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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秸秆资源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

时间:2024-07-28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动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农牧业固体废物利用,变“废”为宝,为农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内蒙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已提升到90.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内蒙古农作物秸秆年产生量约4 600 万t,可收集资源量在4 200 万t 左右,其中玉米秸秆占70%左右,小麦、大豆、马铃薯及其他菜蔬秸秆等占30%左右。东四盟市和巴彦淖尔市农作物秸秆资源量占全自治区的近80%。

“十三五”以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内蒙古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等,将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作为重要任务,设立了工作目标,分区分类制定工作措施,将有关工作列入考核指标统筹推进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利用攻坚行动,以实施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秸秆露天焚烧为目标,通过政策引领,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项目带动,积极推广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为主的“五化”利用,全区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2022 年,内蒙古共争取中央投资9 亿多元,先后在9 个盟市的重点旗县区实施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项目带动下,全自治区各地农作物秸秆利用收储运体系日趋成熟,涌现出大量专业合作社和市场主体,专业机械装备得到全面充实,以饲料化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农作物秸秆农用水平、市场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形成了农作物秸秆资源转化利用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据统计,内蒙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5 年的80.25%提升到目前的90.22%。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量3 200 多万t,离田后饲料化利用量占比超过85%,有效弥补了饲草不足,促进了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利用等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利用向集约化、产业化、高值化发展。(李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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