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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消费,能否纳入碳减排交易平台?

时间:2024-07-28

□ 常纪文 蒋南青

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规定了总体目标和实现路径。文件提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消费端的减碳。为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有必要通过数字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生活消费端碳减排纳入碳资产和自愿减排交易,并针对现实障碍健全相关政策。

一、生活消费端碳减排的有关激励,已有哪些积极探索?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划倡导和鼓励绿色低碳生活。生态环境部等部门2018年联合印发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生态环境部等部门2021年联合编制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色生活激励回馈机制,组织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家居、绿色消费、绿色餐饮、绿色快递、绿色出游、绿色观影等活动,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主动自觉选择。

为了促进公众形成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一些低碳试点城市的人民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如地方政府主导推出了“武汉碳宝包”“成都碳惠天府”“西宁碳积分”“广东碳普惠”“北京碳普惠”“深圳碳账户”等纳入平台的减碳行动;以蚂蚁、京东、百度、美团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围绕公众的衣、食、住、行、用等减排场景,在碳普惠领域主导推出了“蚂蚁森林”“京东集团-清流计划”“百度农庄”“饿了么-蓝色星球计划”“美团外卖-青山计划”“嘀嗒出行-顺风车碳减排标准”“蔚来汽车-蓝点计划”等纳入平台的碳减排计划。这些计划将生活消费者的碳减排零存整取,通过激励方式鼓励个体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在平台的支撑下,公众在生活消费端里参与的各种减碳项目呈现规模化增长。如在节俭饮食方面,消费者在“饿了么”外卖APP上订购外卖时选择“无需餐具”,每选择一份“无需餐具”即可获得16克蚂蚁森林的绿色能量。企业利用这些节省的资金开展种树、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等公益环保行为。在减少食物浪费方面,如“光盘打卡”项目依托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通过“科技+公益+奖励”形式推动光盘行动,只要参与者餐后拍摄光盘并打卡,就能通过AI进行智能判定。目前参与“光盘打卡”的用户近500万,打卡次数接近5000万次。在低碳出行方面,2021年9月,北京建工市政路桥建材集团与高德地图签订全国首单PCER(北京认证自愿减排量)碳交易协议,开展全国首个全方式绿色出行碳普惠减排量交易,公众通过导航系统规划选择公交、地铁、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节省的1.5万吨碳交易指标成功变现,相关收益以适当方式回馈给北京市民。

随着数字化技术变得越来越普及、越来越丰富、越来越便宜、越来越快捷,其在数据实时化、分散性、可追溯、不可篡改等方面的应用优越性越来越明显,能够为普惠性碳减排、创造新的低碳财富提供全方位和全场景的技术支撑。尽管这些平台用户体量大,激励手段多样化,用户参与积极性高,但相互之间不连通,无法覆盖统计每个人衣食住行游全场景的减排领域。为此,阿里巴巴承诺通过平台的数字化全场景减排方式,用15年时间带动生态累计减碳15亿吨。

二、生活消费端碳减排通过平台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有必要吗,可行性多高?

生活消费端的碳排放虽然分散,但总量巨大。其中,在饮食方面,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气候变化与土地》特别报告估计,2010-2016年期间,造成全球变暖的气体排放量中有8%至10%是由食物损失和浪费造成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以来每年餐饮收入在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占比都在10%以上。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估算,中国每年因食物损失与浪费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11亿吨,如参照2018年中国各省份的碳排放总量,这个数据比每个省份的碳排放总量都要高。在闲置物品的再利用方面,闲鱼二手交易平台提供低门槛的交易方式、丰富多样的交易模式,满足了用户在买卖闲置方面的绝大部分需求。据北京绿色交易所测算,2020年闲鱼平台减少碳排放3800多万吨,相当于浙江省工业二氧化碳排放的10%。在出行方面,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4亿辆,交通的排放占全国碳排放约10%,绿色出行方式的普及可以大大减少碳排放。目前,广大的生活消费者希望自己的自愿碳减排能够成为碳资产,并可公开交易。广大的碳排放企业也希望能通过碳普惠市场购买一定比例的排放指标。可见,开展生活消费端的自愿减排交易,既有买方市场也有卖方市场。

生活消费端数字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可为生活消费端减碳纳入平台予以汇集管理和激励提供核算等技术支撑。数字模型可核算个人行为端的各项碳排放,并可简化、核算、记录和抵销个人的碳排放量。随着补偿购买融入所有购买决策,下游创新将进一步加速。数字化还能实现数据的实时验证和碳信用的实时发放,也将深刻改变自愿碳市场。在生活消费端,纳入平台的碳减排可以促进产品共享、服务共享、产品回收和再利用,以循环供应链为依托全面和深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活消费端的全面碳减排,减碳的潜力巨大。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这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方式。目前,交易行业仅限于火电。按照部署,2023年底前,钢铁、水泥、建材、航空、石化、化工、有色、造纸等高排放行业也将纳入交易体系。目前,个人还不能在国内碳市场开户交易,个人碳减排量难以进入碳交易体系,因此个人不能直接获得碳减排的收益。生活消费者主要通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共机构采取碳普惠等方式获得奖励,激励效果有待提升。我国目前的碳交易政策侧重碳排放配额的管理与清缴,有待重启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的备案和减排量的签发,也未涉及生活消费端。基于此,随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有必要允许生活消费端碳减排通过平台纳入自愿减排交易,通过市场交易调动公众全面参与的积极性,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

三、生活消费端碳减排通过平台纳入自愿减排交易,存在哪些障碍?

