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十二五”减排比例不止8%、10%,实际达到30%左右
科学合理预测污染物新增量是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制定减排规划的基础.吴舜泽介绍说,相关部门早在2009年就开始酝酿污染物新增量的测算方法,之后编制完成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因此测算是统一的、公开的、透明的.
同时,吴舜泽告诉记者,“十一五”时期的新增量测算主要是从宏观层面上进行的,“十二五”时期的测算首次分解到了各地区、各重点行业,按照点面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宏观和微观相统一.
根据《指南》,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预测包括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源3部分.新增量采用排放强度法和产污系数法两种方法进行预测,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和工业氨氮采用排放强度法预测,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采用产污系数法预测.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以宏观测算方法为主,并按行业测算方法予以校核.其中,火电等行业以燃烧过程排放为主,采用单位能源消费量排污系数法预测;冶金、建材、有色、石化等行业工艺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采用单位产品产量(或原料用量)排污系数法预测;机动车根据车辆类型,采用排污系数法预测.
据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刘炳江介绍,按照GDP年均增长9%、GDP能耗降低16%、煤炭消费总量增加10亿t、城镇化率提高4%、钢铁产能增加1.2亿t、水泥产能增加3.2亿t、有色金属产能增加1800万t、机动车保有量增加1亿辆来测算,“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的新增排放量将在500万t左右.
而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67.8万t,按照减排8%计算,需要削减180万t.这样一来,二氧化硫的绝对削减比例将达30%左右.
以类似的参数和方法来测算,考虑到新增排放量,以2010年为基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的绝对削减比例分别为24%、26%和35%.
摘自《中国环境报》
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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