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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底数多大?

时间:2024-07-28

□ 张梓墨

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底数多大?

□ 张梓墨

国土资源部前不久印发《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对行政区域内各类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范围内的矿业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系统分析,为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内矿业权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各石油公司对本公司在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内矿业权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于2017年12月底完成。

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主动与环保、林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数据基础。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部信息中心统一提供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据底图,以及商请本行政区环保、林业、水利等保护区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为基础,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禁止、限制范围底图,并将底图数据按统一格式要求报送部信息中心。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底图为基础,对矿业权审批系统内的矿业权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形成详细的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矿业权清单和基础数据。

对保护区内的非油气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缴纳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按全部缴清、部分缴纳、未缴纳、不需缴纳及缴纳数额进行分类统计。对保护区内的生产矿山资源储量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按首次办理采矿许可证占有的资源储量、已完成矿业权价款处置的资源储量、目前保有资源储量等情况进行统计。对保护区内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面积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清理,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完成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各项任务。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统一部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确定任务分工,列出进度表,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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