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刘小旭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 长沙 410128)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当前,党和国家各项事务经历了新的历史性转变,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历史性突破[1]。在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刻,实现我国边远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已经成为缩小我国地域和城乡发展差距的关键路径[2]。农业农村现代化仍是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短板[3]。在乡村现代化进程中,贵州六盘水市出现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4],称之为“三变”改革政策,盘活了集体资产,壮大了集体经济[5],以资源的资本化和权力重组带动农业经济,使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党中央非常重视 “三变” 改革政策,2017—2019 年,“三变” 改革政策连续3 年被写入中央文件,“三变”改革政策上升为中央政策。从哲学角度看,“三变”改革遵循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6],同时也是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次成功的改革研究和实践。近年来,我国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特色因地制宜推进“三变”改革的实施,充分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路径,取得了积极成效[7],农业产业现代化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得到有力推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需要继续总结各地区推广“三变”改革的经验,让农民在参与“三变”改革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和农村共同富裕。当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获得了显著增强和提升,但是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薄弱、自身综合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必须重点解决好这些问题,努力提高民族地区低收入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减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成为实现共同富裕发展目标的关键[8]。
本文以已经实施“三变”改革政策的盘州市民族聚居地区为研究对象,分析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三变”改革政策对当地农民收入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
学者们指出农村“三变”改革的核心是“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9],整合国家、社会、集体、农民闲散资金,从而改变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10]。目前“三变”改革研究大致分为4 个方面。(1)“三变”改革内在逻辑的研究。在我国农村,2014 年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启动的“三变”改革被认为是农村经济体制又一次“革命”[11],是一条切实可行的科学脱贫之路[12]。“三变”改革发挥了集体经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优势,对农村改革提出新的改革方向[13]。学者们也在不断深入对“三变”改革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联系的研究分析。徐亚东和张应良[10]从个体层面和乡村层面进行分析,证明了“三变” 改革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2)“三变”改革的路径研究。全国各地都对“三变”做了诸多探索,谢治菊[14]在推进脱贫攻坚实践中分析出,“三变” 改革催生了 “三变”+特色产业+贫困户、“三变”+村集体经济+贫困户等多种扶贫模式。邵腾伟和钟汶君[13]根据不同的主导模式,划分出3 种改革模式,分别是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与市场共同主导的改革模式。陈华彬[15]认为可将集体经济公司作为母公司,不参与市场运营,母公司和经营主体依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模式,共同成立子公司,由经营主体控股经营。(3)“三变”改革机制的困境研究。刘远坤[16]分析在实行“三变”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防范以下风险:一是在国家涉农资金转化为企业发展股金的过程中,需防止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真正用于支农惠农;二是土地入股确权量化不明晰不稳固可能引致的风险;三是土地用途质量改变形成的风险[11]。刘琴和周真刚[17]提出了农村“三变”改革股权架构的设计、实施及与现行法律的衔接仍存在很多问题,且“三变”中不同角色参与者的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合理平衡。张应良和徐亚东[4]认为在发展集体经济时,对于思考如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如何拓宽市场等还存在一定局限性。在改革中还存有明显的政府行为和市场的边界。(4)“三变”改革的推进对策研究。兰定松[18]提出,完善基础设施是前提、确保产权明晰是关键、实现利益共享是核心、落实风险管控是底线、党委政府支持是保障。王永平和周丕东[19]从坚持问题导向、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政府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对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启示建议。
