以及为“亥姆霍兹中试基金”和“亥姆霍兹企业计划”提供融资保障;“亥姆霍兹中试基金”用以帮助科学家判断乃至增加其科学成果实现商业价值的可行性,融资额一般在25万~100万欧元之间,最高可达400万欧元,资助期限2年。“亥姆霍兹企业计划”用于为联合会下属研究团队成立高技术企业提供财政支持,所支持的资金可用于支付企业创立过程中的人事管理、商业计划咨询、专利和市场调查研究等,这种支持有助于增强创业团队的管理经验,提高创业成功率[15]。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平台主要是在各研究中心内部设立的创新实验室,通过物理空间内的合作将科学知识和最终的客户需求纳入更短的迭代循环中。科学家与企业合作伙伴共同进行研究和开发,在创新实验室中反复测试、验证和改进技术、服务、商业模式,乃至进行跨行业的创新。创新实验室在知识创造和实际应用之间建立了桥梁,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科学知识的商业化,并与研究型实验室区分开。

综合分析上文所述的“转化工具”,亥姆霍兹联合会通过搭建一系列的交流对话平台,帮助研发人员发现潜在的商业机会,拓展同战略伙伴的协作关系;通过在研究会内部设立创新实验室开展公开或企业私人委托研究,利用各种资金工具为研发人员的奖励、研究项目的应用验证、创业项目的商业运作提供资金支持。多种手段的联合运用成功促使联合会的众多科学技术发现转化为实际的社会应用。

2.4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学知识转移渠道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建设宗旨就是通过开展一流的科学研究帮助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因此将在亥姆霍兹联合会获得的科学知识转移给正确的社会目标群体,促使目标群体能够依据最佳的科学证据做出决定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活动需要在政治、商业、公民社会、教育和媒体等领域的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知识交流,被统称为“知识转移”,通常需要以科学知识为基础,针对不同目标群体进行翻译服务和语境化处理[16]。在传统的科学出版物、科普活动等知识转移形式之外,亥姆霍兹联合会知识转移渠道主要包括三种:1)信息咨询服务:单向的知识转移,针对特定主题和界定的目标群体。具体包括:针对公众的信息服务,如德国癌症研究中心的癌症信息服务;针对政府的咨询服务,如德国议会技术评估办公室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由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的技术评估与系统分析研究所经营,就科技改革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2)双向交流:双向交流的知识转移,主要是针对特定研究方向的对话平台,如魏格衲极地与海洋研究中心举办的与联邦各部交流的“北极论坛”圆桌对话。3)培训教育:以科学领域之外的“能力发展”为目标,联合会单向提供学习平台、软件或教材。如亥姆霍兹波兹坦德国地学中心的国际培训课程“地震学、数据分析和地震危害评估”,主要面向易发生地震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的地震学家和工程师。

综合分析上文所述的信息咨询服务、双向交流、培训教育等知识转移渠道,可以发现多样化的知识转移活动加强了联合会与公共事务的联系,为社会各界提供广泛的可直接使用的知识,随着知识的提供,从社会各界对话过程中识别社会公众对科学知识的需求,从而开发相应的技术转移渠道或者调整现有的研究项目主题,同时在经济政策和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科学家本身的积极作用,为解决重大而紧迫的社会问题作出贡献。

2.5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战略合作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各研究中心与包括大学在内的其他研究机构之间存在多种形式的协同研究形式,此举有助于德国科学系统中创新协作网络的构建以及平衡联合会与高校间的利益诉求。这些战略合作方式包括:

1)在大学内设立亥姆霍兹研究所。此类研究所被视为亥姆霍兹各中心同大学合作的前哨站,为特定研究领域保持长期紧密合作奠定基础,每年可获得500万欧元的机构拨款。如亥姆霍兹-弗莱贝格资源技术研究所,由亥姆霍兹德累斯顿罗森道夫研究中心与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联合成立。

2)与大学或者国际领先科研机构共建虚拟研究所。虚拟研究所的规模较小,合作方式更加灵活,常针对具体研究课题开展项目合作,在建立的最初3~5年中每年可获得60万欧元资助。如亥姆霍兹联合会的成员单位于利希国家研究中心联合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德国维尔茨堡大学、中国科学院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成立的虚拟研究所—“拓扑绝缘子”。

