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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视角下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研究

时间:2024-07-28

熊 斌,任丽萍

(广西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就业是民生之本,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将保障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早在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提出了积极就业政策,但是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就业政策侧重于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就业人数等方面,较少关注就业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这意味着当前我国就业服务工作的重点由“增加就业人数”向“提高就业质量”转变。《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21)》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4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8%,比2010年增长11.7%,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且人口流动的就业导向愈加明显。但是,流动人口就业却存在工作时间长、工资水平低、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小以及企业用工不规范等问题,束缚了流动人口的职业和行业选择,对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提高形成阻碍。同时,各地区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及就业政策导向的不同使得区域间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渐显并且逐步加大,区域就业公平问题突出。基于此,研究以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为基础,构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对中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进行测度并分析就业质量区域差异现状,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为更高质量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一、文献综述

目前学界并未形成关于“就业质量”较为统一的概念,从早期的“工作生活质量”到国际劳工组织(ILO)提出的“体面劳动”(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工作的机会)[1],再到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构建的包括7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就业安全与伦理、工资与福利待遇、职业能力发展与培训、工作稳定性和社会保护、劳动关系与工作动力、社会对话、工作时间与工作家庭平衡)、14个二级指标在内的就业质量指标体系[2],就业质量的内涵和维度不断拓展。

国内部分学者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对我国就业质量展开深入探索。有关就业质量的研究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研究集中于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整体就业质量的研究,包括宏观就业质量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就业质量测算两个方面。赖德胜等在国外就业质量指标体系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通过构建就业质量多层次指标体系分析了2017年和2018年我国30个省份的就业质量[3];王阳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对就业质量进行测度,并分析了我国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了提升就业质量的路径[4];人口和就业统计司课题组利用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数据对中国城镇就业质量指数进行测算的结果表明,产业结构等因素和就业质量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5];朱火云、丁煜和王翻羽对我国30个省区市的就业质量进行了测算和评价,分析了各地就业质量存在的差异,认为要想提高就业质量仅仅依靠增加就业岗位是不够的[6]。

就业质量的微观研究主要集中于不同特征的群体的就业质量,包括农民工群体与大学生群体,有少量研究涉及流动人口群体。在农民工就业质量方面,罗竖元认为劳动力类型可能会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择业取向,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就业质量[7];章洵、陈宁和石人炳通过构建回归模型对农民工就业质量与落户意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8];邓睿以回报差异和劳动力市场分割为切入点,分析社会资本对不同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社会资本对高端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影响较大[9];赵明霏和冯婧指出,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流动范围和家庭成员随迁情况均会影响其就业质量,年龄对就业质量的影响表现出“倒U型”特征[10]。在大学生就业质量方面,王慧和叶文振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讨论了女性大学生和男性大学生在就业质量方面的差异,发现当前男大学生的就业质量普遍高于女大学生[11];罗德明利用Tobit计量模型,基于浙江6所高校就业数据分析了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其对母校满意度之间的关系[12];李善乐以19个省份的已就业大学生为样本,对大学生就业质量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大学生就业质量总体不高,受教育水平与大学生就业质量呈正相关关系,但是收入水平却与大学生就业质量呈“倒Z型”关系[13]。在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方面,梁海艳构建了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并对就业质量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指出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重要因素[14];苏丽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和流动特征进行研究,认为大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半径较小,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从业人数较多,且就业质量总体不高[15]。

综上所述,学界有关就业质量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有关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研究不足。此外,现有关于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就业质量测评和影响因素分析等方面,对流动人口在不同区域的就业特点、生存现状、就业质量区域差异了解不够,不利于流动人口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据此,本研究对我国各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数进行定量测算,并通过变异系数和泰尔指数计算方法分析各区域就业质量差异,揭示就业质量区域特点,以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研究范围,为地区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就业质量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流动人口”是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出现的一个特定的人口学名词,它不同于早期所提出的“迁移人口”。国内有关学者对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的概念进行了区分和界定,认为户籍是否发生改变是区分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的一个重要标准,即如果户籍发生变化,人口永远离开原来的居住地,就是迁移人口,反之,则为流动人口[16]。但在实际调查中,流动人口的概念常常与统计口径有关。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CMDS)的调查对象为在本地(流入地)居住一个月以上,非本区(县、市)户口,15周岁以上的流入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除外)。

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CMDS)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法,对全国范围32个地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开调查,共获得样本16.9万份。部分样本由于数据缺失或异常等原因未能纳入研究,本研究实际使用样本数量为8.02万份。

