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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探讨

时间:2024-07-28

撰文·供图|秦冲 段波 钱晓燕

太白湖湿地(于拥军 摄)

南四湖地处鲁苏两省交界处,是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和南阳湖四个相连湖泊的总称,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近年来,针对南四湖流域的生态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加强流域生态保护、推进生态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本文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探讨推进南四湖流域的生态修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南四湖流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和环境特征

南四湖流域位于济宁市区南部,总面积约58万公顷,涵盖泗水县、微山县、鱼台县等12 个县市区域。南四湖流域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14℃,年降雨量约700 毫米,地貌以平行于山脉的平原和低丘为主,区位条件优越,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

(二)生态状况

南四湖流域是山东省的重要农业区域,由于长期农业承载压力和水资源过度开采,生态系统曾经遭受严重破坏。一是因为农业生产方式不合理,土壤质量下降,土地水土流失严重。二是由于长期的过度开采,南四湖流域的水资源状况持续恶化。三是由于大面积耕地化,南四湖流域生物多样性遭受破坏,部分濒危物种濒临灭绝。四是农村人畜饮水和农药、化肥的使用,南四湖流域的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

二、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发展坚持的原则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南四湖流域不仅需要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同时还需关注地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文化传承等。一是坚持统筹定位,协同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源头治理,注重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流域内各类开发活动,提高生态治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应注重发展地方产业,推进产业升级,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绿色发展。注重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绿色升级,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南四湖流域绿色发展之路。三是坚持协同互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相关产业协调互补和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可再生能源,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与互动,实现南四湖流域的高质量发展。

三、南四湖流域高质量发展路径措施

(一)持续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落实排污许可制,严格执行产业环境准入标准,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监管,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治理氮磷污染,启动实施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治理工作,持续推进高盐水治理工作,对纳入治理范围的全盐量、硫酸盐、氟化物外排水超标的工业企业开展治理,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

(二)持续实施农业农村污染综合整治

1.持续推进稻田退水治理。完成稻(藕)田退水治理或生态化改造面积1 万余公顷,其中任城区5493 公顷、微山县920 公顷、鱼台县1567公顷、嘉祥县2307 公顷。基本建成稻区排灌系统,指导开展流域内农田退水管控和治理,科学调控闸坝,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滞留塘、小湿地群等拦截农田退水,减轻退水入河污染负荷。推广稻渔、稻虾、藕渔等共作,建设稻(藕)虾生态种养300 公顷。持续开展农药化肥科学减量,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

湿地保护和修复(于拥军 摄)

3.推进水产绿色养殖。落实《济宁市南四湖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推广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稻(藕)渔综合种养等生态渔业养殖模式。依法依规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养殖尾水经配套设施综合治理或湿地净化隔离带后达到地表水IV 类水质排放。加大巡查管护频次,巩固南四湖保护区渔业退养成果。

4.推进畜牧业规范化整治。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普查行动,启动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初期雨水治理试点工作,完成微山县、嘉祥县两个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制推进项目。在畜禽散养密集区建立起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体系,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有关要求,指导完善或配建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并保持正常运行,养殖场(户)粪污全部得到有效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

5.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等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规范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管理,防止垃圾及飞灰等污染物非法转移,确保渗滤液得到无害化处置。

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统筹安排运行维护专项资金,明确设施责任主体,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建立处理设施水质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出水不达标的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项目实施,开展动态化排查治理,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三)持续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1.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开工建设北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补齐微山岛镇、南阳镇等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短板,完成微山岛、南阳岛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改造及尾水配套净化工程,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2.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立健全排水企业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推动污水处理厂之间连通联调,确保检修、停电等特殊情况下不停产。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广“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工程”等模式,每座污水处理厂下游配套1 处以上水质净化工程。

3.加快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完成合流管网改造、建筑小区合流改造,实现雨污合流“整县制”清零,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在现有电机试验站中,电机进行型式试验需要使用的变频变压电源,其在输出频率电压调节、电源供电质量以及一些特殊应用上都有较高的要求,系统比较复杂,造价占比也较高。对于大功率试验站的变频变压试验电源,目前可供采用的产品和方案大致可以分为静止变频电源与机组变频电源两大类。

4.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每季度对城市建成区内水体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城市黑臭水体,按照“一河一策”原则进行治理,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限期整治完成;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每季度开展1 次水质监测,发现水质恶化主动快速处置。

5.推进城镇污泥安全处理与处置。采取焚烧、填埋、综合利用等方式,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南四湖流域内城镇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6.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理。加强洗车、餐饮、洗涤等单位排污管理,持续加强对乱泼乱倒、私接混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启动实施主城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提高城区排水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城市雨水井口清掏、排水管道疏通清淤工作,试点实施智能分流井建设,结合“新城建”试点任务,建设智能化感知设施,纳入城市运行智慧平台模块,根治城市面源污染顽症。对主城区管理范围内雨污水管网混接错接进行摸排、改造。

7.抓实抓细初期雨水治理试点工作。落实济宁市城区初期雨水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完成一批初期雨水治理项目,启动实施梁山县、鱼台县、微山县县城初期雨水治理工作。

