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王勇,王志坚
江苏省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江苏连云港 222000
我国的各级卫生监督所,是代表国家进行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卫生监督所作为面向社会大众的服务窗口,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形象,直接影响到卫生监督所的形象和公共卫生监督的效果。行政事务的工作内容繁杂多样,越是这些日常工作中看似简单、琐碎、繁杂的行政事务工作,在关键时刻,越能考验行政事务人员的能力和责任感。行政事务在卫生监督所工作开展中起到的是穿针引线的作用,完成好行政工作,才能充分体现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成效和集体荣誉感。行政事务工作同时也是保持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转的“关键枢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由于行政事务工作的特殊性,必须要求事务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和职能的作用,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作为卫生监督所的行政人员,要做好行政服务工作,必须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学知识足够熟悉,具备足够的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来应对各种行政服务工作。同时,还要拥有足够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满足日常卫生工作的需求,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以获得人们的认可和尊重。所以,在职的卫生监督人员必须要有“进取”的态度,通过学习来提升自我,加强对卫生专业新知识的学习,了解全新的卫生监督理论,同时也要加深对各种法律法规的理解,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能够进行准确、熟练地运用。
作为卫生监督行政服务人员,工作内容琐碎、繁杂,涉及信息、安全、督查、宣传、保卫、财务等各个方面,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包括卫生法律、卫生学、食品卫生方面、营养学、生物学、微生物学、化学、食品工艺、微生物学、社会伦理学、统计学等多个方面,在不断通过学习来丰富自身的同时,行政服务人员还应当具备学以致用的本领,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知识来帮助自己开展工作[1],成为实打实的“多面手”。熟练运用样本采集、调查、监督、行政处罚等业务操作,及时完成领导交代的各种任务,谨遵我国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踏实务实地进行工作,做好领导的贴心参谋。
任何行政人员,工作任务繁杂多样,缺乏固定的条框,为了使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并且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总结其经验教训,作为一名行政服务人员,必须重视协调工作,增强自我约束力。在为领导和给为同仁提供服务的同时,还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服务人员自我约束机制。保证行政服务人员工作围绕中心开展,通过对自我的监督和评判,来纠正行政服务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保证卫生监督工作的合理性,提升行政事务工作的有效性[2]。
卫生监督管理机制是一个全新的监督管理体系,在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可以借鉴的经验非常少,不仅国内没有典型的成功案例,国外的管理机制和我国的实际国情又相差甚远。这就导致行政人员在实际开展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在工作中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逐步归纳出符合工作特点的工作方式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也原力越强,卫生监督和执法的范畴也越来越大,涉及到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宽泛,这就需要行政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学习,为一线的执法同事提供更有利的后方支持,提高我们的卫生监督服务水平,与时俱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塑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服务人员形象,能够为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的便利。重视荣誉,塑造良好形象,是公共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良好的形象对于处理好与工作中各方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有利的。良好的行政服务形象,对于卫生监督所和行政服务人员来说,是一种无形的财产,行政服务人员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必须重视自己的仪容仪表,严格依照标准的着装风纪来要求自身,根据不同的季节变化和不同的工作需求,随时规范调整自己的着装,并佩戴徽帽、胸章和奖章,保证自己的仪容仪表的整洁庄重,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要谦恭随和。
行政服务人员工作内容复杂,任务多种多样,与他人、其他机关单位、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是必不可免的。良好的言语沟通技巧以及规范的礼貌用语,能够体现出一个人的内在修养,表现出一个人的道德情操。正所谓“好事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就提醒行政服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在和他人进行交流,特别是阐述法律条文和自己的工作思想的时候,言辞要礼貌、规范,态度要温和,耐心的游说比大呼小叫、以势压人更容易让人信服,更加具有感染力。在与他人沟通的过程中,首先使用必要的敬称,如您、先生、女士等,并详细回答他人的问题,在沟通上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人云亦云,变忠言逆耳为忠言顺耳,让自己的想法为别人所接受,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总而言之,行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如何使用语言是一门艺术,一个合格的行政服务人员会受到人们的尊重,沟通的过程中要讲求方法,既要以人为本,讲原则,也要人文关怀。
卫生监督所的职能范畴包括执法工作,执法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难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质疑,作为行政服务人员,要足够树立法律知识,在人民群众进行质询时,做执法人员的坚强后盾。合理性原则是卫生执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被成为适当原则,按照合理性原则进行执法活动,能够减少各种纠纷的出现。这也是在我国现在卫生监督工作的环境下,工作开展必须要遵守的一项原则[3]。由于目前的卫生法律法规条款有一定的幅度和原则,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需要执法机关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一定过得自主裁决,这就必然会涉及到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进行裁决的结果不合理,比如裁决的结果违反了公众的抑制,裁决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就会受到公众的质疑,从而影响到公共卫生监督的权威性,以及裁决结果的威慑力。当裁决的结果受到质疑的时候,轻则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约束,被裁决人不按照结果执行;重则会让公众对法律产生怀疑,使法律整体失去应有的玉树作用,甚至引起纠纷。所以,作为行政服务人员,要足够熟悉法律内容,在群众提出质询时,帮助执法人员进行解答,并且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督促执法人员尽量尊重公共意志,不越权,也不要滥用职权,避免卫生监督人员行使与自身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执法行为。
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最终目的,就是在社会中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共卫生秩序,而法律的威严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威信,是建立良好秩序的基本前提[4]。如果出现违法行为不进行纠正,甚至包庇违法分子,那么法律的威严又从何谈起。因此,卫生监督所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遵循实事求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行政服务人员要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配合各部门人员及时、准确发现各种违法和违规行为。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时时刻刻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最终准绳,时刻要求自己,督促身边的执法人员。
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改善公共卫生状况,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开展工作要始终包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核心。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需求,在能力范围内,要尽可能地去满足。建立起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工具,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5]。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绝对不能包庇姑息。牢固势力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平衡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卫生监督服务。
行政事务在卫生监督所工作开展中起到的是穿针引线的作用,完成好行政工作,才能充分体现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成效和集体荣誉感。行政事务工作同时也是保持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转的“关键枢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总而言之,行政事务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行政服务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对自身严格要求,不断地学习和提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这样,将会大力提升工作中的整体工作效率。
[1]何翔,黄昭,孙新民,等.2011-2013年上海市杨浦区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情况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5,42(2):359-361.
[2]鲍诚,李宇阳,秦秋艳,等.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实证研究[J].卫生软科学,2016,30(4):209-212.
[3]叶迎,樊立华,孙涛,等.基于扎根理论的卫生监督效能评价指标体系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5,28(7):13-15.
[4]樊立华,叶迎,孙涛,等.基于扎根理论的卫生监督效能内涵和理论框架的质性研究[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5,22(1):14-17.
[5]杜小宁,蔡源源.公共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博弈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7,24(1):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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