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赵云香
(忻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山西 忻州 034000)
农民合作社能否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提高发展农业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农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的步伐。为此我认为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构建系统全面、措施精准、运作高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合作社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加大对合作社发展支持力度,综合采用直接补贴、贷款贴息、信贷担保、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
严格按照《合作社法》落实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合作社发展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新主体、新产业和重点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信贷担保政策落实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政府部门与农业保险机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主要粮食作物保险金额,确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落实国家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保险提供持续稳定的再保险保障。
支持合作社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和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合作社带动农户应用农业物联网和入驻电子商务平台。协调通信运营企业积极参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入社工程、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整合培训资金资源,实施轮训计划,培养一批爱农业、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讲诚信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促进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和脱贫攻坚。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方式,引进各类职业经理人,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典型人物、先进经验,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坚持“走出去”战略,为本地区产品拓展市场搭建平台,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展览会,宣传推介合作社特色优势农产品。三是支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注册商标,探索建立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推进品牌农业创建,着重对有“三品一标”和注册商标的合作社进行以奖代补,推动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合作社推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实行生产记录、品牌标识、财务核算等,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2015~2020年)》,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培育载体建设”,把合作社社长培训列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畴,加大培训力度,培训更多农村新型实用人才及合作社带头人,加强对合作社社长农业经济学知识、商业经济学知识、价格学、市场营销学、市场行情学、商品技术学、民法、合同法、税法、专利法等知识的培训,大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体带动作用。创新农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农业类职业院校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把教学班办到有需求、有条件的乡镇或行政村,组织适宜对象通过“半农半读”“农学结合”“线上线下”“学分积累”等灵活学习方式,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岗位的拓展范围。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健全科技特派员知识产权投入、分红、保障和管理等激励机制。建立产业专家帮扶和农技人员对口联系制度,发挥好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的指导作用。
在当前实施的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由于合作社覆盖成员广,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积极发挥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开展“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试点,以资产收益扶贫为契机,采取“家庭农(林场)+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合作社+贫困户”模式。通过“财政资金入股分红、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业园区吸纳劳务用工促动、科技培训服务、农产品收购带动”,有效地为贫困户提供物资统一供应、技术托管、产品包销、进社务工等多种方式,多环节增加群众收入,强化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增强产业脱贫效果。参与产业扶贫,不仅发展壮大自身实力,更有效地带动周边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合作社发展与贫困户增收的双赢目标。
把规范化建设贯穿指导合作社发展的整个过程,围绕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农经系统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不断地完善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办社、照《章程》制度办事,合作社应尊重成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坚持“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办法,实行民主管理。二是要完善财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设立好成员账户,实行财务公开,做好收益分配和盈余返还,照顾好合作社成员的切身利益,让广大成员真正得到实惠,给成员以加入合作社的归属感、民主感和获得感。三是要开展统一服务,坚持诚信经营,农民合作社要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四是要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合作社信息,提高社会信誉。五是定期开展合作社监测评价,按照“信息公开、三级管理、淘汰落后、择优扶持”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社,并加强对各级示范社的动态监测,综合评价运行情况,对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做到有进有退,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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