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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过上有尊严体面生活

时间:2024-04-23

张兵

有着农学博士的学术积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院长李成贵一直致力于研究“三农”问题,“德唯善政,政在养民,我们的善政之光就是要少照绮罗筵,多照茅草屋。”

谈及乡村振兴时,李成贵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对4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历程和经验加以梳理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国家有条件也有更大的义务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更多地赋予农民发展的权利和免受贫困的权利,让农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生活。

民生周刊: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您对此怎么看?

李成贵

李成贵:40年来,古老的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广大农民恭逢改革盛世,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好日子。但也要看到,就全局而言,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一些乡村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衰落,老龄化、空心村等问题突出。农民收入虽然连年增加,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初期不到300元扩大到现在的2万多元,有数千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更为严峻的是,城乡居民的财产积累急剧扩大,一线城市一套房子等于贫困地区一个村子甚至一个乡所有房子的价值。

党的十九大作出一个重大判断,就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目前而言,我国城乡发展最不平衡,农村发展最不充分,受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农民群体,这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方面,或者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的直接体现,也是党对广大农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国家有条件也有更大的义务来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更多地赋予农民发展的权利和免受贫困的权利,让农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生活。

民生周刊:您曾提出,40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两个黄金时期,这两个黄金时期具体如何划分?

李成贵:40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两个黄金时期。第一个黄金时期是上世纪80年代,关键在于国家对农民赋权,给予农民土地承包权利、进入市场的权利、自由流动和择业的权利。这三大实质性权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释放了长期被压抑的潜力,于是就有了超常规增长、“希望的田野”,農民兄弟意气风发,至今让人回味赞叹。

党的十六大以来,把“三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免除了农业税,在农业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三大领域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农村发展迎来了第二个黄金时期。农民兄弟说,种地不缴税,上学不交费,看病不算贵,养老靠社会,对党和政府心存感激。

民生周刊:您一直致力于研究农村问题,目前我国农村整体状况如何,存在哪些新老问题?

李成贵:经历了40年的改革发展,农村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32元,恰好是1978年的100倍。同时,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使得农民的生产生活更为方便,更有保障。

但是,伴随着城镇化狂飙突进,一些地方出现了村庄空心化,堵窗封门随处可见。“外面像个村,进去不是村,老屋没人住,院荒杂草生”,缺乏人气和生机,而且,随着更多青年主动进城和老人自然离世,此种现象还有加剧之势。

由此也带来了农村文化的断裂甚至退行,与城市的繁华激荡形成了鲜明对比。当前,一些农村赌博现象蔓延,“4个月种田,两个月过年,6个月耍钱”,过年也是耍钱。一些农村嫁闺女成了买卖,彩礼要“万紫千红”(紫色5元的1万张,红色百元的1000张,就是15万元),或者要3斤重的百元钞票(大约12万元),这是很坏的风气。一些农村,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凌农民,成了毒瘤。对诸如此类的丑恶现象须加以遏制清除。

民生周刊:那么,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返乡创业是否是最好的选择,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李成贵: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为58.5%,城镇化速度是比较快的,但还远未完成,按照国际经验,还有近3亿的农民需要转移到城镇就业生活。可以说,城镇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这个方向不能动摇。但是,在城镇化大趋势下,一些农民工返乡创业也不失为一种现实有效甚至是更为理想的选择。要看到,我国经济已经开始由高速度增长转向了高质量发展,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经济转型加速推进,给农民工城镇就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而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深入,随着消费者对安全优质农产品需求的大幅上升,孕育新的业态和模式,孕育着新的就业创业的空间和机会。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城镇就业打拼,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技能、市场经验,甚至还建立一定的社会关系,与传统农民已经有了很大不同,甚至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们完全可以回到故土开拓一番事业。

事实上,这些年在国家大力倡导支持下,已经有数百万农民工选择返乡创业,并且涌现出一批成功者。

人社部对2000个村进行的监测显示,2017年第四季度返乡农民工中,选择创业的占10.9%,可以看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高涨。但也要看到,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用地、服务、人才、风险应对等问题日益凸显。

针对这些问题,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可以预期农民工返乡创业将会有效地为乡村振兴培育和补充新动能。

民生周刊:乡村振兴离不开社会资本参与,无论是在规模化的种植业、现代化的养殖业,还是养老服务业、农村金融服务业,随处可以看到社会资本的身影,如何避免农村沦为新一轮资本的围猎场?

李成贵:乡村振兴必须在开放的统一大市场下进行,农村长期落后于城市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各种现代要素,尤其缺乏资本要素。对于社会资本下乡必须持欢迎和鼓励态度,而不能过度放大风险,不能因噎废食。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

这些重大论述抓住了乡村振兴的关键,是认识不断深化和升华的结果,凝结着40年改革探索的智慧,闪烁着先进思想的光芒。当然,对于资本下乡也绝不能放任不管,也要有配套的防偏和化险机制。比如,要规范资本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合作社+农民”为主要模式的一体化经营;在土地流转中,要有社区内部优先,要有流转上限,要严格执行用地规划和用途管理等。

民生周刊:如何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从而盘活资源,让闲置农房活起来,让农民增收,让农村兴旺?

李成贵: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不少地方也进行了成功实践,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推进农民股份合作社发展,农民得到了分红,增加了财产性收入。

但是,除了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村,全国大部分农村很少有经营性资产,不少农村经营性资产为零。毫无疑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大的土地资源权能,解决农村有资源、缺要素的现状。通俗地讲,就是要让农村的资源值钱,变成经营性资产,从而解决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对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了全面部署,相比以往有了显著进步。

在我看来,其核心是承认农民土地资源权能和价值,改变过去对农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限制过多的做法。坦率地说,那种试图通过限制农民而保护农民的观念在逻辑起点上就是错误的。

这其中,重点是盘活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已关闭的学校和倒闭的工厂大院等,唤醒这些巨量的沉睡资产。近些年,一些区位较好的农村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成功探索,比如,农民成立住房合作社,与企业合作,搞乡村旅游;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乡镇统筹,搞商业租赁,搞养老产业,或建设公租房。

有的地方撤点并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搞商业开发,在平衡社区建设资金之余,还给农民带来收益。难点在于偏远地方的农村,由于区位条件差,其闲置的土地资源很难得到高效市場配置。

对此,重庆等地探索出地票的办法,实践证明是科学合理的机制设计。具体而言,就是开发商通过公开操作平台购买偏远村庄整理出的耕地指标,置换成相对好的区位的建设用地指标,这样较好地解决偏远村庄土地不值钱的问题,给这些村庄带来了额外的收益。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如果能顺利推进,将极大地促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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