3)成立亥姆霍兹科研联盟。科研联盟的发展理念重点强调促进青年人才成长和平等机会的获得,每个联盟的年度预算总额达500万欧元。联盟汇集大学、亥姆霍兹研究中心和企业伙伴合作研究项目,旨在将成功的研究成果汇集到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研主题计划中。如亥姆霍兹“代谢疾病的治疗环境和可视化”科研联盟,是由30多家德国领先的糖尿病和肥胖研究团队与赛诺菲安万特制药公司、耶鲁大学、剑桥大学联合组成。

综合分析上文所述的亥姆霍兹联合会战略合作方式可以发现,基于共同的研究主题,联合会建立了严密的研究机构合作网络,体量不同、动态灵活的协作形式汇集了德国境内乃至世界范围内不同研究机构的互补优势。此举有助于联合会扩大整体科研规模、降低科研成本、分散科研风险、提高科研效率、提升德国科研体系在世界范围中的地位。

2.6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人才培养

2016年,亥姆霍兹联合会共有38733名员工,其中科学家、科研设施工作人员、在读博士生、实习生、其他科研人员的人数占比为39%、38%、13%、4%、6%[9]。亥姆霍兹联合会营造开放环境,为国际科学研究人员及青年科学家提供使用其高性能科研基础设施的机会,借此吸引了大量国际顶尖科研人才,同时注重提升科研人员的管理技能。亥姆霍兹联合会的人才培养渠道包括:

1)亥姆霍兹管理学院。管理学院的合作伙伴包括OSB国际咨询公司、圣加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瑞士)。IBM公司负责其网络学习平台的设计,受训者将接受一系列组织及管理专项课程,以提升科研及行政管理人员的领导、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

2)亥姆霍兹青年科研团队计划。该计划为杰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创建自己研究小组的机会。有2~6年博士后学历和海外研究经历、研究方向与联合会六大研究领域一致的研究人员能够申请。每年春季经过公开竞选后,至多20个青年科研团队可以得到资助。在5~6年的研究周期内,团队每年30万欧元的经费可用于团队组长(每年6.3万欧元)及成员的薪酬支付。组长有机会在受资助期间在大学教学,甚至进一步获得终身教授资格。发展好的团队还有可能成为“虚拟研究所”的一部分。截至目前,联合会支持了200余个青年科研团队。

3)亥姆霍兹博士研究生培养。亥姆霍兹联合会重视博士生教育,创办了专题博士生班和博士研究生院。其中,专题博士生班以科研项目的形式招收优秀博士生开展专题研究;博士研究生院则是为联合会培养后备人才的学历教育计划,所有的学生有薪水,并由合作大学授予博士学位。此外,亥姆霍兹联合会计划于2018年成立亥姆霍兹国际研究学院,为博士生参与国际科学研究提供平台。

综合上文所述的亥姆霍兹联合会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发现,联合会非常注重为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青年科研人员提供资助机会,通过长期持续性的资助计划协助青年科研人员科研水平的稳步提高,并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为科研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提供个性化培训和指导方案,帮助其提升学术领导能力、拓展学术联系网络。

3 对我国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启示和建议

当前,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设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模式对于进一步强化国家创新体系能力建设,培育我国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重要战略创新力量具有启示意义。

3.1 厘清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特征

厘清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特征,是区分其与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省市等区域创新中心载体的关键,从而实现不同功能创新单元之间的衔接、协作互赢。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特征可以概括为:创新、集中、协同、国际化。“创新”是其本质特征,具体表现为其建设使命是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需求,以原始创新为手段,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研究问题,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以制度创新为工具,在科研组织模式、人才培养和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放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改革突破;以塑造创新文化氛围为引领,形成勇于创新、自由开放、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同时提升社会公众科学素养水平。“集中”是其结构特征,具体表现为在区域范围内凝聚和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聚集、研究领域高度聚焦、国际国内高精尖人才集聚。“协同”是其运行特征,具体表现为内部以科研攻关为使命探索科研平台的协同作战以及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外部以开展协同研究提升区域整体科研实力为使命,探索与高校、企业共建科学研究协作网络。“国际化”是其开放特征,具体表现为积极参与全球大型科研合作计划,以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式运营吸引国际一流人才来华从事科研工作。

3.2 以合同制管理赋予成员单位充分自主权

德国四大国立科研机构各自有明确的自身使命、发展定位及建设愿景,依据协会章程的规定实行自我管理。政府采取合同制的监督管理模式,政府代表加入协会重大决策机构理事会,行使监督权利。

