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4-07-28

谌伟艳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1106)

1 概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取水的地点。地下水是指水源井群,每个水源井为圆心50米为半径内是核心区,半径500米为水源地保护区。地表水是指取水口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为水源地保护区,湖泊或水库取水口左右500米为水源地保护区。

近年来,饮用水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大量的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排放废弃物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造成了水环境的严重污染,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现阶段我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效果现状不容乐观。2009年“全国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通告我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达标率只有80%,未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影响着超过9000多万人口,在2008年,环保部直接调度处理的135起环境污染事件中,涉及饮用水源水源环境安全的就达到46起。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2.1 水源地概况

饮用水水源地概括了提供城镇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根据饮用水源供水量大小来看,河流型饮用水水源的供水量要大于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供水量要小于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属于最小。就地域及气候特征来看,我国南方饮用水源是以河流型和湖泊型为主,而在我国的北方饮用水水源则以地下水为主。

2.2 水源地水质情况

目前,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进行评估主要是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两个标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以三类水质为达标标准,就我国地表水水质特征来看,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物是总硬度、氨氮、硝酸盐、硫化物、Fe、Mn等;;湖库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等;而河流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和细菌等。

3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

3.1 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我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状况较好,但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污染,分析其污染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点源污染的排放,农田种植业、养殖业等引起的面源污染。

3.1.1 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不达标。近年来,由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使得我国几大河流水污染严重,辽河、黄河长江等水质现状都不容乐观。据悉,我国目前除了新疆、西藏两大地域地表水保护区没有上游来水超标外,其他省份地表水污染大多来自上游污染来水超标,这也是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显著特征和主要原因。部分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上游地区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引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如钢铁、化工、皮革、造纸、畜禽养殖、网箱养殖等行业。这些企业中很多直接把这些河流作为天然排污口,大肆排放污水,饮用水源的水质堪忧,水质安全也无法有效得到保障。

3.1.2 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近年来,随着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的加重,已成为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地水质恶化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农业生产中的规模化养殖和水产养殖、化肥农药、抗生素以及氮、磷等营养物,给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等构成严重威胁,造成周围水域污染和富营养化。

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

3.2.1 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制度不完善,导致相关职责主体和内容也不明确。目前,我国针对水源地管理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列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没有与水源地具体的实际结合,缺乏明确的管理条例和相应规定。例如在水源地管理上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而且现实中,涉及水源地管理机构如环保、城建、水务、国土、卫生防疫等机构和部门均有相应的管理职能,但由于政出多门,执法过程难以形成合力。

3.2.2 监测能力薄弱,无法为决策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全国一般县级环境监测部门还不具备独立进行水质监测的能力,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主要由水厂或上一级环境监测站完成,而且监测能力相对薄弱,由于设备不足一些重要项目无法开展,监测项目和频次也难以达到国家要求。各地、市环境监测站虽具备常规监测能力,但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对水源地进行例行监测的职责,也没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因此我国大多数省份没有全面开展对县级水源地的水体质量监测工作,而且现有的监测能力无论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甚至监测方法都无法达到饮用水源地的常规监测要求。

3.2.3 保护区划分不规范,监察力度有待加强。各地保护区划分层次不一,区划范围不规范,划分并得到政府批复率较低,使得水源地的管理不能纳入依法管理的程序,给环境监管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在环境监察方面,各县、市虽然都有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但整体装备情况达不到国家要求,对于老污染源和违章建筑等取缔率较低,而且人员执法水平、素质都有待提高。

3.2.4 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较差,不能应对突发事故。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绝大部分水源为地表水,而且水质状况较差,大多数城市缺乏饮用水源地污染风险防范意识。虽然有些城市饮用水源地制定了应急预案,但预案仅考虑供水,缺少对水源污染的考虑,对污染治理与恢复方面考虑得也不够具体和全面,也没有相应的应急演练,一旦有突发事故发生,饮用水安全将受到威胁。

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对策

4.1 特有地质条件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

《中国地下水诱发危害图》中阐述。中国区域性分布的含金属量较高的地下水主要位于矿产资源丰富的山区、大型河流中下游平原地区,水中含金属量多寡主要取决于地貌、沉积环境、含水层岩性、地下水径流等。解决特有体质条件饮水水源的污染防治需要避开金属富集的含水层,无法避免的尽量采用地表水。针对含有铁锰的饮用水,可以采用曝气和锰砂过滤去除饮水中铁和锰。

4.2 人为影响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

4.2.1 划分水源地保护区,落实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做好规划,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污染排放,设置围栏和标示。在二级保护区内限制污染排放,制定保护区内污染减排计划。切实加强对流域水环境容量总量的控制措施,监督各地尽快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规划,依法清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及排污口,对短期内无法清拆或搬迁的建筑物提出污染防治要求。还应根据水源地水体质量要求,对保护区上游来水的水质提出要求,制定全流域与区域的水体容量总量控制规划,协调、督促上游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控制断面水体质量达到标准,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

4.2.2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创建切实有效的监管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监管方案。针对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不足的现实状况,通过增加监测设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训等措施,提升县级水源水质常规项监测能力、县级以上特定有毒污染物监测分析能力,初步形成水源地常规项监测能力,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根据饮用水源水质的特定要求,制定不同的监测方案,针对不同水域对采样布点、采样方法、采样频次等,应科学地加以确定。加强对污染源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监管,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防治工业污染源,农村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源。控制污染源才能达到保护饮用水水源的目的。

4.2.3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面源治理力度,促进农药和化肥的合理使用,加强对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目前,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已成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工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和治理的同时,也要重视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治理。各城镇应积极申请资金,修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转运站,减少污染源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体质量的影响。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