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马 莉 李 洋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100120)
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对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的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对生物物种的繁衍、保护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近几年,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有了显著提升,这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要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态系统的稳定得到了高度关注。自然保护地的建立对我国生态系统的改善具有推动作用。除此之外,自然保护地还可以发展旅游业,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九大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是对***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的体现。
自然保护地受我国法律法规的保护,我国政府对保护对象不同、保护性质不同、保护程度不同的区域进行了划分,建立了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最终形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该体系建立的宗旨是保护自然、服务人民,对自然景观、生态系统、自然遗迹、生物多样性等提供了系统保护,以国家的生态文明发展作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的主要核心思想。目前,我国政府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保育自然资源,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此外,地质景观也属于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体现了我国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保护我国生态系统的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兼顾科学研究、培训教育、游憩等公共服务功能,为我国生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时应该注重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效果,要对整合优化的技术以及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整合优化方案。自然保护地的建立涉及多个不同的学科领域,自然资源、自然景观、保护对象都具有差异性,其背后代表的社会领域也各有特点。为了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交叉问题,有关工作人员应该以自然资源的保护作为研究基础,以资源的合理分配作为目的,探究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整合优化方案,在对自然保护地体系进行整合优化时要注意不能违背以下的几个基本原则。
在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时要注重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的问题,对自然景观以及自然资源进行严格的保护,要树立以自然为本的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底。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时要始终铭记,自然环境不是我们自己的,是向我们的子孙后代借来的,要为子孙后代保留原真的自然资源。2020 年3 月,自然资源部联合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启动了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明确的规定了目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要合理有效的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要保持自然保护地的原有面积不减少,原有的保护性质为不改变,保护地原有功能和级别不降低。
为贯彻落实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建立和执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山、水、林、田、湖、草、荒漠、海域、滩涂等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自然空间进行确权登记。确保自然资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建立严格保护、有效监管的自然资产产权制度,实现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也应按照不同自然保护地的功能进行划分,合理的进行分级以及分区保护工作,对自然保护地体系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对自然保护地体系进行整合优化时要强调山水林田湖草为一体的生态系统,对传统的保护地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同时,应取其精华,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对自然资源的分类、分级、分区管理进行优化。
生态系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自然环境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探究自然保护和资源永续利用的新模式,优化自然保护地发展的理念,对现阶段所行的生态经济体系进行创新,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为人们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为人民提供优良的生态产品,这也是优质生态服务的必要条件。
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与多方面人员都有紧密的联系,且为全国公民所有,因此,在对自然保护地体系进行优化时应该突出该体系建设的社会公益性,要充分的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激励多方面人员共同参与,尤其是在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保护等方面,政府应发挥主体作用。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的相关制度,鼓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探索新型的资源使用机制和长效保护机制,从根本上分析目前我国的自然资源现状、面临的问题,采取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模式,逐步完善我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目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地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人们对自然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我们应立足我国国情,继承和发扬我国自然保护地发展取得的成果,在此基础上探索和创新新的模式。同时,借鉴相关的国际经验,注重自然保护地体系与国际社会的对接,以一个大国的身份积极参与全球的生态环境治理,开展国际交流,与世界各国共同谋划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计,为世界的生态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在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时应该注重自然保护地的不同特点,要始终明确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功能特点,按照不同的功能特性对自然保护地体系进行分类,目前,我国的自然保护地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自然公园等。不同种类的自然保护地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
(1)国家公园是保护我国生态系统中最具有国家代表性的陆域或海域。在该区域中,自然景观最独特,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是自然资源中最精华、最重要的部分,需对其进行科学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这也是国家公园设立的主要目的。因此,我国设立的国家公园普遍特点是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性的突出普遍价值,是我国的国家象征,国民认可度高。
(2)自然保护区保护我国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濒危、珍稀的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的区域以及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区。具有面积大、保护对象明确等特点,在该区域内,要确保保护对象的安全,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的数量、繁衍以及栖息环境提供保障,因此,在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3)自然公园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洋保护区等各类自然公园,他们都包含了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自然遗迹或自然景观。在自然生态、观赏游憩、科学文化等方面都具有很高的价值,同时该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可进行永续利用。这类自然保护地主要是保护山、林、水、草等珍贵的自然资源及其所承载的景观、地貌、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等。
除了对自然保护地科学划定类型外,还要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的特点进行归类,逐步的建立自然保护地的分类标准。同时,在政府的主导下,对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作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要在充分分析国土空间规划后,结合生态文明制度、自然保护地建设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行。
该专项规划是以自然保护为首要目的的,也是实现自然保护地规划管理跨越式发展的一步,促使大部分自然保护地规划将由管理规划转变为空间规划管控。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在层次定位方面,贯穿了国土空间规划的三级体系;在时序定位方面,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需前置,优先于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的专项规划;第三是在地类方面,“生态用地”需作为一类新型地类设置于自然保护地规划中;最后在法律地位方面,自然保护地规划的法律地位需在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体系、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及其它相关既有法律法规体系中予以保障。
为了对我国自然保护地实施更有效的保护,我国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生态空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了“三区三线”,即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其对应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侧重于功能管控,三线强调了刚性管控。那么,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空间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如:环境刑法、自然保护地法、条例及管理规定等,这是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有效手段,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石。
在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根据文件要求,我们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保障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事权的划分,各级政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要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前提下,进行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应该对各级的财政资金进行统筹,以此作为各类自然保护地运行的资金保障[2]。
为了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20年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了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对全国自然保护地情况进行了监督,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地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且建立相应的监测制度,结合有关的数据、信息建立了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网络监测体系,建立了相关制度,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并且鼓励公众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参与到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中来。
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问题,大多是因为人类社会发展所造成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也慢慢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尝试着去弥补生态环境破坏所留下的恶果。那么针对频繁的人类活动,我国政府应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明确监测内容,这是目前我国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我国政府应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效果进行分析,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监管工作,将监测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我国部分自然保护地已经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通过该项工作,完善了自然保护地的各项数据,逐步建立了评估指标和方法体系,明确评估内容,提出有可行性和指导性的建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的工作效率,为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通过对上述文章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各类自然保护地,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均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其保护管理体系,使其符合我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求,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顶层设计,保障人类的生存条件。保护自然保护地的原真性、完整性,实现全民共享,国家所有,永续利用的发展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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