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娄和武|文、图
根据AQ 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发布AQ 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时,同时发布了AQ/T 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T 8003—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但没有发布安全现状评价导则。而且,原《安全现状评价导则》(2004年版)在2010年8月被废止后,迄今没有再发布新的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在此情况下,探讨如何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思维可以更开放,有着积极意义。
安全现状评价原本目的,是通过评价查找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但近年来,关于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属性,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安全评价报告是证明文件,有人认为安全评价报告是技术文件,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实际上,用于行政许可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确有其证明文件的属性;这在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得到明确。如果企业出于非行政许可目的,委托第三方对其生产经营过程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其目的则主要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详细诊断,从而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问题。安全评价就像健康体检机构对个人进行体检一样,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病症,有病早治,风险预防。开具健康证明并非体检的全部目的,甚至就不是体检目的;即使目的是开具健康证明,也是需要建立在客观有效健康检查基础上的。所以,无论是否出于行政许可目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都不能脱离其技术文件的基本属性。
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管控安全风险。安全现状评价的意义,在于给出合理可行的安全风险管控对策措施及建议,为企业管理者制订安全管理计划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提供合理化对策措施建议,必须建立扎实地现场调研,逻辑严密的分析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否则,评价报告既不能为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提供支撑,也不能证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是否有效。
第一,安全评价各环节逻辑关系松散。安全现状评价需要识别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失控的诱因及其可能导致的后果,现有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充分可靠,评估现有控制措施下各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以确定需要补充的风险控制措施。危险有害因素失控诱因和事故后果分析是建立在充分辨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又是建立在危险有害因素失控诱因和事故后果分析基础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分析不到位,则又难以保证客观评估现状风险程度。现在安全评价报告的各环节关系松散,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并未建立在风险点划分的基础上,风险程度评估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甚至没有关系,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建议与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事故后果也没有对应关系。安全评价各环节的脱节和失控,很可能导致评价报告失去其应有的价值。
第二,安全评价过程缺少系统性思维,难以发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层次问题。目前,有些安全评价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主要还停留在对企业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勘查方面,对勘查过程发现的不符合项没有追根溯源,仅要求企业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就事论事的纠正,而没有针对不符合项发生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企业现场不符合项往往是因为安全管理体系缺陷导致。例如,如果评价过程中发现企业现场有大量化学品储存车间生产区,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源可能是企业化学品管理制度缺陷,或者相关管理人员没有经过有效培训造成的,甚至可能是没有规划专门的化学品储存设施;如果不解决管理层次的问题,仅仅要求化学品从车间挪走,将可能导致同样的问题很快再次发生。
第三,部分地区的安全现状评价已经偏离初衷。由于某些安全评价报告的证明文件属性,有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必须有明确地符合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企业求得一纸安全评价报告,也只是为了获得许可,或者某种形式的过关,而不注重安全评价报告的技术含量。这种情况下,部分安全评价人员粗制滥造安全评价报告,不为企业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忘记了初心。实际上,无论从企业管理者安全生产决策角度,还是监管部门施加监管角度,一份逻辑严密,清晰反映企业现有安全管理体系缺陷,凸显企业安全管理重点和难点的安全评价报告,都比只有符合性结论的安全评价报告有用的多。
第四,要求安全评价机构督促企业进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导致问题被遮盖。安全评价机构作为提供服务的乙方,实际上没有约束能力督促甲方企业整改。这种情况下,有些安全评价机构为方便企业闭环,出具“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结论的报告,会尽量不在报告中体现企业深层次、难以整改的问题,并最终造成安全评价报告质量不高,甚至出现虚假报告。
首先,区别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安全现状评价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主要目的是评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标准的符合程度。作为评审的成果之一,评审人员会给出企业需要整改的不符合项;但严格来说,评审人员只需要对不符合的事实和含义进行解释,但不需要提供咨询服务。安全现状评价的主要任务,就是输出企业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既包括现有风险控制措施缺陷的改进建议,也应包括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性的建议,还应该包括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等,以便企业管理者在制定安全管理计划时采纳。
其次,安全评价报告结论是否必须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实际上,安全只是相对概念,没有绝对安全的企业,即使是号称世界上最安全的企业之一的杜邦公司也发生过安全事故;所以,说某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符合客观规律。最近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应急厅〔2021〕38号),也提出不应要求企业提交结论为“合格”或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报告。那能否以企业“风险可以控制”或“风险可以接受”做结论呢?如果充分辨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失控诱因分析,并且通过评估,确认每项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控制措施都充分有效,是可以得出“风险可以控制”的结论。如果企业建立了自己的风险评价取值准则和风险接受准则,通过评价确认所有的危险源的现状风险值都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也可以判定“风险可以接受”。出于慎重考虑,对固有风险程度为重大的风险控制结果,可以运用多种评价方法相互验证,以确保评价结论恰当。
应用成熟的分析工具方法,可以有效减少失误。目前,安全评价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主要依赖安全评价人员经验,这非常容易导致分析漏项。如果在安全评价单元划分基础上,再细分风险点,然后逐项分析每个风险点存在的危险源,则可以有效减少分析漏项。对于工艺和设备运行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风险评价,还可以借助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等专业分析工具,查找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失控诱因,再评估危险有害因素的直接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效性,环环相扣,可以减少因安全评价人员经验不足造成的失误。
企业内部人员参与安全评价过程,可以发现企业独特缺陷。尽管很多安全评价人员有良好的理论修养和丰富的安全生产领域经验,但仍然可能难以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独特潜在缺陷。所以,在实施安全评价过程中,引导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与,可以更容易发现并解决被评价对象安全生产方面独特潜在缺陷,而且可以使现场不符合的原因溯源更为客观真实,从而减少因安全评价人员对企业特殊情况缺乏了解造成的缺陷,使安全评价的结果更客观。
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引入行为安全观察的方法,有助于发现企业人员在工作行为方面的缺陷。安全评价人员可以事先制订行为观察计划,确定观察项目、观察流程、观察方式和沟通方法,通过较长时间在企业现场对人员操作行为的观察,发现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并通过访谈分析不安全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比如由于设备或环境缺陷、操作规程缺陷、安全培训缺失,抑或是安全监督缺位导致等。通过有效的行为观察,可以提升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的客观性和针对性,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可以有效减少被评价企业由于“三违”行为造成的事故。
很多安全评价人员在对企业安全管理有效性评价方面束手无策,但安全管理过程评价又非常重要。根据杜邦事故主因理论,96%的事故都是因为管理缺陷造成的。在评价过程中运用溯源思维对安全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价,更容易发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缺失。例如,如果评价过程中发现企业在用砂轮机没有防护罩,溯源分析时就会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可能存在如下缺陷:(1)企业没有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或制度存在缺失;(2)没有砂轮机点检表或点检表不能有效引导点检;(3)负责砂轮机操作和点检的人员没有经过有效培训;(4)安全管理人员和砂轮机所在单位负责人没有对点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等。如此运用溯源思维,把现场发现的设备设施缺失和不安全行为都进行追溯,查找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比运用检查表法,根据法规条文对企业安全管理检查更为有效。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安全评价行业已经积累了很多优秀人才,已经有能力把安全评价做得更好;社会上对安全评价发挥应有作用也有深切期待。推动安全现状评价回归原本目的,提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技术含量,通过安全评价发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不足,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升提供参考依据,从而为安全生产做出更大贡献,是安全现状评价的应有之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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