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昌邑市“多措并举” 强化湿地保护

时间:2024-07-28

撰文·供图|温飞燕 李珊 张兴涛

昌邑市目前共有湿地1.8 万公顷,其中沿海滩涂1.77 万公顷,内陆滩涂346.85 公顷。湿地区内分布有水生动物类、鸟类、两栖类、爬行动物类、兽类及陆生节肢动物类等野生动植物类型,总种数超过1500 多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6 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37 种,山东省重点保护动物55 种。

近年来,昌邑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摸”清底、“严”保护、“守”底线、“重”修复、“强”宣传,全力强化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自然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

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柽柳林

▲ 保护湿地宣传

“摸”清底,做到分类保护。结合国土“三调”及国土变更,认真组织对全市湿地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准确查清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并登记各湿地内野生动植物、鱼类等物种的种类、形态特征、生长发育状况情况,建立了湿地资源档案,全面掌握湿地资源现状以及保护管理情况。在调查基础上,编制湿地规划,对不同湿地分别提出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措施,分类实施湿地保护。

“严”保护,全力以赴做好湿地防火工作。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原则,制定了《昌邑市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湿地违规用火行为,在山东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柽柳林常设森林防火检查站,严格落实出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尤其是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守”底线,维护湿地生态安全。严格落实《湿地保护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实施最严格的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湿地执法协调机制,严控各类开发占用湿地行为,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检查,每季一通报。截至目前,昌邑市未发生违法占用湿地的案例。

“重”修复,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近年来,昌邑市依托昌邑海滨国家级湿地公园,先后投入资金500 多万元,实施了多个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丰富了流域内的生物多样性。

“强”宣传,营造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紧抓“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围绕湿地与生物多样性等主题,积极开展保护湿地宣传科普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先后举办各类活动6 次,让广大师生、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湿地与野生动物知识,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