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新泰市林业局 白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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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地处鲁中腹地,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117.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8%,是山东省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的县之一。近年来,新泰市以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核心,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新格局。新泰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5+5”造林和经营模式在全省推广。
一、适度规模流转,激发经营活力。按照“三权分置”原则,有效剥离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引导林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一是激活主体,主动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采取拍卖招标、股份合作、政府租地等方式,进一步明晰林地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做到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分权不分产、收益有分红,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先后建成千亩以上经济林基地达到99片,林果专业村达到228个。二是分类施策,科学流转。针对荒山荒岭、25度以上坡耕地、河湖水源地等区位,分别采取生态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果、生态廊道造林等方式,提高造林成效。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达44.8万亩,经济林41.2万亩,用材林31万亩。绿色廊道1500公里。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流转。制定全市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试点方案,建立申请、受理、审核、勘验、公示、发证、建档等经营权流转证发放“七步流程”,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截止目前,林权流转面积已达2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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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育强经营主体,提高综合效益。以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切入点,引导优质工商资本进入林业经营,以林兴林,靠林增收,全市共培育龙头企业、民营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1900个,带动农户5万户,其中1600名贫困群众依托林业实现脱贫。一是把龙头立起来。实施林业龙头企业递进培养工程,引进培育产业链的林果精深加工项目,全市规模以上林业龙头企业达到91家。其中,惠美农牧公司以茶、百合、牡丹产业为主导,种植面积达2.6万亩,新上茶博园和百合谷景区等项目,打造生态林业、旅游观光、田园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新型产业园区,带动周边6个村1800余户群众走上致富路。泰茶“良心谷”种植有机茶园1.5万亩、泰皇菊2000亩,获评山东省有机茶业小镇。二是使林场活起来。在山东省率先提出“走林改之路,建民营林场”,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林场的意见》,培育认定了一批由个体大户、工商企业投资经营3年以上、面积200亩以上的民营林场56家,总面积7.5万亩,成为林改新主体的生力军。三是让大户动起来。积极引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照“一卖一座山,一包一个流域”的思路,培育发展经济林、用材林、苗木花卉等经营大户1200余户,经营面积10万亩。自2009年新一轮集体林改以来,我市每年造林面积都在3万亩以上,其中80%都是民营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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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制度保障,确保放活成效。有效促进了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激发林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强化政策激励。配套实施森林资源评估、林权抵押贷款等改革举措,制定林业贴息贷款、鼓励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改革举措,让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享受国家林业建设项目补贴、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政策,近年来全市补贴各类资金达8000万元,办理林权抵押3.2万亩、贷款总额达到2亿元,投保公益林28.5万亩。二是强化优质服务。健全科技、市场、营销服务体系,组建泰安市首家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在乡镇设立林权流转交易服务窗口,开展林权登记管理、林地流转、政策性保险等综合性服务;依托“买卖提”、杞农云商等农村电商平台,推动优质林产品买全国、卖世界;强化与高端科研院校的合作,组织实施职业农民培训、专业村书记提能、标准化果园示范三大工程,提高林业经营技术水平。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加强林改后续管理,组织林业、国土等部门联手打造智慧林业平台,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强技术服务和日常监管,真正以林权改革的新成效,加快生态新泰建设步伐,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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