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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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消息,9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坚持主动作为和国际合作相结合,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8月29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发布,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新环保法通过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主要是考虑目前大气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根据中央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做了一些修改。童卫东介绍,现在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来源于燃煤、工业、机动车,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这些方面都作了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作了明确要求。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129条,其中法律责任条款就有30条,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这部法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据新华网报道,8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提交的24份专题调研报告中,其中,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有关的是如下几项:
【海洋生态】建议将依法保障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十三五”规划。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议“十三五”规划从国家战略利益和能源安全考虑,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节能环保科技】建议应把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突出市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强化科技创新,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持续快速增长。
【大气污染防治】建议继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依法有序推动公众参与。
【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议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建议坚持保护优先,探索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尽快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节能减排】建议应继续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增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与国家有关政策的衔接,加大生态补偿资金力度,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议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完善价格、补贴和税收政策。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六部分二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方案》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的工作举措。一要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布局、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二要突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三要明晰各级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与责任;四要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五要强化综合能力保障。
本刊讯 7月28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在京联合召开2015年度全国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省(自治区)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对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努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再上新台阶。环境保护部、财政部,16个重点省(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有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中国环境报消息,7月20日,环境保护部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第一次会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李干杰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实行严格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生态保护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要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责。 李干杰最后表示,要充分发挥工作协调组和专家委员会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中的作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工作协调组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划定工作有序展开。专家委员会也要做好技术支撑,保证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工作协调组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据环保部官网消息,7月2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草案)》。《办法(草案)》以新环保法为立法依据,吸收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保护部出台的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公众参与的适用范围、参与原则、参与方式及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了环保部门可以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规定了公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途径。同时《办法(草案)》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环保公共事务,规定环保部门可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会议决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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