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撰文·供图|杨曦 李建辉 牛润民
林木采伐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科学的林木采伐管理可实现森林保有量的逐年增加,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摸清菏泽市林木采伐管理的现状、成效及不足,对于科学指导全市林木采伐管理下一步工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鲁政字〔2021〕76号),菏泽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9.57万m³,较“十三五”期间的45.78万m³下降79.1%,其中国有林地采伐限额为1.20万m³(商品林1.13万m³,公益林685 m³),集体和个人采伐限额为8.37万m³(商品林8.10万m³,公益林2662 m³),执行情况见图1、图2。2021年度全市实际使用限额3.19万m³,限额使用率33.38%,未发生超限额采伐情况,不占采伐限额的采伐量1.11万m³。按森林类别划分,商品林采伐3.19万m³,其中主伐3.19万m³、抚育采伐10 m³;公益林采伐35 m³,均为抚育采伐。按权属划分,国有采伐5779 m³,均为主伐;集体和个人采伐2.62万m³,其中主伐2.61万m³,抚育采伐45 m³。2022年度全市实际使用限额3.55万m³,限额使用率37.1%,未发生超限额采伐情况,不占采伐限额的采伐量1910 m³。按森林类别划分,商品林采伐3.45万m³,其中主伐3.44万m³、抚育采伐100 m³;公益林采伐958 m³,均为抚育采伐。按权属划分,国有采伐4735 m³,均为主伐;集体和个人采伐3.08万m³,其中主伐2.97万m³,抚育采伐1058 m³。申请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10万m³,单县、曹县各5万m³,其中单县实际使用4.61万m³,曹县受疫情影响未使用。
一是聚焦办证繁琐难题,推行告知承诺审批。近年来,菏泽市将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重点放在简化办理流程上,着力推广林木采伐APP,实行小额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审批。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举办流动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让群众真正做到办证“易、简、快”。2022年全市共通过告知承诺审批发放采伐证561份,采伐面积139公顷,采伐蓄积4110 m³。二是注重典型经验引路,切实做到便民服务。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向重点镇赋权试点工作的通知》(菏政字〔2021〕25号)要求,各县区先后开展了对重点镇赋权的试点工作,并依法有序扩大赋权乡镇范围。市、县级林业和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系列面向基层的林木采伐管理培训、指导与沟通,协助确认采伐边界、采集GPS信息、核实采伐数据、进行公示张贴,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让“数据多跑路,林农少跑腿”,实现“一次办好”。同时更好地发挥“民间林长”、村级林长作用,结合日常巡护工作,将限额采伐宣传、APP安装使用等作为一项工作内容,以点带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图1 菏泽市各县区2021、2022年采伐限额使用情况
图2 菏泽市各县区2021、2022年采伐限额使用率
全国林木采伐管理平台已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对接,实现采伐证信息落地上图。登录林木采伐APP,可从“一张图”获取加载伐区地形图、遥感影像图、二类小班图等调查基础数据;完成采伐作业设计后,可在平台上进行采伐证的申请、审核、审批等业务操作;核发采伐证后,采伐信息将同步到平台,进一步对“一张图”数据进行更新。掌握使用好“一张图”对高效精准的林木采伐管理大有益处。菏泽市接收“一张图”数据后,组织对“一张图”涉及的图斑进行现场查看,为林地占用、林木采伐、森林经营、监督执法及生态建设相关领域全面试用打下基础。根据“一张图”数据,各县区及时将图斑下发各乡镇,分别制作全县与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图。
▲ 林木采伐管理培训
一是贯彻落实制度情况。菏泽市以林长制为总抓手,不断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县级林业和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均建立了林木采伐审批登记、许可证核发台账制度,市林业局不定期对县区林木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协助把握办证尺度、厘清办证流程,查看限额使用情况等;发证机关按规定进行现场核实、采伐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审管衔接备忘录》、政务服务云平台“审管互动”作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及时将采伐信息推送给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检查结果通报和采伐管理举报制度,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二是宣传采伐管理政策情况。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山东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森林培育、利用和保护管理工作水平。突破基层涉林法律法规知晓率低的“薄弱点”,下沉到基层,以《森林法》为重点,通过“行风热线”平台、广播、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介绍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知法懂法守法,极大减少了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采伐管理通过林木采伐APP,实现林木采伐在线申请、办理服务。申请人提交林木采伐申请书、权属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经受理确保采伐林木权属清楚、在年采伐限额范围内、证件和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经伐前查验、公示,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不超过2000 m2或蓄积不超过15 m³的,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林农填写采伐申请,明确采伐林木地点、树种、面积、蓄积等内容,并出具采伐承诺书即可办理。
▲ 采伐管理执法现场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森林资源管理秩序。通过成立机构、厘清林业执法相关机制等,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极大改进了县区因机构改革产生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以森林督查、“双清零”工作为契机,全面清理排查乱占滥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严厉打击无证采伐、超证采伐、超限额采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建立了监管会商机制。全市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建立了执法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对促进森林资源稳定增长起着重要作用,当前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在指标分配与执行上存在局限性。一方面,从近两年执行情况看,各县区、不同森林类别的指标消耗均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单位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等规定制约了限额的充分利用。另一方面,限额编制存在机械化的情况,脱离实际考量,如曹县国有青堌集林场,年采伐限额仅有1 m³,难以展开工作。建议在坚持森林资源增长量大于消耗量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开展采伐限额适度机动试点,根据市场情况、经营主体意愿、森林经营方案等因素进行采伐限额的二次调整与分配,促进采伐限额充分合理利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
全市不同程度存在执法主体多元化、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林木采伐的审批、处罚不属于林业主管部门,往往接收到行政审批部门信息时采伐作业已完成,监管处于被动状态;移交给执法机构后,后续处理情况不能及时跟进,林木采伐事中事后监管存在滞后性。另外,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从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建议提高监管效率,从林木采伐审批受理到发证全过程信息共享,从源头规范采伐及更新行为,使林业主管部门更好地开展业务指导,发挥监管职责,逐步壮大林业执法力量,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林木采伐管理是事关民生的热点,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争议。因林地图斑与耕地、建设用地图斑存在纵横交错现象,边界定位难度较大;不少林农对“围村林”等林地属性不清楚,难以确定是否需凭证采伐,容易引发权属争议。建议加大对林木采伐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探索开展多样化的“依法采伐”宣传,从群众立场出发,不断优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深化告知承诺审批和林木采伐APP推广,进一步做好林木采伐管理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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