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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运营资质取消后的市场监督走向

时间:2024-07-28

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环境保护部负责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下文简称“资质”)的行政审批事项。随后,国家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决定。目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乙级和临时资质行政许可均已停止。

长期以来,市场主体、各地的市场监督方都已经习惯了有“资质”的工作方式。“资质”取消了,从市场到企业,都在思索下一步该怎么办。

其实,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已设定了一条重要的原则,即“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可见,“资质”取消后,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是大方向。

2014年4月11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5月19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发布了首批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书(甲级)的5家企业名单。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何以能承担起污染治理设施行业自律管理的重任呢?首先,行业协会是代表行业整体利益的一个非盈利性组织,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多年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了政府和业内人士的广泛认可;其次,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我国环保产业领域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下辖多个专业委员会和分会,还有遍布全国、紧密协作的省市环保产业协会作为依托,对行业的了解,对企业的熟悉无出其右者;第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一直为环境保护部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行政许可做技术支撑,奠定了很好的工作基础,对于原来运营资质的标准规范体系和甲级获证企业都极为熟悉,有能力做到前后两个证书的“无缝”衔接。

目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正在加紧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以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与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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