当前,我国民族地区通过精准扶贫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生活物资匮乏的问题,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20]。但中西部民族地区由于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物质基础相对薄弱、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等因素,导致农村社会发展仍相对滞后。学者们通常运用比较法、中介效应模型、因子分析法等方法来分析土地政策、科技政策等对农民收入的影响。Schult Z[21]提出劳动力培训政策是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推手,能有效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而且研究发现受过职业教育的农民更容易成功,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Jayne T S[22]分析指出非洲东南部地区,农场经营规模不断变小,约25%的农民几乎没有耕地,有赖于政府出台相关合理的土地政策。Briggeman[23]认为惠农补贴政策与农民的收入存在一定关联,当政府加大对农业补贴力度时农民的收入会明显增加。Lerman Z[24]指出集中规模经营政策的推行能节省农场经营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农场收入。
政策与农民收入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三变”改革政策让农民以土地、房屋等资源以及资金入股合作社,转变身份成为合作社员工,实现集观光、旅游、高效现代农业为一体的转型发展。“三变”改革集中了农村分散闲置的各类资源,选择适合当地的特色产业,将分散的小农户家庭农场改造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更高生产效率的合作经营。农民将闲置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投入“合作”经济组织中,实现组织和管理的双创新。这不但提高了现有农业资源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还加快了贫困地区农民的脱贫步伐。李子联[25]从制度角度出发,提出农地、户籍和惠农政策的调整有效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对于“三变”改革政策,各个学者也有不同的理解。王东京和王佳宁[26]认为提高农民资产性收入是“三变”改革的本质追求。张敏娜等[27]认为“三变”改革政策使农民收入得到提高,使他们的财产权利和各项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刘培生和杨正巧[28]认为“三变”改革政策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为欠发达地区提供经验,强有力推动解决“三农”问题,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新的途径。
通过对文献进行梳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为本文提供了坚实的研究基础,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但对“三变”改革的研究工作倾向于理论上的系统性、完整性、全面性,不能从定量方面直观明了地看出“三变”改革带来的影响。本文通过实地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研究和探索“三变”改革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为继续推进“三变”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也为实现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提供理论工具。
贵州省盘州市下辖14 个乡镇、6 个街道、7 个乡镇,是贵州省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之一,共有28 个少数民族,主要有彝族、苗族、布依族等,共26.5 万人,占盘州市总人口的20.08%。在新一轮的农村改革浪潮中,盘州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于2014 年提出“三变”改革这一全新的概念,2016 年3 月贵州省出台方案,在全省推广。2017、2018、2019 年3 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并开始在全国逐步推广。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变”改革也在同步进行,它继承了以往农村改革的特点,涉及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因此,本次线下调研在盘州市进行。在出发调研之前,为了确保研究小组成员的专业性,对小组7 人开展了3 d 的专业培训。