(四)持续实施全过程港航污染防治

1.巩固港口水污染整治成果。每季度组织开展港口“大体检”,强化排水管网、沉淀池、挡水坎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治理。推进大型港口雨污分流技术改造,彻底解决汛期“内涝”问题。大力推广新能源垃圾打捞船等先进技术,提升港口水污染防治能力水平。

2.持续提升船舶污染物接转处水平。修编《船舶污染物接转处技术导则》,落实“十查十看”工作法,加强对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检查维护。完善“济宁e 交付”系统功能,实现港口“污水零排放”和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循、全程可控、真接收、真转运、真处置“三可三真”的目标。

3.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加大对已淘汰船舶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船舶“不按规定配备防污染设施”“向水体非法排放船舶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内河航道等级通航,禁止船舶超载运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对经南四湖航道的船舶建立统一管控标准,研究提高船舶用油油品标号措施。

稻田退水治理(于拥军 摄)

河湖岸线保护(于拥军 摄)

(五)持续推进湖泊生态修复

1.实施河湖岸线保护。完成湖区以及周边河流水生态修复任务,在河湖岸线形成河畅、水清的自然风景线。

2.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大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湿地重大修复工程,推进南四湖湖区以及重点入湖河流等生态破坏地区湿地建设,完善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以独山湖等湖区为重点,通过湖滨带建设、水生植被和湿地功能恢复等措施,重建陆生、挺水、浮叶、漂浮、沉水植物群落,形成逐渐过渡的自然生态系统格局。加快谋划推进蔡河、小新河、汁泥河、徐楼河等人工湿地建设。加强南四湖周边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

3.提升南四湖保护区管理水平。合理调整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明确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划定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明确范围和界限。力争将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现国家层面自然保护区统一监管。巩固保护区管护站点和智能管护平台建设成果,推进山东省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持续开展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恢复湖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增殖放流,科学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在南四湖流域放流鲢、鳙、草鱼等优质鱼苗。

4.实施湖内菹草综合整治。在菹草生长繁殖前、枯萎腐烂前等关键性阶段,及时打捞、收割,防范水生植物爆发风险,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降低植物腐烂对湖区水质的影响。

5.系统开展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及提升。落实济宁市人工湿地建设3 年行动计划,建设3 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完成10 处人工湿地功能提升。进一步规范流域内人工湿地运维管理制度,提高运维管理水平,保障人工湿地运营维护效果。

(六)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1.保障河湖生态水量(位)。积极配合建立南四湖生态补水保障机制,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引江生态补水,加强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开展东鱼河、万福河、洙赵新河、梁济运河等主要入湖河流生态补水。

2.建立科学合理的闸坝联合调度体系。出台加强闸坝调度和流量调控办法,制定并实施水量调度管理方案。加强闸坝、人工湿地等工程联合运行,根据上游来水水质、时间及雨情变化等,科学精准调度各项工程,最大限度降低上游超标客水对下游断面影响。

闸坝调度(于拥军 摄)

3.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能力。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引导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完善区域再生水资源调配、输送及循环利用工程,将再生水用于农田灌溉、工业回用和城市杂用。

4.严控地下水超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持续开展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工作。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完成金乡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

(七)持续提升入湖河流监管水平

1.全面加强排污口监管。深入落实《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2206 个入河(湖)排污(水)口完成溯源建档、规范化整治工作,实现“一口一档”,并率先完成入河湖排污(水)口树标立牌工作。对前期已完成排查的排污口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现排污口排查全域覆盖和新增排污口动态清零。

2.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加密国控、省控断面人工监测,紧盯实时监测数据。加强预警研判,预警至包保责任人,及时开展问题溯源排查整改。

3.全面落实河湖长水质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第6 号总河长令和《山东省河长制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抓好《济宁市河长湖长履职实施意见》落实,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4.强化执法。以涉硫涉氟企业、重点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等固定源达标排放为重点,组织精准执法检查,确保点源升级改造、外排水排放达标,确保尚在生产的煤矿全盐量、硫酸盐、氟化物稳定达标排放。

5.持续抓好水质保障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改南四湖湖区、34 条入湖河流、黄河、大汶河及支流两侧连通沟渠、黑臭水体、畜禽粪污、垃圾秸秆等影响水质隐患问题,确保各类面源问题动态清零。

(八)确保河湖水环境安全

1.防控工业企业风险。组织开展工矿企业、园区环境风险源排查,开展应急演练,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完善工业企业、化工园区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成洸府河“南阳实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

2.防控航运和道路风险。开展交通、航运风险排查,持续提高航运风险防控能力。对设置的警示标志进行更新,持续做好跨南四湖及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河流桥梁应急防控。加强南四湖特大桥5 处应急池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加强航运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在现有的应急搜救基地增配溢油应急设备物资、溢油应急船只及应急物资运输车等,提高船舶溢油风险防控能力。

3.强化流域联防联控。落实市、县联防联控协议,协调推进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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