(二)指标选取、权重确定与指数计算

研究以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调查数据为基础,借鉴国际劳工组织构建的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和国内学者现有的研究成果[3][5][14][15],结合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构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五个维度,即劳动报酬、就业稳定性、工作时间、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公平性,各维度分别选取平均工资水平、劳动合同签订率、周工作时间、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女性就业率作为评估指标。

对于指标权重的确定,通常有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两种。由于主观赋权法可能会受赋权者个人主观意志的影响,容易降低指标赋权的准确性,因此本文采用客观赋权法的熵权法。熵权法是一种根据信息熵来确定权重的方法,其权重确定完全由客观数据决定,不依赖任何主观因素。权重具体确定步骤如下:

第一,对具体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由于各类数据的度量方法不同,为了便于对各指标进行比较和分析,首先采用离差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公式如下:

正向指标:Scorei=(Xmax-Xi)/(Xmax-Xmin)

(1)

负向指标:Scorei=(Xi-Xmin)/(Xmax-Xmin)

(2)

其中,Scorei为第i个指标数据标准化处理之后的结果,Xmax和Xmin分别是第i项具体指标原始数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第二,计算熵值,信息熵值用ej表示,ej∈[0,1],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3)

其中,m代表第i项具体指标的数量,Pij表示第i项指标所占的比重,Pij计算公式如下:

(4)

指标的差异性系数(信息熵冗余度)用aj表示:

aj=1-ej

(5)

第三,根据第二步所得出的差异性系数来定义指标权重,指标权重用gi表示:

(6)

其中,n为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的数量。根据熵权法计算的指标权重如表1所示:

表1 具体指标及权重分布

根据得出的指标权重,就业质量综合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indexi=∑0.3481×asi+0.1727×lcsri+0.1398×wthri+0.1587×mipri+0.1806×ffpri×10

(7)

其中,i代表第i个地区,indexi为i地区就业质量综合指数,asi、lcsri、wthri、mipri、ffpri分别代表平均工资水平、劳动合同签订率、周工作时间≥45小时比例、医疗保险参保率、女性就业率在i地的标准化结果。乘以10是为了使就业质量取值范围在1~10之间,便于分析。

三、就业质量及区域差异实证分析

(一)就业质量综合指数

根据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和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综合指数计算公式(公式7),测算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综合指数,并对其进行分区域(1)本研究区域划分标准和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区域划分标准保持一致,将全国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河南、江西、湖北、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重庆、四川、广西、西藏、贵州、陕西、云南、新疆、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排序(见表2)。指数取值范围在1~10之间,数值越高,说明该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越高,反之则越低。

表2 2017年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综合指数

由表2可知,我国各省区市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综合指数均不高,大多处在3~5之间,全国平均就业质量指数为4.03,与最高标准值(10)仍然存在约60%的差距,可见流动人口整体就业质量较低。就业质量较高的省区市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或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中西部一些欠发达的地区的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明显较低。但是流动人口就业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并非总是正相关关系。以浙江为例,其经济发展水平虽然排在全国前列,但是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却只处于中上等水平;相反也有一些地区,如广西、安徽等,虽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是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排名却比较靠前,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提高流动人口就业质量不能只依赖发展经济。

分区域来看,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最高的为东部地区(4.67),其次是中部、西部地区,就业质量指数分别为3.94和3.68,最后是东北地区(3.62)。除了东部地区之外,其余三大区域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数均低于全国平均就业质量指数。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区域就业水平不均衡,表现为东部高,中西部次之,东北地区最低。就业质量的高低与区域地理特征相关性明显,就业质量较高的地区通常具有明显的地理和区位优势。

(二)就业质量差异分析

1.区域内部就业质量各维度差异分析

首先采用变异系数对就业质量各维度的差异程度进行解释,然后利用泰尔指数对就业质量的区域整体差异进行分解。不同区域就业质量各维度的变异系数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变异系数越大说明区域内部各维度就业质量差异越大。

表3 不同区域就业质量各维度变异系数

变异系数清晰地展示了不同区域就业质量各维度的差异程度。劳动报酬方面,东部地区变异系数最高,其次是东北和中部地区,变异系数最低的是西部地区,这说明东部地区各省区市之间劳动报酬水平相差较大,缩小区域内部收入差距应从东部地区着手。就业公平性方面,四个地区变异系数均在0.10及以下,说明各区域内部流动人口就业相对公平;工作时间方面,东部地区变异系数为0.35,远高于其他三个地区,表明东部各省区市流动人口工作时间合理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就社会保障水平变异系数而言,各区域社会保障水平变异系数普遍较高,均高于0.30,说明各区域内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均存在较大差异;各区域工作稳定性变异系数相对于社会保障水平来说较低,四大区域中工作稳定性变异系数最低的是中部地区,比东北地区低了0.15,说明中部地区各省份劳动合同签订率差异较小。由上述分析可知,不同区域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各维度水平存在差异,具体而言,东部各省区市流动人口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差异较为明显,东北各省社会保障水平和工作稳定性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就业公平性差异较大。这为各区域流动人口宏观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方向,东部地区要解决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方面的问题,东北地区要改善社会保障和工作稳定性方面的状况,西部地区应重点提高就业公平性。