为保障调研问卷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本次调研问卷结合具体目的调整后生成。正式投放问卷前,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随机抽样的原则,抽取坪地彝族乡作为预调研地点,派出研究小组中3 人前往坪地彝族乡预调研,并将问卷送与该领域专家进行评估,依据预调查情况及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2022 年10 月初至11 月中旬,研究小组7 人在贵州省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全程遵循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在调查方法上,本文采取多阶段抽样法,即依据“三变”政策的实施情况在盘州市的下辖县(村)中随机抽取2~4 个县(村),分别是普古彝族苗族乡、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保基苗族彝族乡和淤泥彝族乡。之后,依据每个县(村)农民的数量多寡在每个县(村)随机抽取120~140户,进行入户问卷调查。此次调研共获得农户调查问卷432 份,在进行实证分析时,共有416 户有效样本。
变量的选择至关重要,变量选取不好,会导致相关数据无关研究内容,研究本问题的价值不高,造成相关人力、物力、智力的浪费。本文主要测度的是贵州省农民是否参与“三变”改革政策对其收入的影响效果,因此本文选取农民2021 年家庭收入作为因变量,农民是否参与“三变”改革作为关键变量。本文根据已有研究和相关文献,结合贵州省盘州市农民的具体情况,选择了农民自身特征、家庭特征和生产经营要素3 个方面作为主要影响因素,农民自身特征因素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29],家庭特征变量选取了农民家庭劳动力数和2021 年农民家庭收入作为变量,生产经营要素选取了家庭经营耕地面积,中介变量包括家庭劳动力和人力素质水平,分别用家庭成员劳动力数量和家庭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来测度[30],详见表1。
表1 变量选择与说明
这些变量的选取重在通过分析农民“三变”改革的参与程度,以及参与组和未参与组在总收入、收入结构方面的差异,通过这些变量弄清“三变”改革的内在作用机制,从而得出“三变”改革对当地参与农民的影响。
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来计算“三变”改革的收入效应。倾向得分匹配法是使用非试验数据或观测数据进行干预效应分析的一类统计方法[31]。具体为包括参与组和未参与组在家庭总收入以及收入结构的差异等方面通过问卷收集并分析相关数据,得出一个科学而具体的结论。首先,依照协变量的不同,计算农民参与改革的概率,将参与改革的农民与未参与的做条件概率对比,找到进行参照对比的样本,用Logit 模型构建农民“三变”改革参与决策方程,模型如下:
在该表达式中,Pi代表的是农民i 参与“三变”改革的条件概率大小。
其次,将参与“三变”改革农民与匹配后的没有参与“三变”改革农民的平均收入进行比较,得到“三变”改革对参与农民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
在上式中,N 表示参与“三变”改革的数量。i∈(D=1) 表示本处理组样本集合,Yi为处理组样本i的家庭收入,Y0i为被匹配对象的家庭收入。
根据表2 的回归结果,分析表明农民参与“三变”改革存在一定内生性。因此,本文并未选择弱工具变量。
表2 农民参与“三变”改革政策的农民增收水平的促进效应及内生性检验
本文采用最近邻匹配、半径匹配及核匹配3 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匹配方法。由表3 可知,匹配结果均显示试验组(参与“三变”改革的农民)的数值大于控制组(未参与“三变”改革的农民)数值,表明农户参与“三变”改革可以增加其收入效应。
表3 “三变”政策参与倾向得分匹配法估计结果
从理论层面来说“三变”改革会对农民的劳动配置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对农民的收入产生影响。本文运用Sobel 法检验了家庭劳动力数量和人力素质在“三变”改革对农民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在不考虑中介效应时,“三变”改革对农民的收入存在明显的影响。从表4 得出,家庭劳动力数量和人力素质在“三变”改革影响农民收入中,存在中介效果。在家庭劳动力数量中介作用的检验中,存在推动效应。用Sobel 检验得出结果分别为:Z=3.115 6,P<0.01;Z=0.136 8,P<0.05。这表明家庭劳动力数量对“三变”改革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存在一定的推动效应,也就是说,家庭劳动力数量增加能够使“三变”改革带来的总收入增加;人力素质则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即农民的受教育年限越长,参与此项政策导致的收入负增长可能性越小。
表4 家庭劳动力数量和人力素质中介效应检验
文中通过问卷调研“三变”改革发源地贵州省盘州市432 户农民得到的数据,采用倾向值匹配法评估了“三变”改革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及作用机制。从对上文的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从调研数据整体来看,农民对“三变”改革政策的参与率较高;从影响农民参与“三变”改革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由于农民是家庭生产的决策者,他们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对是否参与“三变”改革政策有着重要的影响。男性作为家中重要劳动力,在面临选择时相比女性更容易接受改革;农民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可能采用新技术和新技能,也会更倾向于参与“三变”改革;年龄因素对农民是否参加“三变”改革呈负相关,农民越年轻选择参与“三变”改革的概率会越高。年纪越年轻、受教育年限越长的农民,参与“三变”改革的可能性越大。家庭劳动力数量与耕地面积是农民参与“三变”改革显著的影响因素。家庭劳动力数量与参与“三变”之间呈正相关,调研过程中发现家庭劳动力数量较少的农民大部分选择放弃务农而选择外出务工,因此家庭经济不依赖农业生产。参与“三变”改革需要农户投资入股,家庭耕地面积较小的农民,也不会选择参与“三变”改革。家庭收入对于农民是否参与“三变”改革政策也有重要影响,高收入者更有可能参与“三变”改革。其主要原因是,在“三变”改革政策下,农民自愿将土地、林地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生产经营各种设施,大中型农业机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资入股经营主体,然后获得股份权[32]。