生活消费端碳减排通过平台纳入自愿减排交易,需要立法与标准的支撑、市场主体的参与和政策机制的保障。目前,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一是生活消费端碳减排场景比较分散,难以定量和标准化。公众的衣食住行游等生活场景,如双面打印、步行、减少食物浪费等,都有一定的碳减排量,但与工业模式的碳减排相比,碳排放分散且量小,不能套用工业碳减排的核算标准和方法。国家不可能为个人制定生活消费碳排放控制标准,而且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思维模式和具体行为不尽相同,个体的行为差异也比较大,如每个人对用塑料袋的循环利用次数未必一致,这就增加了碳排放和碳减排的定量核算难度。由于目前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碳排放因子、碳减排核算方法和确证规则,同样的行为习惯和具体行为在不同的地区核算出的减碳结果可能不同。碳普惠机制需统一建立公民绿色行为碳减排量化标准体系,既将绿色生活行为的所有场景纳入平台核算体系,针对种类繁多的绿色行为确定核算方法,保证量化和记录结果的真实可靠性,也保证标准适用与积分激励的同一性,实现生活消费端碳减排的公平和公开。2021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尝试性地推出《公民绿色行为碳减排量化导则》团体标准,针对塑料包装替代材料、临期食品处置、包装设计、零碳校园等场景建立了碳减排量化核算导则,为后续的数字化平台登记和模型核算奠定了标准基础。但是该标准仅属于团体性标准,权威性和系统性不够。

二是生活消费端与企业生产端在碳核算和规则对接方面尚未关联打通,上下游碳排放、资金、信息流向的工作闭环尚未形成。按照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循环经济是促进碳减排的重要方式。但是交通、外卖、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的碳减排,与消费者和供应消费与服务的企业端密切相关,既需要前端的生产企业科学设计,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浪费和不必要的能耗,也需要后端的消费者在垃圾分类环节和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资源回收、资源再生等环节广泛参与。目前,在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消费-回收再生链中,各环节的减碳核算及其规则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国家尚未针对生活消费建立碳账本制度。碳账本是对纳入平台的生活消费端碳减排开展交易的基础,仅有一些社会团体开展了探索,如绿普惠与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公民绿色行为碳减排量化导则》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个人数字化碳减排“绿普惠云”,为个人、企业和政府设计了相应的碳减排账本。其二,尚未建立通过平台数字技术来关联和打通各环节减碳核算的规则,基于碳交易实现的收益难以在前后环节传导。

三是市场主体参与不足,不同的数据平台缺乏有机衔接和整合。生活消费端碳减排纳入平台需要众多信息平台在所有的应用场景下广泛参与。一些低碳试点城市开展的相关探索,如“武汉碳宝包”等,都是政府主导发起,有一定的专业性,但各领域的社会数字化信息平台企业难以充分参与,难以接入有关场景的公众减排数据,不符合城市共治的管理要求和目标。在碳排放数据核算方面,无论政府或是企业的平台,目前都存在相互不兼容衔接、数据场景分散、碳减排量化标准不一、个体减排行为重复核算等问题,必将导致其后的碳减排核证和抵消难以获得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认可。

四是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支撑体系不健全。对于生活消费端的碳减排,一些地方作出了工作部署和政策部署,如2021年深圳市发布《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成都市发布《关于构建“碳惠天府”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碳普惠试点。但是在全国层面,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对碳普惠交易作出规定,相关部门规章也未涉及,既导致碳普惠体系的建设无法可依,也导致其交易缺乏法律依据。有必要结合生活消费端的碳减排潜力、地方政府的试点情况和国际实践的共识,制定生活消费端碳减排碳及其交易的整套立法体系和政策方案。

五是相关的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吸引力不够。其一,生活消费端碳减排和碳普惠交易市场目前不同于工业减排和碳排放交易系统,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较少,试点地区的激励措施比较单一,缺乏多元化。由于个人减排量微小,即使可以交易,但交易金额过小很难改变个人行为,因此需要给予多元化的溢价激励,如免费停车等;加强对平台运营资金的支持,增强激励措施的吸引力和对用户的使用粘性,确保生活消费端纳入平台的碳减排和碳交易商业化运作的可持续性。其二,碳普惠市场发展缓慢,需要将各场景的生活消费碳减排量纳入碳普惠交易系统。其三,在国家顶层设计层面,碳普惠减排量与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兑换规则尚未建立,生活消费端的碳减排也未纳入碳普惠自愿减排机制,参与者很难将自愿减排量变现或利用其开展配额清缴、抵销等碳支出。

四、生活消费端碳减排通过平台纳入自愿减排交易,要打通哪些环节?

