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陈楚薇 周晓耕 王子豪
(1.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北京100032;2.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中亚公司),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 40900;3.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71)
凭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的优势和强大的基层执行力,中国在极短时间内有效控制住了新冠疫情[1],并从2020年4月起将防疫工作的重心转为“外防输入”[2],在之后的时间里,成功抵御了“德尔塔”等多种变异病毒的冲击。但是,对于海外中资企业的所在国而言,长期居高的不下的确诊病例数使人产生麻痹心理,而所在国政府为提振经济不得不一再放宽防疫政策[3-4],因此海外疫情防控的战线依然很长;同时,对于海外企业本身而言,为贯彻落实国家的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必须要切实保证员工“零感染、零输入”,因此在复杂、长期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制定科学、有效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成了海外中资企业当前阶段最重要的目标。
2021年6月10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中着重强调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违法风险管控等一系列管理理念[5],这些理念是顺应“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目标而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更高要求,对我国平稳度过安全生产的爬坡期起到重要作用[6]。
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样,都需要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抓、两不误,掌握不好其中的平衡必然会对国家和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为国内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全新管理理念的新《安全生产法》,也对海外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有着指导意义。
在海外企业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难点和挑战可以从“人、物、法、环”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在“人”的方面,要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人,让防疫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在“物”的方面,在疫情期间货运限制的情况下,要储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日常物资,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在“法”的方面,要科学、精准施策,根据海外实际动态调整和细化管理措施,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将疫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收的范围内;在“环”的方面,要在外部防疫政策持续宽松的情况下,在企业层面建立起的“安全岛”,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内部环境。要做到既保证员工健康又保障企业效益,就需要系统、全面的管理体系,本文选择借鉴新《安全生产法》的管理理念,为海外石油石化企业疫情防控提供新的思路。
新《安全生产法》的第二十一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了修订,将其中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建立健全改为建立并落实,其中着重强调了要建立制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要求企业厘清管理界面,合理划分各级责任,建立具有操作性的责任清单,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员全覆盖”。[5,7]这与防疫管理的要求不谋而合,因此可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人”的管理提供思路。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将必要的安全投入写入法律,也为海外疫情防控“物”的层面的管理提供依据。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新增一条:“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在第四十一条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该条款对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和消除隐患的方式提出了要求,对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措施提出针对性的规定。
“双重预防”机制是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推动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预防转变,旨在斩断危险从源头(危险源)到末端(事故)的传递链条,形成风险辨识管控在前、隐患排查治理在后的“两道防线”[8]。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全面监管,对各项政策真实落地、持续改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海外建立企业级“安全岛”,打造相对安全的“小环境”需要依靠监管的力量。
以驻哈萨克斯坦某石油石化企业为例,以“统分结合、片区负责”为原则,建立起“片区(国别)协调组+国内单位+项目公司”的三方联动机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其中,片区(国别)协调组是疫情防控的统筹协调者,按照授权统筹国内外资源,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目的国内单位是防疫的监管责任主体;各项目公司(项目部)是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者,承担最直接的责任。各项目均需要编写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更新,其中第一部分即为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每个部门或小组的职责,同时又以“网格化管理”为原则,按区域或工种将员工3~10人划分为一个单元格,并以每个网格为单位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工作。通过明确各单位之间的责任、企业中各部门的职责、网格中每个人的任务三层职责划分,建立起全员疫情防控的责任制,有效地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在每个人的身上。
海外疫情防控的资源属于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所以企业普遍高度重视、配备充足。以某海外石油石化企业为例,将防疫预算作为专项单独列出,以保证各项目疫情防控资源充足。防疫资源主要分为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实际的物资以及远程会诊、专家建议等技术支持两类,在所在国医疗资源匮乏,同时存在人种差异的情况下,进行远程会诊并依照国内专家建议进行治疗,对患病员工病情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虽然企业能够充分保障防疫投入,但各单位仍应统筹好当地医疗机构、医生、药品等医疗资源,同一地区的单位可按照共储、共摊、共享方式,科学组织防疫和生活物资储备工作,高效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浪费。
疫情防控措施的覆盖面积越大,疫情扩散的风险就越小,但与此同时经济成本将大幅增加。对于海外石油石化企业而言,企业效益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因此需要更为精准、科学的防疫管控,保证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根据疫情风险等级进行的管理的思路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按照国家或所处城市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如:所在城市为高风险时,全员应每周核酸检测,公共区域每天3次消杀;所在城市为低风险时,不与外界接触的人员可每月定期检测,公共区域每天消杀2次。另一种是按照企业内部的疫情风险高低进行管理。以某石油石化企业为例,重点关注高风险区域和人群的管控,“八类人员(司机、保安、保洁、军警、 居民、供货商、维修维护、当地政府办公人员)、四类场所(办公场所、生活营地、作业现场、旅途空间)的风险管控。如所在城市风险等级均为中等风险时,“八类人员”应每周核酸检测,不与外界接触的人群可每2周检测一次;“四类场所”每天应至少消杀3次,其他区域每天可消杀2次。
疫情防控隐患排查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下排查,一般是项目自行开展,也有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的情况;另一种是线上巡检,通过了解项目汇报的防疫工作现状,分析可能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建议,一般由项目的国内本部、上级单位组织开展。各单位应立即整改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明确包括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的整改计划,并由组织检查的部门或单位每月或每周定期督办隐患整改进程,直至所有隐患消除。
某石油石化企业选择使用传统的监管手段再借助信息化的力量确保制定的措施落实到位,这尤其能在工作量大、油田现场困难的疫情期间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传统的监管措施成为信息化平台分析数据的基础“算法”,而信息化平台收集数据和分析数据的能力都让传统监管措施更为高效,如通过人员定位,分析员工是否遵守不前往高风险区域的规定;通过防疫物资信息表格,分析30余个单位的物资是否足以供该片区全体在岗人员使用3个月及以上;通过整改计划,提示项目按期完成整改,并记录长期不能消除的隐患。
《安全生产法》管理理念从“人、物、法、环”四个层面对应地为海外疫情防控提供思路(图1)。具体体现在“人”的层面借鉴“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理念,从单位、部门、个人三个层面厘清职责,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在“物”的层面借鉴“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理念,依托国内资源将防疫物资和远程会诊等技术支持资源,按照“共储、共摊、共享”的原则配备到位。在“法”的层面借鉴“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理念,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措施。在“环”的层面借鉴“将事故隐患纳入信息系统”的理念,将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平台相结合,高效推动措施落实到位。在完成“零感染、零输入”的疫情防控目标的同时,极大地节省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有效助力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管理将更为普遍,“以个人为维度”的原则应当在发展的过程中更好地被体现。根据所在国及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层面的规章制度、部门专业方向的要求、个人工作类型及健康状况,动态输出个性化的工作领域的培训建议及生活方面的健康提示等,将为保障员工健康、安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健康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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