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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燃气安全事故致因与防范探讨

时间:2024-07-28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杜清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 李文炜 中国计量大学 吴琳琳|文

燃气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具有清洁、发热量高、使用方便等特点。同时,其作为一种易燃气体,使用不当可能会发生火灾、中毒和燃气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第3季度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仅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统计到的全国燃气事故达329起,其中居民室内事故共167起,占比达到51%,几乎每天2起。随时可能发生在自家或者邻居家的事故风险无疑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安全的心头大患,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在国务院今年1月1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扎实推进燃气、危化品安全集中治理。本文主要基于前期事故统计与致因分析和问卷调查结果,探讨居民户内燃气事故防范措施。

居民燃气事故致因分析

事故致因分析,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教育、设备设施与系统平台开发等防范工作的必要基础和提升安全防范措施绩效的途径。本文调研团队基于中燃协安全委、燃气爆炸公众号等渠道收集并对582起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事故进行了统计与致因分析,遗憾的是,由于目前尚缺乏正式全面的燃气事故公开信息,统计资料多数来自于新闻媒体报道,对事故情况、过程和原因描述完整度和准确度有限。

事故气源比例如图1所示。如图1可知,发生在液化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中的爆炸事故是管道天然气的2倍多。在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乡镇等地区,仍有大量群众需要使用液化气。液化气用户的经济能力、受教育程度等相对较弱,用气器具附件比较简陋,用气安全习惯和应急意识与能力也非常有限,部分地区“黑气”和“黑气瓶”乱象仍待治理,缺乏安全优质的供气和配套服务,需要政府、街道社区和供气企业的重点关注和引导。

其次,事故发生月份、时段统计如图2、图3所示。从图2中可以发现,冬夏两季事故多发,一方面估计与气温有关,另一方面可能与冬季门窗密闭通风不良有关。从图3中可知,清早4—7时是居民事故最高发时段,部分居民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夜间不关阀不关门,当一晚缓慢漏气积累达到爆炸浓度,受家用电器火花等点火源引燃,甚至是清晨未及时发现漏气,由吸烟、做早餐等引燃。

在事故原因方面,现有582起事故报道的统计中,有61起明确指出了事故与连接软管的破损、老化有关,大约占全部事故报道的10.48%。有33起报道指出,事故与连接软管的脱落、松动存在联系,大约占全部事故报道的5.67%。需要说明的是,新闻报道来自旁观者和记者描述,追求时效而详尽度和专业度有限,实际由于软管、阀门质量问题、老化等引起的事故更高于统计比例。由于劣质灶具缺乏熄火保护装置等原因引发的事故也有多例。

此外,统计中发现,54%的事故伤及邻居,这也侧面验证了燃气安全的公共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有12%的事故中涉及到老人用户,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同时,老人尤其是独居空巢老人的用气安全,应受到供气企业和社区街道的重点关注。

万幸的是,由于居民户内燃气泄漏量有限,在伤亡情况方面,大多数事故都没有造成严重的大量人员伤亡,但这并不应成为疏忽燃气安全的借口,且爆炸火灾造成的烧烫伤往往导致较大的痛苦和治疗费用。

居民燃气安全调查

针对事故统计暴露出的居民用气安全弱项痛点,本文调研团队的学生设计并发放了用气安全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32份。

调查结果表明,约46%的受访者不清楚自己所使用的燃气性质,超过40%的受访者不清楚燃气使用的安全规范,对于燃气浓度报警装置,仅有四分之一的居民表示在使用中。

超过2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没有接受过、或者不确定是否接受过燃气企业的入户安全检查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的入户安全检查是必须的。结果表明,燃气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入户安检服务,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应予必要支持,并重点防范惩治非法人员假借安检名义入户进行诈骗。

在“发现燃气泄漏后如何应急处置”的多选题中,大部分受访者能够正确地选择关闭阀门和开窗通风两个选项,但对开灯、开吸油烟机、现场拨打电话报警等可能引发爆炸的危险操作,仍有10%以上的受访者选择错误。

