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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对策分析

时间:2024-07-28

田君海

(雷山县水利局,贵州 雷山557100)

1 贵州小型水利工程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以及相关扶植政策的出台,农村自主联合兴办小型水利工程的情况越来越多,虽然农民可以通过自己筹集来的资金进行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但是在建设之后的管理工作却因为自身人力物力欠缺、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得不到实质性进展[1]。

1.1 工程管理滞后

农村主要实行生产责任制,近几年来农户的个体经济意识逐渐加强,集体观念变得淡薄,对于集体设施关注程度不够。在水利工程方面,只知用水,却不知应当如何去管水,部分地区存在乱垦乱种的情况,并且一些农户在河道设置一些渔网,建设鱼塘。农村水利工程整体管理模式比较粗犷,设施在建设后操作流程不规范,泡水、渗水等情况发生的比较严重,导致设施老化速度加快,损坏严重。水利设施主要用来灌溉农田,不同农户的农田用水时间存在差异,用户在用水的时候会随时的将水流截断、开沟,长此以往导致明渠千疮百孔,失去自身应有的供水功能[2]。

1.2 资金投入

农村小地方财力比较紧张,对重点的水利工程以及配套管理工程补助比较少。近些年来,各级单位虽然加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资金补助较之前些年也有所增长,但是贵州省大部分农村地区均处在欠发展的状态,大部分资金不能直接落实到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当中,致使一些工程在完工之后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1.3 管理工作人员素质低

就贵州省而言,近年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数量虽然有所增加,并且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在管理人员方面依旧存在很大的问题。许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力资源配备存在一定的问题,整体工作效率比较低。农村地区因为自身经济发展的原因,很难吸引到高水平技术人员,所以在工程管理方面始终没有一套符合自身要求的管理手段以及设施,导致小型水利工程在建设后,管理工作存在诸多困难[3]。

2 改进方式

想要根本上改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的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将水利建筑的产权下放到基层,并且明确相关权利,让百姓自主成为管理工作的主体,增强百姓参与水利工程建后管理的积极性。并且可以在工程经营模式上给与一定的引导,配合后续的政府保护、扶植政策,设置一定的奖励来提升整体工作激情,帮助农民不断的完善用水合作组织,完成相关的管理制度。农村水利工程因为等级较低,所以国家拨款的数量比较少。针对这一情况,各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费以及工程产权贷款等方面进行资金收集与积累,保证工程在建设过后可以得到足够的经费进行养护,达到长期运行的目的。

2.1 农参型管理

目前在贵州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后管理方面,各方面专家一直认为应当采用农民参与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现在水利工程管理措施不到位、维护手段落后,虽然与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联系,但是更多的原因却是因为农民没有直接参与到其中,可以通过让农民实际参与到管理中去的手段,改变以前政府的专业机构全方位包揽的情况,运行农民管理模式。通过该手段来节约水资源,提升水利工程的整体运行效率。

2.2 养成农户主体意识

农民大多以户为单位,农民想用水就可以用到,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但是自身却没有认识到管水的作用,很少有农户明白节约水资源的作用。所以可以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来让农民参与到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中去。让农户明白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拥有工程知情权与表决权,通过出台地方政策,让农民在工程中实际了解到自身所具备的权利以及义务,实现用与管的统一,提升水利工程在建设后的良性运行程度,便于农村水利设施的长时间使用以及其余设备的可持续发展。

2.3 全面可持续管理

传统上的水利建设管理模式中,将建设后的水利设施管理工作完全交托于相关职能部门,公众很难参与到管理当中,这一体制给水利建设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扰[7]。农户如果没有参与到管理工作中,便难以保证水利设施的可持续运营。通过让农民实际参与到管理工作中,让农民拥有主人翁意识,从而提升管理效率。

2.4 资金收拢

农村地区用水价格偏低,低价格带来的影响就是无法对供水进行补给,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管理以及养护经费,大批的水利工程不能正常运行。面对这种情况,必须对水价进行变动,建立一整套比较灵活的水价调节机制。对于贵州省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进行区别化对待,改进收费方式,彻底减少收费的环节,从而节省工作成本。水费是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维护资金的主要来源,想要保证水利设施的正常运作,就必须将收费工作进行到底,完善计收监督机制,以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挪用、拖欠款项的情况,彻底保证水资源商品属性,并且明确供求双方的关系及地位,保证建后管理工作可以尽快的落实。

2.5 农村小型水利管理整体思路

工程最基础的工作必然是建设,但是建设过后的管理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贵州省大部分农村地区水利管理工作不到位,一些地方的水利设施甚至长时间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必须发挥农民群体主观能动性,通过政府引导,赋权于民,让农民参与到管理工作中去,加速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效率,这种观念也是当前形势下最为实用的一点。想要彻底落实该政策,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认识到该工作的重要性及实际利益,提升农民的积极性。

2.6 建立相应考核机制

在水利设施建设成功后,需要聘请专员对其进行管理。但是这部分工作人员由于自身工作能力以及思想观念的问题,很少有人可以长时间停留在农村进行工作,所以就需要从农民中选出一部分人,对这部分人进行培训,代替其职位。在培训过后,对这部分农民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制定相应考核制度,由上级管理人员不定时下达先进管理工作模式及经验,保证这部分管理人员时刻掌握行业内最前沿的管理模式,完善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对工程设施管护好的,政府对工程的更新改造及维修养护资金投入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1]沈伊荣.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休系[J]. 新疆农业大学学报,2004,27(S1):111-112.

[2]丁海波. 我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6):81-82.

[3]毛艳,周晓丽. 我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现状及趋势[J]. 水利科技,2010(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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