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的解读

时间:2024-07-28

■ 庄国泰

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的解读

■ 庄国泰

生态文明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前不久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区指标》)如何体现导向性?能否指明未来重点工作方向?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总书记在5月24日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我们制定《国家示范区指标》,可以说是落实十八大报告和习总书记要求的具体举措。根据环境保护部长期以来推进生态省市县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成效,我们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内涵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五个方面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水平也可以通过这五个方面的指标来衡量。《国家示范区指标》正是由此构成。每个方面又有一些具体指标的选择和标准量值的设定,无形中也就代表了我们现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现在制定的《国家示范区指标》是否考虑了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如何体现不同地域的差异?

《国家示范区指标》在考虑地区差异时,主要是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分别按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来设置一些主要指标的标准量值;个别反映自然生态环境特征的指标,则按山区、丘陵和平原地区这种大分类来设置标准量值。同时,在基本条件部分,还设定了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国家级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区建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不同比例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普及生态文化。但是,生态文化的考核难以量化,《国家示范区指标》是如何考核生态文化建设的?

确实,生态文化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着十分特殊而又重要的位置,是一项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但在具体考核中量化起来又十分困难。为此,在《国家示范区指标》中我们作了一些尝试,采用两种方式对生态文化建设状况进行考核:一是认知水平,比如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生态教育课时的比例、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率等;二是公众行为,比如公众采取节能、节水、公共出行等绿色消费行为所占的比例。目前《国家示范区指标》只是试行,将来可以根据实施情况在这方面做些必要的修改、调整。

环境保护部曾发布过国家级生态省(市、县)的指标,新制定的《国家示范区指标》与之有何内在联系?

某种意义上讲,《国家示范区指标》是国家级生态市、县指标的升级版,保留了后者的主要指标,并在标准量值上作了提升,既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连贯性,也表达了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要求。但是,国家生态市、县指标开始制定于2000年左右,当时重点是考虑了与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三大支柱(即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对接。现在,《国家示范区指标》有必要结合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的新发展,对指标进行了扩充。一方面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过程的成果要有所体现,我们将之具体化为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四个方面;另一方面要对“十二五”节能减排、对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新要求必须加以体现,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体系。

最近,经中央批准,环保部门负责组织推动的“生态建设示范区”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个更名意义重大,下一步将怎么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指标是否重新制定?

中央同意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对环保部门多年来推进生态省(市、 县)工作的肯定,也是饱含着对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作用的新期盼。我们一定要以更名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与模式。具体的,我们把生态省(市、 县)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初级阶段的主要工作,特别是生态市、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应努力达到的生态文明水平。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到2020年绝大部分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能建成生态市,有更多的地区达到生态市、县的水平。同时,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高级阶段,代表我国实现中等发达社会时所应达到的生态文明水平。为此,我们要鼓励一些已经具备生态市、县水平的地区再接再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争取到2020年能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所以,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近期不准备再出台新的指标。

(作者系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