2021年《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均倡导碳普惠机制。为促进生活消费端纳入平台的碳减排及其交易的规范化,建议开展如下政策建设与改革。

一是搭建生活消费端自愿减排交易系统,明确生活消费端碳减排纳入平台的场景,开展碳减排定量的标准化。其一,建立完善碳普惠的识别方法、标准和认证体系。按照《“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提议,围绕公众衣、食、住、行、游、办公方面建立绿色出行、绿色家居、绿色消费、绿色餐饮、绿色快递、绿色出游、绿色观影、绿色办公等生活消费碳减排的基本场景,在其中派生出步行、骑行、公交地铁出行、机动车停驶、新能源汽车使用、点小份餐、不用一次性筷子、光盘行动、用循环纸箱、双面打印、减少一次性纸杯使用、节水节电、垃圾分类、二手交易等碳普惠工作涉及的具体减碳场景。其二,可通过与能耗标准挂钩的匡算方式确定碳减排核算方法、核算标准或者导则,为个人和企业广泛参与减排提供依据。委托碳交易机构或者平台研究制定不同具体场景下碳减排的核算方法和标准。其三,授权碳交易机构搭建生活消费端自愿减排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对各平台设立的减排核算方法和标准进行认证,并打通生活消费端碳普惠自愿减排交易与核证自愿减排的核算规则体系。对于经认证的平台,可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开展自愿减排交易。

二是关联生活消费端与企业生产端的碳排放,形成全链条碳减排及其交易的闭环。其一,在核算方法和标准方面,纳入平台的生活消费端碳减排要与前面的生产环节、后面的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环节保持衔接,打通供应链全环节的减碳核算的规则通道,既形成减碳工作的闭环,也防止重复核算。其二,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平台开展信息对接合作,构建以区块链和云计算为基础的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的新模式和新网络;通过平台记录每个人和每个单位低碳生活消费端全场景和各环节的碳足迹,通过平台采纳的减碳核算方法和标准,自动生成全场景、各环节的低碳生活消费账本,进而基于实时的市场价格得出每个人和每个单位的碳资产。其三,在碳资产形成后,允许开展抵押、交易、赠与或者免费停车等奖励活动。

三是统一规划,吸收市场主体广泛参与,促进各平台的跨区域衔接和整合。其一,政府委托的碳交易机构统一开展生活消费端自愿减排交易规划,涵盖碳足迹、碳核算、碳减排、碳资产收益和碳交易工作,各商业平台通过市场模式参与规划实施。其二,各商业平台经过综合信息平台的认证,可对接输入本平台用户相关场景的节碳生活消费数据,提高综合信息平台数据收集和管理的效率。综合信息平台的运行经费由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来保障。其三,为了打破地域限制,促进生活消费端碳减排及其交易的全国化,建议标准化监管部门协调各地设置的差异化碳排放因子和系数,推行碳减排核算标准互认规则和基线。其四,对于参与低碳生活消费的个人和单位,确保自愿参加并且保护个人隐私;对碳账本实行实名制,防止不同平台重复核算个人和单位的碳足迹和碳资产。各平台和综合平台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如实记录和核算,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确保碳普惠市场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四是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支撑体系。其一,建议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或“碳达峰碳中和法”时,规定碳普惠和生活消费端碳账本和碳交易制度。其二,建议国家出台《碳排放交易条例》和《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承认和支持碳普惠自愿减排机制。其三,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碳普惠自愿减排交易办法》,涵盖生活消费端的碳普惠自愿减排交易;建立碳普惠碳自愿减排量与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关联机制,形成碳减排的闭环。

五是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政策和机制。其一,明确公众低碳生活消费的收益条件和范围,规定生产企业可通过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和碳普惠市场交易购买一定的碳排放配额,并打通碳普惠碳减排量与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兑换,降低企业碳减排成本;建立公众碳消费和减量的大数据反馈机制,促进生产端的低碳转型。其二,将生活消费端碳减排纳入碳普惠自愿减排机制,参与者通过碳普惠市场获得碳资产,获得收益等多元化等激励或者配额清缴抵销、公益性注销,助力于能源结构优化和碳汇建设。其三,加快碳普惠市场的推广,将各场景的生活消费碳减排量纳入碳普惠交易系统,摊薄平台运行成本。其四,加大对生活消费端碳减排对比效果的宣传教育,通过积分奖励、免费停车、物质奖励、通讯流量奖励、生态扶贫、市场交易等多元化机制,激励低碳消费生活,也防止相关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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