首先,“三变”改革政策对于盘州市参与改革的农民收入有着显著的积极影响,收入与参与“三变”改革呈正相关,从调查问卷中可以分析得出,参与改革的农民在土地、房屋等资产收入以及参加合作务工收入明显高于未参与组,这是因为参与改革的农民除了自己种地的收入,还有流转土地、资金入股等方式参加合作社所带来的财产性收入。其次,家庭劳动力数量的增加能够使参与“三变”改革带来的总收入增加,通过对“三变”改革的中介效应进行检验得出,参与改革的农民流转了土地,以土地形式参加合作社,剩余少量的土地种植或者直接全部流转给合作社,于是劳动力就有了空闲时间参与当地合作社务工,赚取更多的收入,因此在参与改革的前提下,劳动力越多,家庭总收入就越多。最后,人力素质起到了部分中介效应,即农民的受教育年限越长,参与此项政策导致的收入负增长可能性越小。通过问卷调查统计的数据和对农民受教育年限的中介效应检验发现,参与“三变”改革的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远超出未参与改革的农民,这个结果说明“三变”改革作为新政策,受教育年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参与意愿,即受教育年限越长,参与改革的意愿越强烈,因此,受教育年限影响了农民的政策参与率,从而进一步对农民收入造成影响。同时受教育年限在参与组里也产生了较大影响,通过对参与组的家庭总收入和户主受教育年限的分析得出,在参与组中,户主受教育年限越长,家庭总收入越高。
持续增收是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发力点,在民族地区扶贫开发过程中,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但结构和持续性有待优化[33]。从对调查问卷分析得到的结果来看,“三变”改革对参与农民的收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盘州市收入较低的农民通过参与当地的“三变”改革政策,让贫困发生率大大降低,这一扶贫模式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首先,需要加强农民对参与“三变”改革的感知有用性。从农村居民内在原因来看,民族地区的农村具有居住散、分布广等特征,主要是山区或者距城市较远的乡村,市场化程度低,农村居民多从事附加值较低的工作,大多依靠的是劳力[34],从而导致农民素质不高、技能不强的现象未得到根本改变。各地区应加大对“三变”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农业推广中心,加强给使用传统农业以及对“三变”改革不了解的农民进行相关方面的基础知识培训,加大对“三变”改革政策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介、政府宣传、学校教育等手段让更多农村居民了解到参与“三变”改革对居民增收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讲座、联合技术培训等方式,普及盘州市刺梨、猕猴桃等特色农产品的种植知识[35]。根据盘州市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招聘种植能手,因地制宜为农产品种植户提供种植方法以及种植经验,以此提高农民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感知有用性,促进农民跟上“三变”改革的步伐。
通过在当地因地制宜地推动“三变”改革,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可以引进外来企业,成立合作社,发展种养殖产业,进而撬动社会资本和投资参与农业生产活动和脱贫攻坚工作。让贫困农民可以参与合作社,以土地等资源入股合作社,来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还可以获得分红,从而达到脱贫的目的。通过“三变”改革可以改变扶贫工作的方式和格局,变“输血式”为“造血式”,激发农村长足发展的内生动力。
加大对农民的知识技能培训力度。要充分发挥农村人才的作用,就必须做好工作,形成一支农村新型农民人才队伍,在引领工作的同时,为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创业平台,多措并举使精英人才愿意留在农村和流向农村。从上文可知,农民的受教育年限对农民的参与改革的意愿以及家庭收入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可以通过加大对基层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知识技能的培训力度,开办农村夜校和相关专业培训班的方式,使他们更加深入了解这项政策,增强参与这项改革的意愿。同时通过对农民的知识技能培训,学习先进的生产理念和技术,提高生产技能,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农民掌握的新理念和技术将会成为他们持续增收的不竭动力,以此提高农民对“三变”政策的感知易用性,促进农民跟上农业发展的步伐,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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