问卷调查表明,居民用气安全意识、习惯和应急能力仍有非常明显的不足,也从侧面印证了事故统计与致因分析结果。

燃气法规体系现状

通过检索国家司法部法规数据库和各地政府,收集全国各省级(含直辖市,未包含港澳台地区)燃气安全条例,重点针对其中关于供用气合同、燃气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条款进行比对发现:

法规规定方面

目前仍有部分法规对于供用气双方是否需要签订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应明确供用气合同规定,要求实名制用气,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供气企业应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气源、气瓶或管道阀门,用户也应承担份内的安全责任,做好自家用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在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下,支持供气企业暂停供气。

安全检查频率

部分省级法规中对于居民用户的安全检查频率给出了每两年或者每年一次的要求,部分省份规定仅仅只是定期,未设置明确的频率要求。各地在条例中均未明确具体检查项目、方法等要求,经检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共信息平台发现,制订有燃气安全检查相关标准的地区也非常少。在各地省级燃气条例中,未见关于燃气企业安全检查入户率的相关要求。就用户调研问卷反馈结果来看,实际入户率可能并不乐观。

燃气安全教育

部分法规中以企业作为实施主体,部分法规中还指出应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开展教育,还有为数不少的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安全教育条款。用户的安全习惯和应急能力是保障燃气安全最前沿的阵地,而安全教育是守牢阵地的重要基石。传统以供气企业为主体的传单、手册等教育形式绩效有限,有必要在法规中明确规定对用户进行相关燃气安全教育,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如政府、企业和媒体的分工。

居民燃气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事故统计分析和问卷调查中得出的居民用气安全主要隐患因素,建议“人防”与“物防”并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防控:

提高液化气瓶质量安全

非法经营的劣质“黑气”和“黑气瓶”是影响液化气居民用户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应在气瓶制造、充装、检验、配送等节点开展用户信息追踪、服务管理和智慧监管,建立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便于供气企业和主管部门了解和提升辖区内用气安全情况。通过规范液化气市场运作,驱逐黑气劣瓶,也有利于企业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气和配套安全检查教育服务。

提高用气器具质量

劣质的软管、阀门和灶具等,是导致燃气泄漏风险的主要来源。2019年家用燃气器具产品已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22年1月新修订的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正式实施,应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附件生产、销售环节管控,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供气企业的客户安全服务

在各地燃气条例中对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并进行安全教育的相关规定条款仍有不足,对具体检查项目、方法和入户率等细节往往缺乏详细规定和配套文件,建议各地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供气企业通过制订标准、操作规程和从业人员资质标准等形式,提高安全检查和教育等服务绩效。

促进事故调查与公开

吸取事故教训方能做好整改防范。建议推动燃气事故调查、统计和公开,对事故原因和规律开展深入分析和总结,为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提供参考。

开展用户安全测评与教育

前期事故和问卷分析均表明当前居民用气习惯和应急能力有较大欠缺,未来应研究建立更有针对性的用户安全素养测评和教育措施,可依托社交平台、新媒体阵地、虚拟仿真演练等多渠道开展更有效的安全科普教育。

推动“瓶改管”

管道燃气不需要频繁拆装移动,降低了泄漏风险,相对较为安全,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地区规划,推动管道天然气布设入户、下乡。

加强燃气安全装备研发与推广

燃气泄漏报警器、自闭阀等装备可以有效防范泄漏导致的爆炸事故。新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已要求工商业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应加强切合各类居民用户需求的报警器、自闭阀等设备的开发与推广。

提升政产学研用资协同合作

燃气安全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技术领域和千家万户,单纯依靠政府或者供气企业,难以短期完全扭转局面。建议推动各方优势互补,在传统政府和企业基础上,通过科研创新、公益实践、保险等多渠道携手助力燃气安全。

致谢

本文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研计划项目(编号:2020MK143)支持。中国计量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在相关主管部门和院所、企业的支持下,依托学生科创项目、实习实践环节和校内外师资队伍与平台,自2018年起开展燃气安全相关事故统计分析、社会调研与社区教育实践,感谢同学们在案例统计和事故分析的贡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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