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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可再生能源标准

时间:2024-07-28

朱 悦 译自EPA Finalizes 2013 Renewable Ftlel Standards to Help Promote American Energy Indep endence,Reduce Carb on Pollution.

作为正在努力增强能源安全及减少碳污染工作的一部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完成了2013年度4类燃料使用百分比标准,这一标准是美国国会建立的再生燃料标准(RFS)项目的一部分.这些燃料的大多数由美国的农民和种植业者生产,并帮助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碳污染.

2013年总量及标准要求165.5亿加仑可再生燃料加入美国燃料供应中(9.74%混合).本标准特别要求:

·生物柴油(12.8亿加仑;1.1 3%)

·高级生物燃料(27.5亿加仑;1.62%)

·纤维质生物燃料(60亿加仑;0.004%)

这些标准反映了EPA更新的产量预测,这是通过广泛的工业参与以及对于生物燃料市场全面评估后了解到的.

在规则制定期间,EPA收到大量来自利益相关者关注“E10混合墙"的评论.预计在、2014年,“E10混合墙”指的是将乙醇并人燃料供应时其容量将超出将所有的汽油作为 E10出售时所能达到的量.今天,在美国出售的大多数汽油是E10型的.今天颁布的规则中,EPA宣布将在RFS法规中建议采用灵活性,以同时减少即将来临的2014年度RFS容量要求建议书中高级生物燃料量及总可再生燃料量.

同时,EPA依照2013年度供应量需求,提供更久的前置期和更大的灵活性,具体通过延长截止期4个月时间来满足2013年度标准,延长到2014年6月30日.

1份2013年1月的美国上诉法院裁定要求环保署重新评估纤维质生物燃料预测来反映市场条件;最终的2013年度纤维质生物燃料标准宣称已开发出1种与判决中概括方法一致的规则.

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EISA)建立了RFS项目及年度再生燃料产量目标,到2022年时整体水平将稳步增长到360亿加仑.根据标准,每个精炼商和进口商确定必须确保用于运输燃料用途的最小再生燃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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