2.区域之间就业质量差异分析

为了进一步了解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区域差异,采用泰尔指数对流动人口就业质量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泰尔指数是利用信息理论中熵的概念来计算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指标,可用来衡量地区差异,它具有较好的可分解性,可以把区域整体差异分为组内差异和组间差异,并且用差异贡献率来衡量组内差异和组间差异对整体差异的贡献。泰尔指数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收入为权重的泰尔T指数,另外一种是以人口为权重的泰尔L指数,即MLD指数。本文采用泰尔L指数(MLD指数)来衡量区域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计算公式如下:

T=Tb+TW

(8)

(9)

(10)

表4 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的泰尔指数

从泰尔指数的分解结果来看,组间贡献率和组内贡献率基本持平,在0.5左右波动。这说明组间差异和组内差异均对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地区差异产生较大影响,即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差异不仅体现在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四大区域之间,同时也体现在各大区域内部各省区市之间。如要缩小流动人口整体就业质量差异,不仅要缩小各区域之间的就业质量差异,也要注意解决区域内部就业质量差异问题。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的泰尔指数最高,说明东部各省区市之间的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远远高于其他区域各省区市之间的就业质量差异;东北地区的泰尔指数最低,表明东北各省之间虽然存在就业质量差异,但是差异较小。

泰尔指数贡献率可以更为清晰地展示区域之间的就业质量差异。如图1所示,东部地区的泰尔指数贡献率达到61%,远超过中部和东北地区,说明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是导致全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西部地区泰尔指数贡献率为22%,比东部地区低了3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对全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的贡献率约为10%;泰尔指数贡献率最低的地区是东北地区,为6%左右,这说明东北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对全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的影响较小。由此可见,不同区域内部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明显,具体表现为东部地区大,中西部地区次之,东北地区就业质量差异最小。随着中部地区逐渐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开始出现劳动力向中西部地区回流的现象,但是东部地区依然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然而目前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较大,因此更应该注意缩小东部地区各省(区市)之间的就业质量差异。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以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为基础,构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对中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及其区域差异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我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整体偏低,提高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工作重点应放在东北地区,其次是中西部地区。通过对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数的测算发现,全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整体偏低,2017年全国各省区市中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数最高的为5.82,指数在5以上的仅有北京、上海、广东,在4左右的有10个省(区市),其余19个地区的指数均在4以下,多分布在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其中东北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指数为3.62,是四大区域中就业质量最低的地区,因而提高东北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对于提高全国流动人口整体就业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经济发展水平不是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决定性因素。部分地区虽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但是其就业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反而比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更靠前。由此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对流动人口就业质量不具有决定性影响,仅仅依靠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来提高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是不够的。

第三,组间差异和组内差异均对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产生重要影响,就业质量较高的区域,其内部就业质量差异也更大。就组间差异而言,四大区域之间,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东部地区就业质量最高,中西部次之,东北地区就业质量最低;就组内差异而言,东部地区各省区市之间流动人口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区域内部就业质量差异程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基于实证分析结果,结合我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现实情况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构建公平高效的劳动力市场。流动人口人力资本积累普遍不够,有限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限制了其择业范围和职业路径。同时,户籍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与本地户籍人口相同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导致其就业质量不高。因此,提高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必须从流动人口自身素质着手,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自身知识储备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够满足更多岗位的需求。此外,公共部门应注意提高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减少户籍制度对流动人口就业的影响,为流动人口营造更加公平的择业及就业环境。

第二,不局限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多措并举促进流动人口就业质量的提高。首先,各地应畅通就业信息公开渠道,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其次,各地区要针对本地突出的就业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流动人口就业政策,完善并落实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流动人口在择业和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缩小东部地区就业质量差异。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差异是造成区域间流动人口整体就业质量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当前,东部各省区市就业质量差异较大,可能存在两极分化的趋势。因此,要尤其重视提高东部地区就业质量较低省份(如河北等)的就业质量,通过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缩小区域间和区域内部的就业质量差异,提高流动人口整体就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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