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实现理事会领导下的各成员单位主任负责制,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发展规划、科研计划、经费分配、人才管理等;成立由各成员单位学术和行政主任组成的成员单位委员会,在重大科学问题、科研计划评估、跨中心战略合作框架制定等方面发挥决策咨询作用。理事会对中心各成员单位以契约的形式——签订“合同”进行管理,规范其建设目标、经费预算、成果产权归属、考核标准及办法等职责内容,赋予成员单位充分的科研、人事、财务、成果管理的自主权。

3.3 以大科学装置高效利用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亥姆霍兹联合会制定并适时修订《亥姆霍兹研究基础设施路线图》,为其大科学装置的长期建设和与其匹配的科研任务提供规划基础,并为大科学装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决策基础。

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正谋划建设功能不同的大科学装置集群,大科学装置布置面临建设周期长、预算资金量大、参与方众多、协调任务重、成果产出周期长等问题。各科学中心应成立专门机构,采取透明和严谨的决策程序,制定研究基础设施路线图。将经过充分评估、论证的设施项目列入路线图,对大科学装置的项目立项、设施运行、最终除役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跟踪国际科学发展前沿动态,定期对装置建设目标和实践应用的完成度进行长周期性的监测和评估,适时调整并更新路线图,以降低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营风险,确保其科学价值和领先地位的实现。

3.4 以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基础研究持续开展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研经费获得政府稳定高强度的支持,且逐年按比例稳定增长机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分配结构尊重科研活动规律,涵盖科学研究、技术中试、人才支持、企业孵化、国际合作等;科研经费的审计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充分发挥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基础运行经费和科研经费应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并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且经费逐年按比例增长机制。在完成国家战略目标和原始创新目标的前提下,允许科学中心旗下研究机构募集社会化资本拓展横向经费渠道,以设立基金会的形式开展竞争性和应用型研究项目资助,促进基础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落地。

3.5 以项目团队为基本单元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研体系框架采取矩阵型结构,横向上依据研究领域的主题凝练划分若干科研专题及重点项目方向,纵向上以科研项目导向为原则组织国内及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进行课题研究,实践中形成了研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虚拟研究所、科研联盟、青年科研团队等科研实体组织,扁平化的科研组织结构有助于提高知识创新、转移的效率。

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科研组织结构,在横向上可依据建设目标划分研究主题,在纵向上应以科研项目团队为基本单元,围绕具体科研任务组合不同国别、学科背景、创新单元的科研人员乃至科学仪器设备开展协同研究,形成若干体量不同、层次不同、目标区分、方式灵活的科研实体组织。充分吸收国家创新体系中其他创新单元乃至国际领先科研机构的现有科研力量,构建跨学科、跨机构、跨国界的开放协同流动式科研组织模式。同时引导不同区域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开展协同合作,既强调构建区域科学研究的基础优势也强调推动各个科学中心之间的合作,以服务于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第一出发点形成大规模的跨学科协同创新研究网络。

3.6 以灵活的用人机制打造高水平科研团队

高度国际化、聘人机制灵活是亥姆霍兹联合会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科研人员以长期人员、项目聘用、短期聘用、兼职教授等多种形式,发挥各自优势组成临时研究团队攻克研究任务。亥姆霍兹注重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资助且不分国籍,并培育其学术领导能力,长远看有助于德国科研地位的提升。

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应构建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动态人事管理制度,以签订限期或者无限期合同的形式进行人事管理。研究中心各类人员性质的构成比例适当,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比例适当略高于研究人员,促进整体科研效率提高。围绕大科学装置设施建设面向全球集聚高端科学家用户群体,重视对国内外博士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外籍科研人员等客座研究人员的资助,增强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频率。同时加强对处于科研生涯早期的青年科研人员支持,为我国基础研究持续培育新动能。

3.7 以知识传播和技术转让促进研究成果应用

知识转移活动有利于促进公民和决策者依据科学证据作出决定,从科学的角度塑造社会。亥姆霍兹联合会注重将科学知识传播转移至社会目标群体,通过多样化的知识转移活动促进社会群体之间的知识交流,并鼓励技术转让,通过一系列政策和资金工具将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日常应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了很大影响。

我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开展研究活动的同时应重视组织开展知识转移活动,在科学知识的传播和交流中帮助地方社会政治、商业、公众等决策的达成,在知识交流过程中识别公众社会对基础研究的应用需求,为研究人员的科研选题提供决策依据;科学中心应组建由具有学科背景的技术经理、分析师、营销专家、法律从业人员以及企业顾问等成员组成的专业技术转让团队,成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通过设立中试基金、企业基金等政策工具,促进研究成果与市场的紧密结合,帮助社会和企业创造财富。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